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杨丽芳 齐二石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