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
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傅承宪先生、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康复”)签署了《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受让傅承宪先生持有的英洛华康复19%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在本次交易中,傅承宪先生对英洛华康复2019年-2022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其中承诺英洛华康复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5,001万元,如不足,则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任(净利润均按当期净利润和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审计机构为同期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000084号),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100.3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942.53万元,业绩未达到2022年度承诺业绩6,677.00万元。
二、业绩承诺未完成原因
英洛华康复主要从事老年人代步车、轮椅车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产品国内外需求大幅萎缩。同时,为进一步发展储备后续力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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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进行了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投入等,使得成本、费用增加,从而导致英洛华康复业绩情况不如预期。2022年,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英洛华康复虽取得了逆势增长,但与原承诺业绩仍存在一定差距,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
三、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情况,按照《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傅承宪先生需向公司补偿1,376.54万元。
附:合同约定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当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要求时,当期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额=[股权转让总价款X(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二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二内累计已补偿现金数额。(“业绩承诺二”指:2020-2022年英洛华康复的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000084号),英洛华康复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英洛华康复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事项时,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公司后续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英洛华康复的业绩情况,加强对其的管理工作。公司将督促
业绩承诺方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