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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共同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交行保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最高额度为9350万元。公司同意为河北德凯在交行保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最高额度935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交行保定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他综合授信业务河北德凯以信用方式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上述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行保定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支)行

2、债务人:河北钢研德凯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时间及期限内签订的全部主合同

5、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35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51,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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