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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梁龙虎先生、郭瑞琴女士、赵恩慧女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刘元管、高建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19,543,506股后,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7,313,816,49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3,934,309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末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真实、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党彦宝先生、刘元管先生、卢军先生、高建军先生、高宇先生、孔军峰先生。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党彦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刘元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提名卢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提名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提名高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提名孔军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鸣林先生、孙积禄先生、李耀忠先生。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张鸣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孙积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提名李耀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于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

议案》

同意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20万元/年,独立董事因履职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13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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