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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投资概述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各投资10,000万元(合计2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发展微电子业务和新能源技术业务的两个平台。

2、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未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规定,公司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公司是拟设立的两个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常州旷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艳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2、常州市旷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国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上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长远战略规划,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决定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投资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两个全资子公司,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

本次两个全资子公司设立完成后,公司将在这两个平台上分别对相关业务进行布局和优化。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各自的经营团队在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上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次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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