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联金汇: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3-00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在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孙震先生、范厚义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蔡卫忠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同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废止,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同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废止,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系对方案名称或内容“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措辞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相关措辞修改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的注册”,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刘国平女士、孙刚先生。刘国平女士及孙刚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刘国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560.00万元(含本数)。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1月5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32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并全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平女士及孙刚先生以现金认购,具体如下:

序号认购方拟认购数量上限(股)拟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刘国平女士40,000,00025,280.00
2孙刚先生40,000,00025,280.00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6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2023-01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同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废止,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具体表述进行了修订,主要系将议案名称及授权事项中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表述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修订后的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终止发行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并制作、修订、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文件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

(5)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继续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刘国平女士、孙震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