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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2月23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汇士路8号)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总数98,477,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5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总数10,78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总数87,687,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9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熊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1.01 关于选举卢先锋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217,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6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645,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20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卢先锋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熊军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292,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2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720,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50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熊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凌赛珍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247,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675,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072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凌赛珍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2.01 关于选举杨光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217,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6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645,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20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杨光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周世兴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2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675,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072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周世兴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3.01 关于选举朱霖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247,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675,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072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朱霖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关于选举陈生洪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8,217,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6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1,645,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20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陈生洪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应冰倩律师、王星洁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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