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基于从严把握、审慎认定的精神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自股票挂牌至今,公司认定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燕丽,方燕丽对于公司的控制地位未发生变化。
2020年11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2023年2月17日第一次修订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根据该指引,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或者虽未达到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主办券商及律师应当说明上述主体是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方燕丽的配偶彭绪冰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自2016年担任公司首席专家,并自2021年1月2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21年4月27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更正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自2021年1月25日(即彭绪冰开始担任公司董事之日)
公告编号:2023-030起追加方燕丽之配偶彭绪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更正后,公司自2021年1月25日起至今的实际控制人为方燕丽、彭绪冰。
二、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原则,进一步保证了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司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