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19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3层公司总部第八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永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561,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除董事会秘书外高级管理人员3人,列席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年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3,561,96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齐绪震、赵玉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的资格及统计结果均为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会的法律意见》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