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东旭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7,313,816,49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23,934,309元。加上公司中期已经派发的现金红利1,023,944,242元,2022年度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47,878,551元,其中中小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41元,大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16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关于本公司所面临主要风险见“第三节(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
有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宝丰能源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集团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宝丰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东毅国际 | 指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东毅环保 | 指 | 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宝丰商服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红四煤业 | 指 |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
宝丰煤焦化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 |
焦化二厂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 |
烯烃二厂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 |
宝丰煤基新材料 | 指 |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股泉煤业 | 指 | 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 |
四股泉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 |
马莲台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
丁家梁煤矿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
甜水河井田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甜水河井田,并入丁家梁煤矿合并开发 |
峰腾塑业 | 指 |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 |
友爱加油站 | 指 | 宁夏宝丰友爱加油站有限公司 |
宁夏锐安 | 指 | 宁夏锐安建筑有限公司 |
宝丰养老 | 指 | 宁夏宝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鸿沣运输 | 指 | 宁夏鸿沣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宝丰昱能 | 指 | 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宝丰储能 | 指 | 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瓜州硅材料 | 指 |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
蒙宝建材 | 指 | 鄂尔多斯市蒙宝建材有限公司 |
宁东加油站 | 指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
杞泰农业科技 | 指 | 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汇丰祥光伏 | 指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现代煤化工 | 指 | 指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石化产品和清洁燃料的产业(来源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制定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 |
焦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的称谓 |
1/3焦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介于焦煤和气煤之间的烟煤的称谓 |
肥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中等、粘结性极强的烟煤的称谓,炼焦煤的一种,炼焦配煤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焦性最强,熔融性好,结焦膨胀度大,耐磨 |
气煤 | 指 | 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低的烟煤的称谓 |
气肥煤 | 指 | 挥发分和胶质层都很高的强粘结性肥煤类,炼焦性能介于肥煤和气煤之间 |
烯烃 | 指 | 含有C=C键(碳-碳双键)(烯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烃,分为链烯烃与环烯烃 |
煤制烯烃 | 指 | 又称煤基甲醇制烯烃,是指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后再通过甲醇制取乙烯、丙烯等烯烃的技术 |
低碳烯烃 | 指 | 分子中碳原子数较少的烯烃,最富有代表性的低碳烯烃是乙烯和丙烯 |
聚烯烃 | 指 | 聚乙烯、聚丙烯 |
聚乙烯 | 指 | 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 |
聚丙烯 | 指 | 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
烯烃产品 | 指 | 聚乙烯、聚丙烯及烯烃副产品 |
纯苯 | 指 | 纯苯又名安息油、净苯,在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芳香气味的无色透明挥发性液体 |
MTBE | 指 | 中文名为甲基叔丁基醚,一种有机醚类,可作为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常用于无铅汽油和低铅油的调合;也可以重新裂解为异丁烯,作为橡胶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原料;还可用于甲基丙烯醛和甲基丙烯酸的生产 |
改质沥青 | 指 | 煤焦油加工产品,是煤焦油或普通煤沥青经深度加工所得的沥青,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用作电极棒或电极粘结剂 |
蒽油 | 指 | 是制造涂料、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的原料, 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 |
工业萘 | 指 | 是工业上最重要的稠环芳烃,可用于生产苯酐、染料的中间体、橡胶助剂和杀虫剂 |
碳四、C4 | 指 | 含有四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
碳五、C5 | 指 | 含有五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
混合碳四、混合C4 | 指 | 指丁烷、丁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反丁烯、异丁烯等)等四碳烃类含量达95%以上的混合物 |
混合碳五、混合C5 | 指 | 指以五碳烃类为主,含有少量其他组分的混合物 |
重碳四 | 指 | 是指本公司的碳四分离装置分离出来的重组分,主要包含顺反丁烯,少量的1-丁烯和碳四烷烃等 |
MTO | 指 | 甲醇制烯烃 |
DMTO | 指 | 大连化物所的甲醇制烯烃专利专有技术 |
二期烯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指 | 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装置(前段)、甲醇制60万吨/年烯烃装置(后段) |
三期烯烃项目 | 指 | 已开工建设的宁东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包括25万吨/年EVA装置)和50万吨/年C2-C5综合利用制烯烃项目 |
内蒙烯烃项目 | 指 |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 |
煤醇比 | 指 | 生产1吨MTO甲醇消耗多少吨煤 |
醇烯比 | 指 | 生产1吨乙烯丙烯消耗多少吨精甲醇 |
双烯收率 | 指 | 投入1吨MTO甲醇生产多少吨乙烯丙烯 |
煤焦比 | 指 | 生产1吨焦炭消耗多少吨精煤 |
EVA | 指 |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主要用于制造发泡材料、光伏胶膜、电缆料、热熔胶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丰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xia Baofeng Energy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AOFENG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元管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爱军 | 张中美 |
联系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电话 | 0951-5558031 | 0951-5558031 |
传真 | 0951-5558030 | 0951-5558030 |
电子信箱 | bfny@baofengenergy.com | bfny@baofengenergy.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411 |
公司网址 | http://www.baofeng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bfny@baofengenergy.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宝丰能源 | 600989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孙芳、吕乐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8,429,848,345.48 | 23,299,935,290.20 | 22.02 | 15,927,728,889.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10.86 | 4,622,768,043.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18,586,779.15 | 7,335,511,226.86 | -8.41 | 4,847,314,790.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6,183,529.41 | 6,487,817,727.00 | 2.13 | 5,183,714,666.16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874,633,971.68 | 30,689,964,563.86 | 10.38 | 25,900,347,545.01 |
总资产 | 57,578,314,322.10 | 44,373,765,410.12 | 29.76 | 38,105,012,879.9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97 | -11.34 | 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97 | -11.34 | 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2 | 1.00 | -8.00 | 0.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57 | 25.33 | 减少5.76个百分点 | 19.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73 | 26.16 | 减少5.43个百分点 | 19.8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514,555,802.12 | 7,880,436,452.07 | 7,090,045,985.11 | 6,944,810,10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46,282,451.53 | 2,268,459,172.48 | 1,357,884,852.99 | 929,875,89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86,053,316.22 | 2,391,775,891.37 | 1,468,828,012.43 | 971,929,559.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2,505,801.79 | 2,615,346,645.62 | 850,659,281.15 | 1,777,671,800.85 |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1,589,151.42 | / | -34,656,141.63 | -16,726,423.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714,768.23 | / | 20,203,437.59 | 40,621,978.4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994,239.85 | / | 30,100,012.43 | 4,784,628.4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5,500,000.00 | / | -330,000,000.00 | -295,811,169.7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284,212.14 | / | -49,267,327.52 | -42,584,239.1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 - | / | - | - |
合计 | -416,084,410.90 | / | -265,085,364.09 | -224,546,746.90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80,168,707.78 | 150,101,356.82 | -230,067,350.96 | - |
合计 | 380,168,707.78 | 150,101,356.82 | -230,067,350.96 | -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国际局势动荡,能源价格高位;欧美连续加息控制通胀,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国内疫情多发拖累生产与消费,对大宗产品价格形成抑制;公司主要原料(煤炭)价格持续高位,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建设项目点多线长。面对压力和挑战,在公司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管理层负重拼搏、逆中求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安全管理,准确把握疫情对物流运输带来的严重影响,强化人员组织和内外部协调,保障了生产原料稳定供应、产品及时销售;动态分析研判疫情减员对生产运行及安全管理影响,组建生产预备队,并对预备人员实施重点管控,保障了生产人员需求。经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入选“2022年福布斯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TOP50”。
(一)生产运营
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运营,强化生产运营过程管控。
一是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实施了湿熄焦改干熄焦、动力锅炉掺烧焦炉煤气、甲醇二厂气化细渣脱水、余热发电、物流运输等一批节能、环保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聚乙烯、聚丙烯、MTBE和1-丁烯4类35个牌号的产品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认证为“绿色产品”。
二是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进展。公司烯烃一厂通过对余热锅炉改造,4.0MPa蒸汽产量较改造前增加3.1吨/小时,投运后累计增加蒸汽产量17,128吨,节能1,665吨标准煤;实施MTO主风机性能改造,电耗下降14.8%。烯烃二厂产品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6千克标准煤/吨聚烯烃,创历史新低。甲醇二厂煤醇比较上年降低0.015吨/吨,全年减少原料煤消耗4万吨;转化气中技改配入非变换气补碳,焦炉气单耗从2000标准立方米/吨甲醇下降至1,890标准立方米/吨甲醇。
三是生产运行效率明显提升。甲醇二厂攻克了气化炉三通频繁磨损运行周期短、空分产氧量不足、转化换热器及废锅泄漏问题,甲醇日产量提升近200吨。
四是质量管控效果突出。推行工程质量分级验收管理,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一次验收通过率同比提高10.4%。
(二)原料煤供应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新项目投产,所需原料煤数量增加,而国内煤炭供应偏紧的局面:
一是继续加强长协合作。深化与国家能源集团、山东能源集团、中煤集团、晋能控股等大型央企、国企的合作,保持现有供应渠道稳定,2022年合作供应商中,央企、国企共24家,供应煤量占比77%。充分运用供应商的长协价格政策,降低采购成本。
二是积极开拓新供应渠道。新开发了新疆、内蒙古、陕西等多地煤炭资源供应商,强化物流运输协调,提升原料煤供应能力,目前新疆煤占动力煤采购总量约27%,中卡煤综合到厂价较同期采购内蒙煤炭综合到厂价降低了110元/吨。
三是公铁联运稳定供应。2022年疫情多发,多地实行静态管理,部分公路运输停滞受限。公司通过多方协调,新增15个矿点的铁路发运,实现公路转铁路,缓解了疫情期间的运输困难,保障了稳定生产。四是严控供货流程降损失。严格把控供货源头,强化运输过程监控,2022年原料煤综合到厂水分16.31%,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通过装车协调及运输过程管控,2022年动力煤火车运输亏吨损失1.08元/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损失5.12元/吨。
(三)产品销售
一是制定烯烃产品配送计划管控标准。加强销售与物流协同配合,2022年自接单到发出4天内完成率由上半年的70%提升至年底的95%,配送周期大幅缩减,提高了公司在主流市场供货的时效性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加大铁路发运客户开发力度。2022年焦炭产品全年实现铁路发运量较上年增加51.7万吨。
三是抓住国际市场价格较高的时机扩大出口。2022年累计签订聚烯烃产品出口订单12,676吨,与2021年出口1,610吨相比增长687%。开通公司跨境电商e外贸平台,数字营销助力海外市场开拓。
四是加大铁路请车协调力度,提高卸后车利用率,实现及时出货,降低货车占用费。
(四)技术与产品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5,085.27万元,同比增加1,831.41万元,增长14%。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和效益原则,开发了5个聚烯烃新牌号产品,分别是DFDA-9047、DFDA-9047H、HP-500L、M900和5502S;推出了5个焦炭新产品,分别是86冶金焦、85冶金焦(1.5)、85冶金焦(1.25)、83冶金焦(1.0)。
二是开展了19个牌号聚烯烃产品熔融指数稳定性攻关,实际生产的8个牌号的熔融指数稳定性均有提升,其中聚乙烯HD6081H、聚乙烯TRB432、聚丙烯L5E89熔融指数稳定性较历史值分别提升17.97%、27.92%、28.57%。
三是对聚烯烃PP K8003、LLDPE 7042、HDPE 6081H、HDPE 55110等进行微观结构-宏观性能-实际应用的深入分析,为产品品质提升和改进方向提供依据,为打造聚烯烃王牌产品奠定基础。
四是完成聚乙烯膜料9047、铬系小中空5502S及聚丙烯均聚注塑料HP500L、注塑透明料K4912等11个新产品技术储备工作。
五是2022年新增授权专利49项,累计授权专利157项,著作权3项;2022年共参与9项标准的编制,其中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3项、团体标准2项。
(五)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焦化三期、电解水制氢等项目先后建成投产,三期烯烃、苯乙烯、动力岛(一期)、330kV变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全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取得了内蒙烯烃项目环评批复。
三是储备并实施了一批事关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项目,如醋酸乙烯项目成功立项,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更趋完善。
(六)智慧工厂建设
生产一体化、智慧运销、HSE等多个信息化系统上线运行,物流运输、生产调度、检化验效率明显提升,绿色工厂、智慧工厂建设迈出重要一步。公司物流实时监测与优化项目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的“2022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焦化三期4座焦炉的大车自动化运行,实现“无人操作、有人值守”的目标,成为国内首座大车自动运行的6.25m捣固焦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聚烯烃行业继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国化工专业网站隆众资讯数据,2022年全球聚乙烯新增产能约927万吨,实际产能约14,955万吨,比上年增长6.6%;截止2022年,全球聚丙烯产能达10,733万吨,比上年增长4.40%。国内聚烯烃行业增长速度超过全球平均水平。
(一)市场供需:国内聚烯烃行业供需基本平衡并继续呈增长态势
2022年,国内聚烯烃行业仍处于产能扩张期,产能和产量增长较快,聚乙烯、聚丙烯产能合计6,520万吨,同比增加468万吨,增长7.73%;产量合计5,410万吨,同比增加324万吨,增长
6.37%。
由于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及防控政策对居民出行与物流运输影响较大,聚烯烃表观消费量不及预期,聚乙烯、聚丙烯表观消费量合计7,008万吨,同比增加172万吨,增长2.52%。
报告期内,国内聚烯烃行业在产能增长的同时,产品升级速度明显提升,POE、茂金属聚烯烃、高碳α烯烃都获得较快发展,因此,聚烯烃产品的进口比例有所减少,自给能力有所增强,对外依存度有所降低,聚乙烯、聚丙烯合计对外依存度25.65%,同比下降2.71个百分点。
报告期中国聚乙烯供需平衡表
2022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
产量(万吨) | 2,479.07 | 2,318.60 | 160.47 | 6.92% |
进口量(万吨) | 1,346.76 | 1,458.87 | -112.11 | -7.68% |
出口量(万吨) | 72.22 | 49.74 | 22.48 | 45.20% |
表观消费量(万吨) | 3,753.61 | 3,727.73 | 25.88 | 0.69% |
对外依存度 | 35.88% | 39.14% | / | 下降3.26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金联创网站
报告期中国聚丙烯供需平衡表
2022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
产量(万吨) | 2,930.58 | 2,767.22 | 163.36 | 5.90% |
进口量(万吨) | 451.09 | 479.84 | -28.75 | -5.99% |
出口量(万吨) | 127.23 | 139.1 | -11.87 | -8.53% |
表观消费量(万吨) | 3,254.44 | 3,107.96 | 146.48 | 4.71% |
对外依存度 | 13.86% | 15.44% | / | 下降1.58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金联创网站
(二)价格走势:聚烯烃价格波动下行,年底受经济向好预期影响开始回升
2022年,受原油价格总体持续高位的支撑,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总体中幅波动。年内,由于北、上、深等核心经济区相续爆发严重疫情,对聚乙烯、聚丙烯下游开工以及物流运输造成阻碍,国内需求不及预期;美欧等主要经济体为了控制严重的通货膨胀,持续大幅加息收缩流动性,压制大宗商品价格,影响经济增长大幅下滑。受国内需求减弱的影响,以及美欧经济可能面临衰退的预期,聚乙烯、聚丙烯价格自二季度开始波动下行。但到了年末,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化经济复苏政策;美联储在经过严厉的加息缩表后,通货膨胀率有所下降,市场预期国内外经济已经越过底点,聚乙烯、聚丙烯价格开始回升。
报告期国内聚乙烯现货价格走势图
报告期国内聚丙烯现货价格走势图
(注:聚乙烯,英文缩写为PE,具体分为三大类:1、高压低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LDPE;
2、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LLDPE;3、低压高密度聚乙烯,英文缩写HDPE。聚丙烯,英文缩写为PP,市场通常将其分为均聚聚丙烯、共聚聚丙烯,拉丝料是均聚聚丙烯的主要用途)
(三)利润水平:受全球能源价格持续高位影响,聚烯烃行业利润下降,煤制烯烃表现较好
根据金联创统计数据,2022年油制聚乙烯1-9月平均利润-350元/吨,较2021年平均利润1,764元/吨大幅下降119%。2022年煤制聚乙烯1-9月平均利润1,276元/吨,较2021年1,496元/吨下降14.71%,整体利润水平小幅缩减。四季度,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波动下行,油制聚乙烯、煤制聚乙烯利润水平较1-9月平均利润有所下降。岁末年初,受国内外经济向好预期的影响,利润水平开始回升。
聚丙烯的利润水平变化趋势与聚乙烯基本一致,但整体利润水平弱于聚乙烯。油制聚丙烯利润年内震荡下行为主,基本维持在盈亏线以下,低点在5月份,为-2,697元/吨,高点在1月份为353元/吨。煤制聚丙烯利润年内先涨后回落,三季度低位震荡为主,低点在195元/吨,高点在1,845元/吨。丙烷脱氢制聚丙烯利润震荡走低为主,年内低点在-1,630元/吨,高点在177元/吨。
报告期国内不同原料聚乙烯盈利走势图
报告期国内不同原料聚丙烯盈利走势图
(四)原料供应:聚烯烃的三大原料价格均处于历史较高位
由俄乌冲突引发的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制裁,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石油、天然气进口大幅减少,导致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在内的全球能源供需错配;石油输出国组织与美国利益摩擦加大,在美国牵头制裁俄罗斯能源出口时,中东主要产油国没有配合增产,导致全球石油供应偏紧,价格居高不下;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偏紧又导致煤炭用量增加,煤炭价格维持相对高位。在国家政策调控下,2022年上半年,中国原煤产量增长明显,电煤保供成果显著,煤炭价格相对平稳。下半年,受国际煤炭供应趋紧影响,进口煤价倒挂,导致进口煤数量下降,国内煤炭供应紧平衡,煤炭价格有所上涨。
(数据来源:金联创、中国煤炭资源网等专业网站)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具体包括:(1)煤制烯烃,即以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再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聚乙烯、聚丙烯;(2)焦化,即将原煤洗选为精煤,再用精煤进行炼焦生产焦炭;(3)精细化工,以煤制烯烃、炼焦业务的副产品生产MTBE、纯苯、工业萘、改质沥青、蒽油等精细化工产品。其中,煤制烯烃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优势
公司本部位于中国能源化工“金三角”之一的宁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新投资建设的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位于“金三角”的另一核心区内蒙古鄂尔多斯,“金三角”地区煤炭资源非常丰富,产业链原料供给充足、便利,原料成本更低;内蒙子公司更加靠近华北、华东等主要产品销售区域,物流运输发达便利,运输成本更低。
(二)成本优势
投资成本优势。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次性规划,集中布局,分期实施,形成了超大单体规模的产业集群,上下游生产单元衔接紧密,大幅降低了单体项目投资、公辅设施投资及财务成本。与国内同期同规模投产项目相比,投资成本节约30%以上。
运营成本优势。公司产业链紧密衔接,使上一个单元的产品直接成为下一个单元的原料,有力保障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和生产的满负荷运行,大幅降低了能源消耗、物流成本、管理成本,运营成本比同行业同规模企业低约30%。
财务成本优势。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小,融资利率低;实行产销平衡的经营策略,流动资金占用少;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资金周转效率高;长期保持生产平稳运行,资产周转率高。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17%,持续保持健康水平。
(三)管理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产业链集中优势,实行扁平化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占比少,人工成本低;实行规模化采购和集中销售,采取直采直销模式,采购、销售管理成本低;全面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有效结合,目标达成率高;将企业文化理念融入到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中,员工积极主动性强,管理优势比较突出。
(四)营销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产销研一体化,生产、销售、研发紧密衔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努力抢抓市场主动权。加大力度开拓优质大型终端工厂,扩大针对客户特殊需求的产品定制化生产。销售人员加强了同终端厂家的紧密沟通,实时掌握下游厂家生产经营动态。在做好销售服务的同时,加强对下游终端厂家的专业技术指导,通过产销研一体化及精细化营销管理,深耕市场,为公司提质增效、满产满销提供有力保障。
(五)技术优势
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烯烃项目均集成了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和工艺。二期项目具备生产高端聚乙烯双峰产品、茂金属聚乙烯产品的能力,三期项目具备生产高端产品25万吨/年EVA的能力。
(六)团队优势
公司高管团队中,硕博学位高层次人才8人;中高级管理团队中,职业经理人317人;专业化基层管理团队638人,专业化技术团队1411人。40岁以下员工13,853人,占85.97%;本科及以上学历4,373人,占27.14%;引进储备985、211专业院校优秀毕业生271人。高端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富有活力的优秀团队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公司综合优势明显,在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42,984.83万元,较上年增长22.02%;利润总额人民币730,738.72万元,较上年下降10.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0,250.24万元,较上年下降10.8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757,831.43万元,较年初增长2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387,463.40万元,较年初增长10.3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8,429,848,345.48 | 23,299,935,290.20 | 22.02 |
营业成本 | 19,084,290,617.17 | 13,465,741,720.30 | 41.72 |
销售费用 | 71,610,923.90 | 59,613,676.01 | 20.12 |
管理费用 | 675,959,328.49 | 597,757,099.73 | 13.08 |
财务费用 | 233,914,146.76 | 258,713,011.92 | -9.59 |
研发费用 | 150,852,673.91 | 132,538,540.98 | 13.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6,183,529.41 | 6,487,817,727.00 | 2.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7,190,990.82 | -5,457,643,529.55 | -104.8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9,096,713.21 | -2,730,468,313.28 | 263.68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842,984.83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12,991.31万元,增幅 22.02%。其中,烯烃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68,569.35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6,665.98万元,增幅1.45%;焦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09,850.34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76,265.68万元,增幅 40.30%;精细化工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7,275.02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10,537.26万元,增幅46.69%。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焦化三期项目投产,焦炭产品销量增加,价格上涨。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人民币1,908,429.06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61,854.89万元,增幅41.72%。其中,烯烃产品营业成本840,749.46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61,064.95万元,增幅7.83%;焦化产品营业成本842,364.79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24,392.47万元,增幅
101.54%;精细化工产品营业成本213,137.30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67,170.89万元,增幅46.02%。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焦化三期项目投产以及原料煤价格上涨。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费用人民币7,161.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199.72万元,增幅20.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司产品规模增大,销售人员增加。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管理费用人民币67,595.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7,820.22万元,增幅13.08%。主要原因是公司2022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财务费用人民币23,391.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79.89万元,降幅9.59%。主要是公司租赁负债规模同比下降,使未确认融资费用减少。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研发费用人民币15,085.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831.41万元,增幅13.82%。主要是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研发,加大研发投入。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662,618.35万元,同比增加净流入人民13,836.58万元,增幅2.1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现汇收款增加。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人民币1,117,719.10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71,954.75万元,增幅104.80%,主要是报告期内项目建设资金的支出增加。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446,909.67万元, 同比增加净额人民币719,956.50万元,增幅263.68%。主要是报告期内为三期烯烃项目等筹备建设资金,借款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25,69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8%,主营业务成本1,896,251.55万元,同比增长41.13%。具体情况见下文。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化行业 | 13,098,503,408.03 | 8,423,647,924.83 | 35.69 | 40.30 | 101.54 | 减少19.54个百分点 |
化工行业 | 15,158,443,673.91 | 10,538,867,527.05 | 30.48 | 9.16 | 13.85 | 减少2.8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烯烃产品 | 11,685,693,490.58 | 8,407,494,560.64 | 28.05 | 1.45 | 7.83 | 减少4.26个百分点 |
焦化产品 | 13,098,503,408.03 | 8,423,647,924.83 | 35.69 | 40.30 | 101.54 | 减少19.54个百分点 |
精细化工产品 | 3,472,750,183.33 | 2,131,372,966.41 | 38.63 | 46.69 | 46.02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10,241,893,473.29 | 6,843,823,887.68 | 33.18 | 17.58 | 36.11 | 减少9.10个百分点 |
华东 | 5,421,769,307.59 | 3,820,699,131.41 | 29.53 | -0.40 | 21.54 | 减少12.72个百分点 |
华南 | 1,421,595,987.32 | 920,305,194.41 | 35.26 | -0.67 | 10.56 | 减少6.58个百分点 |
华中 | 1,359,182,036.50 | 899,837,601.54 | 33.80 | 32.53 | 47.06 | 减少6.54个百分点 |
西北 | 8,324,259,658.11 | 5,491,141,839.73 | 34.03 | 55.02 | 82.70 | 减少10.00个百分点 |
西南 | 1,388,334,344.25 | 934,474,759.65 | 32.69 | 13.05 | 15.80 | 减少1.60个百分点 |
海外 | 99,912,274.88 | 52,233,037.46 | 47.72 | 659.15 | 574.03 | 增加6.60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聚乙烯 | 吨 | 706,928.32 | 704,132.31 | 16,874.77 | -4.55 | -4.58 | 19.86 |
聚丙烯 | 吨 | 665,582.10 | 659,795.43 | 18,633.84 | 6.50 | 5.70 | 45.04 |
焦炭 | 吨 | 6,249,846.41 | 6,213,567.95 | 49,013.15 | 37.48 | 36.74 | 284.88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焦化 行业 | 原材料及辅料 | 6,266,106,334.30 | 74.38 | 2,702,985,744.77 | 64.67 | 131.82 | / |
职工薪酬 | 794,966,370.74 | 9.44 | 620,590,860.38 | 14.85 | 28.10 | / | |
其他 | 1,362,575,219.79 | 16.18 | 856,146,652.08 | 20.48 | 59.15 | / | |
小计 | 8,423,647,924.83 | 100.00 | 4,179,723,257.23 | 100.00 | 101.54 | / | |
化工 行业 | 原材料及辅料 | 6,735,292,524.91 | 63.91 | 5,549,337,187.25 | 59.95 | 21.37 | / |
职工薪酬 | 386,787,645.57 | 3.67 | 359,140,852.53 | 3.88 | 7.70 | / | |
其他 | 3,416,787,356.57 | 32.42 | 3,348,031,148.30 | 36.17 | 2.05 | / | |
小计 | 10,538,867,527.05 | 100.00 | 9,256,509,188.08 | 100.00 | 13.85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烯烃产品 | 原材料及辅料 | 4,803,349,466.61 | 57.13 | 4,250,912,859.22 | 54.52 | 13.00 | / |
职工薪酬 | 337,389,733.52 | 4.01 | 328,287,661.45 | 4.21 | 2.77 | / | |
其他 | 3,266,755,360.51 | 38.86 | 3,217,644,572.08 | 41.27 | 1.53 | / | |
小计 | 8,407,494,560.64 | 100.00 | 7,796,845,092.75 | 100.00 | 7.83 | / | |
焦化产品 | 原材料及辅料 | 6,266,106,334.30 | 74.38 | 2,702,985,744.77 | 64.67 | 131.82 | / |
职工薪酬 | 794,966,370.74 | 9.44 | 620,590,860.38 | 14.85 | 28.10 | / | |
其他 | 1,362,575,219.79 | 16.18 | 856,146,652.08 | 20.48 | 59.15 | / | |
小计 | 8,423,647,924.83 | 100.00 | 4,179,723,257.23 | 100.00 | 101.54 | / | |
精细化产品 | 原材料及辅料 | 1,931,943,058.30 | 90.64 | 1,298,424,328.03 | 88.95 | 48.79 | / |
职工薪酬 | 49,397,912.05 | 2.32 | 30,853,191.08 | 2.11 | 60.11 | / | |
其他 | 150,031,996.06 | 7.04 | 130,386,576.22 | 8.94 | 15.07 | / | |
小计 | 2,131,372,966.41 | 100.00 | 1,459,664,095.33 | 100.00 | 46.02 | /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86,241.3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6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163,876.50 | 5.76 |
2 | 单位二 | 138,630.11 | 4.88 |
3 | 单位三 | 122,820.80 | 4.32 |
4 | 单位四 | 87,776.13 | 3.09 |
5 | 单位五 | 73,137.81 | 2.57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94,200.3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9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单位一 | 129,518.11 | 4.70 |
2 | 单位二 | 114,667.64 | 4.16 |
3 | 单位三 | 87,473.93 | 3.17 |
4 | 单位四 | 82,728.01 | 3.00 |
5 | 单位五 | 79,812.63 | 2.90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差额 | 变动 比例 | 情况说明 |
(%) | |||||
税金及附加 | 411,934,035.19 | 352,415,206.44 | 59,518,828.75 | 16.89 | 本年煤炭价格上涨,资源税同比增加。 |
其他收益 | 20,229,335.15 | 24,025,085.43 | -3,795,750.28 | -15.80 | / |
信用减值损失 | -45,343.10 | -1,910,938.04 | 1,865,594.94 | -97.63 | / |
资产处置收益 | -101,589,151.42 | -34,656,141.63 | -66,933,009.79 | 193.13 | 本年资产报废数量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6,301,027.24 | 41,429,634.03 | -35,128,606.79 | -84.79 | 上年峰达化工注销,专项储备余额转入。 |
