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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1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李上奎先生、于缘宝先生、李博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确认意见: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990.005.8323.92465.152.74预计2023年下游需求逐渐恢复,将增加对公司的采购规模
小计990.005.8323.92465.152.74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150.000.660369.151.62公司根据经营规划,预计向其采购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江西悦赣气体有限公司480.002.11000公司根据经营规划,预计向其采购
小计630.002.770369.151.62-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赣州清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2.500.250.253.49-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江西悦锂科技有限公司2.867.04000-
小计3.869.540.250.253.49-
合计1623.86-24.17834.55--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2年的相应数据。

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度预计金额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315.18465.15关联人下游需求较为景气,增加向公司采购规模
小计315.18465.15-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163.72369.15为降低原材料成本、贯彻ESG治理理念,公司向关联人增加废料、回收料采购规模
小计163.72369.15-
合计478.90834.30-

备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公司与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金额,主要是公司新开发产品增加了市场需求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吴智勇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振兴路58号
注册资本26,637万港元
主要股东昶盛(物料应用制品)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日用杂品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模具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于2004年8月23日注册成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昶联金属总资产为4.73亿元,净资产为3.14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98亿元,净利润亏损0.11亿元。(未经审计)

2、 赣州清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赣州清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博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小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赣州岳龙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注册成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38万元,净资产为31.6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亏损32.32万元。(未经审计)

3、 江西悦锂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悦锂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敏行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工业三路新华精细化工园南
注册资本102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微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辰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注册成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4、 江西悦赣气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悦赣气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肖首鹏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以西,社前路华强金源项目以南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4#厂房A栋1层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广州艾塞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注册成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亏损4.22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昶联金属材料应用制品(广州)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纳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5%的股权;赣州清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江西悦锂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参股公司,且公司董事李博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江西悦赣气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投

资参股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于缘宝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上主体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向关联人少量采购产品、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悦安新材确认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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