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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俞放虹、赵进延和刘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查尹世杰先生的个人简历,本次聘任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了解尹世杰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本次聘任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尹世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俞放虹、赵进延、刘斌

2023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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