营业外支出 | 418,795,267.09 | 341,293,617.90 | 77,501,649.19 | 22.71 | 本年的捐赠开支以及碳排放权开支增加。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0,852,673.9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50,852,673.9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5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27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8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28 |
本科 | 946 |
专科 | 297 |
高中及以下 |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6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9 |
60岁及以上 | -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差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6,183,529.41 | 6,487,817,727.00 | 138,365,802.41 | 2.13 | 主要是公司现汇收款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7,190,990.82 | -5,457,643,529.55 | -5,719,547,461.27 | -104.80 | 主要是宁东三期100万吨/年烯烃项目、内蒙烯烃项目等投资支出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9,096,713.21 | -2,730,468,313.28 | 7,199,565,026.49 | 263.68 | 主要是宁东三期100万吨/年烯烃项目筹备建设资金,借款增加。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158,034,417.02 | 3.75 | 1,450,702,212.93 | 3.27 | 48.76 | / |
应收账款 | 70,869,058.42 | 0.12 | 38,334,917.78 | 0.09 | 84.8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0,101,356.82 | 0.26 | 380,168,707.78 | 0.86 | -60.52 | / |
存货 | 1,347,682,806.69 | 2.34 | 940,393,067.25 | 2.12 | 43.31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5,935,087.46 | 0.71 | 139,373,170.54 | 0.31 | 191.26 | / |
在建工程 | 16,589,449,912.33 | 28.81 | 8,343,833,300.29 | 18.80 | 98.82 | / |
使用权资产 | 324,608,323.11 | 0.56 | 824,654,408.86 | 1.86 | -60.64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350,366.98 | 0.11 | 8,946,009.89 | 0.02 | 608.1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93,397,327.15 | 6.76 | 2,495,761,720.20 | 5.62 | 56.00 | / |
应付票据 | 1,021,227,738.38 | 1.77 | 420,151,775.39 | 0.95 | 143.06 | / |
应付账款 | 656,794,552.29 | 1.14 | 474,048,578.95 | 1.07 | 38.55 | / |
应交税费 | 640,295,420.76 | 1.11 | 943,730,687.36 | 2.13 | -32.15 | / |
其他应付款 | 4,185,587,498.59 | 7.27 | 2,046,501,091.59 | 4.61 | 104.52 | / |
长期借款 | 10,911,600,000.00 | 18.95 | 4,360,750,788.30 | 9.83 | 150.22 | / |
租赁负债 | 5,256,448.35 | 0.01 | 31,630,875.44 | 0.07 | -83.38 | /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为5,757,831.4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9.76%,主要是货币资金、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负债总额2,370,368.0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3.22%,主要是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增加。详细变动如下: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70,733.22万元,增幅48.76%,主要是报告期内为生产建设需求储备资金;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253.41万元,增幅84.87%,主要是报告期内中铝物资等应收账款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23,006.74万元,降幅60.52%,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4)存货较上年末增加40,728.97万元,增幅43.31%,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料价格上涨及产品库存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6,656.19万元,增幅191.26%,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增加,增值税进项税增加,使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824,561.66万元,增幅98.82%,主要是报告期内三期烯烃项目在建工程增加;
(7)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0,004.61万元,降幅60.64%,主要是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转入固定资产;
(8)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5,440.44万元,增幅608.14%,主要是报告期内生产待摊费用增加;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139,763.56万元,增幅56.00%,主要是报告期内在建项目预付设备款增加;
(10)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60,107.6万元,增幅143.06%,主要是报告期内采购进口设备所致;
(11)应付账款较上年增加18,274.60万元,增幅38.55%,主要是报告期应付运费、电费等增加;
(12)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30,343.53万元,降幅32.15%,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减少;
(13)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213,908.64万元,增幅104.52%,主要是报告期内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增加;
(14)长期借款较上年增加655,084.92万元,增幅150.22%,主要是报告期内为项目建设筹集资金,银行借款增加;
(15)租赁负债较上年减少2,637.44元,降幅83.3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到期的融资租赁本金。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15,435,824.89 | 126,875,132.09 | 788,560,692.80 | 票据、信用证及借款保证金和诉前保全款 |
固定资产 | 7,118,067,917.85 | 8,903,873,775.38 | -1,785,805,857.53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62,165,808.12 | 1,426,305,749.30 | -1,364,139,941.18 | 抵押借款 |
应收票据 | 121,806,857.48 | 302,773,417.27 | -180,966,559.79 | 质押取得票据 |
合计 | 8,217,476,408.34 | 10,759,828,074.04 | -2,542,351,665.70 | /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焦炭、精细化工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类代码2651)。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煤制烯烃产业的政策可以概括为:支持发展、有序发展、集聚发展、高端发展、低碳发展。
序号 | 内容 | |
1 | 文件名称 |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文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 | |
文号 | 工信部联原〔2022〕34号 | |
相关内容 | “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生态优先、以水定产、总量控制、集聚发展的要求,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加快煤制化学品向化工新材料延伸”,“推进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 | |
对行业及公司影响 | 为煤制烯烃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更严、更高的建设与生产标准,有利于煤制烯烃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 |
2 | 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 | |
文号 | 发改环资〔2022〕803号 | |
相关内容 | “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在国家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 |
对行业及公司影响 | 尤其为内蒙古、宁夏、陕西、新疆四个具有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的省份统筹发展煤制烯烃产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 |
3 | 文件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 |
文号 | 发改运行〔2022〕1258号 | |
相关内容 | “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 |
对行业及公司影响 | 西北地区地广人稀、未开发利用连片土地多、光照时间长、风能资源丰富,有利于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有利于煤制烯烃行业的低碳化、清洁化发展。 | |
4 | 文件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 |
发文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文号 | 第九十八号公告,2022年11月23日发布 | |
相关内容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煤炭发展需要情况,建立动力煤、化工原料用煤等煤炭矿业权分类出让制度”。
对行业及公司影响 | 该政策有利于公司在建的内蒙烯烃项目取得配套煤炭资源。 |
序号 | 内容 | |
5 | 文件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化工原料用煤分类出让的规定 |
发文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号 | 内政发〔2022〕34号 | |
相关内容 | “符合作为化工项目原料用煤的煤炭资源,实行化工原料用煤分类出让,优先保障化工项目生产”,“依法依规取得项目手续、合法合规经营的化工企业,均可纳入化工原料用煤的出让范围”,“优先保障尚未取得化工原料用煤的项目;已获得基本满足化工需求原料用煤的化工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出让煤炭资源”。 | |
对行业及公司影响 | 该政策有利于公司在建的内蒙烯烃项目取得配套煤炭资源。 |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烯烃行业按原料来源可分为油制烯烃、煤制烯烃、气制烯烃三个细分行业,本公司属于煤制烯烃细分行业,主营业务是煤制聚乙烯和聚丙烯。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通报的数据,2022年,我国新增煤(甲醇)制烯烃产能100万吨/年,同比增长6.0%,截至2022年底总产能1772万吨/年;全年产量1655万吨,比上年度增加80万吨,增幅5.1%。其中,煤制烯烃产能1142万吨/年;产量1191万吨,同比增加56万吨,增幅5%。行业基本情况与上年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经国家生态环境部核准的煤制烯烃新建项目2个,分别是宝丰能源内蒙300万吨/年烯烃项目和中煤榆林90万吨/年烯烃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聚乙烯、聚丙烯产量占全国煤制烯烃产量的约10%,产品牌号比较齐全;根据已知的公开信息,公司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能耗位于行业最低水平。从各方面综合看,公司是煤制烯烃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取产销研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生产运行:公司在保障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不断优化生产系统、工艺和管理,实现生产的长周期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在稳定生产的同时灵活转产新牌号产品。
技术研发:公司采取内部研发与内外部联合研发的模式,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以降低原辅料与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与性能、增加产品品种与规格为主线,提升现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集成应用,谋求未来高端化、差异化的优势。
产品营销:公司具备完善的营销体系,实行灵活的销售政策,合理优化产品区域布局,优化仓储物流,强化渠道建设,加强客户服务及管理,确保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稳步提升。货款结算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
原料供应:公司高度重视自有煤炭资源储备,优化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充分利用周边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国有大型煤矿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确保原料供应稳定。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聚乙烯、聚丙烯 | 合成材料制造业(国标行业分类代码265) | 煤炭、甲醇 | 主要用于农林牧渔业、包装业、日用品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管道制造业、医疗卫生业、电力电气行业、化工化纤业、军工制造业、航天航空业等 | 受原油价格、煤炭价格、下游需求、宏观经济形势影响 |
焦炭 | 煤炭加工业(国标行业分类代码252) | 煤炭 | 主要用于钢铁、有色金属的冶炼、铸造,以及化工原料等 | 受煤炭价格、下游需求、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影响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研发支出1.5亿元,同比增加1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了5个烯烃新牌号产品,其中LLDPE9047在重包装FFS膜、工业包装内衬膜、收缩膜、农膜等领域应用得到客户高度认可;熔指聚丙烯薄壁注塑料M900、高密度聚乙烯小中空料5502S产品很好地满足医疗方面对此类产品的需求;出口定制LLDPE9047H、PP HP500L两个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满足了细分市场客户的需求。2022年新产品开发工作拓宽了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薄壁产品的应用范围,产品更加系列化,也成为国内LLDPE薄膜料较为丰富的企业。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一期烯烃项目 | 6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 | 116.84% | 已投产 | - | / |
焦化项目 | 400万吨/年焦炭 | 113.34% | 已投产 | - | / |
二期烯烃项目 | 6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 | 111.91% | 已投产 | - | / |
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 | 300万吨/年焦炭 | 104.72% | 2022年6月正式投产 | - | / |
三期烯烃项目 | 50万吨/年煤制烯烃、50万吨/年C2-C5综合利用制烯烃 | - | 50万吨/年煤制烯烃、50万吨/年C2-C5综合利用制烯烃 | 82.79 | 2023年 |
内蒙烯烃项目 | 30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 | - | 30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 | 20.42 | 2024年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已顺利投产,公司焦化产能已达到700万吨/年。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煤炭 | 战略合作为主,价格随行就市 | 实时结算 | 37.93 | 1,116.38万吨 | 1,106.15万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双方签订年度合同,价格采用对方挂牌价 | 实时结算 | 12.11 | 181,465.06万kwh | 181,465.06万kwh |
动力煤 | 战略合作为主,价格随行就市 | 实时结算 | 25.45 | 147.56万吨 | 145.16万吨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825,694.71 | 21.68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已于2022年二季度顺利投产。
(2)三期烯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甲醇工段已具备投产条件,烯烃将于2023年年内投产。
(3)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已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380,168,707.78 | -230,067,350.96 | 150,101,356.82 |
合计 | 380,168,707.78 | -230,067,350.96 | 150,101,356.82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8家控股和全资子公司,其中重要子公司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宝丰煤焦化 | 煤炭洗选、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250,000.00 | 837,831.16 | 643,661.17 | 1,655,675.76 | 229,447.61 |
宝丰煤基新材料 | 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 | 100,000.00 | 481,698.23 | 105,243.39 | 300.67 | 3,608.72 |
焦化二厂 | 炼焦,化工产品销售等 | 200,000.00 | 400,792.53 | 285,838.84 | 507,754.79 | 41,986.5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聚烯烃行业供需预测
(1)未来五年国内聚乙烯、聚丙烯产能增长预测
化工专业网站隆众资讯通过对国内各类企业聚乙烯项目建设规划进行统计后,测算未来五年新增聚乙烯产能2128万吨。但综合考虑在“双碳”“双控”政策背景下,各省、市、自治区受本就紧张的能耗总量、环境容量限制,实际能够最终落地的项目预计在60%左右,因此,未来五年国内聚乙烯实际新增产能在1280万吨左右,年均增量实际在250万吨左右,其中,2023年新增产能相对较小,2024年、2025年新增产能相对较大,2026年、2027年新增产能明显下降。
隆众资讯采用相同方法测算未来五年国内新增聚丙烯产能2698万吨。综合考虑在“双碳”“双控”政策背景下,各省、市、自治区受本就紧张的能耗总量、环境容量限制,实际能够最终落地的项目预计在60%左右,因此,未来五年国内聚丙烯实际新增产能在1620万吨左右,年均增量实际在320万吨左右,其中,2023年新增产能相对较大,2024-2027年新增产能逐步下降。
预测未来五年国内聚乙烯、聚丙烯产能增长合计约2900万吨。
(2)未来五年国内聚乙烯、聚丙烯表观消费量增长预测
隆众资讯预测,未来五年国内聚乙烯表观消费量增量1386万吨,聚丙烯表观消费量增量1254万吨,聚乙烯、聚丙烯表观消费量合计增长2640万吨。综合考虑产能利用率(国内聚乙烯、聚丙烯装置近几年产能利用率在85%左右)以及出口量的增长趋势,预计未来五年国内聚乙烯、聚丙烯的产量增长与表观消费量的增长基本相当。国内聚乙烯、聚丙烯产量与表观消费量之间仍有1000万吨/年以上的缺口依靠进口补充。
2023-2027年预测中国聚乙烯供需平衡表(计量单位:万吨)
类别 | 2022年 | 2023 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产能 | 3,231 | 3,416 | 4,064 | 4,994 | 5,294.5 | 5,359 |
产量 | 2,541 | 2,677 | 2,945 | 3,377 | 3,750 | 3,959 |
进口量 | 1,330 | 1,326 | 1,330 | 1,300 | 1,300 | 1,310 |
出口量 | 64 | 68 | 70 | 74 | 76 | 77 |
表观消费量 | 3,806 | 3,935 | 4,205 | 4,603 | 4,974 | 5,192 |
2023-2027年预测中国聚丙烯供需平衡表(计量单位:万吨)
类别 | 2022年 | 2023 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产能 | 3,756 | 4,706 | 5,256 | 5,836 | 6,254 | 6,454 |
产量 | 2,998 | 3,463 | 3,749 | 4,126 | 4,456 | 4,664 |
进口量 | 437 | 399 | 348 | 301 | 252 | 225 |
出口量 | 135 | 190 | 216 | 267 | 312 | 336 |
表观消费量 | 3,300 | 3,672 | 3,880 | 4,160 | 4,397 | 4,554 |
注:为了保持数据口径的一致性,2022年数据仍然采用隆众资讯发布报告时的预测数据,与前文中引用的金联创的实际统计数据略有差异。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2、聚烯烃行业价格预期
(1)石油价格仍将维持高位,为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提供成本支撑
从目前形势看,俄乌冲突短期内难以结束,美欧对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出口的制裁仍将持续,中东主要产油国没有增产意向,欧洲石油、天然气在去俄化后新的替代供应渠道还未完全建立,全球石油、天然气供应依然偏紧,多家国际组织预测2023年石油价格仍将维持70-100美元/桶的相对高位,这将为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提供较强的成本支撑。
(2)我国疫情防控政策的重大变化及促进经济增长的组合政策,提升了国内外专业机构对今年中国经济恢复增长的预期
党的二十大会议中,特别提出我国的民生工程,提高城镇化率、提升制造业规模、建成世界最大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国内房地产市场释放刺激政策,都将为聚乙烯、聚丙烯行业带来需求上的刺激。2022年11月,我国抗疫三年后疫情防控政策迎来重大变化,对物流运输和居民消费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货源流动更加畅通,居民消费快速恢复,对我国大宗商品需求恢复将起到积极作用。
国家对于第二产业发展的支持主基调没有变,国家上马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力。中国继续加深内循环,从多方面刺激内需,带动国内需求顽强增长,聚乙烯、聚丙烯市场需求也将受到积极推动。
(3)美国的通货膨胀有所缓解,预期加息将结束,经济有望走出低点
自去年3月16日至今年2月1日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美联储连续八次加息,累计加息450个基点,将联邦基准利率区间上调至4.5%至4.75%,在连续大幅加息的影响下,美国通货膨胀有所缓解。同时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表示,联邦基准利率将保持在5%以下,因此,市场预期美联储的加息政策即将结束。中金公司的分析师在今年2月最新发布的研报中表示,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美联储停止加息乃至降息就是利好。2023年美国经济有望触底反弹。
根据金联创、隆众资讯等化工专业网站对影响聚乙烯、聚丙烯价格的相关因素的统计分析,与价格相关性最高的是市场需求的变化;其次,原油价格在油制聚乙烯、聚丙烯价格接近成本线时的相关性较强,高于成本线越多则相关性越小;而产能变化与价格的相关性较小。因此,随着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经济恢复增长,聚乙烯、聚丙烯价格上升的概率较大。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走安全、环保、节能、清洁生产的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引进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做大做强煤制聚烯烃产业,深耕细作精细化工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与现代煤化工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产品高端化、差异化,成为煤基新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和全球顶级“绿氢”生产供应商。
谋创新就是谋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公司正在进一步加大“高精尖”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力度,在与清华大学等一流科研机构合作的基础上,着力从三个方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立足聚烯烃产品差异化、高端化发展方向,积极开发高性能、专用化的聚烯烃新产品;二是加大高端精细化工发展,通过引进或并购国内外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项目,产业链条逐步向下延伸,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着眼产业转型升级,重点研发利用光伏新能源电解水制氢新技术,探索新能源与现代煤化工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推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发展进程,逐步发展成为世界级煤基新材料供应商和“绿氢”生产供应商。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既面临着经营环境不确定的严峻挑战,也将迎来活力释放、动力增强的发展机遇。公司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夯实管理基础,改善经营业绩,力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奋力开创宝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风险管控,坚守红线底线,进一步夯实公司稳健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防范重大风险。全面系统梳理、深入分析研判并把握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面临的法律、政策、技术、市场、管理风险,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措施,超前谋划,主动化解风险。二是打造本质安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及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升职业健康水平,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稳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三是推动公司绿色发展。树牢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按期完成重点环境治理项目并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碳排放及环境应急管理水平,为建设美丽宝丰、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2、强化生产运行管理,精心谋划“增收节支”措施,努力改善经营业绩
一是保障生产装置平稳高效运行。做好公用工程平衡,强化生产调度,夯实生产装置平稳高效运行基础;充分评估影响物流系统高效运行的潜在风险,建立涵盖煤炭采购、物流运输、计量、检化验、卸车及储运业务的调度协调机制,着力提升物流运输效率。二是深化能源管理工作。健全能源计量系统,实施精准计量,夯实能源管理基础;科学组织生产,稳定生产运行,精准安排用电计划,精心策划电力交易方案,控制电力成本;科学制订能源管控目标、指标及管控方案,提高设备能效,加强能源消耗过程控制,稳步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三是努力改善经营业绩。坚持市场导向和效益原则,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在推进产品差异化、高端化方面寻求新突破;提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努力提高工效,降低人工成本;科学规划园区内外物流运输系统,合理安排公、铁运量,充分发挥无车承运平台作用,降低物流成本。四是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聚烯烃质量品牌提升方案、新产品暂行标准并严格实施;全面准确辨识质量风险,健全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强化质量风险防控,确保不合格物料不进场,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不合格工程不验收;不断完善质量异常追溯机制,规范质量异常处理流程,积极、主动解决质量投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3、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四大控制”目标
要紧紧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四大控制”目标,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强化计划管理。健全建设计划管理机制,着力提升计划的精准性、科学性,强化施工图设计、物资供应保障、施工条件创造、施工组织、单机及联合调试、生产准备及项目竣工验收等计划管理,充分发挥计划的统筹协调和引领作用。二是强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精心制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加快建设项目支持性文件报批进度,高效推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强化生产准备。结合建设项目特点,超前谋划生产准备方案,做好人员招聘、培训、内控管理体系建设、物资保障等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顺利转入生产运行,尽快达产达效。四是提高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工作效率。强化在建项目投资管理,超前谋划,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化工产品生产及煤矿开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现代煤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开采中也存在瓦斯、煤尘、水害、火灾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并注重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以减少安全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威胁。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受国际局势影响,可能导致全球石油、天然气价格波动幅度增大,对公司产品价格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切实强化采购管理,紧密跟踪原料价格变化,适时开展低价锁定,多方寻找供应商,积极拓展新渠道,努力降低成本;加速工艺技术革新和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转化率;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加大市场调研走访,及时掌握第一手市场信息,制定更加高效灵活的营销策略,以占领市场先机,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立足公司实际,持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拓展投资者关系,有效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并聘请见证律师全程参与指导。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重大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保股东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权;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在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时,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特别议案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规范行使股东权力、履行义务,并严格遵守了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3、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提案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履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学习活动;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决策审慎、科学、合理;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回答股东咨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自身职责,在董事会决策时发挥决策参考及监督制衡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作情况良好,确保了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认真出席监事会会议,并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慎检查公司财务及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保障了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3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1日 |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25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2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19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2月2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党彦宝 | 董事、董事长 | 男 | 49 |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 | 552,000,000 | 552,000,000 | - | - | - | 是 |
刘元管 | 董事 总裁 | 男 | 56 | 2016年11月18日;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 2,800,000 | 2,800,000 | - | - | 525.78 | 否 |
高建军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男 | 48 | 2016年11月18日; 2012年8月1日 | 2026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 3,000,000 | 3,000,000 | - | - | 525.98 | 否 |
卢 军 | 董事 | 男 | 49 |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 | 3,000,000 | 3,000,000 | - | - | - | 是 |
雍 武 | 董事、副总裁(离任) | 男 | 56 | 2017年4月21日; 2014年3月1日 | 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 510,000 | 510,000 | - | - | 249.88 | 否 |
高 宇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12月30日 | 2026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271.99 | 否 |
梁龙虎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17年4月21日 | 2023年3月31日 | - | - | - | - | 20 | 否 |
郭瑞琴 | 独立董事 | 女 | 47 | 2017年4月21日 | 2023年3月31日 | - | - | - | - | 20 | 否 |
赵恩慧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2017年4月21日 | 2023年3月31日 | - | - | - | - | 20 | 否 |
夏 云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0 | 2016年11月18日 | 2026年3月31日 | 1,100,000 | 1,100,000 | - | - | - | 是 |
柳怀宝 | 监事 | 男 | 54 | 2017年4月28日 | 2026年3月31日 | 500,000 | 500,000 | - | - | 285.36 | 否 |
何 旭 | 监事 | 男 | 40 | 2017年4月28日 | 2026年3月31日 | 630,000 | 630,000 | - | - | 217.33 | 否 |
姚 敏 | 副总裁(离任) | 男 | 57 | 2020年3月13日 | 2022年2月10日 | - | - | - | - | 89.56 | 否 |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林卫国 | 副总裁(离任) | 男 | 45 | 2020年12月18日 | 2022年12月31日 | 7,000 | 7,000 | - | - | 162.43 | 否 |
陈兆元 | 副总裁 | 男 | 56 | 2012年9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520,900 | 1,520,900 | - | - | 433.68 | 否 |
王 敏 | 副总裁 | 男 | 54 | 2011年4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00,000 | 2,000,000 | - | - | 273.29 | 否 |
计永锋 | 副总裁 | 男 | 48 | 2020年9月28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100,000 | 1,100,000 | - | - | 270.11 | 否 |
李志斌 | 副总裁 | 男 | 49 | 2020年9月28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00,000 | 2,000,000 | - | - | 315.90 | 否 |
黄爱军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7 | 2017年4月2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162.97 | 否 |
孔军峰 | 副总裁 | 男 | 43 | 2022年12月13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否 |
宋江学 | 副总裁 | 男 | 53 | 2022年12月13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否 |
弋朝山 | 总工程师 | 男 | 40 | 2022年12月13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570,167,900 | 570,167,900 | - | / | 3,844.2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党彦宝 | 2005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的社会兼职包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宁夏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宁夏青年联合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参事。 |
刘元管 | 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此前,刘元管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富宁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 |
高建军 | 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此前,高建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生产计划处副处长,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炼化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
卢 军 | 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卢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燕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银川科安特起重机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雍 武 | 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31日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至2017年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厂长、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调度长。 |
高 宇 | 2019年12月30日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11月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济师,2008年至2018年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财务处处长。 |
梁龙虎 | 2017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高级专家。此前,梁龙虎先生还曾担任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现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
郭瑞琴 | 2017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06年至2020年9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
赵恩慧 | 2017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律师。此前,赵恩慧女士还曾担任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等职务。 |
