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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辰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4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10幢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
普通股股东人数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8,332,5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8,332,5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51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517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5日公告,会议资料于2023年2月28日发布,公司董事长陈作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袁崇伟先生负责,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陈莹莹律师和佀荣天律师现场见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推举孙远先生、郑星月女士作为股

东代表与监事代表邱菁女士、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工作。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8,325,88099.99026,6430.009800.00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莹莹、佀荣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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