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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9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长期供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4、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了《关于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成立全资新加坡子公司及香港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7、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平江县鸿源矿业有限公司15%股权暨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议案》、《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收购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8、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9、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借款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10、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议案》。

12、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13、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额度的议案》。

14、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15、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孙)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增资并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6、2022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8、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能 5 万吨碳酸锂冶炼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19、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核查,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交易类事项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5、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管理内幕信息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特此报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0二三年三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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