夏 云 | 2019年至今担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至2018年历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经营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 |
柳怀宝 | 2020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9年1月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洗煤厂副厂长、厂长、焦化厂常务副厂长、宝丰煤焦化副总经理、供销公司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 |
何 旭 | 2019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2007年至2019年1月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企业部部长、甲醇厂副厂长、总裁助理。 |
姚 敏 | 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10日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姚敏先生还曾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神华宁煤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神华宁煤煤化工分公司总经理、神华宁煤烯烃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
林卫国 | 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31日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此前,林卫国先生还曾担任济宁矿业集团霄云煤矿常务副矿长、朱家峁煤矿矿长、金源煤矿矿长、济矿物流公司(山东京杭多式联运建设项目)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 |
陈兆元 | 2012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陈兆元先生还曾担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南化公司氨肥厂副厂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
王 敏 | 2011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王敏先生还曾担任银川火车站运转主任、副站长等职务。 |
计永锋 | 2020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计永锋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供应公司总经理、副总裁兼供应公司总经理、采购总监等职务。 |
李志斌 | 2020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李志斌先生还曾先后担任延长榆林煤化公司经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经理、烯烃厂厂长等职务。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黄爱军 | 2017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前,黄爱军先生还曾担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综合处处长等职务。 |
孔军峰 | 2022年12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孔军峰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灵新煤矿副矿长、党委书记、矿长,梅花井煤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等职务。 |
宋江学 | 2022年12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宋江学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任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
弋朝山 | 2020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此前,弋朝山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等职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9-23 | - |
卢军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裁 | 2014-9-23 | - |
刘元管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9-23 | - |
高建军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9-23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党彦宝 | 中国宝丰(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局主席 | 2016-1-30 | - |
党彦宝 | 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8-3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红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储能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3-18 | - |
党彦宝 | 宁夏宁东吉燕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 | - |
党彦宝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 理事长 | 2017-1-25 | - |
党彦宝 | 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11-30 | 2023-11-30 |
卢军 | 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5-6 | - |
卢军 | 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8-3 | - |
卢军 | 宁夏宝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3-18 | - |
卢军 | 宁夏宝丰红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卢军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17-1-25 | - |
刘元管 | 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30 | 2023-11-30 |
高建军 | 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30 | 2023-11-30 |
雍武 | 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5-4 | - |
高宇 | 北京宝丰碳中和研究院 | 理事长 | 2021-11 | - |
梁龙虎 |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专家 | 2016-11-1 | - |
梁龙虎 |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9 | - |
梁龙虎 |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12 | - |
郭瑞琴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业务七部项目经理 | 2020-10 | - |
赵恩慧 |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律师 | 2016-6-1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夏云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5-15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医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2-4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2-4 | - |
夏云 | 宁夏宝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5-23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友爱加油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8-29 | - |
夏云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17-1-25 | - |
夏云 | 北京宝丰云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7-17 | - |
夏云 | 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12-30 | 2023-11-30 |
夏云 | 宁夏宝丰医院康养产业公司 | 监事 | 2021-2-4 | - |
夏云 | 宁夏宝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8-2 | - |
夏云 | 甘肃宝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8-12 | - |
夏云 | 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2-10 | - |
夏云 |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24 | - |
夏云 | 甘肃瓜州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24 | - |
夏云 | 甘肃瓜州宝丰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24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光伏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2-23 | - |
夏云 | 宁夏宝丰氢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2-23 | - |
夏云 | 宁夏宝丰储能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5-6 | - |
夏云 | 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5-10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监事不单独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薪酬、福利标准审批流程》文件制度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整体薪酬水平拟定,报股东大会审批确定。董事、监事不单独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本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上述人员2022年度薪酬均已支付完毕。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844.2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姚敏 | 副总裁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雍武 | 副总裁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林卫国 | 副总裁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3月9日 |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3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3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3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3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4月18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8月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1月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2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2月12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1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40%股权等资产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党彦宝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0 |
刘元管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卢军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高建军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雍武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高宇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梁龙虎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郭瑞琴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赵恩慧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郭瑞琴、赵恩慧、卢军 |
提名委员会 | 梁龙虎、赵恩慧、党彦宝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梁龙虎、郭瑞琴、党彦宝 |
战略委员会 | 党彦宝、高建军、梁龙虎 |
(2).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28日 | 1.审议2021年度财务报表。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2022年2月21日 | 1.审议2021年度财务报表。 | ||
2022年3月9日 |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议案。 | ||
2022年4月18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8月9日 | 1.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7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12月12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提名总裁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议案》。 | ||
2022年3月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的议案》。 |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89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22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6,11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578 |
销售人员 | 129 |
技术人员 | 1,464 |
财务人员 | 409 |
行政人员 | 1,533 |
合计 | 16,11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研究生 | 83 |
本科 | 4,288 |
专科 | 5,877 |
高中及以下 | 5,863 |
合计 | 16,11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以“激励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展人才,充分发挥人才才能智慧”的目标,依据岗位价值、个人价值,制定薪酬体系和激励体系,建立员工职业晋升成长通道,有效激发员工积极性、创造力,持续提升员工忠诚度、团队战斗力和企业凝聚力;同时及时开展薪酬调研,调整员工薪酬水平,加强薪酬外部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通过优化新员工安全环保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新员工安全环保专项培训课程,加强新员工安全环保意识。以员工能力提升为目标,按照煤炭、非煤、管理及职能分类细化完善培训工作方案并实施,开展一线作业人员“过关”培训,取得了良好成效。编制了《宝丰能源人才培养体系规划方案》,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形成《人才培养与发展管理办法》,指导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建设。注重新入职大学生培养辅导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大学生培养工作座谈会,稳定新入职大学生队伍,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注入新鲜血液。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1,552,533.48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分红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发行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现金分红条件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2.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3.分配周期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5.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等的意见制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047,878,551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02,502,368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2.4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047,878,551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2.49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管理者履职情况、管理能力等要素,结合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及绩效考核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将组织架构、风险评估、控制措施、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原料煤及化产原料采购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检验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综合全年,公司内控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监督实施,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管理和运营体系,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3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69号)的要求,按清单认真梳理了公司治理有关情况,通过自查,公司按规定建立了相对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出现重大遗漏及其他不规范行为。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77,771.7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1月9日,公司依法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最新要求,需按照行业逐步发放排污许可证,2017年6月23日公司下属的动力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17年12月15日公司下属的宝丰煤焦化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19年3月27日公司下属的焦炭气化制烯烃项目动力站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依据行业排污许可核发规范依法办理了宝丰能源及5家子(分)公司排污许可证,2021年9月7日完成宝丰煤焦化排污许可证的续证。2022年依法办理了新建的30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焦化及煤气净化装置、12万吨/年苯加氢扩建项目、40万吨/年焦油扩建项目、太阳能电解水制氢扩建项目、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动力岛项目共6个项目排污许可证,截止目前,公司所有生产项目均已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防治主体 | 主要环保设施 | 主体工艺 | 运行情况 |
宝丰能源 | 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 | 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 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脱硝:低氮燃烧加SCR脱硝 | 正常运行 |
甲醇硫回收装置 | 甲醇硫回收采用两级克劳斯+尾气回收工艺对尾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送动力脱硫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 正常运行 | |
甲醇罐区VOCs治理设施 | 碱洗+水洗 | 正常运行 | |
苯加氢罐区VOCs治理设施 | 冷凝+吸附+焚烧 | 正常运行 | |
B区一期550m3/h污水处理装置 | A2/O工艺 | 正常运行 | |
B区二期650m3/h污水处理装置 | A2/O工艺 | 正常运行 | |
B区450m3/h清净下水回用装置 | 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B区800m3/h中水回用装置 | 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B区一期污水处理臭气治理装置 | 负压收集,碱洗+水洗+焦炉焚烧 | 正常运行 | |
B区二期污水处理臭气治理装置 | 负压收集,碱洗+水洗 | 正常运行 | |
A区450m3/h污水处理装置 | 生化处理:厌氧+好氧+沉淀 | 正常运行 | |
A区270m3/h清净下水处理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450m3/h中水回用处理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烯烃280m3/h污水处理装置 | 混凝沉淀隔油池+水解酸化+好氧生物处理+MBR膜过滤 | 正常运行 | |
A区烯烃230m3/h清净下水处理装置 | 高密度澄清池+浸没式超滤+一级反渗透+纳滤+浓水反渗透 | 正常运行 | |
A区水处理装置臭气处理装置 | 水洗+二级芬顿+丝网除沫器+活性塔吸附 | 正常运行 | |
A区给排水车间臭气处理装置 | 碱洗+二级芬顿+水洗+光催化氧化+活性塔吸附 | 正常运行 | |
150m3/h零排放装置 | 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纳滤分盐+三效蒸发结晶 | 正常运行 | |
宝丰煤焦化 | 焦化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 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双碱法 脱硝: SCR | 正常运行 |
焦化地面除尘 | 除尘:布袋除尘 | 正常运行 | |
化产VOCs治理设施 | 负压收集,碱洗+酸洗+焦炉焚烧 | 正常运行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已建成项目均通过了环评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在建项目均取得了环评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组织专业单位对宝丰能源各单位环境应急物资进行调查,对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结合组织机构及人员变动重新修订了宝丰能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并按要求向宁东生态环境局办理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行监测要求,公司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宁东管委会环保局备案。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完成了监测,监测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符合国家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共发生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1起。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个履约周期内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行政处罚项,已按期缴纳罚款3万元,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查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在未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新建2台矿用钢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行政处罚项5万元,已按期缴纳罚款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2.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排矸场煤矸石发生自燃行政处罚项3万元,已按期缴纳罚款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3.宁夏宝丰能源红四煤业有限公司采煤过程中产生矿井废水直排行政处罚项10万元,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按照计划实施。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宝丰能源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理念,坚持技术与管理并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实践,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部署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废弃物、废水排放,控制扬尘污染,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4,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通过太阳能生产绿色电能,利用绿电制取绿氢、绿氧,首创将“绿氢”“绿氧”直供化工系统,用绿氢替代原料煤、绿氧替代燃料煤生产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加强碳排放管理,强化节能降碳意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从源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22年宝丰能源实施节能降碳项目28项,截止目前已完成15项,累计实现二氧化碳减排7.4万吨/年。同时,宝丰能源通过太阳能生产绿色电能,利用绿电制取绿氢、绿氧,首创将“绿氢”“绿氧”直供化工系统,用绿氢替代原料煤、绿氧替代燃料煤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实现新能源与现代煤化工融合协同发展,降低现代煤化工装置综合能耗,提高碳资源转化率,开创了一条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碳中和”科学路径,从源头破解了化工企业的碳减排难题。
宝丰能源致力做“碳中和”发展领跑者,将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加速新能源替代,力争用10年完成企业50%碳减排,用20年率先实现企业“碳中和”,积极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细报告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0,000 | 宝丰集团燕宝慈善基金会坚持以“用知识改变命运”为使命,将“教育助学”项目确定为公益慈善的重点,对宁夏全区及甘肃酒泉市全部考上大学的学子进行奖励资助,每人每年4000元,直至完成学业。充分发挥教育杠杆撬动作用,力求帮助这些地区的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激发他们内生动力,通过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从而改写人生轨迹,进而带动家庭乃至整个家族改变命运,走上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燕宝教育助学项目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受益群众最多的教育助学项目。燕宝慈善基金会是全国唯一一个对全省的大学生全覆盖奖励资助的公益组织,为助力国家和地方人才培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
其中:资金(万元) | 30,0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139,959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0,000 | / |
其中:资金(万元) | 30,00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139,959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教育扶贫 | 公司通过燕宝基金会捐赠全部用于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使用该等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子公司后续遭受损失的,则宝丰集团及党彦宝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除遵守作为董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特作出的承诺外,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将不再发生向银行提供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易合同获取受托支付贷款或受托支付贷款金额超过实际交易金额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发生上述违规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报告期内与银行签订受托支付贷款合同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党彦宝及宝丰集团承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将不再发生开具融资性票据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发生违规票据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报告期内曾进行票据融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及宝丰集团承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 | 《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承诺函》,确认:“宝丰能源于2006年4月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21,700万元。在此过程中,本人和党彦峰分别以4,000万元债权和1,6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设立时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第二期出资4,000万元和1,600万元;本人并以11,7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700万元。本人和党彦峰用于出资的上述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上述出资事宜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 | 若燕葆建材的原股东或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且为人民法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凯威投资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 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 | 若凯威投资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且为人民法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宝丰集团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 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宝丰集团 |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如果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员工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宝丰集团及本人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补缴,毋需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担由此给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党彦宝 | 1.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就境外股权的持续情况、变更或调整情况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需要对上述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本人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 | 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宝丰集团、党彦宝、东毅国际 | 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单位/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自上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单位/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党彦宝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担任宝丰能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宝丰集团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东毅国际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宝丰集团 | 1.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期限:至2025年7月11日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党彦宝 | 1.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2.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第一项至2025年7月11日;第二项任职期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东毅国际 | 1.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至2025年7月11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刘元管、高建军、卢军、雍武、陈兆元、王敏、计永锋 | 1.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2.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第一项至2024年11月15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第二项任职期间内 | ||||||||
股份限售 | 夏云、柳怀宝、何旭 | 1.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任职期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按照目前宝丰能源丁家梁煤矿采矿权办理的工作方案,丁家梁煤矿将2019年投产,若后续宝丰能源无法取得丁家梁煤矿采矿权而使丁家梁煤矿无法按期投产,并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按照宝丰能源的要求由本人或宝丰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不低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购买丁家梁煤矿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 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2017年7月29日至该煤矿正式投产之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党彦宝 | 《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承诺“1.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资金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贷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也不存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2.本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关联方变相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也不会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相应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解决同业竞争 | 党彦宝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人承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以及在持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3.本人承诺不以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宝丰集团 |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3.本公司承诺不以宝丰能源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且本公司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东毅国际 |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持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 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 | ||||||||
其他 | 宝丰集团、东毅国际、党彦宝 | 所持股份自2023年1月12日上市流通后半年内不减持。 | 承诺时间:2023年1月12日;承诺期限:2023年7月1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简称“解释”),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按照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追溯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孙芳、吕乐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孙芳2年,吕乐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峰腾塑业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编织袋 | 市场价 | 1.53 | 90,623,648.35 | 100.00 | 每月结算 | 1.53 | - |
宁东加油站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汽油 | 市场价 (元/升) | 6.76 | 3,366,110.77 | 90.98 | 每月付款 | 6.76 | - |
宁东加油站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柴油 | 市场价 (元/升) | 6.63 | 52,735,735.38 | 100.00 | 每月付款 | 6.63 | - |
宁夏锐安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采购服务 | 工程管理服务 | 市场价 | 不适用 | 7,266,793.86 | 100.00 | 每月付款 | 不适用 | - |
汇丰祥光伏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电 | 市场价 | 0.37 | 62,711,371.28 | 8.56 | 每月付款 | 0.37 | - |
友爱加油站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购买商品 | 汽油 | 市场价 | 6.76 | 332,873.36 | 9.02 | 每月付款 | 6.76 | - |
鸿沣运输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运输服务 | 危化品运输服务 | 市场价 | 不适用 | 901,124.71 | 28.90 | 每月付款 | 不适用 | - |
峰腾塑业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聚丙烯 | 市场价 | 7,182.01 | 45,186,322.79 | 0.83 | 每月结算 | 7,182.01 | - |
宝丰储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提供服务 | 工程管理服务 | 市场价 | 不适用 | 5,000,000.00 | 50.00 | 年底结算 | 不适用 | - |
宝丰储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 | 销售商品 | 混凝土 | 市场价 | 不适用 | 59,495,742.99 | 62.35 | 每月结算 | 不适用 | -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同一持有股东 | ||||||||||
宝丰昱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提供服务 | 工程管理服务 | 市场价 | 不适用 | 5,000,000.00 | 50.00 | 年底结算 | 不适用 | - |
宝丰昱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销售商品 | 混凝土 | 市场价 | 不适用 | 35,805,178.73 | 37.65 | 每月结算 | 不适用 | - |
瓜州硅材料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销售商品 | 电脑 | 市场价 | 不适用 | 750,904.54 | 100.00 | 一次性结算 | 不适用 | - |
蒙宝建材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购买商品 | 机器设备等资产 | 市场价 | 不适用 | 13,525,217.62 | 100.00 | 一次性结算 | 不适用 | - |
