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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我们作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90%,实现扭亏为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2023年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规划,预计有较大资金支出,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初步拟定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底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形成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有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对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发生的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均未逾期,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风险。

七、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合理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八、关于董事辞职暨拟变更董事

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张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张瀑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提名马津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马津卓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董事的提名程序与董事会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马津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为非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漆韦华李佳

2023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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