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孙文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内容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