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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瑞: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1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7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元/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备查文件

1、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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