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说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权。同时,鞍重股份进行配套融资,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0年12月,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达。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