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上海建科 股票代码:603153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Research Institute of Building Sciences Group Co., Ltd.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
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科”、“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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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的报告期均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一、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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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上实、城投控股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宝业集团、国新上海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其他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见慧、上海见鑫、上海见盛、上海见叶、上海见筠、上海见理承诺
1、自取得所持新增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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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下股份的股东上海市财政局承诺
1、自取得所持新增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委托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户管理外(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尚未签署书面委托管理协议),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单位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单位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涉及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从其规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
(六)持有发行人5%以下股份的股东北京信润恒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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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
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另,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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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案的有效期
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和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的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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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
5)公司按上述条件实施回购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回购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回购义务。
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控股股东增持
(1)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如有),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如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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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增持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或者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2)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4)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
6)控股股东按上述条件实施增持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增持义务。
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3、董事(指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但独立董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主体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如有),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如果公司披露增持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或者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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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已实施完成增持股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4)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20%;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30%;6)实施前次增持后三个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依次采取上述措施后,公司股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重复采取以上措施。
(四)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扣留或扣减应向其支付的分红代为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扣留或扣减金额不超过应当增持金额的上限。同时,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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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或津贴代其履行上述增持义务,扣减金额不超过应当增持金额的上限。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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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承诺
本企业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企业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企业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依法回购本企业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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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企业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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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上实、城投控股、宝业集团、国新上海及上海见慧、上海见鑫、上海见盛、上海见叶、上海见筠、上海见理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企业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一)联席保荐机构承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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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海通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审计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验资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评估机构承诺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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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未能履行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4、对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主体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主体履行相关承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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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上实、城投控股、宝业集团、国新上海及上海见慧、上海见鑫、上海见盛、上海见叶、上海见筠、上海见理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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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四)持有发行人5%以下股份的股东北京信润恒承诺
1、本企业将在合理能力范围内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本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向公司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3)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4)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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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本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本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消除后,本企业应向公司说明造成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或其他本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的具体情况。同时,本企业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在合理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本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下股份的股东上海市财政局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单位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单位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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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单位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单位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单位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单位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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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预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投资项目效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稳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回报股东;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二)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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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1年5月23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2021年5月23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的<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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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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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1、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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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2、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每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意见。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等,该类业务发展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未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速的回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放缓或其他宏观调控,可能导致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若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公司经营业绩有可能出现周期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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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1、人才流失及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典型的技术、人才密集型行业,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是衡量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在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专业资格及项目经验的人才。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但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将会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成本为职工薪酬,因此人员工资的变化对于公司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随着人力成本的增加,公司未来若不能有效提升服务价格或管理效率,人力成本上升将会导致毛利率、净利率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额逐年增加,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与此同时,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数量众多,竞争较激烈且呈高度分散状态。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截至2021年底建设工程监理领域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数量为12,000余家,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近52,000家。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行业正随着我国建筑工程业的增长而快速壮大,竞争也日趋激烈,可能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与实际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管理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相关从业人员较多,业务分布较广,管理难度较大。
上海建科主要承担综合管理的职能,公司的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等业务主要是通过其子公司及分公司完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源于子分公司。随着公司的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将增加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难度,若未来公司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而及时调整,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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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带来一定管理风险。
(四)法律风险
1、可能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中,部分工作需要在户外、施工地等环境下进行,过程中如防护不当可能出现安全事故,从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部分检测业务如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故。近年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发行人在未来业务开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制度,可能存在引发安全、环保事故的风险,还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相应的处罚。
2、资质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
国家对公司所处行业实施资质管理制度,根据资质级别进行专业范围、市场范围、业务规范等方面的管理。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目前已拥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核心的业务资质体系,但主要资质均具有有效期,如果发行人在经营中出现无法续期相关业务资质等事项,将对公司经营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2,747.22万元、56,111.93万元、80,506.01万元和110,686.24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4%、
25.50%、32.87%和51.04%,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70%、20.22%、23.44%和83.9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13次、4.02次、4.16次和1.17次,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亦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等,部分项目服务具有周期长、复杂程度高、款项结算流程较长的特点,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及国有企业,相关付款审批手续严格、流程较长,导致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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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4.05%、8.39%、6.98%和5.97%,未来随着公司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预计应收账款将同步继续上升,存在坏账损失增加的风险。
2、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11,135.53万元、11,135.53万元、15,328.13万元和25,065.54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71%、
3.42%、4.10%和7.18%,公司的商誉主要系收购子公司支付的对价超过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形成。每个会计年度,公司对商誉及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2019年末,公司对收购广申设计公司形成的商誉787.20万元进行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减值。如果未来其他商誉所对应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商誉进一步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2021年7月,发行人收购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天咨公司51%股权的交易已完成交割。2022年1月,发行人收购湖北君邦60%的股权、武汉仲联60%的股权。天咨公司、湖北君邦、武汉仲联纳入发行人管理及合并范围后,发行人业务及人员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大,发行人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组织架构、业务资源、团队建设、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优化整合。此外,发行人能否在整合后有效发挥并提升天咨公司、湖北君邦、武汉仲联的原有竞争优势、充分发挥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商誉减值、经营业绩和整合效果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3、非经常性损益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021.25万元、23,207.85万元、27,901.99万元和3,862.04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436.86万元、8,261.05万元、7,454.76万元和2,988.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归属于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1.27%、35.60%、26.72%和77.39%。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系收到的各级政府部门给予的科研补助、企业扶持资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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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补助所致。未来,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的变动可能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企业如工程咨询公司、研究院公司等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存在上述税收优惠的情形。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本公司不能持续符合相应条件,将面临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如果公司不再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十一、联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认为: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
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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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0号”文核准。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7号”批准。证券简称“上海建科”,证券代码“603153”。本次发行的5,500万股将于2023年3月13日起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40,986.1106万股。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3年3月13日
(三)股票简称:上海建科;股票扩位简称:上海建科集团
(四)股票代码:60315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9,861,106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55,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55,000,000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4,861,10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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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十一)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三)上市联席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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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anghai Research Institute of Building Sciences Group Co., Ltd. |
注册资本 | 35,486.1106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前) |
法定代表人 | 王吉杰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2年5月29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18日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
董事会秘书 | 常旺玲 |
邮政编码 | 200032 |
电话 | 021-64390809 |
传真 | 021-64381246 |
公司网址 | www.sribs.com |
