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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3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联储证券”)作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通源石油及全资子公司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永晨”)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46,647,230股,发行价格为3.43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8.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044,950.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955,048.69元。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已于2023年2月16日将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共计3,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56,999,998.90元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2月20日出具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08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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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联储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大庆永晨与联储证券、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非常规井口天然气模块化撬装柔性配置回收项目7,540.727,000.00
2二氧化碳高效驱油与封存技术研究项目7,270.195,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3,500.003,500.00
合计18,310.9116,00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大庆永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如下表所示: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存储金额(元)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北路支行2000001614530011269429255,000,000.00
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丈八北路支行2000003539440011260556866,750,400.00
合计--121,750,400.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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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219万元(按一年期LPR利率3.65%测算),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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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联储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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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尧 詹 辉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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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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