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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和审核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其实施。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准备工作。

独立董事戴新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尤佳、公司董事吴霖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审计工作、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1月4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内容为: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期限进行了沟通与磋商,最终确定了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时间、审计时限、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时间等。

(二)2022年1月6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内容为:1、听取公司总经理关于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2、关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2022年2月9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

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四)2022年2月10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内容为:关于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会计报表的相关事项,并发表审阅意见。

(五)2022年3月2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内容:年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年报审计的初步情况和管理意见。

(六)2022年3月7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

主要内容:审议《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及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七)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会

议主要内容:审阅《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对调整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发表审查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对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财务、内控、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记录了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财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2022年3月2日,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海林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会议,针对审计的独立性、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程序、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审计中主要调整事项、拟出具的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取得一致意见,同时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管理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准备充分、勤勉尽责,审计进程符合审计计划,审计调整谨慎适当,提出的管理建议客观公正,

希望年审会计师在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时,针对公司贸易交易行为及其他重大事项,严格执行符合性审查程序,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2022年3月7日,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2021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沟通、监督作用,强化了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决策功能,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提高了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二)发布业绩预告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2022年1月25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3月28日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7月8日发布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7月23日发布了《2022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

为保证公司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性、谨慎性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负责人认真审核了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并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共同作出《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强化了信息披露履职责任,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公信力。报告期,公司业绩预告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基本一致,未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三)资产重组事项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已实施完成。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发表了客观、谨慎的审核意见,为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和审慎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和专业判断。

2022年2月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前述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

(四)监督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审计委员会十分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时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财务部门进行沟通,2022年10月1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2022年1-9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审阅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对调整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发表审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以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自上市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服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年报审计服务期间,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鉴于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执业谨慎、认真负责的表现,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核了公司有关资料,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督促公司审计部认真执行审计计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公司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严格执行内审制度,规范内审程序,保证公司项目建设、资本运作、资金运行的合规、安全。报告期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遗漏或差错。

(七)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治理规范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控建设,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内控审计,出具了“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强化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督促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事先讨论研究资产重组事项,监督其他重大事项执行,公司内控体系得到有效完善。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能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新的一年里,我们审计委员会将在公司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行力,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靠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加强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严防安全发展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奋进十四五、再造新皖维”和成为行业一流“品质皖维”贡献应有的智慧和力量。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戴新民(签字):

尤 佳(签字):

吴 霖(签字):

2023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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