电子信箱 | ir@sribs.com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认证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和特种工程和产品销售等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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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任期 |
王吉杰 | 董事长 | 2020.11.8-2023.11.7 |
朱雷 | 董事、总裁 | 2020.11.8-2023.11.7 |
周予鼎 | 董事 | 2020.11.8-2023.11.7 |
田晖 | 董事 | 2020.11.8-2023.11.7 |
陈晓波 | 董事 | 2020.11.8-2023.11.7 |
夏锋 | 董事 | 2020.11.8-2023.11.7 |
徐文 | 职工代表董事 | 2020.11.8-2023.11.7 |
王广斌 | 独立董事 | 2020.11.8-2023.11.7 |
朱洪超 | 独立董事 | 2020.11.8-2023.11.7 |
苏勇 | 独立董事 | 2020.11.8-2023.11.7 |
梁永明 | 独立董事 | 2020.11.8-2023.11.7 |
石琦 | 监事会主席 | 2020.11.8-2023.11.7 |
应卫国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0.11.8-2023.11.7 |
杨振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2.1.25-2023.11.7 |
林磊 | 监事 | 2020.11.8-2023.11.7 |
秦刘伟 | 监事 | 2020.11.8-2023.11.7 |
何锡兴 | 副总裁 | 2020.11.8-2023.11.7 |
李向民 | 副总裁 | 2020.11.8-2023.11.7 |
沈新根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2020.11.8-2023.11.7 |
江燕 | 副总裁 | 2021.11.2-2023.11.7 |
周红波 | 总工程师 | 2021.11.2-2023.11.7 |
常旺玲 | 董事会秘书 | 2021.12.17-2023.11.7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持股的情况,上述人员的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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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间接持股主体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朱雷 | 董事、总裁 |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33 | 0.13 |
2 | 何锡兴 | 副总裁 | 39.34 | 0.11 | |
3 | 李向民 | 副总裁 | 39.34 | 0.11 | |
4 | 沈新根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39.34 | 0.11 | |
5 | 江燕 | 副总裁 | 27.83 | 0.08 | |
6 | 樊钧 | 副总工程师 | 27.83 | 0.08 | |
7 | 周红波 | 总工程师 | 27.83 | 0.08 | |
8 | 常旺玲 | 董事会秘书、资产财务部经理 | 27.83 | 0.08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上海国盛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2.4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通过上海国盛集团、上海上实、城投控股合计间接控制发行人64.03%的股权。
四、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35,486.110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5,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13.42%,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40,986.1106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份类型 (股东名称) |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股数 (万股) | 比例(%) | 股数 (万股) | 比例(%) | 锁定限制 及期限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SS) | 11,520.0000 | 32.46 | 11,520.0000 | 28.11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SS) | 8,000.0000 | 22.54 | 8,000.0000 | 19.52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SS) | 3,200.0000 | 9.02 | 3,200.0000 | 7.81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S) | 3,200.0000 | 9.02 | 3,200.0000 | 7.81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00 | 9.02 | 3,200.0000 | 7.81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0000 | 4.51 | 1,600.0000 | 3.9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划转社保国有股权基金专户注(SS) | 1,280.0000 | 3.61 | 1,280.0000 | 3.12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1.7251 | 2.46 | 871.7251 | 2.13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4.1251 | 1.84 | 654.1251 | 1.6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3.5351 | 1.50 | 533.5351 | 1.3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海见筠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5.0351 | 1.45 | 515.0351 | 1.26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海见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0.3351 | 1.44 | 510.3351 | 1.25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上海见理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3551 | 1.13 | 401.3551 | 0.98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小计 | 35,486.1106 | 100.00 | 35,486.1106 | 86.58 | - |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 | - | - | 5,500.0000 | 13.42 | - |
合计 | 35,486.1106 | 100.00 | 40,986.1106 | 100.00 | - |
注:2020年10月,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沪国资委产权[2020]342号”《关于划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建科4%股权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并委托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户管理。2022年12月,上海市财政局与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委托专户管理协议》。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立了“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划转社保国有股权基金专户”,并将上海市财政局持有的上海建科的股份登记在“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划转社保国有股权基金专户”。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户数为59,984户,发行人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SS) | 11,520.0000 | 28.11 |
2 |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SS) | 8,000.0000 | 19.52 |
3 |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SS) | 3,200.0000 | 7.81 |
4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S) | 3,200.0000 | 7.81 |
5 |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00 | 7.81 |
6 | 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0000 | 3.90 |
7 |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划转社保国有股权基金专户注(SS) | 1,280.0000 | 3.12 |
8 |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1.7251 | 2.13 |
9 | 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4.1251 | 1.60 |
10 |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3.5351 | 1.30 |
合 计 | 34,059.3853 | 83.11 |
注:2020年10月,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沪国资委产权[2020]342号”《关于划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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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建科4%股权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并委托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户管理。2022年12月,上海市财政局与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委托专户管理协议》。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立了“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划转社保国有股权基金专户”,并将上海市财政局持有的上海建科的股份登记在“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划转社保国有股权基金专户”。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5,5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1.47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5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弃购2,152股,网上投资者弃购234,361股,合计236,513股,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为0.43%。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0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194.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890.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7日出具了“天健会验[2023]6-9号”《验资报告》。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计3,194.4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1 | 承销和保荐费用 | 1,378.96 |
2 |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 1,068.87 |
3 | 律师费用 | 141.51 |
4 |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523.58 |
5 | 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 | 81.50 |
合计 | 3,19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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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费用为:0.58元/股(发行费用除以发行股数)
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59,890.58万元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21元/股(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50元(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发行市盈率:22.99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 6-4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请详见本公司已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6-5号审阅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审阅报告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进行披露。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6-2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查阅上市公告书附件,主要财务数据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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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 比例 |
流动资产 | 275,639.72 | 244,949.87 | 12.53% |
流动负债 | 116,749.27 | 108,003.13 | 8.10% |
资产总额 | 410,512.68 | 373,937.73 | 9.78%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62,812.18 | 235,636.75 | 11.5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41 | 6.64 | 11.53%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 比例 |
营业总收入 | 355,770.75 | 343,522.92 | 3.57% |
营业利润 | 34,970.73 | 34,112.78 | 2.52% |
利润总额 | 34,819.42 | 33,876.29 | 2.78%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 27,562.98 | 27,901.99 | -1.2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0,563.03 | 20,447.22 | 0.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 | 0.79 | -1.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58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5% | 12.42% | -11.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8.25% | 9.10% | -9.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49.71 | 15,840.79 | 33.5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0 | 0.45 | 33.5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10,512.68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2,812.18万元。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及所有者权益规模呈稳步增长态势。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355,770.75万元,较2021年增长3.5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27,562.98万元,较2021年减少1.2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63.03万元,较2021年增长0.57%;前述财务指标与2021年差异不大。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21,149.71万元,较2021年增长33.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2021年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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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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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联席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海通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对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开户人 | 开户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1 | 上海建科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 | 03005265238 |
2 | 上海建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 | 121902941710215 |
3 | 上海建科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98280078801000004523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方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一和丙方二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一和丙方二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丙方一和丙方二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一和丙方二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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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一和丙方二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一和丙方二的调查与查询。丙方一和丙方二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建清、王佳伟和丙方二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涛、朱玉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一和丙方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一和丙方二。
5、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或乙方应当及时以通知丙方一和丙方二,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一和丙方二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一和丙方二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累计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一和丙方二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一和丙方二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一和丙方二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丙方一和丙方二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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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一和丙方二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终止。10、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本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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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上市联席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联席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剑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联系电话:021-33389888传真:021-33389700保荐代表人:刘建清、王佳伟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杰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联系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63411627保荐代表人:刘涛、朱玉峰
二、上市联席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联席保荐机构同意推荐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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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1—6页
二、财务报表……………………………………………………… 第7—14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7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8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9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10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11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12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3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4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15—126页
四、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27页
五、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28页
六、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29—130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6-22号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建科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建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五(二)1及十三(一)。上海建科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检测和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等服务。2022年度,上海建科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55,770.75万元,其中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0,305.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6.30%;检测和技术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9,916.9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8.08%;环境低碳技术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102.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87%;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454.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19%,上述四类业务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99.44%。
上海建科公司的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中的工程类检测以及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以及特种施工等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上海建科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营业收入的确认直接关系到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包括判断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以及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是否适当;
(3) 对公司收入按业务类别、项目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经客户或第三方确认的付款申请单、验收报告以及对账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双方交易背景、交易流程、货款结算等内容;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及五(一)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建科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33,836.78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1,962.75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1,874.02万元。
上海建科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建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上海建科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建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上海建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建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上海建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科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58年,于2001年1月20日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于2002年5月29日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上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97542650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5,486.11万元,股份总数35,486.11万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和特种工程和产品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3月6日一届十四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5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25.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
