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更新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
释义 | 释义 | 更新本预案的释义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二、项目方案概述及可行性分析 | 更新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及结果 |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更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