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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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1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文颖先生、陈铁坚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3年3月10日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27,871.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0万元;此外,公司和AKG于2023年1-2月份已累计完成389,651.20欧元的交易,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约为28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人民币30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