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二) 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 | 5.00 | 2.38-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5.00 | 9.50-33.33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5.00 | 9.50-33.33 |
合同能源管理 |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的受益期进行折旧 |
(十五)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六)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七)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专利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软件 | 3-10 |
商标 | 10 |
专利等 | 10 |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
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工程咨询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节点工作并取得客户或第三方确认后,确认相应收入。
(2) 检测与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工程类检测和技术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节点工作并取得客户或第三方确认后,确认相应收入。其他检测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以检测报告出具并经客户或第三方确认后确认相应收入。
(3) 环境低碳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环境低碳技术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节点工作并取得客户或第三方确认后,确认相应收入。
(4) 特种工程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特种工程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完成工作量并经客户或第三方确认后,确认相应收入。
(5) 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经客户核对确认后确认相应收入。
(二十二)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三)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五)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七)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十八)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5%、6%、9%、10%、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预应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15%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5% |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建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建科工程改造技术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建科深水港检验有限公司 | 20% |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 |
思立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建科协立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 20% |
思立博(北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 |
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湖北君邦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湖北君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二) 税收优惠
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的规定,前述公告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局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3. 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补充规定,二级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级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预应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度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
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级公司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二级公司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级公司上海建科工程改造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深水港检验有限公司、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思立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思立博(北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君邦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君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级公司上海建科协立设计审图有限公司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算的基础上,再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算的基础上,再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库存现金 | 368,191.87 | 174,139.73 |
银行存款 | 1,445,497,770.89 | 1,441,206,400.54 |
其他货币资金 | 15,023,887.25 | 13,094,179.76 |
合 计 | 1,460,889,850.01 | 1,454,474,720.0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843,225.39 | 11,944,607.19 |
(2) 资金集中管理情况
公司通过内部结算中心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 | 期末数 | 备注 |
定期存款 | 16,146,044.45 | |
保函保证金及其他 | 15,064,000.66 | |
小 计 | 31,210,045.11 |
2. 应收票据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208,269.19 | 100.00 | 337,475.68 | 0.99 | 33,870,793.51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27,858,755.78 | 81.44 | 27,858,755.78 | ||
商业承兑汇票 | 6,349,513.41 | 18.56 | 337,475.68 | 5.31 | 6,012,037.73 |
合 计 | 34,208,269.19 | 100.00 | 337,475.68 | 0.99 | 33,870,793.51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60,539.00 | 3.24 | 2,260,539.00 | 100.00 |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 2,260,539.00 | 3.24 | 2,260,539.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537,234.90 | 96.76 | 1,537,227.21 | 2.28 | 66,000,007.69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36,792,690.63 | 52.71 | 36,792,690.63 | ||
商业承兑汇票 | 30,744,544.27 | 44.05 | 1,537,227.21 | 5.00 | 29,207,317.06 |
合 计 | 69,797,773.90 | 100.00 | 3,797,766.21 | 5.44 | 66,000,007.69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7,858,755.78 |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6,349,513.41 | 337,475.68 | 5.31 |
小 计 | 34,208,269.19 | 337,475.68 | 0.99 |
(2)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合并增加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注] | 2,260,539.00 | -2,260,539.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37,227.21 | -1,209,811.53 | 10,060.00 | 337,475.68 | ||||
合 计 | 3,797,766.21 | -3,470,350.53 | 10,060.00 | 337,475.68 |
[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变动系到期未承兑转应收账款,于应收账款中单项计提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59,259.55 | |
小 计 | 2,659,259.55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应收账款的情况
项 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780,031.14 |
小 计 | 8,780,031.14 |
3. 应收账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244,319.95 | 0.99 | 13,244,319.9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5,123,433.19 | 99.01 | 206,383,210.68 | 15.57 | 1,118,740,222.51 |
合 计 | 1,338,367,753.14 | 100.00 | 219,627,530.63 | 16.41 | 1,118,740,222.51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39,421.95 | 1.16 | 11,139,421.9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8,157,895.64 | 98.84 | 143,097,799.28 | 15.09 | 805,060,096.36 |
合 计 | 959,297,317.59 | 100.00 | 154,237,221.23 | 16.08 | 805,060,096.36 |
2)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980,027.08 | 7,980,027.0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阳市白云区锐驰体育有限公司 | 3,225,035.63 | 3,225,035.6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太山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 915,348.00 | 915,34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同景宏航置地有限公司 | 322,429.44 | 322,429.4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宝胜热能投资有限公司 | 284,163.00 | 284,163.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津滨能源有限公司 | 223,619.00 | 223,61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天房津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161,162.00 | 161,16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市天房津滨颐康老年养护中心 | 65,769.00 | 65,76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津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团泊东分公司 | 43,147.80 | 43,147.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市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3,619.00 | 23,61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小 计 | 13,244,319.95 | 13,244,319.95 | 100.00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82,707,987.57 | 49,135,399.39 | 5.00 |
1-2年 | 208,730,634.84 | 52,182,658.73 | 25.00 |
2-3年 | 57,239,316.46 | 28,619,658.24 | 50.00 |
3年以上 | 76,445,494.32 | 76,445,494.32 | 100.00 |
小 计 | 1,325,123,433.19 | 206,383,210.68 | 15.57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982,707,987.57 |
1-2年 | 208,730,634.84 |
2-3年 | 59,787,756.02 |
3年以上 | 87,141,374.71 |
合 计 | 1,338,367,753.14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
计提 | 企业合并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139,421.95 | 2,260,539.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3,097,799.28 | 50,433,709.68 | 12,845,801.72 | 5,900.00 |
合 计 | 154,237,221.23 | 52,694,248.68 | 12,845,801.72 | 5,9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5,641.00 | 13,244,319.9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383,210.68 | |||
合 计 | 155,641.00 | 219,627,530.63 |
(4)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 38,797,513.05 | 2.90 | 7,278,679.65 |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7,334,467.26 | 2.04 | 1,366,723.36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 24,746,031.59 | 1.85 | 1,939,301.58 |
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21,252,122.84 | 1.59 | 1,062,606.14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19,326,072.91 | 1.44 | 10,345,627.47 |
小 计 | 131,456,207.65 | 9.82 | 21,992,938.20 |
4.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1 年以内 | 22,653,490.64 | 79.52 | 22,653,490.64 | 22,210,020.46 | 99.26 | 22,210,020.46 | ||
1-2 年 | 5,830,650.43 | 20.47 | 5,830,650.43 | 164,520.74 | 0.74 | 164,520.74 | ||
2-3 年 | 2,714.71 | 0.01 | 2,714.71 | |||||
合 计 | 28,486,855.78 | 100.00 | 28,486,855.78 | 22,374,541.20 | 100.00 | 22,374,541.20 |
(2) 预付款项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792,452.83 | 20.3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 2,152,400.87 | 7.56 |
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35,000.00 | 3.6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990,566.04 | 3.48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780,167.31 | 2.74 |
小 计 | 10,750,587.05 | 37.74 |
5.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1.60 | 1,0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494,018.76 | 98.40 | 23,502,664.51 | 38.22 | 37,991,354.25 |
合 计 | 62,494,018.76 | 100.00 | 24,502,664.51 | 39.21 | 37,991,354.25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1.69 | 1,0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212,065.34 | 98.31 | 21,575,520.28 | 37.06 | 36,636,545.06 |
合 计 | 59,212,065.34 | 100.00 | 22,575,520.28 | 38.13 | 36,636,545.06 |
2)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上海斯泰安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低 |
小 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
其中:1年以内 | 26,467,499.59 | 1,323,375.01 | 5.00 |
1-2年 | 12,405,190.14 | 3,101,297.54 | 25.00 |
2-3年 | 7,086,674.14 | 3,543,337.07 | 50.00 |
3年以上 | 15,534,654.89 | 15,534,654.89 | 100.00 |
小 计 | 61,494,018.76 | 23,502,664.51 | 38.22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6,467,499.59 |
1-2年 | 12,405,190.14 |
2-3年 | 7,086,674.14 |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3年以上 | 16,534,654.89 |
合 计 | 62,494,018.76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1,288,194.06 | 2,321,485.71 | 18,965,840.51 | 22,575,520.28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620,259.51 | 620,259.51 | ||
--转入第三阶段 | -1,771,668.54 | 1,771,668.54 | ||
本期计提 | 627,266.63 | 1,844,025.71 | -885,417.97 | 1,585,874.37 |
其他变动[注] | 28,173.83 | 87,195.15 | 225,900.88 | 341,269.86 |
期末数 | 1,323,375.01 | 3,101,297.54 | 20,077,991.96 | 24,502,664.51 |
[注]其他变动主要系合并范围的变更造成的坏账准备的变动
(4) 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8,672,185.92 | 45,308,142.00 |
备用金 | 4,500,234.80 | 4,362,302.13 |
垫付款 | 1,559,214.70 | 1,559,214.70 |
应收暂付款及其他 | 7,762,383.34 | 7,982,406.51 |
合 计 | 62,494,018.76 | 59,212,065.34 |
(5)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908,681.00 | 3年以上 | 3.05 | 1,908,681.00 |
重庆市新桦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600,000.00 | 1年以内 | 2.56 | 80,000.00 |
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43,878.00 | 3年以上 | 2.47 | 1,543,878.00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垫付款 | 1,359,214.70 | 2-3年 | 2.17 | 679,607.35 |
重庆市垫江县东部片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261,254.42 | 3年以上 | 2.02 | 1,261,254.42 |
小 计 | 7,673,028.12 | 12.27 | 5,473,420.77 |
6. 存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07,954.85 | 307,954.85 | 1,427,658.99 | 1,427,658.99 | ||
在产品 | 12,802,295.16 | 12,802,295.16 | 8,152,034.43 | 8,152,034.43 | ||
库存商品 | 3,400,560.27 | 3,400,560.27 | 2,974,122.40 | 2,974,122.40 | ||
发出商品 | 21,611,677.42 | 21,611,677.42 | 18,296,328.72 | 18,296,328.72 | ||
合 计 | 38,122,487.70 | 38,122,487.70 | 30,850,144.54 | 30,850,144.54 |
7. 合同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20,219,678.48 | 5,843,728.45 | 14,375,950.03 |
合 计 | 20,219,678.48 | 5,843,728.45 | 14,375,950.03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8,820,551.24 | 4,544,789.74 | 14,275,761.50 |
合 计 | 18,820,551.24 | 4,544,789.74 | 14,275,761.50 |
(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4,544,789.74 | 1,298,938.71 | 5,843,728.45 | ||||
合 计 | 4,544,789.74 | 1,298,938.71 | 5,843,728.45 |
2) 采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0,219,678.48 | 5,843,728.45 | 28.90 |
小 计 | 20,219,678.48 | 5,843,728.45 | 28.90 |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认证进项税 | 20,625,379.17 | 20,625,379.17 | 17,287,258.94 | 17,287,258.94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207,899.72 | 3,207,899.72 | 2,476,348.92 | 2,476,348.92 | ||
其他 | 86,402.16 | 86,402.16 | 63,236.75 | 63,236.75 | ||
合 计 | 23,919,681.05 | 23,919,681.05 | 19,826,844.61 | 19,826,844.61 |
9. 债权投资
项 目 | 期末数 | ||||
初始成本 | 利息调整 | 应计利息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政府债 | 450,000.00 | 450,000.00 | |||
合 计 | 450,000.00 | 450,0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初始成本 | 利息调整 | 应计利息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政府债 | 450,000.00 | 450,000.00 | |||
合 计 | 450,000.00 | 450,000.00 |
10. 长期股权投资
(1) 分类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379,724.82 | 379,724.82 | 372,611.09 | 372,611.09 |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12,620,371.89 | 12,620,371.89 | 11,984,044.69 | 11,984,044.69 | ||
合 计 | 13,000,096.71 | 13,000,096.71 | 12,356,655.78 | 12,356,655.78 |
(2)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合营企业 | |||||
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984,044.69 | 636,327.20 | |||
小 计 | 11,984,044.69 | 636,327.20 | |||
联营企业 |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372,611.09 | 51,778.56 | |||
小 计 | 372,611.09 | 51,778.56 | |||
合 计 | 12,356,655.78 | 688,105.76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营企业 | ||||||
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2,620,371.89 | |||||
小 计 | 12,620,371.89 | |||||
联营企业 |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44,664.83 | 379,724.82 | ||||
小 计 | 44,664.83 | 379,724.82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 计 | 44,664.83 | 13,000,096.71 |
(3) 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5.0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350万元,公司将其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2020年9月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为零。
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本期 股利收入 | 本期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 |
金额 | 原因 | ||||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90,000.00 | 90,000.00 | |||
合 计 | 90,000.00 | 90,000.00 |
(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原因
