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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1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到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末,公司资产总额88,27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916.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766.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0%;实现营业利润10,877.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7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0%。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均同意《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2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除在使用过程中将补充流动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购买短期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8,795,342.2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040,064.91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5,440,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64,48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89%。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均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2022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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