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6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高香林: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88年至2005年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2005年至2021年任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副院长等职务,2013年至2019年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文广: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塑料成型加工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1999年任辽宁省工艺美术学校塑料专业教研室负责人,1999年至2002年任银基集团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2年至2004年任辽沈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4年至2004年任深圳现代宝改性塑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至2017年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至今任深圳市高分子协会秘书长。2022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或通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高香林 | 13 | 13 | 0 | 0 | 否 | 10 |
王文广 | 13 | 13 | 0 | 0 | 否 | 10 |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13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7日,经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通过,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香林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文广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相应开展工作,充分履行职责。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1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换届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4 | 第四届董事会 | 1、《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 同意 |
月18日 | 第二次会议 | 议案》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2年4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拟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同意 | |||
2022年6月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6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6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7月1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委托担保及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8 | 第四届董事会 | 1、《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与海通恒信国 | 同意 |
月10日 | 第八次会议 | 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与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 |
2022年8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9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贷款委托担保及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11月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事宜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 | 同意 |
议案》 1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2年11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12月1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贷款委托担保及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在任职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立的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状,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在任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
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