公司对上述股权投资长期持有,不以交易性为目的,故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12. 固定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同能源管理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737,403,278.99 | 308,341,473.24 | 75,073,193.79 | 61,726,343.79 | 11,047,636.76 | 1,193,591,926.57 |
本期增加金额 | 40,597,310.44 | 4,798,285.08 | 16,222,922.26 | 61,618,517.78 | ||
1)购置 | 25,741,018.91 | 3,412,893.23 | 6,048,965.18 | 35,202,877.3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293,302.65 | 6,203,955.78 | 16,497,258.4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562,988.88 | 1,385,391.85 | 3,970,001.30 | 9,918,382.03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同能源管理 | 合 计 |
本期减少金额 | 2,136,109.47 | 4,651,503.29 | 3,906,527.90 | 10,694,140.66 | ||
1)处置或报废 | 2,136,109.47 | 4,651,503.29 | 3,878,727.90 | 10,666,340.66 | ||
2)企业合并减少 | 27,800.00 | 27,800.00 | ||||
期末数 | 737,403,278.99 | 346,802,674.21 | 75,219,975.58 | 74,042,738.15 | 11,047,636.76 | 1,244,516,303.69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134,605,269.13 | 192,565,056.07 | 60,024,630.38 | 35,927,855.12 | 902,180.80 | 424,024,991.50 |
本期增加金额 | 17,672,416.68 | 36,012,210.52 | 5,364,892.90 | 15,067,819.72 | 2,372,777.58 | 76,490,117.40 |
1)计提 | 17,672,416.68 | 35,305,153.53 | 4,257,588.99 | 12,126,151.93 | 2,372,777.58 | 71,734,088.71 |
2)企业合并增加 | 707,056.99 | 1,107,303.91 | 2,941,667.79 | 4,756,028.69 | ||
本期减少金额 | 1,982,620.81 | 4,787,462.15 | 4,261,775.66 | 11,031,858.62 | ||
1)处置或报废 | 1,982,620.81 | 4,787,462.15 | 4,252,037.88 | 11,022,120.84 | ||
2)企业合并减少 | 9,737.78 | 9,737.78 | ||||
期末数 | 152,277,685.81 | 226,594,645.78 | 60,602,061.13 | 46,733,899.18 | 3,274,958.38 | 489,483,250.28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585,125,593.18 | 120,208,028.43 | 14,617,914.45 | 27,308,838.97 | 7,772,678.38 | 755,033,053.41 |
期初账面价值 | 602,798,009.86 | 115,776,417.17 | 15,048,563.41 | 25,798,488.67 | 10,145,455.96 | 769,566,935.0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环境实验楼(1号楼) | 3,847,613.10 | 办理中 |
幕墙检测中心 | 524,600.21 | 办理中 |
实验大楼(3号楼)7楼 | 504,890.11 | 无法办理 |
小 计 | 4,877,103.42 |
13. 在建工程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宛平南路园区综合改造项目 | 76,565,802.20 | 76,565,802.20 | 37,168,564.29 | 37,168,564.29 | ||
莘庄园区质检楼外立面修缮项目 | 2,744,980.62 | 2,744,980.62 | ||||
待安装设备等 | 13,173,754.53 | 13,173,754.53 | 14,648,693.40 | 14,648,693.40 | ||
合 计 | 89,739,556.73 | 89,739,556.73 | 54,562,238.31 | 54,562,238.3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转入 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宛平南路园区综合改造项目 | 159,124,700.00 | 37,168,564.29 | 39,397,237.91 | 76,565,802.20 | ||
莘庄园区质检楼外立面修缮项目 | 3,478,396.58 | 2,744,980.62 | 738,132.95 | 3,483,113.57 | ||
小 计 | 39,913,544.91 | 40,135,370.86 | 3,483,113.57 | 76,565,802.20 |
(续上表)
工程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 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宛平南路园区综合改造项目 | 48.12 | 48.12 | 自有资金 | |||
莘庄园区质检楼外立面修缮项目 | 100.14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小 计 |
14. 使用权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48,775,458.60 | 48,775,458.60 |
本期增加金额 | 22,434,549.94 | 22,434,549.94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 计 |
1) 租入 | 8,792,441.95 | 8,792,441.95 |
2) 企业合并 | 13,642,107.99 | 13,642,107.99 |
本期减少金额 | 9,516,847.52 | 9,516,847.52 |
租赁结束 | 9,516,847.52 | 9,516,847.52 |
期末数 | 61,693,161.02 | 61,693,161.02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9,880,151.16 | 9,880,151.16 |
本期增加金额 | 15,982,757.26 | 15,982,757.26 |
1) 计提 | 14,134,826.61 | 14,134,826.61 |
2) 企业合并 | 1,847,930.65 | 1,847,930.65 |
本期减少金额 | 5,818,691.43 | 5,818,691.43 |
租赁结束 | 5,818,691.43 | 5,818,691.43 |
期末数 | 20,044,216.99 | 20,044,216.99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41,648,944.03 | 41,648,944.03 |
期初账面价值 | 38,895,307.44 | 38,895,307.44 |
15. 无形资产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 | 专利等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149,633,059.59 | 5,856,060.55 | 14,000,000.00 | 20,000,000.00 | 189,489,120.14 |
本期增加金额 | 1,527,114.17 | 5,690,000.00 | 2,750,000.00 | 9,967,114.17 | |
1) 购置 | 1,135,120.73 | 1,135,120.73 | |||
2) 企业合并增加 | 391,993.44 | 5,690,000.00 | 2,750,000.00 | 8,831,993.44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149,633,059.59 | 7,383,174.72 | 19,690,000.00 | 22,750,000.00 | 199,456,234.31 |
累计摊销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 | 专利等 | 合 计 |
期初数 | 23,883,100.05 | 2,028,520.88 | 4,200,000.00 | 6,000,000.00 | 36,111,620.93 |
本期增加金额 | 3,494,549.90 | 948,945.78 | 1,969,000.00 | 2,275,000.00 | 8,687,495.68 |
1) 计提 | 3,494,549.90 | 717,596.42 | 1,969,000.00 | 2,275,000.00 | 8,456,146.32 |
2) 企业合并增加 | 231,349.36 | 231,349.36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27,377,649.95 | 2,977,466.66 | 6,169,000.00 | 8,275,000.00 | 44,799,116.61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122,255,409.64 | 4,405,708.06 | 13,521,000.00 | 14,475,000.00 | 154,657,117.70 |
期初账面价值 | 125,749,959.54 | 3,827,539.67 | 9,800,000.00 | 14,000,000.00 | 153,377,499.21 |
16. 商誉
(1)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93,638,299.16 | 93,638,299.16 |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5,839,766.28 | 75,839,766.28 |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1,925,980.62 | 41,925,980.62 | |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0,454,325.90 | 10,454,325.90 | |
上海豪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301,309.60 | 9,301,309.60 | |
上海建科广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7,872,026.62 | 7,872,026.62 | |
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6,802,112.04 | 6,802,112.04 | |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545,019.69 | 5,545,019.69 |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735,787.59 | 3,735,787.59 |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3,190,098.62 | 3,190,098.62 | |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222,666.14 | 222,666.14 | |
合 计 | 258,527,392.26 | 7,872,026.62 | 250,655,365.64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5,839,766.28 | 75,839,766.28 |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1,925,980.62 | 41,925,980.62 | |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0,454,325.90 | 10,454,325.90 | |
上海豪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301,309.60 | 9,301,309.60 | |
上海建科广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7,872,026.62 | 7,872,026.62 | |
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6,802,112.04 | 6,802,112.04 | |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545,019.69 | 5,545,019.69 |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3,190,098.62 | 3,190,098.62 | |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222,666.14 | 222,666.14 | |
合 计 | 161,153,305.51 | 7,872,026.62 | 153,281,278.89 |
(2)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企业 合并形成 | 本期减少 处置 | 期末数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93,638,299.16 | 93,638,299.16 |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5,839,766.28 | 75,839,766.28 |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1,925,980.62 | 41,925,980.62 | ||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0,454,325.90 | 10,454,325.90 | ||
上海豪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301,309.60 | 9,301,309.60 | ||
上海建科广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7,872,026.62 | 7,872,026.62 | ||
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6,802,112.04 | 6,802,112.04 | ||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545,019.69 | 5,545,019.69 |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735,787.59 | 3,735,787.59 |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3,190,098.62 | 3,190,098.62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企业 合并形成 | 本期减少 处置 | 期末数 |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222,666.14 | 222,666.14 | ||
小 计 | 161,153,305.51 | 97,374,086.75 | 258,527,392.26 |
(3)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计提 | 处置 | |||
购买上海建科广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 | 7,872,026.62 | 7,872,026.62 | ||
小 计 | 7,872,026.62 | 7,872,026.62 |
(4)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上海豪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0,738,512.54 | 50,455,286.90 | 6,383,729.28 | 6,579,700.87 | 9,165.97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156,063,831.93 | 137,890,484.15 | 82,207,805.14 | 20,498,678.24 | 9,301,309.60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66,802,344.47 | 188,345,771.05 | 88,591,534.42 | 27,078,379.11 | 9,310,475.57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续上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
资产组或资产组 | 970,211.87 | 3,306,433.24 | 5,297,371.68 | 9,674,252.73 | 117,845.39 |
组合的账面价值 |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6,802,112.04 | 5,545,019.69 | 6,226,312.65 | 3,190,098.62 | 222,666.14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7,772,323.91 | 8,851,452.93 | 11,523,684.33 | 12,864,351.35 | 340,511.53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2) 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结论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预计现金流量根据公司批准的5年详细预测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详细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相关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推断得出,该增长率和相关行业总体长期平均增长率相当。现金流量折现使用的折现率为10.85%-14.34%。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75,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166,802,344.47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94,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188,345,771.05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88,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88,591,534.42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9,7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27,078,379.11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上海豪斯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3,4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9,310,475.57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86,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7,772,323.91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1,1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8,851,452.93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4,1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11,523,684.33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8,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12,864,351.35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聘请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3〕第0410号),包含商誉的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50,000,000.00元,高于账面价值340,511.53元,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17.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其中:企业合并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装修费及房租 | 7,396,612.84 | 3,240,827.20 | 1,790,000.46 | 1,796,379.75 | 8,841,060.29 | |
合 计 | 7,396,612.84 | 3,240,827.20 | 1,790,000.46 | 1,796,379.75 | 8,841,060.29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2,668,488.44 | 32,309,048.96 | 154,422,224.21 | 25,260,262.01 |
可抵扣亏损 | 1,023,948.07 | 153,592.21 | 7,209.53 | 1,802.38 |
合 计 | 203,692,436.51 | 32,462,641.17 | 154,429,433.74 | 25,262,064.3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8,890,606.21 | 11,923,051.55 | 55,725,074.18 | 11,551,268.54 |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 | 34,795,172.73 | 5,219,275.91 | 29,877,488.76 | 4,481,623.31 |
合 计 | 93,685,778.94 | 17,142,327.46 | 85,602,562.94 | 16,032,891.85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7,642,910.83 | 30,733,073.25 |
可抵扣亏损 | 320,283,367.09 | 328,826,514.96 |
合 计 | 367,926,277.92 | 359,559,588.2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备注 |
2022年 | 29,154,520.53 | ||
2023年 | 53,641,220.63 | 57,460,715.81 | |
2024年 | 56,816,969.85 | 56,816,969.85 | |
2025年 | 85,405,937.95 | 85,664,397.90 | |
2026年 | 40,420,134.18 | 91,473,950.72 | |
2027年 | 61,787,373.90 | ||
2028年 | 1,001,336.66 | 3,886,666.75 | |
2029年 | 657,207.03 | 657,207.03 | |
2030年 | 3,712,086.37 | 3,712,086.37 | |
2032年 | 16,841,100.52 |
年 份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备注 |
合 计 | 320,283,367.09 | 328,826,514.96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股权收购款 | 2,151,800.00 | 2,151,800.00 | 74,640,000.00 | 74,640,000.00 | ||
合 计 | 2,151,800.00 | 2,151,800.00 | 74,640,000.00 | 74,640,000.00 |
20. 短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信用借款 | 2,003,583.33 | 2,002,658.33 |
合 计 | 2,003,583.33 | 2,002,658.33 |
21. 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材料款及服务费 | 138,976,628.80 | 117,112,611.17 |
工程款及设备款 | 7,733,607.23 | 11,523,436.95 |
合 计 | 146,710,236.03 | 128,636,048.12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常州中微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703,649.00 | 尚未结算 |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1,501,616.69 | 尚未结算 |
上海枫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255,000.00 | 尚未结算 |
上海宝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240,920.00 | 尚未结算 |
上海凌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118,639.50 | 尚未结算 |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小 计 | 6,819,825.19 |
22. 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货款 | 212,323,954.70 | 196,664,197.34 |
合 计 | 212,323,954.70 | 196,664,197.34 |
23. 应付职工薪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其中:因合并范围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中:因合并范围减少 | 期末数 |
短期薪酬 | 442,360,399.85 | 2,083,364,668.83 | 17,824,223.56 | 2,075,097,322.38 | 39,064.39 | 450,627,746.30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479,581.90 | 205,667,519.82 | 198,965,418.83 | 20,181,682.89 | ||
辞退福利 | 1,487,111.13 | 1,487,111.13 | ||||
合 计 | 455,839,981.75 | 2,290,519,299.78 | 17,824,223.56 | 2,275,549,852.34 | 39,064.39 | 470,809,429.19 |
(2) 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其中:因合并范围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中:因合并范围减少 | 期末数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3,001,658.91 | 1,734,037,185.30 | 17,822,023.56 | 1,733,871,449.57 | 39,064.39 | 433,167,394.64 |
职工福利费 | 76,428,247.00 | 76,428,247.00 | ||||
社会保险费 | 7,749,054.34 | 137,040,762.17 | 128,878,332.51 | 15,911,484.0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014,972.05 | 112,055,569.04 | 106,374,412.71 | 12,696,128.38 | ||
工伤保险费 | 193,950.32 | 3,909,890.74 | 3,828,681.75 | 275,159.31 | ||
生育保险费 | 94,122.67 | 807,614.73 | 806,540.86 | 95,196.54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其中:因合并范围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中:因合并范围减少 | 期末数 |
其他 | 446,009.30 | 20,267,687.66 | 17,868,697.19 | 2,844,999.77 | ||
住房公积金 | 393,160.64 | 102,199,572.08 | 2,200.00 | 102,207,894.08 | 384,838.64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14,672.21 | 32,982,264.98 | 33,034,761.92 | 1,162,175.27 | ||
短期带薪缺勤 | 1,853.75 | 676,637.30 | 676,637.30 | 1,853.75 | ||
小 计 | 442,360,399.85 | 2,083,364,668.83 | 17,824,223.56 | 2,075,097,322.38 | 39,064.39 | 450,627,746.30 |
(3) 设定提存计划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其中:因合并范围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中:因合并范围减少 | 期末数 |
基本养老保险 | 12,727,181.44 | 187,815,157.06 | 181,058,805.16 | 19,483,533.34 | ||
失业保险费 | 485,913.22 | 5,924,109.34 | 5,711,873.01 | 698,149.55 | ||
企业年金缴费 | 266,487.24 | 11,928,253.42 | 12,194,740.66 | |||
小 计 | 13,479,581.90 | 205,667,519.82 | 198,965,418.83 | 20,181,682.89 |
24. 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值税 | 35,944,704.22 | 36,392,387.96 |
