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23 年3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上述议案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胡伯惠 陈 虹 江雪微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