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
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阳”)持有公司股份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次解除质押后,金兴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
??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30%。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51,660,000股,占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67.67%。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金兴阳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 | 10,366,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07%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3月13日 |
持股数量 | 10,366,0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0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0%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根据股东自身需要,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王壮鹏 | 53,624,000 | 26.20% | 40,660,000 | 40,660,000 | 75.82% | 19.87% | 0 | 0 | 0 | 0 |
王壮加 | 6,000,000 | 2.93%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2.93% | 0 | 0 | 0 | 0 |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 | 10,366,000 | 5.07% | 10,366,00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 | 2.44%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2.44% | 0 | 0 | 0 | 0 |
蔡丹虹 | 1,000,000 | 0.49%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蔡建涛 | 350,000 | 0.17%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76,340,000 | 37.30% | 62,026,000 | 51,660,000 | 67.67% | 25.24%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8.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5%,对应融资余额为7,500.00 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