企业所得税 | 41,820,550.35 | 37,774,269.87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9,938,466.77 | 28,890,441.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92,508.97 | 2,429,607.86 |
房产税 | 2,006,724.96 | 1,654,630.86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867,361.18 | 1,531,559.88 |
印花税 | 88,485.71 | 95,560.83 |
土地使用税及其他 | 242,146.37 | 193,181.83 |
合 计 | 92,500,948.53 | 108,961,640.78 |
25. 其他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股利 | 2,494,518.84 | |
其他应付款 | 222,908,331.04 | 165,276,728.42 |
合 计 | 222,908,331.04 | 167,771,247.26 |
(2) 应付股利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少数股东股利 | 2,494,518.84 | |
小 计 | 2,494,518.84 |
(3) 其他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押金保证金 | 131,518,960.07 | 113,758,449.63 |
股权款 | 55,105,287.01 | 17,543,845.00 |
拆借款 | 6,457,000.00 | 750,925.00 |
应付暂收款及其他 | 29,827,083.96 | 33,223,508.79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小 计 | 222,908,331.04 | 165,276,728.42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金耀岷 | 5,649,287.00 | 尚未到约定付款日期 |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 3,948,000.00 | 未结算 |
天津翔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155,000.00 | 未结算 |
小 计 | 10,752,287.00 |
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535,386.70 | 9,244,108.00 |
合 计 | 9,535,386.70 | 9,244,108.00 |
27.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待转销项税额 | 10,700,824.16 | 10,911,373.85 |
合 计 | 10,700,824.16 | 10,911,373.85 |
28. 租赁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房屋租赁 | 30,073,907.86 | 27,683,153.25 |
合 计 | 30,073,907.86 | 27,683,153.25 |
29. 长期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专项应付款 | 173,910.02 | 171,306.04 |
合 计 | 173,910.02 | 171,306.04 |
(2) 专项应付款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形成原因 |
住房维修专用基金 | 171,306.04 | 2,603.98 | 173,910.02 | ||
合 计 | 171,306.04 | 2,603.98 | 173,910.02 |
3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15,889,239.63 | 17,003,369.32 |
合 计 | 15,889,239.63 | 17,003,369.32 |
31. 递延收益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政府补助 | 17,468,262.01 | 20,647,100.00 | 10,573,548.01 | 27,541,814.00 |
合 计 | 17,468,262.01 | 20,647,100.00 | 10,573,548.01 | 27,541,814.00 |
(2) 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注] | 期末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筑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服务 | 6,000,000.00 | 1,260,625.10 | 4,739,374.9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市域重大市政设施智能化运维与管控应用示范 | 1,345,500.00 | 633,643.30 | 711,856.7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 | 398,695.15 | 311,223.58 | 87,471.57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注] | 期末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心 | |||||
大型建筑楼宇群精准智能化管控技术与应用示范 | 296,559.20 | 296,559.20 | 与收益相关 | ||
城市核心区一体化有机更新全过程质量安全动态控制 | 238,250.00 | 238,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生态陷阱”的水源地蓝藻早期探测及态势分析关键技术研究 | 330,632.94 | 234,220.14 | 96,412.80 | 与收益相关 | |
混凝土质量智能化监测及结构耐久性大数据分析 | 231,550.00 | 231,550.00 | 与收益相关 | ||
装配式公共建筑关键节点无损检测与健康监测系统研究 | 230,000.00 | 2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才补助计划 | 235,923.51 | 224,865.24 | 11,058.27 | 与收益相关 | |
管幕箱涵一体化结构接头填充材料及检测技术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注] | 期末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健康街区PM2.5和NO2防控技术研究 | 198,141.59 | 198,141.59 | 与收益相关 | ||
公共建筑能源智能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及标准制定 | 194,581.99 | 194,581.99 | 与收益相关 | ||
健康街区环境性能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372,559.21 | 192,755.00 | 179,804.21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精准设计与体系研发 | 190,000.00 | 1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近海大气污染传输海空一体立体监测技术研究 | 189,343.61 | 189,343.61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工程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 | 184,008.01 | 184,008.01 | 与收益相关 | ||
历史建筑砖木结构的抗震性能与风险控制决策方法研究 | 247,387.33 | 183,435.76 | 63,951.57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热湿需求的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关键指标研究 | 184,334.00 | 177,636.07 | 6,697.93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注] | 期末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于人工智能的水泥基高性能材料品质控制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 175,455.98 | 175,455.98 | 与收益相关 | ||
自复位-耗能协同防震韧性结构体系研发与设计方法研究 | 388,144.75 | 167,070.00 | 221,074.75 | 与收益相关 | |
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关键标准研究及工程示范 | 166,481.81 | 166,481.81 | 与收益相关 | ||
高层建筑幕墙脱落风险感知与智能诊断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560,000.00 | 162,649.99 | 397,350.01 | 与收益相关 | |
近现代国保建筑群预防性维保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160,000.00 | 1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乡村住宅空间逻辑算法与数值分析优化技术研究 | 152,641.72 | 152,641.72 | 与收益相关 | ||
大型文化公园全生命期只能 | 400,000.00 | 151,132.30 | 248,867.70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注] | 期末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管控关键技术研究 | |||||
上海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2,468.80 | 149,200.00 | 53,268.80 | 与收益相关 | |
重组竹结构炭化机理和防火设计方法研究 | 142,400.00 | 140,959.80 | 1,440.20 | 与收益相关 | |
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减缩、增韧机制及性能研究 | 138,066.90 | 133,875.00 | 4,191.90 | 与收益相关 | |
正交胶合木-混凝土组合楼板火灾性能及设计方法研究 | 131,450.00 | 131,450.00 | 与收益相关 | ||
预制构件用高强特种复合掺和料制备技术 | 145,000.00 | 122,639.38 | 22,360.62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公共建筑能效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 598,434.60 | 116,304.84 | 482,129.76 | 与收益相关 | |
领军人才 | 101,818.98 | 101,818.98 | 与收益相关 | ||
工程竹结构耐久性机理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 92,429.44 | 92,422.37 | 7.07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注] | 期末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住宅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协同与信息化监督技术 | 791,300.00 | 89,788.11 | 701,511.89 | 与收益相关 | |
公共机构高效节能及健康环境指标 | 119,747.00 | 89,518.00 | 30,229.00 | 与收益相关 | |
花博会园区展馆绿色低碳建设关键技术研究 | 180,194.62 | 89,062.70 | 91,131.92 | 与收益相关 | |
预应力胶合木-混凝土组合梁的受力机理和长期性能研究 | 186,292.18 | 88,134.00 | 98,158.18 | 与收益相关 | |
带摇摆墙结构的减震机理与设计方法研究 | 226,894.20 | 81,988.48 | 144,905.72 | 与收益相关 | |
UHPC增韧独柱梁桥的受力特性和偏载破坏机理研究 | 188,700.00 | 79,683.78 | 109,016.22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项目 | 72,000.00 | 7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围护结构高坠隐患智能诊断及预警整 | 389,850.00 | 71,628.77 | 318,221.23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注] | 期末数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关键技术研究及标准编制 | 70,000.00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大型综合地下工程施工周围环境安全 | 70,000.00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需求导向的绿色建筑BIM综合运营平台开发及示范 | 67,594.64 | 67,594.64 | 与收益相关 | ||
超500MPa高强约束钢柱受火后剩余承载性能和评定方法研究 | 66,170.00 | 65,867.75 | 302.25 | 与收益相关 | |
火灾下超高层建筑智能疏散关键技术与控制系统 | 67,679.95 | 62,809.00 | 4,870.95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9,353,379.90 | 11,443,300.00 | 2,080,532.02 | 18,716,147.88 | 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17,468,262.01 | 20,647,100.00 | 10,573,548.01 | 27,541,814.00 |
[注]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3之说明
32. 股本
投资者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投资者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115,200,000.00 | 115,200,000.00 | ||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上海市财政局 | 12,800,000.00 | 12,800,000.00 | ||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17,251.00 | 8,717,251.00 | ||
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41,251.00 | 6,541,251.00 | ||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35,351.00 | 5,335,351.00 | ||
上海见筠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50,351.00 | 5,150,351.00 | ||
上海见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03,351.00 | 5,103,351.00 | ||
上海见理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3,551.00 | 4,013,551.00 | ||
合 计 | 354,861,106.00 | 354,861,106.00 |
33. 资本公积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股本溢价 | 1,076,182,249.25 | 5,016,658.29 | 1,071,165,590.96 | |
合 计 | 1,076,182,249.25 | 5,016,658.29 | 1,071,165,590.96 |
(2) 其他说明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购买其子公司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导致资本公积减少5,033,499.29元;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于2022年10月退出投资,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约定,以其2022年6月净资产对应份额归还投资,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6,841.00元。
34.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5,537.20 | 376,766.16 | 376,766.16 | -8,771.04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5,537.20 | 376,766.16 | 376,766.16 | -8,771.0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85,537.20 | 376,766.16 | 376,766.16 | -8,771.04 |
35. 专项储备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安全生产费 | 3,241,151.47 | 35,619.46 | 3,205,532.01 | |
合 计 | 3,241,151.47 | 35,619.46 | 3,205,532.01 |
(2) 其他说明
本期公司专项储备减少35,619.46元,主要系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安全生产费进行结转。
36. 盈余公积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法定盈余公积 | 25,494,254.01 | 13,556,369.40 | 39,050,623.41 | |
合 计 | 25,494,254.01 | 13,556,369.40 | 39,050,623.41 |
(2) 其他说明
公司本期增加数系按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37.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896,974,273.16 | 699,341,457.0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5,629,841.40 | 279,019,873.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556,369.40 | 10,414,835.7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0,972,221.20 | |
其他 | -799,961.83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59,847,706.99 | 896,974,273.16 |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3,553,713,292.30 | 2,385,645,817.71 | 3,429,804,246.62 | 2,317,630,761.36 |
其他业务收入 | 3,994,200.83 | 859,504.89 | 5,424,979.58 | 883,017.39 |
合 计 | 3,557,707,493.13 | 2,386,505,322.60 | 3,435,229,226.20 | 2,318,513,778.75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553,713,292.30 | 2,385,645,817.71 | 3,429,804,246.62 | 2,317,630,761.36 |
(2) 收入分解信息
1)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工程咨询服务 | 2,003,058,591.27 | 1,416,494,633.78 | 1,886,121,835.47 | 1,343,428,338.38 |
检测与技术服务 | 999,169,915.80 | 612,898,079.61 | 973,842,019.77 | 593,594,408.41 |
环境低碳技术服务 | 351,021,872.15 | 228,991,491.61 | 233,354,110.56 | 164,956,566.82 |
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 | 184,545,565.65 | 117,067,441.54 | 318,201,847.10 | 203,940,033.61 |
其他业务 | 15,917,347.43 | 10,194,171.17 | 18,284,433.72 | 11,711,414.14 |
小 计 | 3,553,713,292.30 | 2,385,645,817.71 | 3,429,804,246.62 | 2,317,630,761.36 |
2)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境内: | 3,544,013,275.41 | 3,411,063,258.33 |
其中:华东 | 2,452,952,766.20 | 2,507,241,274.09 |
非华东 | 1,091,060,509.21 | 903,821,984.24 |
境外 | 9,700,016.89 | 18,740,988.29 |
小 计 | 3,553,713,292.30 | 3,429,804,246.62 |
3)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81,432,164.54 | 667,927,925.42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972,281,127.76 | 2,761,876,321.20 |
小 计 | 3,553,713,292.30 | 3,429,804,246.62 |
(3)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179,939,749.50元。
2.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65,643.33 | 8,198,082.45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7,940,979.64 | 7,839,008.66 |
房产税 | 7,881,368.43 | 8,714,362.68 |
印花税 | 648,757.64 | 1,150,792.25 |
土地使用税及其他 | 410,200.87 | 467,837.23 |
合 计 | 25,746,949.91 | 26,370,083.27 |
3.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83,124,959.22 | 79,497,345.97 |
业务招待费 | 14,335,784.90 | 17,023,462.73 |
市场宣传与拓展费 | 12,078,808.88 | 12,075,057.37 |
办公费 | 6,227,232.95 | 5,402,928.05 |
交通及差旅费 | 3,057,010.41 | 4,536,441.35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房租及物业费 | 1,766,007.22 | 1,876,045.40 |
其他 | 1,826,841.38 | 2,152,880.74 |
合 计 | 122,416,644.96 | 122,564,161.61 |
4.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386,157,950.82 | 349,300,288.36 |
房租及物业费 | 26,090,007.19 | 21,568,816.15 |
折旧与摊销 | 23,690,592.66 | 19,723,379.20 |
交通及差旅费 | 13,123,645.12 | 13,973,914.35 |
咨询服务费 | 12,665,946.12 | 12,200,389.87 |
办公费 | 12,311,416.52 | 17,543,745.70 |
业务招待费 | 6,962,339.51 | 8,679,220.80 |
装修及修理费 | 6,189,494.04 | 22,077,157.97 |
其他 | 7,459,119.91 | 7,123,134.07 |
合 计 | 494,650,511.89 | 472,190,046.47 |
5.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职工薪酬 | 146,116,006.16 | 136,875,537.92 |
材料费 | 20,664,166.95 | 23,379,586.82 |
检测及加工费 | 16,911,957.62 | 18,246,295.66 |
折旧与摊销 | 11,172,332.97 | 10,238,722.24 |
出版及资料费 | 7,154,255.88 | 7,951,099.41 |
设备使用费 | 4,095,813.94 | 1,827,871.26 |
差旅及会议费 | 1,568,573.23 | 4,092,685.78 |
其他 | 9,939,719.42 | 8,207,009.75 |
合 计 | 217,622,826.17 | 210,818,808.84 |
6.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息费用 | 2,934,486.27 | 1,707,186.37 |
减:利息收入 | 17,967,900.22 | 15,857,797.67 |
汇兑损益 | -103,701.52 | 1,722,741.74 |
手续费及其他 | 1,902,115.74 | 2,000,684.02 |
合 计 | -13,234,999.73 | -10,427,185.54 |
7. 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70,666,206.41 | 58,707,687.56 | 70,666,206.4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69,304.98 | 1,043,819.96 | 769,304.98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4,820,682.33 | 4,033,285.92 | 4,820,682.33 |
合 计 | 76,256,193.72 | 63,784,793.44 | 76,256,193.72 |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3之说明
8.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8,105.76 | 2,320,432.7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45,140.02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09,276.02 | |
处置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4,385.26 | |
合 计 | 1,133,245.78 | 2,215,323.51 |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9,590.17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合 计 | 209,590.17 |
10.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坏账损失 | -50,654,131.52 | -20,957,637.89 |
合 计 | -50,654,131.52 | -20,957,637.89 |
11.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98,938.71 | -846,263.25 |
合 计 | -1,298,938.71 | -846,263.25 |
12.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06,339.42 | 1,489,521.99 | 106,339.42 |
其他 | 164,353.20 | 32,985.61 | 164,353.20 |
合 计 | 270,692.62 | 1,522,507.60 | 270,692.62 |
13.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53,930.69 | 281,229.50 | 53,930.69 |
无需支付的款项及其他 | 902,612.58 | 672,544.37 | 902,612.58 |
合 计 | 956,543.27 | 953,773.87 | 956,543.27 |
14.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支出 | 770,960.00 | 1,227,000.00 | 770,960.00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0,272.51 | 548,137.93 | 160,272.51 |
滞纳金、罚款及赔偿支出 | 1,084,481.69 | 1,449,704.79 | 1,084,481.69 |
其他 | 453,895.04 | 93,882.70 | 453,895.04 |
合 计 | 2,469,609.24 | 3,318,725.42 | 2,469,609.24 |
15. 所得税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6,394,390.35 | 48,239,911.0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02,405.78 | -13,454,076.10 |
合 计 | 41,091,984.57 | 34,785,834.9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润总额 | 348,194,233.25 | 338,762,894.83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7,048,558.33 | 84,690,723.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706,128.19 | -39,877,292.1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0,376.26 | -832,941.98 |
所得税加计扣除 | -25,137,928.99 | -18,947,137.3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47,027.48 | 2,288,837.4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15,869.33 | -5,756,866.4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833,293.62 | 11,365,695.44 |
