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3-00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裁定终结的公告
一、事件概述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酒店”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浩搏”)于2018年7月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2018年12月6日,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以北京浩搏的资产具有价值优势、重整可行性为由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申请对北京浩搏进行破产重整,密云法院裁定自2019年1月25日起对北京浩搏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019年2月,北京浩搏破产管理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重整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019年4月,北京浩搏破产管理人天职国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布重整投资人意向招募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招募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管理人天职国际分别于2019年6月、2019年9月先后三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布重整投资人意向招募公告,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招募北京浩搏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招募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再次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第三次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4),三次公开竞拍均流拍。2019年10月25日,北京浩搏破产清算案召开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表决审议通过了延长重整期限至2020年4月25日的方案,并向密云法院申请延长重整期限。经密云法院终审裁定同意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期限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7)。2020年1月22日,北京浩搏破产重整招募到重整方北京盛益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益恒”),并于当日签订了《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协议书》,北京盛益恒以第三次招募报价7.7亿元协议受让方式参与破产重整,成为北京浩搏破产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后期受疫情影响,双方终止协议。
因疫情影响,密云法院依据破产管理人天职国际申请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截至上述日期破产管理人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7月20日,破产管理人天职国际向密云法院提出申请,基于北京浩搏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在破产期间多次延长重整期限仍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故请求密云法院终止北京浩搏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2020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密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密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止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1年2月25日,破产管理人天职国际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对北京金方商贸大厦在建工程进行公开拍卖,以流拍结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年3月30日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成交价为72,000万元,本次司法拍卖买受人北京逸瑞商贸有限公司已累计支付拍卖成交
总价的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2022年3月,公司收到密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破产财产清偿分配方案》,本次债权分配华天酒店收回清偿金额86,437,255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盾公司收回清偿金额126,483,1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法院裁定认可控股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3年1月,公司收到密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裁定认可《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破产财产清偿分配方案》,本次债权清偿分配华天酒店收回清偿金额12,763,156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盾公司收回清偿金额44,304,23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法院裁定认可控股子公司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法院裁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密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分别对《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破产财产清偿分配方案》和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作出了裁定。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裁定认可对第六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破产财产清偿分配方案》,本次债权清偿分配华天酒店收回清偿金额8,650,267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盾公司收回清偿金额30,027,330元。至此,北京浩搏破产财产分配工作已完成。北京浩搏破产清算三次分配华天酒店累计收回清偿金额共107,850,67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盾公司累计收回清偿金额共200,814,760元。
2023年2月,北京浩搏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称自2018年7月27日密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后,在全体债权人的大力支持和监督配合下、在管理人勤勉尽责的努力下,北京浩搏的破产清算工作依法依规积极推进,截至目前,破产财产已处置完成,第三次债权清偿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北京浩搏已具备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故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法院认为北京浩搏破产财产已处置完毕,破
产财产分配也已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北京浩搏破产程序终结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期后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浩搏破产管理人将根据人民法院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办理后续工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至此,北京浩搏的破产清算程序完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京0118破7号之九;
2.《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京0118破7号之十;
3. 银行电子凭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