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名单如下:
黄祖荣、张娜、郑希富、温巧容、褚东倩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547.16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