其他 | 1,783,407.91 | 1,854,816.34 |
所得税费用 | 41,091,984.57 | 34,785,834.93 |
16.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4之说明。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政府补助及个税返还 | 81,509,063.38 | 49,936,990.92 |
收到往来款 | 437,241,184.81 | 316,306,552.88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0,532,926.64 | 6,430,820.32 |
收回保函保证金及质押的存款等 | 40,162,413.55 | 16,716,295.05 |
租金收入及其他 | 3,022,356.44 | 4,806,118.02 |
合 计 | 572,467,944.82 | 394,196,777.19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付现费用 | 176,072,762.62 | 202,902,721.23 |
支付往来款 | 425,035,193.10 | 354,729,496.03 |
支付保函保证金及质押的存款等 | 23,084,745.44 | 12,544,412.55 |
财务手续费及其他 | 3,940,480.22 | 4,409,739.45 |
合 计 | 628,133,181.38 | 574,586,369.26 |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回结构性存款 | 1,760,000,000.00 | 2,360,000,000.00 |
收回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
垫付款收回 | 390,449.28 | |
收购子公司收购前处置的子公司的款项收回 | 967,192.99 | |
收购子公司取得的现金净额 | 130,966.12 | 83,770,157.53 |
合 计 | 1,760,130,966.12 | 2,455,127,799.80 |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存入结构性存款 | 1,760,000,000.00 | 2,360,0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减少的现金 | 127,872.01 | |
合 计 | 1,760,127,872.01 | 2,360,000,000.00 |
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15,754,664.98 | 36,850,309.20 |
符新虎 | 711,142.04 | 569,368.28 |
鲜秀珍 | 31,606.31 | 25,305.25 |
王英信 | 31,606.31 | 25,305.25 |
归还少数股东的投资 | 39,129,432.00 | |
上市中介费用 | 1,882,075.48 | 5,301,886.78 |
支付的房租 | 16,942,291.48 | 10,661,098.43 |
收购子公司收购前处置子公司代收款项转回 | 1,422,500.00 | |
合 计 | 74,482,818.60 | 54,855,773.19 |
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7,102,248.68 | 303,977,059.9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1,953,070.23 | 21,803,901.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734,088.71 | 65,068,822.6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4,134,826.60 | 9,778,524.04 |
无形资产摊销 | 8,456,146.32 | 7,222,638.4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96,379.75 | 2,955,338.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0,692.62 | -1,522,507.60 |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341.82 | 266,908.4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9,590.17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42,056.45 | -5,748,443.5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3,245.78 | -2,215,323.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45,841.39 | -2,094,055.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6,564.39 | -11,360,020.5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72,343.16 | 5,277,368.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6,629,153.87 | -175,279,453.6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599,480.98 | -59,481,413.97 |
其他 | -35,619.46 | -31,873.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497,065.97 | 158,407,879.60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29,679,804.90 | 1,408,385,614.2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08,385,614.23 | 1,393,801,053.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294,190.67 | 14,584,560.3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 目 | 本期数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7,515,448.52 |
其中: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7,515,448.52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3,597,603.72 |
其中: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3,597,603.72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1,894,558.00 |
项 目 | 本期数 |
其中: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1,894,558.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812,402.80 |
其他说明公司本期收购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的现金为4,139,526.00元,购买日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270,492.12元,取得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为-130,966.12元,故将相关金额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体现。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 现金 | 1,429,679,804.90 | 1,408,385,614.23 |
其中:库存现金 | 368,191.87 | 174,139.7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29,287,916.02 | 1,408,199,952.4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3,697.01 | 11,522.0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2)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9,679,804.90 | 1,408,385,614.2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 |
(4)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3,321,205.34 | 7,422,890.72 |
其中:支付货款 | 3,021,205.34 | 7,050,093.87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300,000.00 | 372,796.85 |
(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货币资金中质押的定期存款和保函保证金等,因使用受限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范围。
(四) 其他
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1,210,045.11 | 系质押的定期存款和保函保证金等 |
合 计 | 31,210,045.11 |
2.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6,843,225.39 | ||
其中:美元 | 797,814.92 | 6.9646 | 5,556,461.79 |
以色列谢克尔 | 649,868.86 | 1.9800 | 1,286,763.60 |
3. 政府补助
(1) 明细情况
1)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建筑领域低碳转型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服务 | 6,000,000.00 | 1,260,625.10 | 4,739,374.9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市域重大市政设施智能化运维与管控应用示范 | 1,345,500.00 | 633,643.30 | 711,856.7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398,695.15 | 311,223.58 | 87,471.57 | 与收益相关 | |
大型建筑楼宇群精准智能化 | 296,559.20 | 296,559.20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管控技术与应用示范 | |||||
城市核心区一体化有机更新全过程质量安全动态控制 | 238,250.00 | 238,2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生态陷阱”的水源地蓝藻早期探测及态势分析关键技术研究 | 330,632.94 | 234,220.14 | 96,412.80 | 与收益相关 | |
混凝土质量智能化监测及结构耐久性大数据分析 | 231,550.00 | 231,550.00 | 与收益相关 | ||
装配式公共建筑关键节点无损检测与健康监测系统研究 | 230,000.00 | 2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才补助计划 | 235,923.51 | 224,865.24 | 11,058.27 | 与收益相关 | |
管幕箱涵一体化结构接头填充材料及检测技术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健康街区PM2.5和NO2防控技术研究 | 198,141.59 | 198,141.59 | 与收益相关 | ||
公共建筑能源智能 | 194,581.99 | 194,581.99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及标准制定 | |||||
健康街区环境性能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372,559.21 | 192,755.00 | 179,804.21 | 与收益相关 | |
高效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精准设计与体系研发 | 190,000.00 | 1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近海大气污染传输海空一体立体监测技术研究 | 189,343.61 | 189,343.61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工程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 | 184,008.01 | 184,008.01 | 与收益相关 | ||
历史建筑砖木结构的抗震性能与风险控制决策方法研究 | 247,387.33 | 183,435.76 | 63,951.57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热湿需求的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关键指标研究 | 184,334.00 | 177,636.07 | 6,697.93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人工智能的水泥基高性能材料品质控制与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 175,455.98 | 175,455.98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自复位-耗能协同防震韧性结构体系研发与设计方法研究 | 388,144.75 | 167,070.00 | 221,074.75 | 与收益相关 | |
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关键标准研究及工程示范 | 166,481.81 | 166,481.81 | 与收益相关 | ||
高层建筑幕墙脱落风险感知与智能诊断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560,000.00 | 162,649.99 | 397,350.01 | 与收益相关 | |
近现代国保建筑群预防性维保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160,000.00 | 1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乡村住宅空间逻辑算法与数值分析优化技术研究 | 152,641.72 | 152,641.72 | 与收益相关 | ||
大型文化公园全生命期只能管控关键技术研究 | 400,000.00 | 151,132.30 | 248,867.70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建筑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2,468.80 | 149,200.00 | 53,268.80 | 与收益相关 | |
重组竹结构炭化机 | 142,400.00 | 140,959.80 | 1,440.20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理和防火设计方法研究 | |||||
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减缩、增韧机制及性能研究 | 138,066.90 | 133,875.00 | 4,191.90 | 与收益相关 | |
正交胶合木-混凝土组合楼板火灾性能及设计方法研究 | 131,450.00 | 131,450.00 | 与收益相关 | ||
预制构件用高强特种复合掺和料制备技术 | 145,000.00 | 122,639.38 | 22,360.62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公共建筑能效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 598,434.60 | 116,304.84 | 482,129.76 | 与收益相关 | |
领军人才 | 101,818.98 | 101,818.98 | 与收益相关 | ||
工程竹结构耐久性机理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 92,429.44 | 92,422.37 | 7.07 | 与收益相关 | |
住宅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协同与信息化监督技术 | 791,300.00 | 89,788.11 | 701,511.89 | 与收益相关 | |
公共机构高效节能及健康环境指标 | 119,747.00 | 89,518.00 | 30,229.00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花博会园区展馆绿色低碳建设关键技术研究 | 180,194.62 | 89,062.70 | 91,131.92 | 与收益相关 | |
预应力胶合木-混凝土组合梁的受力机理和长期性能研究 | 186,292.18 | 88,134.00 | 98,158.18 | 与收益相关 | |
带摇摆墙结构的减震机理与设计方法研究 | 226,894.20 | 81,988.48 | 144,905.72 | 与收益相关 | |
UHPC增韧独柱梁桥的受力特性和偏载破坏机理研究 | 188,700.00 | 79,683.78 | 109,016.22 | 与收益相关 | |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项目 | 72,000.00 | 7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围护结构高坠隐患智能诊断及预警整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389,850.00 | 71,628.77 | 318,221.23 | 与收益相关 | |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关键技术研究及标准编制 | 70,000.00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大型综合地下工程施工周围 | 70,000.00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 补助 | 本期结转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结转列报项目 |
环境安全 | |||||
需求导向的绿色建筑BIM综合运营平台开发及示范 | 67,594.64 | 67,594.64 | 与收益相关 | ||
超500MPa高强约束钢柱受火后剩余承载性能和评定方法研究 | 66,170.00 | 65,867.75 | 302.25 | 与收益相关 | |
火灾下超高层建筑智能疏散关键技术与控制系统 | 67,679.95 | 62,809.00 | 4,870.95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9,353,379.90 | 11,443,300.00 | 2,080,532.02 | 18,716,147.88 | 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17,468,262.01 | 20,647,100.00 | 10,573,548.01 | 27,541,814.00 |
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扶持资金 | 56,413,073.66 | 其他收益 |
稳岗补贴 | 3,581,852.73 | 其他收益 |
税收优惠 | 97,732.01 | |
小 计 | 60,092,658.40 |
(2)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70,666,206.41元。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基本情况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 时点 | 股权取得 成本 | 股权取得 比例(%) | 股权取得 方式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月7日 | 139,800,000.00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7日 | 9,480,000.00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续上表)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 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 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 购买方的净利润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月7日 | 达到控制 | 145,769,956.64 | 33,453,849.92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7日 | 达到控制 | 31,011,584.33 | 3,352,735.95 |
(2) 其他说明
2021年9月,公司与武汉君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卫平、陈培聪等签订关于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以经评估备案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并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 1396 号),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款为139,800,000.00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支付股权款54,324,551.48元以及57,515,448.5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剩余27,960,000.00元股权款尚未支付。
2021年9月,公司与李卫平、陈培聪和马涛等签订关于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以经评估备案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并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 13967号),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款为9,480,000.00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支付股权款3,444,474.00元以及4,139,526.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剩余1,896,000.00元股权款尚未支付。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 目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139,800,000.00 | 9,480,0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139,800,000.00 | 9,48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6,161,700.84 | 5,744,212.41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93,638,299.16 | 3,735,787.59 |
项 目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份额的金额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 目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
资产 | 132,968,592.90 | 124,528,592.90 | 24,662,921.89 | 24,662,921.89 |
货币资金 | 54,773,604.19 | 54,773,604.19 | 4,270,492.12 | 4,270,492.12 |
应收票据 | 2,259,582.00 | 2,259,582.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应收款项 | 50,776,785.57 | 50,776,785.57 | 14,501,895.53 | 14,501,895.53 |
预付款项 | 130,967.99 | 130,967.99 | 140,800.00 | 140,800.00 |
其他应收款 | 774,733.18 | 774,733.18 | 37,305.00 | 37,305.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51,049.21 | 151,049.21 | ||
固定资产 | 1,038,751.53 | 1,038,751.53 | 4,123,601.81 | 4,123,601.81 |
在建工程 | 212,389.38 | 212,389.38 | ||
使用权资产 | 11,170,582.94 | 11,170,582.94 | 623,594.41 | 623,594.41 |
无形资产 | 8,462,369.75 | 22,369.75 | 138,274.33 | 138,274.33 |
长期待摊费用 | 1,354,705.90 | 1,354,705.90 | 435,294.56 | 435,294.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63,071.26 | 1,863,071.26 | 191,664.13 | 191,664.13 |
负债 | 56,032,424.83 | 54,766,424.83 | 15,089,234.54 | 15,089,234.54 |
应付款项 | 8,608,548.56 | 8,608,548.56 | 2,512,691.35 | 2,512,691.35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30,683.59 | 15,030,683.59 | 2,793,539.97 | 2,793,539.97 |
应交税费 | 10,115,242.85 | 10,115,242.85 | 1,080,662.06 | 1,080,662.06 |
其他应付款 | 55,945.15 | 55,945.15 | 6,614,397.00 | 6,614,397.00 |
合同负债 | 9,640,238.68 | 9,640,238.68 | 1,304,083.62 | 1,304,083.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1,910.03 | 721,910.03 | 705,615.52 | 705,615.52 |
其他流动负债 | 578,414.32 | 578,414.32 | 78,245.02 | 78,245.02 |
租赁负债 | 10,015,441.65 | 10,015,441.6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6,000.00 |
项 目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购买日 公允价值 | 购买日 账面价值 | |
净资产 | 76,936,168.07 | 69,762,168.07 | 9,573,687.35 | 9,573,687.3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30,774,467.23 | 27,904,867.23 | 3,829,474.94 | 3,829,474.94 |
取得的净资产 | 46,161,700.84 | 41,857,300.84 | 5,744,212.41 | 5,744,212.41 |
(二)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上海建科数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 | 设立 | 2022年9月8日 | 10,000,000.00 | 100.00% |
上海建科电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2年9月21日 | 9,800,000.00 | 70.00% |
[注]公司2022年9月8日设立上海建科数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奥来国信(深圳)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减资 | 2022年1月10日 | -212,823.57 | |
筑乐博(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2年12月30日 | 1,446.43 | 3,142.04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子公司的构成
(1) 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研建材科技有限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公司 |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机械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工程改造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83.75 | 设立 | |
重庆市斯励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技术服务 | 51.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预应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工程施工 | 99.13 | 设立 | |
