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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

书》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通重工”)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通知,汤玉祥先生受让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合智”)股权事项(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同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汤玉祥先生。

一、背景概述

游明设先生因退休原因,将不再符合通泰合智股东资格,经通泰合智股东会决议同意,游明设先生分别与王磊先生、汤玉祥先生签署《郑州通泰合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王磊先生拟受让游明设先生持有的通泰合智8.00%股权,汤玉祥先生拟受让游明设先生持有的通泰合智6.00%股权。转让完成后,汤玉祥先生将持有通泰合智52.00%股权,持股比例将超过50%,将成为通泰合智实际控制人。因通泰合智间接控制宇通集团,汤玉祥先生将成为宇通集团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宇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宇通重工

68.56%股份,前述股权转让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拟由宇通集团履行上述义务。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临2023-003)、《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04)、《关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相关文件的补充说明公告》(临2023-006)、《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07)、《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二、进展情况

1、经营者集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前述股权转让事项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实际控制人变更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3年3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宇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汤玉祥先生等7名自然人变更为汤玉祥先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将继续认真落实和推进既定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为履行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宇通集团已编制《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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