其他 | / | / | / | / | / | 1,202,716.69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383,903,741.07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无。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
该表仅列示单项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的项目,销售小计及合计金额包括未列示的单项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2,608,470,000 | - | - | 2,608,470,000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3/1/12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3/1/12 |
党彦宝 | 552,000,000 | - | - | 552,000,000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3/1/12 |
刘元管 | 2,800,000 | 2,8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卢 军 | 3,000,000 | 3,0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高建军 | 3,000,000 | 3,0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雍 武 | 510,000 | 51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夏 云 | 1,100,000 | 1,1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5/16 |
何 旭 | 630,000 | 63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5/16 |
柳怀宝 | 500,000 | 5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5/16 |
陈兆元 | 1,500,000 | 1,5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王 敏 | 2,000,000 | 2,0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计永锋 | 1,100,000 | 1,10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周凤玲 | 680,000 | 680,000 | - | - | 首发上市股份 | 2022/11/16 |
合 计 | 5,177,290,000 | 16,820,000 | - | 5,160,470,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9,19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6,43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 | 2,608,470,063 | 35.57 | 2,608,47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0 | 27.27 | 2,000,000,000 | 无 | - | 境外法人 |
党彦宝 | - | 552,000,000 | 7.53 | 552,00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90,459 | 98,421,014 | 1.34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893,342 | 90,106,658 | 1.23 | - | 质押 | 70,000,000 | 其他 |
胡亦对 | 6,000,100 | 50,815,695 | 0.69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49,630,220 | 0.68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张龙 | -71,905,854 | 44,844,146 | 0.61 | -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197,678 | 42,718,572 | 0.58 | - | 无 | - | 其他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15,562,035 | 26,711,441 | 0.36 | -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8,421,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98,421,014 | |||||
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106,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90,106,658 | |||||
胡亦对 | 50,815,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15,695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630,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630,220 | |||||
张龙 | 44,844,14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844,14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718,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42,718,572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26,711,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11,441 | |||||
党彦峰 | 26,250,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50,002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23,904,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04,173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 | 22,88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82,2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党彦宝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2,608,470,000 | 2023/7/11 | - | 50个月 |
2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7/11 | - | 50个月 |
3 | 党彦宝 | 552,000,000 | 2023/7/11 | - | 50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党彦宝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党彦宝 |
成立日期 | 2010年10月2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能源、房地产、商业、工业产业、贵金属行业及股权的投资和运营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党彦宝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2005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党彦宝先生还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宁夏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宁夏青年联合会副会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参事等职务。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中国宝丰(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966),党彦宝先生系宝丰国际的实际控制人。该公司已于2020年9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退市。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2005年7月22日 | / | 10,000 | / |
情况说明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企业。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004853_A01号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
于2022年12月3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的商誉余额为人民币1,124百万元。宝丰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出现事项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出现潜在减值迹象时,需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通过比较被分摊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运用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商誉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2”。
于2022年12月31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的商誉余额为人民币1,124百万元。宝丰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出现事项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出现潜在减值迹象时,需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通过比较被分摊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运用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商誉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2”。 | 我们复核了管理层在计算商誉对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重要参数和假设,包括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甲醇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评估管理层预测的未来甲醇价格和增长率的合理性。我们也对管理层编制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中的其他重要参数进行了复核,包括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和永续增长率等,并对某些重要参数进行了敏感性分析。我们也利用了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复核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方法和使用的折现率和永续增长率的合理性。此外,我们也复核了财务报告中“附注五、18和33”以及“附注七、12”中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
煤矿类长期资产减值
煤矿类长期资产减值
宝丰能源涉及长期资产减值的资产主要为一个在建煤矿,即丁家梁煤矿。丁家梁煤矿涉及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长期资产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350百万元,占集团总资产的4.08%,占集团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总金额的4.93%。管理层通过比较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其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测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在建煤矿的未来产量、未来投产时间、煤炭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煤炭类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以及“附注七、8和9”。
宝丰能源涉及长期资产减值的资产主要为一个在建煤矿,即丁家梁煤矿。丁家梁煤矿涉及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长期资产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350百万元,占集团总资产的4.08%,占集团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总金额的4.93%。管理层通过比较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其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测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假设,特别是对于在建煤矿的未来产量、未来投产时间、煤炭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假设,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减值是我们审计中重要关注的事项。 宝丰能源与煤炭类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披露在财务报告的“附注五、18”以及“附注七、8和9”。 | 针对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情况,我们复核了管理层在计算煤矿可收回金额的重要参数和假设,包括对于在建煤矿未来投产时间的预计文件和投产计划,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化工煤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评估未来预测的化工煤价格和增长率;对比第三方储量评估机构出具的煤矿勘探报告复核管理层使用的煤炭储量数据。我们也对其他重要参数进行了复核,包括未来产量、生产成本、经营费用和折现率等,并对某些重要参数进行了敏感性分析。我们也利用了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复核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方法和使用的折现率和增长率的合理性。我们也复核了财务报告中“附注五、18”以及“附注七、8和9”中对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
四、其他信息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孙 芳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吕 乐 |
中国 北京 2023年3月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2,158,034,417.02 | 1,450,702,212.93 |
应收账款 | 2 | 70,869,058.42 | 38,334,917.78 |
应收款项融资 | 3 | 150,101,356.82 | 380,168,707.78 |
预付款项 | 4 | 298,623,533.18 | 305,565,099.84 |
其他应收款 | 5 | 65,362,759.36 | 76,751,190.85 |
存货 | 6 | 1,347,682,806.69 | 940,393,067.25 |
其他流动资产 | 7 | 405,935,087.46 | 139,373,170.54 |
流动资产合计 | 4,496,609,018.95 | 3,331,288,366.97 |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8 | 26,412,077,995.35 | 23,630,171,726.14 |
在建工程 | 9 | 16,589,449,912.33 | 8,343,833,300.29 |
使用权资产 | 10 | 324,608,323.11 | 824,654,408.86 |
无形资产 | 11 | 4,663,531,338.93 | 4,599,939,547.00 |
商誉 | 12 | 1,123,507,836.71 | 1,123,507,836.71 |
长期待摊费用 | 13 | 63,350,366.98 | 8,946,009.8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 | 11,782,202.59 | 15,662,494.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 | 3,893,397,327.15 | 2,495,761,720.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081,705,303.15 | 41,042,477,043.15 | |
资产总计 | 57,578,314,322.10 | 44,373,765,410.12 | |
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 | 1,021,227,738.38 | 420,151,775.39 |
应付账款 | 18 | 656,794,552.29 | 474,048,578.95 |
合同负债 | 19 | 730,751,087.21 | 648,044,148.54 |
应付职工薪酬 | 20 | 414,499,027.56 | 340,414,580.83 |
应交税费 | 21 | 640,295,420.76 | 943,730,687.36 |
其他应付款 | 22 | 4,185,587,498.59 | 2,046,501,091.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 | 3,774,108,046.62 | 3,019,315,099.40 |
其他流动负债 | 24 | 94,722,516.66 | 83,959,496.30 |
流动负债合计 | 11,517,985,888.07 | 7,976,165,458.36 | |
非流动负债: |
项目 | 附注七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长期借款 | 25 | 10,911,600,000.00 | 4,360,750,788.30 |
租赁负债 | 26 | 5,256,448.35 | 31,630,875.44 |
长期应付款 | 27 | 1,065,880,815.97 | 1,129,251,087.16 |
预计负债 | 28 | 88,004,339.22 | 73,517,811.63 |
递延收益 | 29 | 77,480,263.94 | 82,157,424.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 | 37,472,594.87 | 30,327,401.1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185,694,462.35 | 5,707,635,387.90 | |
负债合计 | 23,703,680,350.42 | 13,683,800,846.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0 | 7,333,360,000.00 | 7,333,360,000.00 |
资本公积 | 31 | 7,267,767,308.67 | 7,267,767,308.67 |
减:库存股 | 32 | 299,870,926.50 | 299,870,926.50 |
专项储备 | 33 | 149,870,578.46 | 196,081,059.89 |
盈余公积 | 34 | 2,527,659,114.24 | 2,114,699,495.56 |
未分配利润 | 35 | 16,895,847,896.81 | 14,077,927,626.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874,633,971.68 | 30,689,964,563.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874,633,971.68 | 30,689,964,563.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7,578,314,322.10 | 44,373,765,410.12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六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13,764,097.40 | 442,632,024.51 | |
应收账款 | 1 | 232,540,376.16 | 133,979,652.46 |
应收款项融资 | 25,074,632.33 | 13,300,000.00 | |
预付款项 | 166,194,315.82 | 190,083,103.23 | |
其他应收款 | 2 | 6,132,296,396.74 | 4,378,898,464.53 |
存货 | 1,019,637,522.76 | 818,183,769.0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0,405,819.83 | 65,132,721.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8,919,913,161.04 | 6,042,209,735.37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8,188,674,421.54 | 5,802,716,037.03 |
固定资产 | 18,339,772,389.13 | 17,586,481,355.06 | |
在建工程 | 14,273,469,981.74 | 7,255,155,185.08 | |
使用权资产 | 324,608,323.11 | 824,654,408.86 | |
无形资产 | 2,970,235,590.94 | 2,911,146,674.64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210,227.89 | 7,378,771.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91.64 | 112,085.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41,530,085.34 | 1,768,781,188.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153,504,811.33 | 36,156,425,705.06 | |
资产总计 | 55,073,417,972.37 | 42,198,635,440.43 | |
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1,900,562.73 | 18,181,222.64 | |
应付账款 | 675,389,482.58 | 383,797,892.00 | |
合同负债 | 516,998,947.21 | 429,667,808.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6,526,434.76 | 236,722,711.65 | |
应交税费 | 256,864,996.39 | 277,239,456.02 | |
其他应付款 | 9,055,736,273.77 | 4,986,207,838.6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57,419,716.84 | 2,959,499,467.2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934,738.46 | 55,570,572.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47,771,152.74 | 9,346,886,968.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911,600,000.00 | 4,360,750,788.30 |
项目 | 附注十六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租赁负债 | 5,256,448.35 | 31,630,875.44 | |
长期应付款 | 368,132,720.70 | 465,861,545.40 | |
预计负债 | 20,281,910.20 | 15,143,679.88 | |
递延收益 | 73,021,138.94 | 77,439,799.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809,640.66 | 23,662,142.6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409,101,858.85 | 4,974,488,830.89 | |
负债合计 | 26,156,873,011.59 | 14,321,375,799.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333,360,000.00 | 7,333,360,000.00 | |
资本公积 | 7,266,640,000.00 | 7,266,640,000.00 | |
减:库存股 | 299,870,926.50 | 299,870,926.50 | |
专项储备 | 110,804,355.95 | 143,198,619.14 | |
盈余公积 | 2,527,659,114.24 | 2,114,699,495.56 | |
未分配利润 | 11,977,952,417.09 | 11,319,232,452.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916,544,960.78 | 27,877,259,641.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073,417,972.37 | 42,198,635,440.43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6 | 28,429,848,345.48 | 23,299,935,290.20 |
其中:营业收入 | 28,429,848,345.48 | 23,299,935,290.20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628,561,725.42 | 14,866,779,255.38 | |
其中:营业成本 | 36 | 19,084,290,617.17 | 13,465,741,720.30 |
税金及附加 | 37 | 411,934,035.19 | 352,415,206.44 |
销售费用 | 38 | 71,610,923.90 | 59,613,676.01 |
管理费用 | 39 | 675,959,328.49 | 597,757,099.73 |
研发费用 | 40 | 150,852,673.91 | 132,538,540.98 |
财务费用 | 41 | 233,914,146.76 | 258,713,011.92 |
其中:利息费用 | 145,447,621.92 | 173,107,008.29 | |
利息收入 | 25,429,888.55 | 48,463,249.49 | |
加:其他收益 | 42 | 20,229,335.15 | 24,025,085.4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 | - | -36,003.7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 | -45,343.10 | -1,910,938.0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 | -101,589,151.42 | -34,656,141.6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19,881,460.69 | 8,420,578,036.88 | |
加:营业外收入 | 46 | 6,301,027.24 | 41,429,634.03 |
减:营业外支出 | 47 | 418,795,267.09 | 341,293,617.9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07,387,220.84 | 8,120,714,053.01 | |
减:所得税费用 | 50 | 1,004,884,852.59 | 1,050,288,190.2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9 | 0.86 | 0.9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9 | 0.86 | 0.97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十六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19,507,113,789.39 | 16,643,528,980.15 |
减:营业成本 | 4 | 14,539,380,384.78 | 11,665,758,318.15 |
税金及附加 | 232,257,075.52 | 216,089,436.11 | |
销售费用 | 63,423,625.85 | 51,422,925.73 | |
管理费用 | 508,736,399.68 | 494,861,574.74 | |
研发费用 | 103,399,743.63 | 83,914,030.33 | |
财务费用 | 197,105,727.22 | 244,058,509.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5,447,621.92 | 173,107,008.29 | |
利息收入 | 13,208,945.82 | 27,507,837.27 | |
加:其他收益 | 16,672,777.98 | 20,132,598.7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0,000,000.00 | 4,009,224,447.1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372.67 | -2,928,022.3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2,674,372.98 | -22,125,898.8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86,767,865.04 | 7,891,727,310.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4,979,131.82 | 23,681,689.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3,216,267.53 | 105,259,873.0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88,530,729.33 | 7,810,149,127.20 | |
减:所得税费用 | 445,228,667.37 | 412,894,946.9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43,302,061.96 | 7,397,254,180.2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43,302,061.96 | 7,397,254,180.22 |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4,143,302,061.96 | 7,397,254,180.22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七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746,952,809.83 | 19,433,800,374.0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683,609.88 | 42,194,519.6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1) | 66,525,395.61 | 69,692,375.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826,161,815.32 | 19,545,687,269.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054,159,492.52 | 8,987,566,469.7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04,187,901.87 | 1,651,865,179.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19,312,489.39 | 1,865,866,816.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2) | 622,318,402.13 | 552,571,076.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99,978,285.91 | 13,057,869,542.0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 | 6,626,183,529.41 | 6,487,817,727.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41,291,287.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41,291,287.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977,171,908.33 | 5,357,162,620.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5,200,120.00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3) | 764,818,962.49 | 141,772,196.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77,190,990.82 | 5,498,934,817.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7,190,990.82 | -5,457,643,529.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710,000,000.00 | 1,66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10,000,000.00 | 1,66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81,000,000.00 | 1,062,834,083.5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58,892,055.30 | 2,330,475,066.9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4) | 501,011,231.49 | 997,159,162.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40,903,286.79 | 4,390,468,313.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69,096,713.21 | -2,730,468,313.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2,259.49 | -1,787,079.9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228,488.71 | -1,702,081,195.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2) | 1,323,827,080.84 | 3,025,908,276.6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2,598,592.13 | 1,323,827,080.84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234,666,334.29 | 15,239,413,738.8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540,598.76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485,877.42 | 37,504,173.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94,692,810.47 | 15,276,917,912.1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077,119,292.18 | 8,767,641,546.0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85,538,133.17 | 1,150,676,876.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3,550,596.47 | 944,219,555.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868,799.20 | 252,795,016.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12,076,821.02 | 11,115,332,994.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82,615,989.45 | 4,161,584,917.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41,291,287.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41,291,287.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040,753,140.62 | 4,022,430,464.40 | |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 589,700,120.00 | 252,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5,849,983.62 | 539,723,598.9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66,303,244.24 | 4,814,154,063.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6,303,244.24 | -4,772,862,775.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710,000,000.00 | 1,6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9,486,638.02 | 1,950,081,131.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79,486,638.02 | 3,610,081,131.0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81,000,000.00 | 1,062,834,083.5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58,892,055.30 | 2,330,475,066.9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1,011,231.49 | 997,159,162.7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40,903,286.79 | 4,390,468,313.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38,583,351.23 | -780,387,182.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27,660.06 | -2,978,420.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7,323,756.50 | -1,394,643,460.3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8,524,834.18 | 1,813,168,294.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5,848,590.68 | 418,524,834.18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299,870,926.50 | 196,081,059.89 | 2,114,699,495.56 | 14,077,927,626.24 | 30,689,964,563.86 | - | 30,689,964,563.86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299,870,926.50 | 196,081,059.89 | 2,114,699,495.56 | 14,077,927,626.24 | 30,689,964,563.86 | - | 30,689,964,563.8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46,210,481.43 | 412,959,618.68 | 2,817,920,270.57 | 3,184,669,407.82 | - | 3,184,669,407.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6,302,502,368.25 | 6,302,502,368.25 | - | 6,302,502,368.2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1.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12,959,618.68 | -3,484,582,097.68 | -3,071,622,479.00 | - | -3,071,622,479.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12,959,618.68 | -412,959,618.68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3,071,622,479.00 | -3,071,622,479.00 | - | -3,071,622,479.00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46,210,481.43 | - | - | -46,210,481.43 | - | -46,210,481.43 |
1.本期提取 | - | - | - | 277,327,822.13 | - | - | 277,327,822.13 | - | 277,327,822.13 |
2.本期使用 | - | - | - | 323,538,303.56 | - | - | 323,538,303.56 | - | 323,538,303.56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299,870,926.50 | 149,870,578.46 | 2,527,659,114.24 | 16,895,847,896.81 | 33,874,633,971.68 | - | 33,874,633,971.6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 | 127,613,378.57 | 1,374,974,077.54 | 9,796,632,780.23 | 25,900,347,545.01 | - | 25,900,347,545.01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 | 127,613,378.57 | 1,374,974,077.54 | 9,796,632,780.23 | 25,900,347,545.01 | - | 25,900,347,545.0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99,870,926.50 | 68,467,681.32 | 739,725,418.02 | 4,281,294,846.01 | 4,789,617,018.85 | - | 4,789,617,018.8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7,070,425,862.77 | 7,070,425,862.77 | - | 7,070,425,862.7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299,870,926.50 | - | - | - | -299,870,926.50 | - | -299,870,926.50 |
1.其他 | - | - | 299,870,926.50 | - | - | - | -299,870,926.50 | - | -299,870,926.50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739,725,418.02 | -2,789,131,016.76 | -2,049,405,598.74 | - | -2,049,405,598.74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739,725,418.02 | -739,725,418.02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2,049,405,598.74 | -2,049,405,598.74 | - | -2,049,405,598.74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68,467,681.32 | - | - | 68,467,681.32 | - | 68,467,681.32 |
1.本期提取 | - | - | - | 282,419,457.05 | - | - | 282,419,457.05 | - | 282,419,457.05 |