上海建科数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深水港检验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市中民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造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思立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成都市蓉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技术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筑乐博(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协立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66.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上海建科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务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旭升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务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上海建科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电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70.00 | 设立 | |
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务服务 | 10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上海建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务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思立博(北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水清木华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技术服务 | 28.05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奥来国信(天津)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保定市 | 保定市 | 技术服务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天津市成套设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服务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 | 武汉市 | 武汉市 | 技术服务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责任公司 | ||||||
湖北君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技术服务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湖北君邦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技术服务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 | 技术服务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2) 其他说明
子公司筑乐博(重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期注销;公司通过减资不再持有水清木华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 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 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 权益余额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13,091,042.69 | 6,293,622.51 | 37,571,887.41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9.00% | 5,536,765.52 | 91,266,645.45 |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5.00% | 9,313,347.77 | 60,362,125.04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1) 资产和负债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期末数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22,784,363.61 | 15,254,431.12 | 138,038,794.73 | 41,651,054.91 | 8,914,621.31 | 50,565,676.22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1,126,383.83 | 77,315,585.76 | 338,441,969.59 | 175,566,979.61 | 173,910.02 | 175,740,889.63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01,828,087.22 | 45,190,756.32 | 147,018,843.54 | 27,831,780.05 | 10,857,776.61 | 38,689,556.66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期初数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08,866,722.14 | 15,661,870.76 | 124,528,592.90 | 44,750,983.18 | 10,015,441.65 | 54,766,424.83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13,086,367.32 | 77,767,553.45 | 390,853,920.77 | 120,197,923.53 | 171,306.04 | 120,369,229.57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90,649,914.08 | 50,667,077.55 | 141,316,991.63 | 27,501,097.96 | 15,426,785.25 | 42,927,883.21 |
(2) 损益和现金流量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45,769,956.64 | 33,445,006.72 | 33,445,006.72 | 13,256,394.72 | 135,375,628.86 | 31,468,112.56 | 31,468,112.56 | 34,935,392.4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1,321,002.57 | 12,072,372.45 | 12,072,372.45 | 29,380,870.48 | 229,839,292.10 | 13,199,104.80 | 13,199,104.80 | -45,536,748.48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73,321,213.92 | 23,222,894.91 | 23,222,894.91 | 7,573,309.55 | 172,109,743.44 | 27,704,151.95 | 27,704,151.95 | 17,092,453.93 |
(二)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但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子公司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28日 | 30.80 | 55.00 |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31日 | 75.00 | 100.00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项 目 | 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购买成本 | |
现金 | 13,050,400.00 |
购买成本合计 | 13,050,400.00 |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3,898,583.10 |
差额 | 9,151,816.90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033,499.29 |
调整少数股东权益 | 4,118,317.61 |
3. 其他说明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于2022年10月退出投资,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其2022年6月净资产对应份额归还投资,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6,841.00元。
(三)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公司无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2,620,371.89 | 11,984,044.6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636,327.20 | 2,270,805.16 |
净利润 | 636,327.20 | 2,270,805.16 |
综合收益总额 | 636,327.20 | 2,270,805.16 |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79,724.82 | 372,611.0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51,778.56 | 49,627.59 |
净利润 | 51,778.56 | 49,627.59 |
综合收益总额 | 51,778.56 | 49,627.59 |
3.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公司持有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5.0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350万元,公司将其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2020年9月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为零。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
(一)3、五(一)5及五(一)7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9.82%(2021年12月31日:11.9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003,583.33 | 2,070,250.00 | 2,070,250.00 | ||
应付账款 | 146,710,236.03 | 146,710,236.03 | 146,710,236.03 | ||
其他应付款 | 222,908,331.04 | 222,908,331.04 | 222,908,331.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35,386.70 | 10,484,546.13 | 10,484,546.13 | ||
租赁负债 | 30,073,907.86 | 34,549,723.27 | 14,533,198.90 | 20,016,524.37 | |
小 计 | 411,231,444.96 | 416,723,086.47 | 382,173,363.20 | 14,533,198.90 | 20,016,524.37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002,658.33 | 2,073,950.00 | 2,073,950.00 | ||
应付账款 | 128,636,048.12 | 128,636,048.12 | 128,636,048.12 | ||
其他应付款 | 167,771,247.26 | 167,771,247.26 | 167,771,247.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244,108.00 | 10,941,434.16 | 10,941,434.16 | ||
租赁负债 | 27,683,153.25 | 31,982,309.13 | 15,055,786.39 | 16,926,522.74 | |
小 计 | 335,337,214.96 | 341,404,988.67 | 309,422,679.54 | 15,055,786.39 | 16,926,522.74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0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0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2之说明。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 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0,000.00 | 9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0,000.00 | 90,000.00 |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故以其成本可代表其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国有独资 | 2,006,600.00万元 | 32.463 | 32.463 |
(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控制公司64.03%的股权。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持股20%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持股35% |
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 |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王吉杰曾担任其副总裁,已于2019年7月不再任职 |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陈晓波曾担任其董事长,已于2019年8月不再任职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朱洪超担任其独立董事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安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10月不再担任 |
上海宝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夏锋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田晖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8月不 |
再担任;公司监事林磊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0年9月不再任职 |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安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10月不再担任 |
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梁永明曾担任其执行董事,已于2021年10月不再任职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陈晓波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18年6月不再任职 |
上海宝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夏锋担任其执行董事 |
上海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盛海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上海紫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夏锋曾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18年12月不再任职 |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苏勇担任其独立董事 |
上海市建材行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 公司母公司原下属事业单位,现已撤销事业单位编制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陈晓波曾担任其董事长,已于2022年1月不再任职 |
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为上海建科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海建科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持有其2.52 %股权,于2019年3月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 |
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周予鼎担任其董事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安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10月不再担任 |
上海宝岳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夏锋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副总裁哈尔曼担任其董事 |
河北正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为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将全部股权转让给石家庄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紫宝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夏锋担任其执行董事 |
上海信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曾通过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转让该公司部分股权,该公司相应变更为其参股子公司;2020年8月,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该公司剩余全部股权对外转让 |
上海轻工环境保护压力容器监测总站 | 公司母公司原下属事业单位,现已撤销事业单位编制 |
上海盛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夏锋担任其执行董事 |
上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上海豪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石琦担任其董事长 |
上海机场贵宾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王吉杰配偶之姐妹李韧担任其董事长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天津市环亚建筑工程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曾为子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直接持有其45%股权、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持有其10%股权,于2021年2月分别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 |
天津市城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曾为子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持有其90%股权,于2021年2月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
天津市津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曾为天津市城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 |
天津市成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曾为子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2月将所持全部股权转让 |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朱洪超担任其独立董事 |
上海东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国盛集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公司 |
上海宝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夏锋担任其执行董事 |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张建明担任其董事 |
上海盛闵智能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母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持有子公司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以上股权的少数股东 |
淮安君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子公司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以上股权的少数股东 |
孙文伟 | 子公司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 |
股45.00%的股东 | |
李卫平 | 持有子公司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以上股权的少数股东 |
陈培聪 | 持有子公司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以上股权的少数股东 |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4,553,388.24 | 51,020,115.60 |
天津市成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86,500.00 |
(2)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176,520.75 |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533,207.54 | 728,106.13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22,441.51 | 1,176,415.09 |
上海宝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042,452.83 | 3,432,075.47 |
上海信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76,678.02 | |
上海东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01,700.49 | |
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66,037.74 | 765,660.38 |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66,981.13 | 514,150.94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18,709.43 | 292,523.57 |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69,056.61 |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63,207.55 | 802,803.98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4,698.11 | 64,188.68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份有限公司 | |||
上海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5,886.79 | |
上海盛闵智能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4,243.40 | |
上海紫宝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12,264.15 | 341,981.13 |
上海宝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8,797.17 | |
上海宝岳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3,773.58 | 42,830.19 |
上海宝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2,452.83 |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1,969.75 | 48,367.87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8,247.71 | 22,626.10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516.77 | |
天津市城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384.91 | 943.40 |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415.09 | |
上海轻工环境保护压力容器监测总站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7.44 | 2,470.80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1,908,617.09 |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595,482.06 |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49,132.07 | |
上海紫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63,495.29 | |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9,811.32 | |
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3,962.29 | |
上海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7,358.49 | |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3,133.73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2,075.48 | |
上海豪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5,471.70 | |
上海市建材行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584.08 |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528.30 | |
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3,584.91 | |
上海盛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924.53 | |
天津市环亚建筑工程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4,150.94 | |
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285.85 | |
天津市津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71.70 |
2. 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出租情况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上年同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68,733.60 | 159,480.44 |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2022.1.1 | 拆出金额 | 合并增加 | 收回金额 | 2022.12.31 |
拆出 |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359,214.70 | 1,359,214.70 | |||
天津市成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拆入 | |||||
关联方 | 2022.1.1 | 拆入金额 | 合并增加 | 归还金额 | 2022.12.31 |
陈培聪 | 3,300,000.00 | 3,300,000.00 | |||
李卫平 | 3,157,000.00 | 3,157,000.00 |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705,791.25 | 14,419,004.30 |
5. 其他关联交易
其他资金往来
(1) 资金流入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代员工充值 | 382,361.00 | 355,328.00 |
(2) 资金流出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员工小卖店消费 | 1,612,756.69 | 1,827,479.68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员工食堂消费 | 4,858,999.55 | 5,962,110.69 |
