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开展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公司积极开拓欧洲、“一带一路”等国际高端市场。随着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范围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有效期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开展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授权事项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公司和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套期保值相关协议,并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具体的协议签订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客户违约及收付款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和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而产生的损失;公司订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
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汇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合规监督部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