2.本期使用 | - | - | - | 213,951,775.73 | - | - | 213,951,775.73 | - | 213,951,775.7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7,767,308.67 | 299,870,926.50 | 196,081,059.89 | 2,114,699,495.56 | 14,077,927,626.24 | 30,689,964,563.86 | - | 30,689,964,563.86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299,870,926.50 | 143,198,619.14 | 2,114,699,495.56 | 11,319,232,452.81 | 27,877,259,641.01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299,870,926.50 | 143,198,619.14 | 2,114,699,495.56 | 11,319,232,452.81 | 27,877,259,641.0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32,394,263.19 | 412,959,618.68 | 658,719,964.28 | 1,039,285,319.7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4,143,302,061.96 | 4,143,302,061.9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1.其他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412,959,618.68 | -3,484,582,097.68 | -3,071,622,479.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412,959,618.68 | -412,959,618.68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3,071,622,479.00 | -3,071,622,479.00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32,394,263.19 | - | - | -32,394,263.19 |
1.本期提取 | - | - | - | 128,987,696.83 | - | - | 128,987,696.83 |
2.本期使用 | - | - | - | 161,381,960.02 | - | - | 161,381,960.02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299,870,926.50 | 110,804,355.95 | 2,527,659,114.24 | 11,977,952,417.09 | 28,916,544,960.78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 | 97,537,158.14 | 1,374,974,077.54 | 6,711,109,289.35 | 22,783,620,525.03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 | 97,537,158.14 | 1,374,974,077.54 | 6,711,109,289.35 | 22,783,620,525.0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299,870,926.50 | 45,661,461.00 | 739,725,418.02 | 4,608,123,163.46 | 5,093,639,115.9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7,397,254,180.22 | 7,397,254,180.2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299,870,926.50 | - | - | - | -299,870,926.50 |
1.其他 | - | - | 299,870,926.50 | - | - | - | -299,870,926.50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739,725,418.02 | -2,789,131,016.76 | -2,049,405,598.74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739,725,418.02 | -739,725,418.02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2,049,405,598.74 | -2,049,405,598.74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45,661,461.00 | - | - | 45,661,461.00 |
1.本期提取 | - | - | - | 191,120,634.19 | - | - | 191,120,634.19 |
2.本期使用 | - | - | - | 145,459,173.19 | - | - | 145,459,173.19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333,360,000.00 | 7,266,640,000.00 | 299,870,926.50 | 143,198,619.14 | 2,114,699,495.56 | 11,319,232,452.81 | 27,877,259,641.01 |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日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6400007749178406。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 持股比率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宝丰集团”) | 35.57% |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毅国际”) | 27.27% |
党彦宝 | 7.53% |
其他股东 | 0.20% |
公众投资者 | 29.43% |
合计 | 100.00% |
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7,333,360,000.00元。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之经营范围为:高端煤基新材料(多种牌号聚烯烃及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及销售现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甲醇、乙烯、丙烯、混合C5、轻烃、混合烃、MTBE甲基叔丁基醚、丙烷、1-丁烯、纯苯、混苯、二甲苯、重苯、非芳烃、液化气、中温沥青、改质沥青、蒽油、洗油、混合萘、酚油、轻油、硫磺、硫酸铵、液氧、液氮、氯化钠、硫酸钠、液氩等)生产及销售焦化产品(焦炭、粗苯、煤焦油)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焦炭(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集团母公司为宝丰集团。由于党彦宝持有宝丰集团95.59%的股权,为宝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党彦宝。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9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报告期间没有发生合并范围的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人民币7,021,376,869.12元。本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本集团如下可获得的资金来源:
1) 本集团于未来12个月内经营活动的预期净现金流入;
2)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利用的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001,449,211.70元,其中有人民币4,935,000,000.00元需于未来的12个月内续期。本公司董事会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的信誉确信该可用信用额度在期满时可以获得重新批准;
3) 鉴于本集团的信用历史,来自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其他可利用的融资渠道。经过评估,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的资源自本报告期末起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集团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预计负债的计提、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对于①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客户信用评级极好及有抵押担保物的应收款项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②除①外,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应收款项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③其他金融资产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4。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金融工具抵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0.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备品备件。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煤、精煤、粗苯、甲醇、焦油、1-丁烯等;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化工焦、80焦、85焦、纯苯、混苯、工业萘、蒽油、粗酚、脱酚酚油、混合烃、聚乙烯、聚丙烯、改质沥青等;在产品主要包括煤泥、中煤、粗苯、煤焦油、自制MTO级甲醇、自制粗甲醇、自制精煤、自制1-丁烯、丙烯、混合C4、混合C5、乙烯等;备品备件主要包括生产用材料、安全生产装备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原材料和备品备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产成品及半成品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跌价准备时,库存商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其他存货按类别计提。
1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井巷资产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使用费或其他类似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外,本集团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年-40年 | 5.00% | 2.38%-11.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20年 | 5.00% | 4.75%-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年-25年 | 5.00% | 3.80%-23.75%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5年 | 5.00% | 19.00%-31.67% |
13. 其他勘验及评价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
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五、12)、在建工程(参见附注五、14)或无形资产(参见附注五、17)。当该等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当项目被放弃时,相关不可收回成本会即时冲销计入损益。
1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同时也包括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相应资产科目。
1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预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年-3年 | 0.00% | 33.33%-100.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20年 | 5.00% | 4.75%-19.00% |
17.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水资源取用权及计算机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40年-50年 |
计算机软件 | 10年 |
水资源取用权 | 16年-25年 |
本集团的采矿权按产量法,即按照每年实际开采储量占经济可采储量的比例进行摊销。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采矿权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包括采矿权在内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明确,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已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18.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集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年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收益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类别 | 摊销期 |
租入资产装修费 | 3年 |
反渗透膜 | 3年 |
装修支出 | 3年 |
铺底煤 | 3年 |
330KV月露线工程 | 3年 |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2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4.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取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该时点通常为货物发出时以及客户委托本集团运输时,货物交付给客户时。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根据评估已实现的结果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及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重大融资成分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4.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25.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补助,本集团适用总额法进行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直接拨付贴息资金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6. 递延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7. 租赁
(1).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五、
和附注五、
。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8. 分部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9. 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矿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
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或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0. 回购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31. 利润分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2. 公允价值计量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持续经营
如附注四、2所述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依赖于从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及取得借款的现金流入,以便能够在负债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流。一旦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本集团是否能够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本财务报表未包括本集团不能持续经营情况下任何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分类相关的必要调整。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商誉减值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应收款项的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销售退回条款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退回历史数据、当前销售退回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退货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退货率确定应付退货款和应收退货成本。对煤炭储量的估计煤炭储量是估计可以具有经济效益及合法的从本集团的矿区开采的煤炭数量。于计算煤炭储量时,需要使用关于一定范围内地质、技术及经济因素的估计和假设,包括产量、品位、生产技术、回采率、开采成本、运输成本、产品需求及商品价格。对储量的数量和品位的估计,需要取得矿区的形状、体积及深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对地质数据的分析得来的,例如采掘样本。这一过程需要复杂和高难度的地质判断及计算,以对数据进行分析。由于用于估计储量的经济假设在不同的时期会发生变化,同时在经营期中会出现新的地质数据,对储量的估计也会相应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变动。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在许多方面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包括:
(a)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由于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化而受到影响;(b)按工作量法计算的或者按资产的可使用年限计算的计入损益的折旧和摊销可能产生变化;(c)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对履行弃置、复垦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的预计时间和所需支出产生影响,从而使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及残值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市况改变及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3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1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简称“解释”),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按照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其他说明本集团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追溯影响。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5%或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15%或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2% |
教育税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 | 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 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
资源税 | 按原煤和洗选煤的销售额计算。 | 6% |
房产税 |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从价计征;房屋出租依照房屋租金收入计算。 | 1.2%或12% |
环境保护税 | 按照实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1.2元/每污染当量 |
水资源税 | 按照实际取用水量计算。 | 0.4元/立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23号),对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银川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对本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税开字[2012]09号)中核定,自2011年至2020年本公司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的减免期间延长至2030年。宝丰能源管理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宁政发[2012]97号)的通知,第七条 属于鼓励类的新办工业企业或者新上工业项目,除享受西
部大开发的优惠税率外,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管理层自主选择按照新上工业项目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其中:
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为2019年新建项目,于2019年至2024年期间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22年适用三免三减半的第四年,本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2%;其他项目适用15%的优惠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毅环保”)于2022年度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宝丰煤焦化”)于2022年度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本公司之分支机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四股泉分公司”)于2022年度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煤业”)于2022年度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东毅环保于2022年度享受按照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1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焦化二厂有限公司(“焦化二厂”)于2022年度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综上,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 | 2022年度 |
本公司 | 15%、12% |
东毅环保 | 15% |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服务”) | 25% |
红四煤业 | 15% |
焦化二厂(注1) | 15% |
宝丰煤焦化 | 15% |
四股泉分公司 | 15% |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宝丰煤基新材料”) | 25%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烯烃二厂”)(注2) | 注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盐池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四股泉煤业") | 25% |
注1:焦化二厂为2022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注2:烯烃二厂为2018年注册成立的公司,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开展业务。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242,598,592.13 | 1,323,827,080.84 |
其他货币资金 | 915,435,824.89 | 126,875,132.09 |
合计 | 2,158,034,417.02 | 1,450,702,212.93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诉前保全款为人民币4,240,042.00元,详见附注七、53(2021年12月31日:无)。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无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及借款保证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1,584,907.49 | 38,722,139.17 |
合计 | 71,584,907.49 | 38,722,139.17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15,849.07 | -387,221.39 |
合计 | 70,869,058.42 | 38,334,917.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584,907.49 | 100.00 | 715,849.07 | 1.00 | 70,869,058.42 | 38,722,139.17 | 100.00 | 387,221.39 | 1.00 | 38,334,917.78 |
其中: | ||||||||||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 71,584,907.49 | 100.00 | 715,849.07 | 1.00 | 70,869,058.42 | 38,722,139.17 | 100.00 | 387,221.39 | 1.00 | 38,334,917.78 |
合计 | 71,584,907.49 | / | 715,849.07 | / | 70,869,058.42 | 38,722,139.17 | / | 387,221.39 | / | 38,334,917.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信用组合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1,584,907.49 | 715,849.07 | 1.00 |
合计 | 71,584,907.49 | 715,849.0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人民币715,849.07元。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 | 387,221.39 | 715,849.07 | -387,221.39 | - | - | 715,849.07 |
合计 | 387,221.39 | 715,849.07 | -387,221.39 | - | - | 715,849.07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23,667,705.41 | 一年以内 | 33.40 | 236,677.05 |
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17,653,960.84 | 一年以内 | 24.91 | 176,539.61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 | 14,098,574.56 | 一年以内 | 19.89 | 140,985.75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10,198,145.42 | 一年以内 | 14.39 | 101,981.45 |
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4,554,452.80 | 一年以内 | 6.43 | 45,544.53 |
合计 | / | 70,172,839.03 | / | 99.02 | 701,728.39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 关系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
年末余额 |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 | 25,598,213.14 | 一年以内 | 66.10 | 255,982.13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7,411,515.81 | 一年以内 | 19.14 | 74,115.16 |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2,941,625.00 | 一年以内 | 7.60 | 29,416.25 |
国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2,770,785.22 | 一年以内 | 7.16 | 27,707.85 |
合计 | / | 38,722,139.17 | / | 100.00 | 387,221.39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021年度:无)。
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50,101,356.82 | 380,168,707.78 |
合计 | 150,101,356.82 | 380,168,707.78 |
其中:
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1,806,857.48 |
合计 | 121,806,857.48 |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16,273,106.67 | - |
合计 | 1,616,273,106.67 | - |
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1,806,857.48元的应收票据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21,806,857.48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7,741,328.27 | 99.70 | 304,754,260.80 | 99.74 |
1至2年 | 589,364.64 | 0.20 | 517,945.93 | 0.17 |
2至3年 | 657.50 | - | 257,517.30 | 0.08 |
3年以上 | 292,182.77 | 0.10 | 35,375.81 | 0.01 |
合计 | 298,623,533.18 | 100.00 | 305,565,099.8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款,由于货物尚未交付,该款项尚未结清。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58,452,992.43 | 一年以内 | 20.00 |
兖矿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 | 第三方 | 19,312,243.68 | 一年以内 | 6.00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18,221,739.14 | 一年以内 | 6.00 |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14,560,150.40 | 一年以内 | 5.00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13,669,523.25 | 一年以内 | 5.00 |
合计 | / | 124,216,648.90 | / | 42.00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70,742,438.66 | 一年以内 | 23.15 |
榆林榆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23,055,829.15 | 一年以内 | 7.55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22,199,081.26 | 一至两年 | 7.26 |
兖矿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 | 第三方 | 19,207,176.64 | 一年以内 | 6.29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13,999,261.40 | 一年以内 | 4.58 |
小计 | / | 149,203,787.11 | / | 48.83 |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5,362,759.36 | 76,751,190.85 |
合计 | 65,362,759.36 | 76,751,190.85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301,521.03 |
1至2年 | 53,416,250.98 |
2至3年 | 1,722,178.29 |
3年以上 | 19,122,738.17 |
合计 | 88,562,688.47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199,929.11 |
合计 | 65,362,759.3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第三方代垫款及借出款项 | 64,962,433.81 | 64,952,592.31 |
押金 | 9,540,000.00 | 6,084,000.00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3,544,521.12 | 3,589,652.98 |
政府补助款 | - | 15,000,000.00 |
其他 | 10,515,733.54 | 10,608,159.25 |
合计 | 88,562,688.47 | 100,234,404.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199,929.11 | -23,483,213.69 |
合计 | 65,362,759.36 | 76,751,190.8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3,533,213.69 | - | 9,950,000.00 | 23,483,213.69 |
本期计提 | 5,698,990.35 | - | - | 5,698,990.35 |
本期转回 | -5,982,274.93 | - | - | -5,982,274.93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3,249,929.11 | - | 9,950,000.00 | 23,199,929.11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3,483,213.69 | 5,698,990.35 | -5,982,274.93 | - | - | 23,199,929.11 |
合计 | 23,483,213.69 | 5,698,990.35 | -5,982,274.93 | - | - | 23,199,929.11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代垫款 | 50,000,000.00 | 一至两年 | 56.45 | 5,000,000.00 |
灵武市利源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4,650,000.00 | 五年以上 | 5.25 | 4,650,000.00 |
四川万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代垫款 | 3,000,000.00 | 五年以上 | 3.39 | 3,000,000.00 |
宁夏宁东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 | 2,700,000.00 | 一至两年及三年以上 | 3.05 | 350,000.00 |
深圳市欣隆康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2,300,000.00 | 五年以上 | 2.60 | 2,300,000.00 |
合计 | / | 62,650,000.00 | / | 70.74 | 15,300,000.00 |
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代垫款 | 50,000,000.00 | 一年以内 | 49.88 | 300,000.00 |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 政府补助 | 15,000,000.00 | 两至三年 | 14.96 | 3,750,000.00 |
灵武市利源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其他 | 4,650,000.00 | 五年以上 | 4.64 | 4,650,000.00 |
四川万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代垫款 | 3,000,000.00 | 五年以上 | 2.99 | 3,000,000.00 |
宁夏宁东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 | 2,700,000.00 | 一年以内及两至三年 | 2.69 | 65,000.00 |
合计 | / | 75,350,000.00 | / | 75.16 | 11,765,000.00 |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1,088,599.65 | - | 421,088,599.65 | 240,818,559.59 | - | 240,818,559.59 |
在产品 | 286,679,756.07 | - | 286,679,756.07 | 292,181,870.80 | - | 292,181,870.80 |
库存商品 | 288,054,661.83 | - | 288,054,661.83 | 171,049,358.84 | - | 171,049,358.84 |
备品备件 | 351,859,789.14 | - | 351,859,789.14 | 236,343,278.02 | - | 236,343,278.02 |
合计 | 1,347,682,806.69 | - | 1,347,682,806.69 | 940,393,067.25 | - | 940,393,067.25 |
7、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405,925,293.25 | 132,306,913.6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 | 6,356,874.39 |
其他 | 9,794.21 | 709,382.55 |
合计 | 405,935,087.46 | 139,373,170.54 |
8、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412,077,995.35 | 23,630,171,726.14 |
合计 | 26,412,077,995.35 | 23,630,171,726.14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井巷及其他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57,791,238.58 | 18,268,200,736.10 | 2,212,674,840.92 | 242,922,646.76 | 145,867,204.56 | 30,227,456,666.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1,800,309.97 | 2,240,992,750.43 | 7,786,692.55 | 28,604,604.73 | 15,309,569.58 | 4,224,493,927.26 |
(1)购置 | 104,918,783.75 | 161,927,445.10 | 7,611,019.47 | 28,604,604.73 | 15,309,569.58 | 318,371,422.63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26,881,526.22 | 1,549,747,941.88 | 175,673.08 | - | - | 3,376,805,141.18 |
(3)自使用权资产转入 | - | 529,317,363.45 | - | - | - | 529,317,363.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202,804.17 | 87,024,432.52 | 2,947,991.49 | 7,776,165.71 | 2,982,830.60 | 185,934,224.49 |
(1)处置或报废 | 85,202,804.17 | 87,024,432.52 | 2,947,991.49 | 7,776,165.71 | 2,982,830.60 | 185,934,224.49 |
4.重分类 | 147,613,465.81 | -188,465,007.13 | 39,395,620.60 | 1,073,495.27 | 382,425.45 | - |
5.期末余额 | 11,352,002,210.19 | 20,233,704,046.88 | 2,256,909,162.58 | 264,824,581.05 | 158,576,368.99 | 34,266,016,369.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57,080,791.46 | 4,409,720,928.60 | 301,058,419.33 | 122,494,629.20 | 97,145,087.60 | 6,587,499,856.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3,917,664.99 | 1,008,040,530.27 | 36,031,324.69 | 22,268,928.60 | 10,407,080.50 | 1,340,665,529.05 |
(1)计提 | 263,917,664.99 | 947,279,307.89 | 36,031,324.69 | 22,268,928.60 | 10,407,080.50 | 1,279,904,306.67 |
(2)自使用权资产转入 | - | 60,761,222.38 | - | - | - | 60,761,222.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829,811.85 | 45,275,003.82 | 2,919,146.29 | 7,327,210.66 | 2,660,922.87 | 84,012,095.49 |
(1)处置或报废 | 25,829,811.85 | 45,275,003.82 | 2,919,146.29 | 7,327,210.66 | 2,660,922.87 | 84,012,095.49 |
4.重分类 | 9,737,175.27 | -12,377,888.65 | 2,541,329.60 | 71,940.18 | 27,443.60 | - |
5.期末余额 | 1,904,905,819.87 | 5,360,108,566.40 | 336,711,927.33 | 137,508,287.32 | 104,918,688.83 | 7,844,153,289.75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井巷及其他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9,785,084.59 | - | - | - | 9,785,084.59 |
2.期末余额 | - | 9,785,084.59 | - | - | - | 9,785,084.59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47,096,390.32 | 14,863,810,395.89 | 1,920,197,235.25 | 127,316,293.73 | 53,657,680.16 | 26,412,077,995.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00,710,447.12 | 13,848,694,722.91 | 1,911,616,421.59 | 120,428,017.56 | 48,722,116.96 | 23,630,171,726.1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注) | 54,746,733.78 | 20,853,771.14 | 9,785,084.59 | 24,107,878.05 |
注:本集团正在对三台发电机组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在获取电力业务许可证之前,三台发电机组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3,679,113.20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648,325,209.36 | 新建项目转固、费用结算问题以及申办手续未齐备。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总资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13%及0.58%。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因以上房屋的使用而被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和评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有并使用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并且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分别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118,067,917.85元和人民币8,903,873,775.38元的固定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53。