说明:为方便员工就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员工统一办理了一卡通餐卡,并由公司下属的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就餐补贴资金的代收付,即各企业将就餐补贴统一划至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根据员工在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食堂、小卖店的实际消费情况将消费资金划给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同时,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参股公司,办公地点与公司总部在同一园区内,为便利自身员工就餐消费,也为员工办理了一卡通餐卡,因此报告期内存在其代员工充值餐卡、资金流入公司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情况。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980,027.08 | 7,980,027.08 | 7,980,027.08 | 7,980,027.08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1,000.00 | 158,550.00 | 595,000.00 | 29,750.00 | |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 331,200.00 | 16,56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上海宝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5,000.00 | 15,250.00 | |||
上海东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 298,318.00 | 14,915.90 | |||
上海宝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0,000.00 | 37,500.00 | 120,000.00 | 6,000.00 | |
上海信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9,926.00 | 12,496.30 | |||
上海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39,440.00 | 11,972.00 | |||
上海盛闵智能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237,698.00 | 11,884.90 | |||
上海紫宝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187,500.00 | 9,375.00 | 175,000.00 | 8,750.00 | |
上海宝岳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 57,000.00 | 2,850.00 |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8,000.00 | 12,000.00 | 120,500.01 | 74,900.01 | |
上海宝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000.00 | 2,250.00 |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6,378,623.45 | 708,897.79 | |||
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 | 269,400.03 | 13,470.00 | |||
上海玻机智能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 | |||
天津市成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96,310.00 | 49,077.50 |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498.73 | 7,873.38 | |||
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
上海紫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 | 6,500.00 | |||
小 计 | 11,040,109.08 | 8,285,631.18 | 16,005,359.30 | 8,900,745.76 | |
其他应收款 |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359,214.70 | 679,607.35 | 1,359,214.70 | 339,803.68 |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8,870.20 | 443.6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上海机场贵宾服务有限公司 | 8,670.00 | 4,335.00 | 8,670.00 | 2,167.50 | |
天津市成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50,000.00 | |||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55,044.00 | 2,752.20 | |||
孙文伟 | 52,000.00 | 2,600.00 | |||
河北正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9,576.48 | 22,363.37 |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500.00 | |||
天津市环亚建筑工程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7,391.12 | 7,391.12 | |||
天津安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 | 50.00 | |||
小 计 | 1,376,754.90 | 684,385.96 | 1,722,896.30 | 429,627.87 | |
合同资产 | |||||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15,000.00 | 78,750.00 | |||
小 计 | 315,000.00 | 78,750.00 |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付账款 |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870,000.00 | 870,000.00 |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395,951.00 | 366,472.00 | |
小 计 | 1,265,951.00 | 1,236,472.00 | |
合同负债 | |||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5,094.35 | 49,528.30 | |
上海机场贵宾服务有限公司 | 171,764.15 | 171,764.15 | |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56,226.42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 | 52,803.98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限公司 | |||
上海建研科贸有限公司 | 849.06 |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10,489,306.80 | ||
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1,289.30 |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小 计 | 696,737.96 | 10,771,888.55 | |
其他应付款 | |||
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19,600,000.01 | ||
淮安君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38,916.20 | ||
李卫平 | 10,726,882.00 | ||
陈培聪 | 4,986,533.00 | ||
上海建坤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97,663.05 | 97,663.05 |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
孙文伟 | 11,894,558.00 | ||
小 计 | 47,449,994.26 | 12,022,221.05 |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 或有事项
1.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履约及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为370,472,626.48元,系各银行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各工程项目出具的保函,其中349,946,947.05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出具,3,185,000.00元由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出具,14,134,204.37元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92,376.00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3,114,099.06元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出具。
2.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未发生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及利润分配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 分部信息
1. 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及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业务分部
项 目 | 工程咨询服务 | 检测与技术服务 | 环境低碳技术服务 |
主营业务收入 | 2,012,864,226.86 | 1,013,682,889.96 | 369,140,364.06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2,012,864,226.86 | 1,013,682,889.96 | 369,140,364.06 |
主营业务成本 | 1,432,883,210.24 | 642,146,499.09 | 250,821,769.82 |
资产总额 | 1,524,151,600.75 | 878,341,731.16 | 358,800,951.24 |
负债总额 | 708,527,353.43 | 254,687,637.42 | 179,299,204.30 |
(续上表)
项 目 | 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 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91,968,808.92 | 48,124,433.23 | 82,067,430.73 | 3,553,713,292.30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91,968,808.92 | 48,124,433.23 | 82,067,430.73 | 3,553,713,292.30 |
主营业务成本 | 121,579,972.53 | 40,401,256.97 | 102,186,890.94 | 2,385,645,817.71 |
资产总额 | 274,513,627.01 | 2,284,105,449.90 | 1,214,786,529.54 | 4,105,126,830.52 |
负债总额 | 105,071,490.88 | 392,772,124.17 | 382,043,917.55 | 1,258,313,892.65 |
(二)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4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7,174,390.53 | 17,817,256.85 |
合 计 | 17,174,390.53 | 17,817,256.85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590,471.87 | 1,640,570.7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3,944,854.20 | 27,464,707.93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二)之说明。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2,936,012.57 | 4,152,975.26 |
(三) 其他
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并根据项目需要开立共管专用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共管专用账户中的期末余额为46,318.92万元,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亭支行共管专用账户中的期末余额为1,942.33万元。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92,838.63 | 100.00 | 1,078,969.07 | 13.33 | 7,013,869.56 |
合 计 | 8,092,838.63 | 100.00 | 1,078,969.07 | 13.33 | 7,013,869.56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11,803.45 | 100.00 | 1,096,714.32 | 12.17 | 7,915,089.13 |
合 计 | 9,011,803.45 | 100.00 | 1,096,714.32 | 12.17 | 7,915,089.13 |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090,248.55 | 1,078,969.07 | 98.97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7,002,590.08 | ||
小 计 | 8,092,838.63 | 1,078,969.07 | 13.33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200.00 | 310.00 | 5.00 |
2-3年 | 10,778.97 | 5,389.49 | 50.00 |
3年以上 | 1,073,269.58 | 1,073,269.58 | 100.00 |
小 计 | 1,090,248.55 | 1,078,969.07 | 98.97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13,409.24 |
1-2年 | 2,264,883.73 |
2-3年 | 2,653,739.89 |
3年以上 | 3,060,805.77 |
合 计 | 8,092,838.63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6,714.32 | -17,745.25 | 1,078,969.07 | |||||
合 计 | 1,096,714.32 | -17,745.25 | 1,078,969.07 |
(4)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上海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6,339,222.29 | 78.33 | |
上海建科预应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556,158.55 | 6.87 | |
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 304,600.00 | 3.76 | 304,600.00 |
上海建延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48 | 120,000.00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5,209.24 | 1.30 | |
小 计 | 7,425,190.08 | 91.74 | 424,600.00 |
2.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应收股利 | 3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314,145,430.03 | 306,736,571.47 |
合 计 | 344,145,430.03 | 306,736,571.47 |
(2) 应收股利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小 计 | 30,000,000.00 |
(3)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①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0.32 | 1,0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4,218,973.93 | 99.68 | 73,543.90 | 0.02 | 314,145,430.03 |
小 计 | 315,218,973.93 | 100.00 | 1,073,543.90 | 0.34 | 314,145,430.03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0.32 | 1,0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6,767,960.81 | 99.68 | 31,389.34 | 0.01 | 306,736,571.47 |
小 计 | 307,767,960.81 | 100.00 | 1,031,389.34 | 0.34 | 306,736,571.47 |
②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上海斯泰安涂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低 |
小 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③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313,871,846.26 | ||
账龄组合 | 347,127.67 | 73,543.90 | 21.19 |
其中:1年以内 | 151,480.91 | 7,574.05 | 5.00 |
1-2年 | 172,902.55 | 43,225.64 | 25.00 |
3年以上 | 22,744.21 | 22,744.21 | 100.00 |
小 计 | 314,218,973.93 | 73,543.90 | 0.02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1,521,232.28 |
1-2年 | 172,902.55 |
2-3年 | 292,500,000.00 |
3年以上 | 1,024,839.10 |
小 计 | 315,218,973.93 |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8,645.13 | 1,022,744.21 | 1,031,389.34 |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8,645.13 | 8,645.13 | ||
本期计提 | 7,574.05 | 34,580.51 | 42,154.56 | |
期末数 | 7,574.05 | 43,225.64 | 1,022,744.21 | 1,073,543.90 |
4) 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5,902.55 | 175,902.55 |
应收暂付款及其他 | 1,171,225.12 | 1,019,744.2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313,871,846.26 | 306,572,314.05 |
小 计 | 315,218,973.93 | 307,767,960.81 |
5)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上海建科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92,500,000.00 | 2-3年 | 92.79 |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20,399,999.99 | 1年以内 | 6.47 | |
上海斯泰安涂料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及其他 | 1,000,000.00 | 3年以上 | 0.32 | 1,000,000.00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969,751.38 | 1年以内 | 0.31 |
武汉中央商务区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77,650.65 | 1-2年 | 0.02 | 19,412.66 |
小 计 | 314,947,402.02 | 99.91 | 1,019,412.66 |
3. 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82,037,664.63 | 982,037,664.63 | 893,884,216.31 | 893,884,216.31 | ||
合 计 | 982,037,664.63 | 982,037,664.63 | 893,884,216.31 | 893,884,216.31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数 |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90,531,498.44 | 290,531,498.44 | ||||
上海建科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80,959,775.00 | 180,959,775.00 | ||||
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583,253.97 | 2,583,253.97 | ||||
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9,000,000.00 | ||||
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24,375,555.90 | 24,375,555.90 | ||||
上海建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20,835,000.00 | 120,835,000.00 | ||||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83,599,133.00 | 61,126,551.68 | 122,472,581.32 |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39,800,000.00 | 139,800,000.00 | ||||
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9,480,000.00 | 9,480,000.00 | ||||
小 计 | 893,884,216.31 | 149,280,000.00 | 61,126,551.68 | 982,037,664.63 |
(二)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502,830.18 | 148,765.37 | 528,301.88 | 245,618.14 |
其他业务收入 | 42,001,154.37 | 3,829,974.00 | 35,819,127.36 | 3,829,973.87 |
合 计 | 42,503,984.55 | 3,978,739.37 | 36,347,429.24 | 4,075,592.01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502,830.18 | 148,765.37 | 528,301.88 | 245,618.14 |
2.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检测及加工费 | 7,304,491.52 | 9,825,394.62 |
材料费 | 786,988.30 | 1,553,710.56 |
设备使用费 | 159,433.63 | 161,489.00 |
出版及资料费 | 103,455.37 | 494,755.39 |
职工薪酬 | 51,850.00 | 332,663.11 |
差旅及会议费 | 6,764.00 | 321,019.75 |
其他 | 989,200.39 | 1,313,855.86 |
合 计 | 9,402,183.21 | 14,002,888.29 |
3.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8,343,240.42 | 163,157,279.33 |
处置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4,385.26 | |
合 计 | 178,343,240.42 | 162,842,894.07 |
十五、其他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09,490.8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666,206.4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412,366.63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55,641.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6,724.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589,987.31 |
小 计 | 82,026,968.02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9,341,257.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86,169.3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9,999,540.79 |
2.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扶持资金 | 56,413,073.66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581,852.7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0,671,280.02 | 与收益相关 |
小 计 | 70,666,206.41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 明细情况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5 | 0.78 | 0.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25 | 0.58 | 0.58 |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275,629,841.40 |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69,999,540.7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205,630,300.61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2,356,367,496.69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
其他 |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造成资本公积变动 | I1 | 16,841.00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1 | 2 | |
收购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形成的溢价 | I2 | -5,033,499.29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2 | 3 | |
收购思立博(河北雄安)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少数股权过渡期利润归属于母公司部分 | I3 | 799,961.83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3 | 3 | |
其他综合收益变化 | I4 | 376,766.16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4 | 6 | |
专项储备变动 | I5 | -35,619.46 |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5 | 6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 D+A/2+ E×F/K-G×H/K±I×J/K | 2,493,297,413.2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11.05%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8.25% |
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275,629,841.40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69,999,540.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205,630,300.61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354,861,106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354,861,106 |
仅为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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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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