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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项目

投资建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调整后总投资为人民币102,277.00万元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东东方”,前身为阳江市东方海缆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正式变更为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原建设项目“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拟调整为“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02,277.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2,277.00万元,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建设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调整后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新增主要工艺设备及测试仪器设备111台(套),新增建筑物面积10.7万m

。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超高压柔性直流海底电缆200km,交流海底电缆250km,深远海动态海缆150km,共计约600 km /年的产业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31亿元

(含税),年均利润总额45,652.75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由广东东方出资建设,并负责项目总体方案的确定、建设和生产。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约2.5年。

5、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

三、项目实施进展

1、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2022年10月在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项目备案变更,项目代码:2105-441700-04-01-971626;

2、调整后项目建设用地合计约170661平方米(约256亩),其中88960.79平方米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81700.32平方米土地已与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本项目所需关键设备均已订购完成,后续设备将根据调整后的建设投资方案进一步开展设备选型和订购;

4、本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虽有调整,但产业范围及产品结构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已完成职业卫生、安全生产预评价,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阳发改节审(2022)14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阳高经复(2022)5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743202211220201)等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一期全部桩基工程完成。

四、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海缆系统业务板块一直是公司的核心战略板块,而广东等南方沿

海省份则是海上风电的重要市场业务领域,公司在2020年就提出了“布局南方市场,辐射东南亚市场”的发展战略,并由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在广东阳江征地133亩计划建设“东方电缆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项目”。最近两年,随着海上风电更快地向深远海、大机组、大规模的方向发展,原项目建设的海缆产品种类和规模均有待扩大和提升,基于上述考虑,以及公司加大布局南方市场的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审慎提出了本次项目建设的调整方案,决定在原拟建项目基础上对海洋缆产品的范围进行扩大升级,因此另新征土地123亩,在256亩左右土地上建设“东方电缆高端海缆系统南方产业基地项目”。相较于原方案,调整后方案的海缆产品种类和规模均有所扩大和提升,产品种类在超高压柔性直流海缆、交联海缆基础上新增深远海动态海缆产品,年产海缆规模也由300km提升至600km;项目总投资额、建筑物面积、工艺设备等均有所增加;项目的整体效益预计也有较大幅度提高。

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公司在南方市场的产能布局,公司在海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对抢占南方市场甚至东南亚市场份额,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均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虽已经公司充分论证,但若出现国家产业政策调

整、行业政策调整及相关方进入该产业所带来的市场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竞争格局变化导致公司现有产能无法有效消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产销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将在资源整合、科研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储备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可能存在运营管理的风险等;

4、本项目的效益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海缆产品的性价比,加强成本控制,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保持公司海洋缆产品的竞争优势。公司会加强市场预判,进一步开拓海内外市场,应对相应风险。

五、调整审批程序

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目前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相关法法律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目前项目的实际需求,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备案及变更相应的文件资料。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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