9、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227,472,855.15 | 7,986,846,038.59 |
工程物资 | 361,977,057.18 | 356,987,261.70 |
合计 | 16,589,449,912.33 | 8,343,833,300.29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红四煤业项目 | 42,057,218.05 | - | 42,057,218.05 | 2,585,152.03 | - | 2,585,152.03 |
丁家梁煤矿项目 | 1,685,330,467.09 | - | 1,685,330,467.09 | 1,606,534,805.20 | - | 1,606,534,805.20 |
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三四采区) | 144,412,285.66 | - | 144,412,285.66 | 71,331,272.52 | - | 71,331,272.52 |
内蒙烯烃项目 | 1,482,129,099.18 | - | 1,482,129,099.18 | 900,796,723.94 | - | 900,796,723.94 |
烯烃三期项目 | 8,205,756,455.93 | - | 8,205,756,455.93 | 2,114,342,045.72 | - | 2,114,342,045.72 |
电解水制氢项目 | - | - | - | 225,996,126.46 | - | 225,996,126.46 |
300万吨煤焦化多联产项目 | 96,825,487.32 | - | 96,825,487.32 | 1,839,312,410.61 | - | 1,839,312,410.61 |
焦炉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 | 4,225,892.20 | - | 4,225,892.20 | 252,800,973.82 | - | 252,800,973.82 |
动力岛项目 | 1,387,311,424.58 | - | 1,387,311,424.58 | 403,851,045.54 | - | 403,851,045.54 |
物流运输系统 | 1,477,274,542.03 | - | 1,477,274,542.03 | 176,183,031.59 | - | 176,183,031.59 |
焦化技改项目 | 550,619,207.28 | - | 550,619,207.28 | 108,266,740.06 | - | 108,266,740.06 |
苯乙烯项目 | 356,974,736.18 | - | 356,974,736.18 | 30,391,264.32 | - | 30,391,264.32 |
其他 | 794,556,039.65 | - | 794,556,039.65 | 254,454,446.78 | - | 254,454,446.78 |
合计 | 16,227,472,855.15 | - | 16,227,472,855.15 | 7,986,846,038.59 | - | 7,986,846,038.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红四煤业项目 | 2,715,005,300.00 | 2,585,152.03 | 44,209,465.84 | -4,737,399.82 | 42,057,218.05 | 94.79 | 94.79 | 47,105,799.48 | - | - | 借款/ 自筹 |
丁家梁煤矿项目 | 1,994,490,400.00 | 1,606,534,805.20 | 78,795,661.89 | - | 1,685,330,467.09 | 84.50 | 84.50 | 218,540,517.07 | - | - | 借款/ 自筹 |
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三四采区) | 794,890,800.00 | 71,331,272.52 | 73,081,013.14 | - | 144,412,285.66 | 58.04 | 58.04 | 26,041,554.98 | - | - | 借款/ 自筹 |
内蒙烯烃项目 | 47,811,370,000.00 | 900,796,723.94 | 581,332,375.24 | - | 1,482,129,099.18 | 2.55 | 2.55 | - | - | - | 借款/ 自筹 |
烯烃三期项目 | 19,722,208,600.00 | 2,114,342,045.72 | 6,091,414,410.21 | - | 8,205,756,455.93 | 41.61 | 41.61 | 259,870,162.52 | 213,950,035.92 | 3.83 | 借款/ 自筹 |
电解水制氢项目 | 632,765,700.00 | 225,996,126.46 | 125,334,438.01 | -351,330,564.47 | - | 100.00 | 100.00 | 5,689,579.99 | 3,667,596.67 | 3.83 | 借款/ 自筹 |
300万吨煤焦化多联产项目 | 3,400,000,000.00 | 1,839,312,410.61 | 795,672,987.12 | -2,538,159,910.41 | 96,825,487.32 | 70.19 | 70.19 | 58,087,431.94 | 12,122,852.32 | 3.83 | 借款/ 自筹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焦炉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 | 633,210,000.00 | 252,800,973.82 | 105,939,376.43 | -354,514,458.05 | 4,225,892.20 | 56.66 | 56.66 | 7,824,662.08 | 2,606,324.39 | 3.83 | 借款/ 自筹 |
动力岛项目 | 3,944,350,000.00 | 403,851,045.54 | 983,460,379.04 | - | 1,387,311,424.58 | 35.17 | 35.17 | 25,654,540.58 | 18,037,984.92 | 3.83 | 借款/ 自筹 |
物流运输系统 | 2,042,675,400.00 | 176,183,031.59 | 1,301,091,510.44 | - | 1,477,274,542.03 | 63.70 | 63.70 | 22,202,596.01 | 22,202,596.01 | 3.83 | 借款/ 自筹 |
焦化技改项目 | 1,079,312,794.94 | 108,266,740.06 | 445,061,767.58 | -2,709,300.36 | 550,619,207.28 | 77.16 | 77.16 | - | - | - | 借款/ 自筹 |
苯乙烯项目 | 514,440,163.27 | 30,391,264.32 | 326,583,471.86 | - | 356,974,736.18 | 70.13 | 70.13 | 4,601,541.79 | 4,601,541.79 | 3.83 | 借款/ 自筹 |
其他 | - | 254,454,446.78 | 665,455,100.94 | -125,353,508.07 | 794,556,039.65 | - | - | 11,315,277.16 | 1,462,445.70 | 3.83 | 借款 /自筹 |
合计 | 85,284,719,158.21 | 7,986,846,038.59 | 11,617,431,957.74 | -3,376,805,141.18 | 16,227,472,855.15 | / | / | 686,933,663.60 | 278,651,377.7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宝丰能源的在建煤矿丁家梁煤矿由于投产时间落后于预期,经管理层评估存在减值迹象。于2022年12月31日,丁家梁煤矿的资产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2,349,937,485.78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2,291,624,316.05元),包括在建工程人民币1,685,330,467.09元、无形资产人民币606,953,217.07元以及固定资产人民币57,653,801.62元。管理层通过比较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于2022年12月31日采用的折现率为11.33%(2021年:11.58%)。计算丁家梁煤矿于2022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了关键假设,包括:对于按照在建煤矿未来投产时间的预计文件和投产计划预测投产时间,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化工煤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预测未来的化工煤价格、按照煤矿设计产能以及预计产量来预测产量、按照主要生产成本构成来预测单位生产成本等。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于2022年12月31日,丁家梁煤矿长期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黑色金属材料 | 165,891,083.70 | - | 165,891,083.70 | 257,249,051.58 | - | 257,249,051.58 |
阀门 | 46,714,998.61 | - | 46,714,998.61 | 12,873,716.06 | - | 12,873,716.06 |
管件 | 17,552,182.45 | - | 17,552,182.45 | 33,540,639.75 | - | 33,540,639.75 |
其他 | 131,818,792.42 | - | 131,818,792.42 | 53,323,854.31 | - | 53,323,854.31 |
合计 | 361,977,057.18 | - | 361,977,057.18 | 356,987,261.70 | - | 356,987,261.70 |
10、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5,500,952.54 | 8,392,819.76 | 893,893,772.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4,094,953.03 | 14,094,953.03 |
(1)购置 | - | 14,094,953.03 | 14,094,953.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9,317,363.45 | - | 529,317,363.45 |
(1)转至固定资产 | 529,317,363.45 | - | 529,317,363.45 |
4.期末余额 | 356,183,589.09 | 22,487,772.79 | 378,671,361.8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091,942.92 | 6,147,420.52 | 69,239,363.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966,080.75 | 5,618,816.96 | 45,584,897.71 |
(1)计提 | 39,966,080.75 | 5,618,816.96 | 45,584,897.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761,222.38 | - | 60,761,222.38 |
4.期末余额 | 42,296,801.29 | 11,766,237.48 | 54,063,038.77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3,886,787.80 | 10,721,535.31 | 324,608,323.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2,409,009.62 | 2,245,399.24 | 824,654,408.86 |
11、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水资源取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16,888,923.16 | 24,412,825.27 | 3,130,332,400.11 | 1,025,457,369.09 | 4,997,091,517.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0,868,845.00 | 11,357,595.36 | - | - | 182,226,440.36 |
(1)购置 | 170,868,845.00 | 11,357,595.36 | - | - | 182,226,440.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987,757,768.16 | 35,770,420.63 | 3,130,332,400.11 | 1,025,457,369.09 | 5,179,317,957.9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0,850,252.34 | 11,337,760.44 | 200,884,749.00 | 104,079,208.85 | 397,151,970.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32,763.09 | 2,096,600.54 | 51,403,438.51 | 47,201,846.29 | 118,634,648.43 |
(1)计提 | 17,932,763.09 | 2,096,600.54 | 51,403,438.51 | 47,201,846.29 | 118,634,648.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98,783,015.43 | 13,434,360.98 | 252,288,187.51 | 151,281,055.14 | 515,786,619.06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88,974,752.73 | 22,336,059.65 | 2,878,044,212.60 | 874,176,313.95 | 4,663,531,338.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6,038,670.82 | 13,075,064.83 | 2,929,447,651.11 | 921,378,160.24 | 4,599,939,547.0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采矿权 | 591,491,606.83 | 申办手续未齐备 |
土地使用权 | 1,228,509.14 | 申办手续未齐备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2,165,808.12元(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1,426,305,749.30元)的无形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53。
1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东毅环保 | 1,123,507,836.71 | 1,123,507,836.71 |
合计 | 1,123,507,836.71 | 1,123,507,836.7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于2010年11月1日,本公司与东毅国际共同出资设立了东毅环保,本公司持东毅环保20%股权,东毅国际持东毅环保的80%股权。于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东毅国际定向增发12亿股,每股人民币1元作为收购对价,用以收购东毅国际所持东毅环保8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东毅环保100%股权,该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为2013年12月31日,合并对价包括定向增发的股本和原持有的东毅环保20%股权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666,414,878.32元,于合并日东毅环保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42,907,041.61元,由此形成商誉人民币1,123,507,836.71元。
本集团之商誉均分配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该资产组归属于烯烃产品分部,主要由东毅环保甲醇厂构成。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对东毅环保的收购协同效应体现于整个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且难以细分至其他资产组,所以将商誉分摊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于2022年12月31日,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443,546,638.77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470,814,364.88元)。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于2022年12月31日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4.60%(2021年12月31日:14.60%)。五年后的永续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专业机构预测3%(2021年12月31日:3%)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该增长率不超过甲醇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计算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于2022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甲醇价格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末实际甲醇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机构预测的未来甲醇价格变化率进行预测。
主要原材料价格估计 | 主要原材料为本集团焦化厂生产焦炭的过程中产生的焦炉废气,其成本确定基础是根据焦化厂生产成本并考虑煤炭未来价格预测。 |
折现率 | 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分配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本公司董事认为: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于2022年12月31日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资产装修费 | 1,567,238.64 | - | 849,991.01 | 717,247.63 |
反渗透膜 | 980,294.99 | 2,063,716.82 | 1,324,247.79 | 1,719,764.02 |
铺底煤 | - | 16,559,726.15 | 3,913,860.28 | 12,645,865.87 |
装修支出 | 6,398,476.26 | 10,050,221.20 | 2,958,233.59 | 13,490,463.87 |
330KV月露线工程 | - | 35,770,654.89 | 993,629.30 | 34,777,025.59 |
合计 | 8,946,009.89 | 64,444,319.06 | 10,039,961.97 | 63,350,366.98 |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687,981.32 | 5,210,088.11 | 33,655,519.67 | 5,048,354.9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1,972,201.58 | 9,295,830.24 | 79,621,084.15 | 11,943,162.62 |
其他 | 269,921,396.08 | 40,970,877.39 | 220,897,378.01 | 33,679,988.28 |
合计 | 365,581,578.98 | 55,476,795.74 | 334,173,981.83 | 50,671,505.8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折旧方式不同产生的税会差异 | 539,522,488.52 | 81,167,188.02 | 435,576,086.42 | 65,336,412.96 |
合计 | 539,522,488.52 | 81,167,188.02 | 435,576,086.42 | 65,336,412.9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694,593.15 | 11,782,202.59 | 35,009,011.79 | 15,662,494.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694,593.15 | 37,472,594.87 | 35,009,011.79 | 30,327,401.1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款 | 3,458,197,207.15 | - | 3,458,197,207.15 | 2,495,761,720.20 | - | 2,495,761,720.20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435,200,120.00 | - | 435,200,120.00 | - | - | - |
合计 | 3,893,397,327.15 | - | 3,893,397,327.15 | 2,495,761,720.20 | - | 2,495,761,720.20 |
其他说明:
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196,925,392.16 | 2,288,497,493.63 |
1年至2年 | 696,471,934.99 | 207,264,226.57 |
合计 | 3,893,397,327.15 | 2,495,761,720.20 |
于2022年
月
日,预付工程、材料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工程、材料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账龄 |
Coperion GmbH | 第三方 | 1,110,352,561.27 | 28.52 | 一年以内及 一至两年 |
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435,200,120.00 | 11.18 | 一年以内 |
UnivationTechnologies, LLC | 第三方 | 315,133,638.75 | 8.09 | 一年以内 |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 第三方 | 200,000,000.00 | 5.14 | 两至三年 |
Burck Hardt Compression AG | 第三方 | 183,260,665.87 | 4.71 | 一年以内及 一至两年 |
合计 | / | 2,243,946,985.89 | 57.64 | / |
16、 资产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年末余额 | |
转回 | 转销/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87,221.39 | 715,849.07 | -387,221.39 | - | 715,849.07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483,213.69 | 5,698,990.35 | -5,982,274.93 | - | 23,199,929.11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9,785,084.59 | - | - | - | 9,785,084.59 |
合计 | 33,655,519.67 | 6,414,839.42 | -6,369,496.32 | - | 33,700,862.77 |
17、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9,638,133.38 | 419,020,633.28 |
商业承兑汇票 | 1,589,605.00 | 1,131,142.11 |
合计 | 1,021,227,738.38 | 420,151,775.3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18、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13,109,434.29 | 444,367,420.07 |
1年至2年 | 32,006,612.77 | 14,337,922.71 |
2年至3年 | 3,940,301.74 | 6,509,286.44 |
3年以上 | 7,738,203.49 | 8,833,949.73 |
合计 | 656,794,552.29 | 474,048,578.9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账款 | 43,685,118.00 | 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未结清的材料、原料以及运费款项。 |
合计 | 43,685,118.00 | / |
1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21,011,750.16 | 640,308,027.37 |
1年至2年 | 5,205,063.02 | 4,047,300.23 |
2年至3年 | 1,867,279.93 | 1,182,313.16 |
3年以上 | 2,666,994.10 | 2,506,507.78 |
合计 | 730,751,087.21 | 648,044,148.5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为人民币9,739,337.05元,主要为尚未执行完毕的销售预收货款。
2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24,474,500.26 | 2,590,999,946.79 | 2,531,846,662.67 | 383,627,784.3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940,080.57 | 127,839,420.72 | 112,908,258.11 | 30,871,243.18 |
合计 | 340,414,580.83 | 2,718,839,367.51 | 2,644,754,920.78 | 414,499,027.5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8,002,496.66 | 2,280,289,627.43 | 2,236,392,441.22 | 351,899,682.87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30,075,180.16 | 130,075,180.16 | - |
三、社会保险费 | 9,555,015.45 | 72,467,514.86 | 68,303,796.41 | 13,718,733.9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192,324.30 | 62,343,339.91 | 58,733,506.11 | 11,802,158.10 |
工伤保险费 | 1,362,691.15 | 10,124,174.95 | 9,570,290.30 | 1,916,575.80 |
生育保险费 | - | -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3,314,317.00 | 43,071,558.00 | 42,471,790.00 | 3,914,08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02,671.15 | 64,797,006.43 | 54,304,394.97 | 14,095,282.61 |
六、雇主责任保险 | - | 299,059.91 | 299,059.91 | - |
合计 | 324,474,500.26 | 2,590,999,946.79 | 2,531,846,662.67 | 383,627,784.3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453,432.82 | 123,968,473.80 | 109,487,343.96 | 29,934,562.66 |
2、失业保险费 | 486,647.75 | 3,870,946.92 | 3,420,914.15 | 936,680.52 |
合计 | 15,940,080.57 | 127,839,420.72 | 112,908,258.11 | 30,871,243.18 |
21、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369,475,262.77 | 585,685,730.10 |
增值税 | 105,590,963.10 | 216,938,896.48 |
个人所得税 | 39,076,121.94 | 13,587,895.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96,999.71 | 10,585,865.92 |
教育费附加 | 4,065,974.56 | 11,061,528.31 |
资源税 | 59,002,387.89 | 68,166,659.47 |
土地使用税 | 13,819,210.64 | 12,730,753.57 |
房产税 | 7,016,381.90 | 5,819,662.03 |
印花税 | 11,134,928.53 | 1,824,248.40 |
水利建设基金 | 5,589,143.43 | 2,054,818.44 |
自备电厂三项基金 | 11,881,335.40 | 11,881,335.40 |
水资源税 | 5,812,938.85 | 2,776,183.39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309,873.81 | - |
环境保护税 | 1,115,420.36 | 617,110.33 |
车辆购置税 | 8,477.87 | - |
合计 | 640,295,420.76 | 943,730,687.36 |
22、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43,2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3,942,387,498.59 | 2,046,501,091.59 |
合计 | 4,185,587,498.59 | 2,046,501,091.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应付股利-东毅国际 | 243,200,000.00 | - |
合计 | 243,2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及工程设计费 | 1,737,160,650.53 | 733,032,083.86 |
工程设备款及质保金 | 2,073,510,143.02 | 1,264,961,407.15 |
关联方应付款项 | 466,817.84 | 778,983.00 |
应付慈善捐赠款 | 75,000,000.00 | - |
应付劳务费及员工代垫款 | 10,383,497.06 | 10,183,991.32 |
代扣社保金 | 8,228,556.02 | 6,849,414.55 |
其他 | 37,637,834.12 | 30,695,211.71 |
合计 | 3,942,387,498.59 | 2,046,501,091.59 |
(1).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 1,093,003,401.84 |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的工程款、工程设计费、工程设备款和质保金,由于按照合同约定尚未达到结算条件,该款项尚未结转。 |
合计 | 1,093,003,401.84 | / |
2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68,655,798.16 | 1,981,760,420.98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66,877,154.44 | 592,742,264.6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8,575,094.02 | 444,812,413.73 |
合计 | 3,774,108,046.62 | 3,019,315,099.40 |
2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销项税额 | 94,722,516.66 | 83,959,496.30 |
合计 | 94,722,516.66 | 83,959,496.30 |
2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783,973,616.14 | 4,087,283,904.26 |
保证借款 | 1,725,714,315.35 | 2,098,259,616.14 |
信用借款 | 9,870,567,866.67 | 156,967,688.8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68,655,798.16 | -1,981,760,420.98 |
合计 | 10,911,600,000.00 | 4,360,750,788.3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LPR浮动利率及央行基准利率下浮10%到基准利率上浮10%,利率范围为3.55%-4.78%。
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LPR浮动利率及央行基准利率下浮5%到基准利率上浮10%,利率范围为3.85%-4.80%。
2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未折现金额 | 44,604,944.96 | 495,627,973.1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73,402.59 | -19,184,683.9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38,575,094.02 | -444,812,413.73 |
合计 | 5,256,448.35 | 31,630,875.4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8年分别与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或是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包含利息的租金按照未来现金流折现值计入租赁负债,并按照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摊销,预计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租赁款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065,880,815.97 | 1,129,251,087.16 |
合计 | 1,065,880,815.97 | 1,129,251,087.16 |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取水权 | 139,174,268.29 | 345,088,934.46 |
采矿权 | 1,193,583,702.12 | 1,376,904,417.39 |
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 -266,877,154.44 | -592,742,264.69 |
合计 | 1,065,880,815.97 | 1,129,251,087.16 |
2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弃置义务 | 73,517,811.63 | 88,004,339.22 | 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确认为预计负债。 |
合计 | 73,517,811.63 | 88,004,339.22 | / |
2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2,157,424.20 | 335,600.00 | 5,012,760.26 | 77,480,263.94 | 资产相关 |
合计 | 82,157,424.20 | 335,600.00 | 5,012,760.26 | 77,480,263.9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马莲台煤矿采矿权价款补贴 | 4,157,354.36 | - | 259,324.36 | 3,898,03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临河综合工业园AB区连接道路及防洪工程 | 2,927,714.34 | - | 182,622.80 | 2,745,091.54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临河综合工业园B区物流大道 | 4,684,343.00 | - | 292,196.44 | 4,392,146.56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补助资金 | 26,000,000.00 | - | 2,000,000.00 | 24,000,0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焦化厂脱硫脱硝项目补助资金 | 565,625.00 | - | 35,000.00 | 530,625.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碳四增值利用项目 | 5,040,000.00 | - | 360,000.00 | 4,680,0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土地补尝资金 | 9,122,400.00 | - | 253,400.00 | 8,869,0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东基地管委会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 | 2,700,000.00 | - | 150,000.00 | 2,550,0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 | 7,790,625.00 | - | 415,500.00 | 7,375,125.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 1,171,875.00 | - | 62,500.00 | 1,109,375.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 516,562.50 | - | 27,550.00 | 489,012.5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审计局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2,737,500.00 | - | 150,000.00 | 2,587,5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东管委会审计财政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6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220万吨甲醇工程专利许可、工艺包和技术) | 4,562,500.00 | - | 250,000.00 | 4,312,5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宁东基地2019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 937,500.00 | - | 50,000.00 | 887,5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东管委会财政审计局拨付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 | 2,850,000.00 | - | 150,000.00 | 2,700,0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宁东管委会财政审计局拨付2020年宁东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 1,675,800.00 | - | 88,200.00 | 1,587,600.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 | - | 335,600.00 | 27,966.66 | 307,633.34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2018年大气奖补资金(焦化厂焦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焦化 | 4,717,625.00 | - | 258,500.00 | 4,459,125.00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合计 | 82,157,424.20 | 335,600.00 | 5,012,760.26 | 77,480,263.94 | / |
30、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333,360,000.00 | - | - | - | - | - | 7,333,360,00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本年年初 | 本期变动 | 本期期末 | ||||
金额 | 比例(%) | 发行新股 | 其他 | 小计 | 金额 | 比例(%) | |
宝丰集团 | 2,608,470,063.00 | 35.57 | - | - | - | 2,608,470,063.00 | 35.57 |
东毅国际 | 2,000,000,000.00 | 27.27 | - | - | - | 2,000,000,000.00 | 27.27 |
党彦宝 | 552,000,000.00 | 7.53 | - | - | - | 552,000,000.00 | 7.5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7,930,555 | 1.34 | - | 490,459 | 490,459 | 98,421,014 | 1.34 |
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0,000 | 1.70 | - | -34,893,342 | -34,893,342 | 90,106,658 | 1.23 |
人民币普通股股东 | 1,949,959,382.00 | 26.59 | - | 34,402,883 | 34,402,883 | 1,984,362,265.00 | 27.06 |
合计 | 7,333,360,000.00 | 100.00 | - | - | - | 7,333,360,000.00 | 100.00 |
31、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267,767,308.67 | - | - | 7,267,767,308.67 |
合计 | 7,267,767,308.67 | - | - | 7,267,767,308.67 |
32、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299,870,926.50 | - | - | 299,870,926.50 |
合计 | 299,870,926.50 | - | - | 299,870,926.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后,于2021年度共使用资金299,870,926.50元,回购股份19,543,506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3、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6,081,059.89 | 277,327,822.13 | 323,538,303.56 | 149,870,578.46 |
合计 | 196,081,059.89 | 277,327,822.13 | 323,538,303.56 | 149,870,578.4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系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应急部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对从事的矿山开采、煤气生产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提取的煤矿维简费。
34、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14,699,495.56 | 412,959,618.68 | - | 2,527,659,114.24 |
合计 | 2,114,699,495.56 | 412,959,618.68 | - | 2,527,659,114.2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5、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077,927,626.24 | 9,796,632,780.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077,927,626.24 | 9,796,632,780.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2,959,618.68 | 739,725,418.02 |
对股东的分配(注) | 3,071,622,479.00 | 2,049,405,598.7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895,847,896.81 | 14,077,927,626.24 |
注: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剩余股本总数7,313,816,494股为基数,向无限售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32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33,887,205元;限售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264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13,791,032元。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剩余股本总数7,313,816,494股为基数,向无限售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84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6,431,090元;限售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2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7,513,152元。
