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到期
购回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到期购回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发来的通知,王东海先生于2023年3月7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到期购回手续。本次购回完成后,王东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450,696股,持股比例从11.02%增至13.02%;王东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2,758,144股,持股比例从51.76%增至53.76%,具体情况如下:
一、 前期办理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2022年3月9日,王东海先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260,000股与国泰君安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约定购回交易日为2022年9月7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质及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022年9月7日,王东海先生与国泰君安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延期购回手续,约定购回交易日由2022年9月7日变更为2023年3月7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 本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到期购回及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王东海 | |||
住所 | 河北省廊坊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8日 | ||||
权益变动 明细 | 变动方式 | 购回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与证券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2023年3月8日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7,260,000 | 2.00 |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王东海 | 150,190,696 | 11.02 | 177,450,696 | 13.02 |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2,608,484 | 37.61 | 512,608,484 | 37.61 |
王东江 | 22,414,526 | 1.64 | 22,414,526 | 1.64 |
王东水 | 19,938,281 | 1.46 | 19,938,281 | 1.46 |
王文泉 | 346,157 | 0.03 | 346,157 | 0.03 |
合计 | 705,498,144 | 51.76 | 732,758,144 | 53.76 |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王东海先生和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是王东海先生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相关协议履行购回义务,本次购回交易完成后,王东海先生已不存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属于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