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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03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议案1、2、3、4、6、7、8、9、10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91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姜滨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221,61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2719%。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1,95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1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66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9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9,69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84%。

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表决结果:通过。议案2.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子议案逐项表决)

提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8 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表决结果:通过。议案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7.00 关于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6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96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庆国、石薇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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