3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256,947,081.94 | 18,962,515,451.88 | 23,222,257,891.10 | 13,436,232,445.31 |
其他业务 | 172,901,263.54 | 121,775,165.29 | 77,677,399.10 | 29,509,274.99 |
合计 | 28,429,848,345.48 | 19,084,290,617.17 | 23,299,935,290.20 | 13,465,741,720.30 |
(2).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产品 | 28,374,730,616.74 | 23,223,604,137.54 |
提供劳务及服务 | 48,327,459.20 | 69,985,175.36 |
租赁收入 | 6,790,269.54 | 6,345,977.30 |
合计 | 28,429,848,345.48 | 23,299,935,290.20 |
(3).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烯烃产品 | 焦化产品 | 精细化工产品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海外 | 99,912,274.88 | - | - | - | 99,912,274.88 |
中国大陆 | 11,588,834,963.58 | 13,100,753,920.61 | 3,472,750,183.33 | 160,806,733.54 | 28,323,145,801.06 |
合计 | 11,688,747,238.46 | 13,100,753,920.61 | 3,472,750,183.33 | 160,806,733.54 | 28,423,058,075.9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烯烃产品 | 焦化产品 | 精细化工产品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主要产品类型 | |||||
聚乙烯 | 5,255,052,937.11 | - | - | - | 5,255,052,937.11 |
聚丙烯 | 4,879,074,588.37 | - | - | - | 4,879,074,588.37 |
焦炭 | - | 12,685,382,104.03 | - | - | 12,685,382,104.03 |
MTBE | - | - | 633,249,971.27 | - | 633,249,971.27 |
改质沥青 | - | - | 696,024,297.32 | - | 696,024,297.32 |
纯苯 | - | - | 532,986,045.57 | - | 532,986,045.57 |
其他 | 1,554,619,712.98 | 415,371,816.58 | 1,610,489,869.17 | 160,806,733.54 | 3,741,288,132.27 |
合计 | 11,688,747,238.46 | 13,100,753,920.61 | 3,472,750,183.33 | 160,806,733.54 | 28,423,058,075.9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烯烃产品 | 焦化产品 | 精细化工产品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收入确认时点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 - | - | - | - |
客户自提货物 | 2,082,495,663.04 | 11,426,525,669.56 | 2,776,725,886.01 | 113,389,384.67 | 16,399,136,603.28 |
公司托运送达 | 9,606,251,575.42 | 1,673,318,140.72 | 696,024,297.32 | - | 11,975,594,013.46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 - | - | - | - |
提供服务 | - | 910,110.33 | - | 47,417,348.87 | 48,327,459.20 |
合计 | 11,688,747,238.46 | 13,100,753,920.61 | 3,472,750,183.33 | 160,806,733.54 | 28,423,058,075.94 |
(4).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638,304,811.49 |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允许赊账的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30至90天内到期;除少数信用等级高、允许赊账的客户外,通常需要预付。部分合同客户有权退货或享受价格优惠,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
分摊至年末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确认为收入的预计时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度 | |
1年以内 | 730,751,087.21 |
合计 | 730,751,087.21 |
劳务服务本集团主要提供厂区内搬运、卸车及停车等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通常在服务完成且客户验收后,客户支付合同价款。
37、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087,450.36 | 52,590,447.40 |
教育费附加 | 36,028,476.55 | 55,501,636.62 |
资源税 | 220,270,990.53 | 171,737,678.59 |
房产税 | 12,911,608.21 | 11,531,857.12 |
土地使用税 | 32,094,692.98 | 31,138,401.07 |
印花税 | 29,538,175.13 | 16,020,980.88 |
水资源税 | 41,497,574.71 | 11,109,805.59 |
环境保护税 | 5,303,448.75 | 2,585,547.53 |
其他 | 201,617.97 | 198,851.64 |
合计 | 411,934,035.19 | 352,415,206.44 |
38、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成本 | 56,758,328.55 | 46,092,706.90 |
折旧费 | 6,243,286.00 | 5,511,066.91 |
办公费用 | 3,305,601.09 | 4,312,109.30 |
修理费 | 1,166,918.65 | 741,479.22 |
租赁费 | 104,604.64 | 34,079.51 |
其他 | 4,032,184.97 | 2,922,234.17 |
合计 | 71,610,923.90 | 59,613,676.01 |
39、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6,350,544.02 | 360,567,041.52 |
折旧费 | 49,960,642.18 | 48,368,946.51 |
业务招待费 | 38,878,041.28 | 10,110,401.85 |
办公类费用 | 45,992,777.93 | 37,319,438.85 |
维修费 | 32,356,912.03 | 13,112,490.74 |
法律及专业费用 | 12,460,377.91 | 6,697,452.03 |
摊销费 | 7,681,816.62 | 9,365,397.04 |
绿化费 | 2,385,695.65 | 1,053,574.49 |
水电费 | 6,995,048.58 | 5,646,984.60 |
劳务费 | 14,156,191.89 | 20,820,450.37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558,180.12 | 976,372.87 |
租赁费 | 1,355,178.84 | 4,540,701.85 |
宣传费 | 5,323,459.25 | 8,786,030.96 |
水利建设基金 | 20,563,968.51 | 19,308,007.8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3,749,177.15 | - |
其他费用 | 54,191,316.53 | 51,083,808.18 |
合计 | 675,959,328.49 | 597,757,099.73 |
40、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聚烯烃新产品开发 | 64,406,586.37 | 45,785,275.26 |
大倾角软岩无煤柱沿空留巷项目 | 830,136.55 | 13,333,982.86 |
焦炭产品开发研究与应用 | 32,730,583.84 | 47,816,700.65 |
焦炉加热精准控制研究与应用项目 | - | 607,316.02 |
脱甲烷塔尾气回收研究与应用 | - | 4,434,035.95 |
马莲台煤矿_地面生产系统技改(筛分集控系统) | 3,363,973.14 | 2,819,110.79 |
聚烯烃提质增效 | 3,840,162.66 | 2,134,275.48 |
焦化二厂新产品开发 | 11,999,974.63 | - |
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项目 | 10,572,279.96 | - |
马莲台煤矿留设小煤柱开采技术 | 2,969,181.59 | - |
干粉催化剂系统改造及相关产品开发调研 | 2,628,484.80 | - |
MTO装置节能项目研究开发 | 2,135,222.51 | - |
物流管理平台实施服务项目 | 1,545,771.41 | - |
其他 | 13,830,316.45 | 15,607,843.97 |
合计 | 150,852,673.91 | 132,538,540.98 |
41、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注) | 424,098,999.64 | 281,769,240.37 |
资本化利息 | -278,651,377.72 | -108,662,232.08 |
利息收入 | -25,429,888.55 | -48,463,249.49 |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4,547,260.53 | - |
手续费 | 8,037,352.99 | 2,076,321.37 |
汇兑损失/(收益) | -682,259.49 | 1,787,079.93 |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 | 101,175,751.36 | 123,822,371.99 |
其他 | 818,308.00 | 6,383,479.83 |
合计 | 233,914,146.76 | 258,713,011.92 |
注:2022年本集团收到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金融局拨付的2022年贷款贴息专项补贴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将上述财政直接拨付的贴息资金冲减对应的利息支出。
42、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307,967.84 | 2,024,597.46 |
马莲台煤矿采矿权价款补贴 | 259,324.36 | 259,834.64 |
临河综合工业园AB区连接道路及防洪工程 | 182,622.80 | 182,982.16 |
临河综合工业园B区物流大道 | 292,196.44 | 292,771.40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补助资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焦化厂脱硫脱硝项目补助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碳四增值利用项目 | 360,000.00 | 360,000.00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土地补偿资金 | 253,400.00 | 253,400.00 |
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区循环化改造二期项目 | 150,000.00 | 150,0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 | 415,500.00 | 415,5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 62,500.00 | 62,500.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 27,550.00 | 27,550.00 |
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审计局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60万吨焦炭气化制烯烃项目) | 150,000.00 | 150,000.00 |
宁东管委会审计财政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6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220万吨甲醇工程专利许可、工艺包和技术) | 250,000.00 | 250,000.00 |
宁东基地2019年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宁东管委会财政审计局拨付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 | 150,000.00 | 150,000.00 |
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审计局2020年宁东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 88,200.00 | 88,200.00 |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 | 27,966.66 | - |
2018年大气奖补资金(焦化厂焦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焦化 | 258,500.00 | 258,500.00 |
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企业稳岗补贴 | 1,703,007.97 | 1,977,581.80 |
收到2022年制造企业融资租赁补贴资金 | 3,000,000.00 | - |
收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资金 | 1,609,700.00 | - |
“即征即退”退税 | - | 875,408.09 |
退役士兵减免税金 | 404,189.40 | 1,192,871.94 |
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宁东基地工业经济增长突出贡献奖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水利基金减免 | 2,056,807.98 | 1,583,178.44 |
稳增长综合奖补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金融局拨付2021年科技项目(技术创新引导)资金 | - | 4,573,500.00 |
宁东政府招商引资奖励 | 1,200,000.00 | 3,100,000.00 |
家电下乡补贴 | - | 686,400.00 |
其他 | 934,901.70 | 1,025,309.50 |
合计 | 20,229,335.15 | 24,025,085.43 |
43、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回购佣金 | - | -36,003.70 |
合计 | - | -36,003.70 |
4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15,849.07 | -334,347.4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698,990.35 | -3,492,995.78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 | 387,221.39 | 148,639.09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 | 5,982,274.93 | 1,767,766.09 |
合计 | -45,343.10 | -1,910,938.04 |
45、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1,059,843.56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01,589,151.42 | -35,715,985.19 |
合计 | -101,589,151.42 | -34,656,141.63 |
46、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收入 | 3,749,931.25 | 9,054,088.38 | 3,749,931.25 |
其他 | 2,551,095.99 | 32,375,545.65 | 2,551,095.99 |
合计 | 6,301,027.24 | 41,429,634.03 | 6,301,027.24 |
47、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75,500,000.00 | 330,000,000.00 | 375,500,000.00 |
碳排放权 | 30,916,226.52 | - | 30,916,226.52 |
罚款支出 | 3,975,614.23 | 11,096,966.80 | 3,975,614.23 |
其他 | 8,403,426.34 | 196,651.10 | 8,403,426.34 |
合计 | 418,795,267.09 | 341,293,617.90 | 418,795,267.09 |
48、 费用按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耗用的原材料 | 12,300,547,286.45 | 7,943,177,203.39 |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 | -111,503,188.26 | -103,818,700.49 |
职工薪酬 | 2,033,627,906.44 | 1,729,374,431.17 |
折旧和摊销 | 1,454,163,814.78 | 1,317,616,185.39 |
燃料及动力 | 1,720,895,455.03 | 1,161,085,103.25 |
辅助材料 | 697,369,700.44 | 561,164,314.38 |
运输费 | 735,180,895.42 | 806,715,807.61 |
维修费 | 421,472,067.62 | 257,181,723.40 |
安全费和维简费 | 277,327,822.13 | 282,419,457.05 |
研发费用 | 150,852,673.91 | 132,538,540.98 |
办公费用 | 49,298,379.02 | 42,446,087.92 |
其他 | 253,480,730.49 | 125,750,882.97 |
合计 | 19,982,713,543.47 | 14,255,651,037.02 |
49、 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基本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持续经营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股份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注) | 7,313,816,494.00 | 7,320,936,491.3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97 |
注:本集团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50、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93,859,367.43 | 1,057,430,363.0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025,485.16 | -7,142,172.76 |
合计 | 1,004,884,852.59 | 1,050,288,190.2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307,387,220.8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26,846,805.2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61,093,434.2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279,910.7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48,835.0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00,224.20 |
按照税法抵减金额 | -37,122,548.1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9,859,455.13 |
本期实际使用的专项储备的税款抵减影响 | -6,383,411.30 |
对以前年度汇算清缴的调整 | 5,727,747.61 |
所得税费用 | 1,004,884,852.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7,345,575.81 | 19,038,847.23 |
罚没收入(违约金收入) | 3,749,931.25 | 2,190,278.64 |
利息收入 | 25,429,888.55 | 48,463,249.49 |
合计 | 66,525,395.61 | 69,692,375.3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38,878,041.28 | 10,110,401.85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3,749,177.15 | - |
水电费 | 6,995,048.58 | 5,636,974.31 |
办公费 | 48,423,951.22 | 41,631,548.15 |
法律及专业费用 | 12,460,377.91 | 6,703,040.05 |
安全生产费 | 14,354,845.65 | 38,205,436.52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8,037,352.99 | 2,076,321.36 |
修理费 | 33,523,830.68 | 13,848,381.94 |
碳排放指标购买支出 | 30,916,226.52 | -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300,000,000.00 | 330,000,000.00 |
绿化费 | 2,385,695.65 | 1,053,574.49 |
其他 | 92,593,854.50 | 103,305,397.64 |
合计 | 622,318,402.13 | 552,571,076.31 |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设备及工程款的应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 | 764,818,962.49 | 91,772,196.32 |
第三方借款 | - | 50,000,000.00 |
合计 | 764,818,962.49 | 141,772,196.32 |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461,011,231.49 | 697,252,232.59 |
回购库存股 | - | 299,870,926.50 |
回购库存股手续费 | - | 36,003.70 |
支付借款保证金 | 40,000,000.00 | - |
合计 | 501,011,231.49 | 997,159,162.79 |
5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302,502,368.25 | 7,070,425,862.7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5,343.10 | 1,910,938.04 |
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折旧 | 1,325,489,204.38 | 1,204,689,317.67 |
无形资产摊销 | 118,634,648.43 | 108,214,898.0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039,961.97 | 4,711,969.7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589,151.42 | 34,656,141.6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5,941,113.79 | 313,220,078.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36,003.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80,291.47 | 8,843,561.1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145,193.70 | -15,985,733.9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1,723,165.18 | -280,111,288.3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04,073,450.78 | -3,804,649,710.9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2,791,177.04 | 1,552,236,891.21 |
其他 | 293,921,691.82 | 289,618,797.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26,183,529.41 | 6,487,817,727.0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 6,196,267,443.34 | 7,135,488,172.3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4,587,870,513.88 | 7,253,601,194.62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42,598,592.13 | 1,323,827,080.8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23,827,080.84 | 3,025,908,276.6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228,488.71 | -1,702,081,195.76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42,598,592.13 | 1,323,827,080.84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42,598,592.13 | 1,323,827,080.84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2,598,592.13 | 1,323,827,080.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备注 |
货币资金 | 915,435,824.89 | 票据、信用证及 借款保证金和诉前保全款 | 注1 |
应收票据 | 121,806,857.48 | 质押取得票据 | 注2 |
固定资产 | 7,118,067,917.85 | 抵押借款 | 注3 |
无形资产 | 62,165,808.12 | 抵押借款 | 注3 |
合计 | 8,217,476,408.34 | / | /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银行存款人民币50,072,431.66元为保证金,开具应付票据人民币50,072,431.66元,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以人民币821,123,351.23元为保证金,开具信用证人民币821,123,351.23元;以人民币40,000,000.00元为保证金,取得借款560,000,000.00元;诉前保全款为人民币4,240,042.00元。注2: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1,806,857.48元的应收票据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21,806,857.48元。注3: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118,067,917.85元的固定资产、62,165,808.12元的无形资产作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783,973,616.13元。
54、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286,210.95 | 6.9646 | 8,957,944.78 |
其中:美元 | 1,286,210.95 | 6.9646 | 8,957,944.78 |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3日,本集团出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考虑,新设子公司焦化二厂,并通过宝丰能源向焦化二厂划转资产223,596万元、通过宝丰煤基新材料向焦化二厂划转现金20,000万元,划转资产由焦化二厂统一进行经营管理。本集团通过此次资产划转完成对焦化二厂的实缴出资243,596万元,对焦化二厂的持股比例为100%。
本集团报告期内新设立子公司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成立日期 | 子公司类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
焦化二厂 | 中国 | 2022年5月13日 | 全资子公司 | 100 | 是 |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宝丰商服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现代物流、停车场;住宿;国内贸易及商业零售 | 1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东毅环保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红四煤业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宝丰煤焦化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煤炭洗选、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宝丰煤基新材料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326室 | 高端煤基新材料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 | 95 | 5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烯烃二厂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烯烃生产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 1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四股泉煤业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 100 | -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焦化二厂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 | 90 | 1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2022年,本公司与宝丰煤基新材料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焦化二厂。其中,本公司将净值人民币223,596万元的资产和负债划转至焦化二厂,宝丰煤基新材料将现金20,000万元划转至焦化二厂,完成实缴出资,双方合计出资243,596万元。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2,158,034,417.02 | - | - | 2,158,034,417.02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50,101,356.82 | 150,101,356.82 |
应收账款 | 70,869,058.42 | - | - | 70,869,058.42 |
其他应收款 | 52,326,069.04 | - | - | 52,326,069.04 |
合计 | 2,281,229,544.48 | - | 150,101,356.82 | 2,431,330,901.30 |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其他金融负债 |
租赁负债 | 5,256,448.35 |
应付票据 | 1,021,227,738.38 |
应付账款 | 656,794,552.29 |
其他应付款 | 3,923,775,445.5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74,108,046.62 |
长期借款 | 10,911,6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1,065,880,815.97 |
合计 | 21,358,643,047.12 |
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1,450,702,212.93 | - | - | 1,450,702,212.93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380,168,707.78 | 380,168,707.78 |
应收账款 | 38,334,917.78 | - | - | 38,334,917.78 |
其他应收款 | 58,161,537.87 | - | - | 58,161,537.87 |
合计 | 1,547,198,668.58 | - | 380,168,707.78 | 1,927,367,376.36 |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其他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420,151,775.39 |
应付账款 | 474,048,578.95 |
其他应付款 | 2,029,467,685.7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19,315,099.40 |
租赁负债 | 31,630,875.44 |
长期借款 | 4,360,750,788.30 |
长期应付款 | 1,129,251,087.16 |
合计 | 11,464,615,890.36 |
2. 金融工具抵销
本集团并未签订任何金融工具抵销协议。
3. 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于2022年
月
日,本集团已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16,273,106.67元。于2022年
月
日,本集团无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贴现给银行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于2021年
月
日,本集团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37,609,419.37元。于2021年
月
日,本集团无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贴现给银行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至
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2年度和2021年度,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和贴现在各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4.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内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分级的金融资产风险敞口: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无担保) | 账面余额(有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2,158,034,417.02 | - | - | - |
应收账款 | - | 70,869,058.42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50,101,356.82 | - | - |
其他应收款 | 52,326,069.04 | -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 账面余额(无担保) | 账面余额(有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1,450,702,212.93 | - | - | - |
应收账款 | - | 38,334,917.78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380,168,707.78 | - | - |
其他应收款 | 58,161,537.87 | - | - | - |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债券和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已从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足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1,021,227,738.38 | - | - | - | 1,021,227,738.38 |
应付账款 | 656,794,552.29 | - | - | - | 656,794,552.29 |
其他应付款 | 3,923,775,445.51 | - | - | - | 3,923,775,445.5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31,556,382.33 | - | - | - | 4,331,556,382.33 |
租赁负债 | - | 5,410,282.48 | - | - | 5,410,282.48 |
长期借款 | - | 1,515,764,375.00 | 7,291,764,458.33 | 3,761,009,783.33 | 12,568,538,616.66 |
长期应付款 | - | 84,127,600.00 | 209,696,400.00 | 1,516,009,200.00 | 1,809,833,200.00 |
合计 | 9,933,354,118.51 | 1,605,302,257.48 | 7,501,460,858.33 | 5,277,018,983.33 | 24,317,136,217.65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420,151,775.39 | - | - | - | 420,151,775.39 |
应付账款 | 474,048,578.95 | - | - | - | 474,048,578.95 |
其他应付款 | 2,029,467,685.72 | - | - | - | 2,029,467,685.7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98,301,503.91 | - | - | - | 2,798,301,503.91 |
租赁负债 | - | 31,915,469.96 | - | - | 31,915,469.96 |
长期借款 | - | 2,436,993,276.44 | 1,467,491,250.00 | 701,200,833.33 | 4,605,685,359.77 |
长期应付款 | - | 160,646,800.00 | 219,087,600.00 | 1,549,015,600.00 | 1,928,750,000.00 |
合计 | 5,721,969,543.97 | 2,629,555,546.40 | 1,686,578,850.00 | 2,250,216,433.33 | 12,288,320,373.70 |
利率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负债有关。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期间 | 基准点 | 净损益 | 股东权益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100 | 94,885,966.79 | 94,885,966.79 |
人民币 | -100 | -94,885,966.79 | -94,885,966.79 |
汇率风险
集团经营、投资和筹资业务均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无重大汇率风险。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于本报告期间,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股东权益加净负债的比率。本集团杠杆比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负债总额(不含应交企业所得税) | 23,334,205,087.65 | 13,098,115,116.16 |
减:货币资金 | 2,158,034,417.02 | 1,450,702,212.93 |
净负债 | 21,176,170,670.63 | 11,647,412,903.23 |
股东权益 | 33,874,633,971.68 | 30,689,964,563.86 |
股东权益和净负债 | 55,050,804,642.31 | 42,337,377,467.09 |
杠杆比率 | 38% | 28%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应收账款融资 | - | 150,101,356.82 | - | 150,101,356.82 |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380,168,707.78 | - | 380,168,707.78 |
2、 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金融负债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 ||||
项目 | 活跃市场报价 | 重复可观察输入值 | 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 合计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长期借款 | - | 10,681,909,882.27 | - | 10,681,909,882.27 |
长期应付款 | - | 1,065,880,815.97 | - | 1,065,880,815.97 |
租赁负债 | - | 5,256,448.35 | - | 5,256,448.35 |
合计 | - | 11,753,047,146.59 | - | 11,753,047,146.59 |
于2021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金融负债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 ||||
项目 | 活跃市场报价 | 重复可观察输入值 | 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 | 合计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长期借款 | - | 4,314,818,228.02 | - | 4,314,818,228.02 |
长期应付款 | - | 1,129,251,087.16 | - | 1,129,251,087.16 |
租赁负债 | - | 31,630,875.44 | - | 31,630,875.44 |
合计 | - | 5,475,700,190.62 | - | 5,475,700,190.62 |
3、 公允价值估值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911,600,000.00 | 10,681,909,882.27 |
长期应付款 | 1,065,880,815.97 | 1,065,880,815.97 |
租赁负债 | 5,256,448.35 | 5,256,448.35 |
合计 | 11,982,737,264.32 | 11,753,047,146.59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60,750,788.30 | 4,314,818,228.02 |
长期应付款 | 1,129,251,087.16 | 1,129,251,087.16 |
租赁负债 | 31,630,875.44 | 31,630,875.44 |
合计 | 5,521,632,750.90 | 5,475,700,190.62 |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针对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4、 公允价值层次转换
本集团不存在公允价值层次之间的转换。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宝丰集团 | 宁夏银川 | 能源、房地产、商业、工业产业的投资与管理 | 34,000万元 | 35.57% | 35.5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党彦宝持有宝丰集团95.59%的股权,为宝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此外,党彦宝持有东毅国际51.22%的股权,为东毅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党彦宝。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党彦峰 | 实际控制人兄弟 |
