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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孙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按照3.65%执行,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之全资子公司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为支持下属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杰开”)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拟以自有资金向武汉杰开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按照

3.65%执行,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

上述向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相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资助对象: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武汉杰开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4、资金用途:武汉杰开生产经营

5、资金占用费率标准:年借款利率3.65%

6、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H52U7K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C3栋6楼(自贸区武汉片区)

6、法定代表人:梁永杰

7、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45.8334%
宁波杰之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000%
巡星投资(重庆)有限公司10.8334%
芯域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33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南京芯创益华总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333%
嘉兴海松佳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333%
海南龙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8333%

9、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机电设备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批发兼零售;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0、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武汉杰开资产总额14,631.02万元,负债总额4,880.70万元,净资产9,750.3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

6,158.02万元,净利润-4,503.4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武汉杰开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截止2022年底,公司对武汉杰开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零。

11、与公司的关系:武汉杰开为公司孙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12、经查询,武汉杰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武汉杰开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宁波杰之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H679K9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750-3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十月芯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2250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程鹏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十月芯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巡星投资(重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ABPT1C5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金开大道西段106号1幢2层3号

法定代表人:张昌燕注册资本:10000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自有资金对手机产业链领域、移动互联网产业链领域、高科技高端制造等产业领域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芯域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AWL1F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23号18幢1306室-A法定代表人: 柯炳华注册资本:5000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5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20665406K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8号法定代表人:周晓萍注册资本:28567.9419万经营范围:汽车车灯、摩托车车灯、塑料工业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模具的开发、制造、销售;九座及九座以上的乘用车及商务汽车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南京芯创益华总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4UWAA0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团结路99号孵鹰

大厦249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江北益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嘉兴海松佳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0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JEQ8L88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63室-16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松(宁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海南龙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LJT03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4层1001

法定代表人:文丁注册资本:12000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破产清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武汉杰开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宁波杰之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巡星投资(重庆)有限公司、芯域行(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芯创益华总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松佳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龙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武汉杰开对外借款事项,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五、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 借 人: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

借 款 人: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

金 额:4,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

借款期限:自四维图新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

借款利率:年借款利率3.65%

借款担保:借款人无需提供担保还款约定: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业务经营收入,借款本金和利息于借款到期日一次付清。借款人可以请求提前还款,但应取得出借人同意,并按借款实际使用期限支付利息。

六、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应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少数股东无法承担连带归还责任,不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此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4,50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生效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

18,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孙公司武汉杰开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孙公司武汉杰开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其经营与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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