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汇丰祥商业”)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宝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丰物业”)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峰腾塑业”)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汇丰祥光伏”)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燕宝基金会”) | 实际控制人个人控制的社会组织 |
宁夏宝丰友爱加油站有限公司(“友爱加油站”)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宁东加油站”)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宝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新能源科技”)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杞泰农业科技”) | 与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宝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宝丰新能源发展”)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宝丰光伏”)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生态牧场”)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锐安建筑有限公司(“宁夏锐安”)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夏宝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宝丰养老”) | 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
宁夏宝丰医院有限公司(“宝丰医院”)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宁东德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德安人力”)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北京宝丰碳中和研究院(“宝丰碳中和”) | 本公司高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 |
宁夏华德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华德丰环保”)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鲲鹏清洁”)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鸿沣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鸿沣运输”)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宝丰昱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宝丰储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瓜州宝丰硅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瓜州硅材料”)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瓜州宝丰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瓜州风能”)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瓜州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瓜州光伏”)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鄂尔多斯市蒙宝建材有限公司(“蒙宝建材”) | 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燕宝慈善”) | 实际控制人个人控制的社会组织 |
其他说明上述其他关联方为与本集团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4、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峰腾塑业(a) | 采购编织袋 | 90,623,648.35 | 94,248,332.94 |
汇丰祥光伏(b) | 采购电 | 62,711,371.28 | 62,149,769.65 |
宁东加油站(c) | 采购油品 | 56,101,846.15 | 44,493,984.44 |
蒙宝建材(d) | 采购机器设备等资产 | 13,525,217.62 | - |
宁夏锐安(e) | 采购工程服务 | 7,266,793.86 | 12,876,732.23 |
鸿沣运输(f) | 采购危化品运输服务 | 901,124.71 | 843,387.65 |
友爱加油站(g) | 采购油品 | 332,873.36 | 339,847.40 |
鲲鹏清洁(h) | 清洁服务 | 36,897.72 | - |
生态牧场(i) | 采购材料 | 4,588.80 | - |
杞泰农业科技 | 采购枸杞 | - | 1,318,377.76 |
合计 | / | 231,504,361.85 | 216,270,432.0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宝丰储能(j) | 销售混凝土、提供管理服务 | 64,495,742.99 | - |
峰腾塑业(k) | 销售聚丙烯、聚乙烯 | 45,186,322.79 | 27,823,534.96 |
宝丰昱能(l) | 销售混凝土、提供管理服务 | 40,805,178.73 | - |
瓜州硅材料(m) | 销售商品 | 750,904.54 | - |
宝丰光伏(n) | 提供员工餐饮 | 245,704.23 | 177,049.54 |
宝丰新能源发展(o) | 销售混凝土 | 239,390.33 | 54,913.76 |
宝丰新能源科技(p) | 提供员工餐饮 | 166,483.02 | 80,161.47 |
生态牧场(q) | 提供员工餐饮 | 95,566.03 | 212.39 |
汇丰祥光伏(r) | 提供员工餐饮 | 71,194.11 | 73,446.80 |
宁东加油站(s) | 提供水电气 | 38,029.12 | 37,106.55 |
瓜州风能(t) | 提供员工餐饮 | 36,072.36 | - |
瓜州光伏(u) | 提供员工餐饮 | 2,084.46 | - |
华德丰环保 | 销售MTBE、混合C5、轻烃、洗油 | - | 47,925,542.65 |
宁夏锐安 | 提供员工餐饮 | - | 165,412.84 |
宝丰物业 | 提供维修服务 | - | 13,111.69 |
宝丰养老 | 销售口罩 | - | 8,391.33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宝丰医院 | 销售口罩 | - | 4,388.94 |
德安人力 | 提供供暖服务 | - | 3,986.42 |
合计 | / | 152,132,672.71 | 76,367,259.3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准。(a)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封腾塑业采购编织袋。(b)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汇丰祥光伏采购电。(c)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宁东加油站采购油品。(d)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蒙宝建材采购机器设备等资产。(e)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宁夏锐安采购工程服务。(f)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鸿沣运输采购危化品运输服务。(g)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友爱加油站采购油品。(h)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鲲鹏清洁采购清洁服务。(i)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生态牧场采购物资材料。(j)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宝丰储能销售混凝土、物资材料和提供管理服务。(k)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峰腾塑业销售聚丙烯、聚乙烯。(l)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宝丰昱能销售混凝土、物资材料和提供管理服务。(m)本集团以市场价向瓜州硅材料销售物资材料。(n)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宝丰光伏提供员工餐饮。(o)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宝丰新能源发展销售混凝土。(p)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宝丰新能源科技提供员工餐饮。(q)本集团以市场价向生态牧场提供员工餐饮。(r)本集团以市场价向汇丰祥光伏提供员工餐饮。(s)本集团以市场价向宁东加油站转供水电气。(t)本集团以市场价向瓜州风能提供员工餐饮。(u)本集团以市场价向瓜州光伏提供员工餐饮。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宝丰光伏(a) | 房屋建筑物 | 88,902.17 | 41,014.02 |
宝丰新能源发展(b) | 房屋建筑物 | 88,902.17 | 19,481.91 |
生态牧场(c) | 房屋建筑物 | 88,902.17 | - |
宝丰新能源科技 | 房屋建筑物 | - | 4,527.52 |
合计 | / | 266,706.51 | 65,023.4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参考市场价格向宝丰光伏出租房屋建筑物并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根据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确认租赁收益人民币88,902.17元。(b)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参考市场价格向宝丰新能源发展出租房屋建筑物并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根据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确认租赁收益人民币88,902.17元。(c)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参考市场价格向生态牧场出租房屋建筑物并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根据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确认租赁收益人民币88,902.17元。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党彦宝、党彦峰、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 328,232,877.07 | 2018/7/16 | 2025/7/15 | 否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498,528,478.70 | 2021/1/12 | 2023/7/13 | 否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498,528,478.70 | 2021/3/25 | 2023/6/29 | 否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200,212,240.44 | 2022/1/1 | 2024/12/31 | 否 |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 200,212,240.44 | 2022/1/1 | 2024/12/31 | 否 |
合计 | 1,725,714,315.35 | / | / | /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接受宝丰集团、党彦宝、党彦峰、汇丰祥商业等关联方担保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725,714,315.35元和人民币2,098,259,616.14元。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442,741.84 | 40,512,605.55 |
(5).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燕宝基金会 | 捐赠款 | 375,000,000.00 | 300,000,000.00 |
宝丰碳中和 | 捐赠款 | - | 10,000,000.00 |
合计 | / | 375,000,000.00 | 310,000,000.00 |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宝丰储能 | 17,653,960.84 | 176,539.61 | - | - |
预付款项 | 蒙宝建材 | 10,704,808.45 | - | - | - |
应收账款 | 宝丰昱能 | 1,243,953.49 | 12,439.53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燕宝慈善 | 75,0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宁东加油站 | 22,571,060.06 | 14,087,524.27 |
应付账款 | 汇丰祥光伏 | 3,855,423.59 | 3,953,097.65 |
合同负债 | 峰腾塑业 | 2,155,032.01 | 65,576.76 |
应付账款 | 峰腾塑业 | 818,564.22 | 7,193,545.53 |
应付账款 | 鸿沣运输 | 345,302.75 | - |
其他应付款 | 宁东加油站 | 266,817.84 | - |
其他应付款 | 鸿沣运输 | 200,000.00 | 50,000.00 |
应付账款 | 友爱加油站 | 65,323.57 | 127,249.03 |
应付账款 | 生态牧场 | 5,185.34 | - |
其他应付款 | 宝丰养老 | - | 728,983.00 |
合同负债 | 华德丰环保 | - | 3,673,136.80 |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本承诺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5,054,164,155.65 | 2,173,437,157.20 |
注:本集团对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和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产权交易款人民币1,323,660,000.00元已于报告披露日前完成支付。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3月9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7,313,816,49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23,934,309元。公司2022年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时,公司大股东通过差异化分红承担了截止三季度末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全部款项。2022年四季度,根据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的资金情况,公司没有发生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的捐赠款项,因此,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不存在差异化分红事项。该利润分派方案尚待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分部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 烯烃产品分部包含甲醇及烯烃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2) 焦化产品分部包含煤炭开采,洗选以及焦化生产等生产经营过程;3)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包含煤焦油、粗苯、碳四深加工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4) 总部及其他分部:涵盖总部及集团其他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及其商服公司生产经营内容。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预缴所得税,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整体为产业链形式,除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外,各分部间的商品转移均为成本结转,即各分部间转移价格即为成本价。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烯烃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业绩 | ||||||
营业收入合计 | 15,527,160,095.05 | 3,882,221,742.28 | 12,925,588,361.94 | 3,876,037,327.57 | 7,781,159,181.36 | 28,429,848,345.48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426,406,174.44 | -409,471,558.95 | -1,236,841,123.48 | -3,708,440,324.49 | -7,781,159,181.36 | - |
对外交易收入 | 13,100,753,920.61 | 3,472,750,183.33 | 11,688,747,238.46 | 167,597,003.08 | - | 28,429,848,345.48 |
分部收益/(损失) | 3,698,579,989.78 | 1,205,051,857.63 | 2,628,563,538.90 | -224,808,165.47 | - | 7,307,387,220.84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1,004,884,852.59 |
净利润 | - | - | - | - | - | 6,302,502,368.25 |
分部利润中包括: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409,172,919.66 | -25,867,043.27 | -751,415,548.14 | -267,708,303.71 | - | -1,454,163,814.78 |
利息收入 | 4,048,395.14 | - | 8,171,330.63 | 13,210,162.78 | - | 25,429,888.55 |
利息支出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0,534,747.53 | -1,000,787.80 | -114,465,116.39 | -30,622,721.56 | - | -246,623,373.28 |
捐赠支出 | -209,500,000.00 | - | - | -166,000,000.00 | - | -375,500,000.00 |
资产减值损失 | 18,684.27 | - | 4,819.56 | 21,839.27 | - | 45,343.10 |
2021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烯烃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业绩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047,298,174.65 | 2,684,196,018.07 | 12,359,365,303.55 | 2,978,234,808.82 | 4,769,159,014.89 | 23,299,935,290.20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708,521,503.42 | -316,818,395.01 | -837,393,240.77 | -2,906,425,875.69 | -4,769,159,014.89 | - |
对外交易收入 | 9,338,776,671.23 | 2,367,377,623.06 | 11,521,972,062.78 | 71,808,933.13 | - | 23,299,935,290.20 |
分部收益/(损失) | 4,364,283,518.11 | 817,321,671.44 | 3,038,580,016.62 | -99,471,153.16 | - | 8,120,714,053.01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1,050,288,190.24 |
净利润 | - | - | - | - | - | 7,070,425,862.77 |
分部利润中包括: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332,591,418.01 | -21,389,707.81 | -711,402,757.98 | -252,232,301.59 | - | -1,317,616,185.39 |
利息收入 | 5,482,833.02 | 3,900,345.51 | 11,568,592.64 | 27,511,478.32 | - | 48,463,249.49 |
利息支出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5,481,139.01 | -1,233,972.37 | -103,741,955.02 | -66,472,313.88 | - | -296,929,380.28 |
捐赠支出 | -23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330,000,000.00 |
资产减值损失 | -1,026,670.54 | -88.64 | 196.94 | 2,937,500.28 | - | 1,910,938.0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烯烃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分部资产 | 17,533,810,806.96 | 1,114,596,009.55 | 29,414,831,007.28 | 22,967,252,587.31 | -13,463,958,291.59 | 57,566,532,119.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 | 11,782,202.59 |
资产合计 | - | - | - | - | - | 57,578,314,322.10 |
分部负债 | 9,281,435,542.04 | 834,141,553.53 | 17,823,074,957.36 | 8,822,038,731.44 | -13,463,958,291.59 | 23,296,732,492.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 | 37,472,594.87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 | - | - | - | - | 369,475,262.77 |
负债合计 | - | - | - | - | - | 23,703,680,350.42 |
其他披露: | ||||||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额 | 1,632,805,573.01 | 327,491,216.96 | 8,549,861,211.78 | 1,430,665,085.08 | - | 11,940,823,086.83 |
无形资产增加额 | 6,734,439.06 | - | 93,314,730.00 | 82,177,271.30 | - | 182,226,440.36 |
使用权资产增加额 | - | - | - | 14,094,953.03 | - | 14,094,953.0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 焦化产品分部 |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 | 烯烃产品分部 | 总部及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消 | 合计 |
分部资产 | 15,535,828,891.01 | 590,185,844.31 | 20,122,291,399.11 | 16,077,015,880.76 | -7,967,219,099.13 | 44,358,102,916.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 - | 15,662,494.06 |
资产合计 | - | - | - | - | - | 44,373,765,410.12 |
分部负债 | 8,570,104,450.84 | 249,280,198.17 | 7,015,109,479.82 | 5,200,512,685.29 | -7,967,219,099.13 | 13,067,787,714.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 | 30,327,401.17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 | - | - | - | - | 585,685,730.10 |
负债合计 | - | - | - | - | - | 13,683,800,846.26 |
其他披露: | ||||||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额 | 2,198,239,781.16 | 2,218,412.69 | 3,769,340,340.88 | 338,368,242.63 | - | 6,308,166,777.36 |
无形资产增加额 | 606,873,703.25 | - | - | 300,418,057.05 | - | 907,291,760.30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焦炭产品 | 13,100,753,920.61 | 9,338,776,671.23 |
聚乙烯 | 5,255,052,937.11 | 5,408,658,983.95 |
聚丙烯 | 4,879,074,588.37 | 4,779,635,836.31 |
丙烯 | 410,478,524.23 | 627,705,150.17 |
MTBE | 633,249,971.27 | 495,433,249.18 |
纯苯 | 532,986,045.57 | 439,778,113.50 |
改质沥青 | 696,024,297.32 | 440,761,463.87 |
混合C5 | 521,068,238.55 | 398,811,063.74 |
甲醇 | 408,846,162.62 | 139,746,351.91 |
提供服务及劳务 | 48,327,459.20 | 69,985,175.36 |
其他 | 1,943,986,200.63 | 1,160,643,230.98 |
合计 | 28,429,848,345.48 | 23,299,935,290.20 |
地理信息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外交易收入 | 2022年 | 2021年 |
海外 | 99,912,274.88 | 13,161,137.70 |
中国大陆 | 28,329,936,070.60 | 23,286,774,152.5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按地理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总额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中国大陆 | 53,069,923,100.56 | 41,026,814,549.09 |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2022年度,本集团无大于集团总收入10%的个别客户。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233,247,469.69 | 134,366,873.85 |
合计 | 233,247,469.69 | 134,366,873.85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707,093.53 | -387,221.39 |
合计 | 232,540,376.16 | 133,979,652.4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3,247,469.69 | 100.00 | 707,093.53 | / | 232,540,376.16 | 134,366,873.85 | 100.00 | 387,221.39 | / | 133,979,652.46 |
其中: | ||||||||||
特殊信用风险组合 | 162,538,116.33 | 69.68 | - | - | 162,538,116.33 | 95,644,734.68 | 71.18 | - | - | 95,644,734.68 |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 70,709,353.36 | 30.32 | 707,093.53 | 1.00 | 70,002,259.83 | 38,722,139.17 | 28.82 | 387,221.39 | 1.00 | 38,334,917.78 |
合计 | 233,247,469.69 | / | 707,093.53 | / | 232,540,376.16 | 134,366,873.85 | 100.00 | 387,221.39 | / | 133,979,652.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 70,709,353.36 | 707,093.53 | 1.00 |
合计 | 70,709,353.36 | 707,093.53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人民币707,093.53元。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 387,221.39 | 715,849.07 | -395,976.93 | - | - | 707,093.53 |
合计 | 387,221.39 | 715,849.07 | -395,976.93 | - | - | 707,093.53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宝丰煤焦化 | 子公司 | 127,614,391.09 | 一年以内 | 54.71 | - |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23,667,705.41 | 一年以内 | 10.15 | 236,677.05 |
东毅环保 | 子公司 | 19,218,912.74 | 一年以内 | 8.24 | - |
宝丰储能 | 关联方 | 17,184,683.13 | 一年以内 | 7.37 | 171,846.83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 | 14,098,574.56 | 一年以内 | 6.04 | 140,985.75 |
合计 | / | 201,784,266.93 | / | 86.51 | 549,509.63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宝丰煤焦化 | 子公司 | 88,858,376.64 | 一年以内 | 66.13 | -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 | 25,598,213.14 | 一年以内 | 19.05 | 255,982.13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7,411,515.81 | 一年以内 | 5.52 | 74,115.16 |
东毅环保 | 子公司 | 4,523,765.25 | 一年以内 | 3.37 | - |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 第三方 | 2,941,625.00 | 一年以内 | 2.19 | 29,416.25 |
合计 | / | 129,333,495.84 | / | 96.26 | 359,513.54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132,296,396.74 | 4,378,898,464.53 |
合计 | 6,132,296,396.74 | 4,378,898,464.53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062,024,889.51 |
1至2年 | 211,641,266.37 |
2至3年 | 1,863,719,543.80 |
3年以上 | 17,031,291.70 |
合计 | 6,154,416,991.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2,120,594.64 |
合计 | 6,132,296,396.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6,071,576,592.67 | 4,305,294,883.44 |
第三方代垫款及借出款项 | 63,347,586.41 | 64,044,487.65 |
押金 | 8,390,000.00 | 6,084,000.00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2,740,764.54 | 1,770,314.34 |
政府补助 | - | 15,000,000.00 |
其他 | 8,362,047.76 | 9,103,873.21 |
合计 | 6,154,416,991.38 | 4,401,297,558.6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2,120,594.64 | -22,399,094.11 |
合计 | 6,132,296,396.74 | 4,378,898,464.5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2,399,094.11 | - | - | 22,399,094.11 |
本期计提 | 5,668,545.20 | - | - | 5,668,545.20 |
本期转回 | -5,947,044.67 | - | - | -5,947,044.67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2,120,594.64 | - | - | 22,120,594.64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2,399,094.11 | 5,668,545.20 | -5,947,044.67 | - | - | 22,120,594.64 |
合计 | 22,399,094.11 | 5,668,545.20 | -5,947,044.67 | - | - | 22,120,594.6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宝丰煤基新材料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2,867,051,244.94 | 1年以内 | 46.59 | - |
红四煤业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2,521,663,510.95 | 1年以内及1-2年及2-3年 | 40.97 | - |
焦化二厂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662,851,554.33 | 1年以内 | 10.77 | -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代垫款 | 50,000,000.00 | 1-2年 | 0.81 | 5,000,000.00 |
烯烃二厂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20,010,206.00 | 1年以内及1-2年 | 0.33 | - |
合计 | / | 6,121,576,516.22 | / | 99.47 | 5,000,000.00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
红四煤业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2,814,034,575.57 | 1-3年 | 63.94 | - |
宝丰煤基新材料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1,194,295,249.86 | 1-2年 | 27.14 | - |
东毅环保 | 关联方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296,954,852.01 | 1年以内 | 6.75 | - |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三方代垫款 | 50,000,000.00 | 1年以内 | 1.14 | 300,000.00 |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 政府补助 | 15,000,000.00 | 2-3年 | 0.34 | 3,750,000.00 |
合计 | / | 4,370,284,677.44 | / | 99.31 | 4,050,000.0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188,674,421.54 | - | 8,188,674,421.54 | 5,802,716,037.03 | - | 5,802,716,037.03 |
合计 | 8,188,674,421.54 | - | 8,188,674,421.54 | 5,802,716,037.03 | - | 5,802,716,037.0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商务服务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东毅环保 | 1,489,596,173.37 | - | - | 1,489,596,173.37 | - | - |
红四煤业 | 98,872,691.33 | - | - | 98,872,691.33 | - | - |
焦化二厂(注1) | - | 2,235,958,384.51 | - | 2,235,958,384.51 | - | - |
宝丰煤焦化 | 2,576,513,734.34 | - | - | 2,576,513,734.34 | - | - |
烯烃二厂(注2)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 - |
宝丰煤基新材料(注3) | 82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970,000,000.00 | - | - |
四股泉煤业 | 777,733,437.99 | - | - | 777,733,437.99 | - | - |
合计 | 5,802,716,037.03 | 2,385,958,384.51 | - | 8,188,674,421.54 | - | - |
注1:2022年5月13日,本公司与宝丰煤基新材料以资产划转和货币资金出资设立焦化二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比例为90%,宝丰煤基新材料出资比例为10%。
注2:2018年9月5日,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烯烃二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
注3:2020年7月1日,本公司与烯烃二厂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比例为95%,烯烃二厂出资比例为5%。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实缴出资人民币9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2022年1-12月期间新注资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烯烃二厂已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烯烃二厂2022年1-12月期间新注资人民币2,000万元。按照出资比例,本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97,000万元,其中人民币95,000万元计入宝丰煤基新材料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计入资本公积。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588,758,353.38 | 13,726,048,755.16 | 16,249,019,815.88 | 11,350,816,441.33 |
其他业务 | 918,355,436.01 | 813,331,629.62 | 394,509,164.27 | 314,941,876.82 |
合计 | 19,507,113,789.39 | 14,539,380,384.78 | 16,643,528,980.15 | 11,665,758,318.15 |
(2).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产品 | 19,335,515,888.86 | 16,481,442,653.69 |
提供劳务及服务 | 88,942,813.11 | 133,943,816.92 |
租赁收入 | 82,655,087.42 | 28,142,509.54 |
合计 | 19,507,113,789.39 | 16,643,528,980.15 |
(3).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烯烃产品 | 焦化产品 | 精细化工产品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主要经营地区 | |||||
海外 | 99,912,274.88 | - | - | - | 99,912,274.88 |
中国大陆 | 11,675,969,578.32 | 3,374,652,009.27 | 3,519,349,459.95 | 754,575,379.55 | 19,324,546,427.09 |
合计 | 11,775,881,853.20 | 3,374,652,009.27 | 3,519,349,459.95 | 754,575,379.55 | 19,424,458,701.9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烯烃产品 | 焦化产品 | 精细化工产品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主要产品类型 | |||||
聚乙烯 | 5,255,052,937.11 | - | - | - | 5,255,052,937.11 |
聚丙烯 | 4,879,074,588.37 | - | - | - | 4,879,074,588.37 |
原煤 | - | 2,901,375,366.13 | - | - | 2,901,375,366.13 |
MTBE | - | - | 633,249,971.27 | - | 633,249,971.27 |
改质沥青 | - | - | 696,024,297.32 | - | 696,024,297.32 |
纯苯 | - | - | 532,986,045.57 | - | 532,986,045.57 |
其他 | 1,641,754,327.72 | 473,276,643.14 | 1,657,089,145.79 | 754,575,379.55 | 4,526,695,496.20 |
合计 | 11,775,881,853.20 | 3,374,652,009.27 | 3,519,349,459.95 | 754,575,379.55 | 19,424,458,701.9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 | 烯烃产品 | 焦化产品 | 精细化工产品 | 总部及其他 | 合计 |
收入确认时点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 - | - | - | - |
客户自提货物 | 2,169,630,277.78 | 3,374,652,009.27 | 2,823,325,162.63 | 665,632,566.44 | 9,033,240,016.12 |
公司托运送达 | 9,606,251,575.42 | - | 696,024,297.32 | - | 10,302,275,872.7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 - | - | - | - |
提供服务 | - | - | - | 88,942,813.11 | 88,942,813.11 |
合计 | 11,775,881,853.20 | 3,374,652,009.27 | 3,519,349,459.95 | 754,575,379.55 | 19,424,458,701.97 |
(4). 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425,834,093.10 |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允许赊账的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商品后30至90天内到期;除少数信用等级高、允许赊账的客户外,通常需要预付。部分合同客户有权退货或享受价格优惠,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分摊至年末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确认为收入的预计时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度 | |
1年以内 | 516,998,947.21 |
合计 | 516,998,947.21 |
劳务服务本公司主要提供厂区内搬运、卸车、停车及污水处理等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通常在服务完成且客户验收后,客户支付合同价款。
十七、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1,589,151.4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714,768.23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994,239.8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5,500,00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284,212.1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
合计 | -416,084,410.90 | /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57 | 0.86 | 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73 | 0.92 | 0.92 |
董事长:党彦宝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