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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新新材: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9

证券简称: 宁新新材 证券代码: 839719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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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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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327.34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49.1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底价为7.5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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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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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8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90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74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87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18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32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434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43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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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发行人、宁新新材、公司、本公司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宁新有限江西宁新碳素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宁和达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宁易邦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宁昱鸿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盛通合伙奉新县盛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巢简道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众利简道常州众利简道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简道众创北京简道众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简道创客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限公司
宜春发投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奉新发投奉新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云和易晨杭州云和易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和正奇无锡太湖云和正奇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云和泰丰杭州云和泰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和世锦无锡云和世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源盛通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禾投资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
奉新农商行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比特烯四川比特烯新材料有限公司
贝特瑞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5185.BJ)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59.SH)
紫宸科技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系璞泰来全资子公司
溧阳紫宸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璞泰来全资子公司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50.SZ)
金堂时代成都金堂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
德方纳米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69.SZ)
新特能源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9.HK)
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600438.SH)
杉杉股份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600884.SH)
上海杉杉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系杉杉股份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杉杉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系杉杉股份控股子公司
福建杉杉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系杉杉股份控股子公司
四川杉杉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杉杉股份控股子公司
中兵红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000519.SZ)
黄河旋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600172.SH)
豫金刚石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300064.SZ)
湖南裕能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裕能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湖南裕能全资子公司
宁宜碳素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无锡扬苏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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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北电碳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
豫北石墨辉县市豫北石墨有限公司
启信铭宇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宇兰山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
龙吴碳素上海龙吴碳素石墨制品厂
南海钜盛佛山市南海区钜盛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顺风模具辉县市顺风模具有限公司
北流碳素辉县市北流碳素厂
伟业石墨辉县市伟业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翔日科技浙江翔日科技炭素有限公司
山东森恩山东森恩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裕能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湖南裕能全资子公司
贵州裕能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湖南裕能全资子公司
德国西格里SGL Carbon SE,系全球领先的碳素石墨材料以及相关产品的制造商之一,拥有从碳石墨产品到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在内的完整业务链
法国美尔森Mersen SA,系服务于高科技产业的全国电气系统和先进材料领域的法国企业,其所生产的特种石墨产品包括等静压石墨、碳碳复合材料、碳化硅及柔性石墨等
英国摩根Morgan Advanced Materials plc
美国步高Poco Graphite, In
日本东海炭素Tokai Carbon Co., Ltd.
日本东洋炭素Toyo Tanso Co., Ltd.
新日本炭素Nippon Techno-Carbon Co., Ltd.
日本揖斐电IBIDEN CO., LTD.
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九江银行奉新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
建设银行奉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江西银行奉新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奉新支行
邮储银行奉新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
赣州银行奉新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兴业银行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中国银行奉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中信国际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浦发银行宜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平安租赁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远东租赁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关村租赁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仲利租赁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富银租赁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诚泰租赁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君创租赁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新成新材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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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现行经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登记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本次发行后生效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招股说明书《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新三板、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方正承销保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会计师、大华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名词释义
一种非金属元素,通常描述元素或者其化合物
人工(工业)制成的、比如木炭、竹炭、焦炭等(行业内对“碳”和“炭”的用法无明确区分,一般按照行业通用惯例进行使用)
特种石墨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等特殊物理化学性能的人造石墨,又称“高纯石墨”
生坯原材料经过磨粉、混捏程序,但未经过焙烧的在产品
石墨坯生坯经过一次或多次焙烧或浸渍程序,但未经过石墨化处理的产品
二次料特种石墨切割使用后留下的石墨块、掏心料
碳/碳复合材料采用特殊工艺将两种不同特性的炭或石墨材料(如炭纤维和石墨)复合成一体,使其具有更多的物理化学特性
碳纤维含碳量在90%以上的高强度高模量纤维,用腈纶、沥青或粘胶纤维等原料,经高温氧化碳化而成
碳纳米材料分散相尺度至少有一维小于100nm的碳材料
石墨电极以炭或石墨做原料人工合成的石墨质导电电极
炭阳极以石油焦为骨料,煤沥青为黏结剂制造而成的,用于预焙铝电解槽作为阳极材料
炭块炭或石墨为原料经人工合成的炭质或半石墨质结构材料
电火花利用具有特定几何形状的放电电极在金属部件上烧灼出电极的几何形状,常用于冲裁模和铸模的生产
单晶硅生长炉通过直拉法生产单晶硅棒的制造设备,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行业等
多晶硅铸锭炉通过铸锭法生产多晶硅锭的制造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
煅后石油焦石油渣油和石油沥青经焦化后得到的固体炭质物料,可作为特种石墨的原材料,亦可用于特种石墨生产过程中的保温料
特种石墨制品

由特种石墨材料经过粗加工、精加工等流程制作而成的制品,一般用作下游行业生产过程中的耗财或零部件

细结构石墨通常指粒径在5-20um之间,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特性的石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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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粗结构石墨通常指粒径在0.5-2.0mm之间,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特性的石墨材料
模压石墨通常指采用模压成型的细结构特种石墨,产品具有“各向异性”的特征
等静压石墨通常指采用等静压成型的细结构特种石墨,产品具有“各向同性”的特征
沥青焦它是以煤沥青为原料在炼焦炉中直接焦化而得到的产品,是一种低硫、低灰的焦炭
中温沥青中温沥青是焦油蒸馏残液部分,它是由三环以上的芳香族化合物和含氧、含氮、含硫杂环化合物及少量高分子碳素物质组成
高温沥青高温沥青是由煤干馏得到的煤焦油再经蒸馏加工制成的沥青,高温沥青具有固定碳、甲苯不溶物、树脂含量高、灰分低等特点

注: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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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6620108491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证券代码839719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5月21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6,98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
控股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日期2016年11月8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C 制造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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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总经理,并担任盛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邓达琴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江标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由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共同作出,三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战略起决定性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盛通合伙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位于有“亚洲锂都”之称的宜春市,为宜春市“新能源(锂电)产业链共同体”单位之一。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量超过1万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的统计确认,公司销售规模均位于国内细结构特种石墨行业前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是业内少数拥有从磨粉、混捏、焙烧、浸渍和石墨化处理到深加工的一体化生产加工能力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用于制造下游行业生产过程所需的耗材或零部件,已被广泛用于锂电、光伏、人造金刚石、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多个领域。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支专业成熟的研发设计团队,公司研发中心于2019年被江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江西省石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同时,公司先后与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关系。2020年11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一;2021年5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第一批第一年“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外,公司近年来承担了多项省级科技项目,并正在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

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特种石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以及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位于有“亚洲锂都”之称的宜春市,为宜春市“新能源(锂电)产业链共同体”单位之一。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量超过1万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的统计确认,公司销售规模均位于国内细结构特种石墨行业前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是业内少数拥有从磨粉、混捏、焙烧、浸渍和石墨化处理到深加工的一体化生产加工能力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用于制造下游行业生产过程所需的耗材或零部件,已被广泛用于锂电、光伏、人造金刚石、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多个领域。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支专业成熟的研发设计团队,公司研发中心于2019年被江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江西省石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同时,公司先后与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关系。2020年11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一;2021年5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第一批第一年“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外,公司近年来承担了多项省级科技项目,并正在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

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特种石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以及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月—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1,249,319,683.40921,196,440.57642,867,471.36536,912,062.74
股东权益合计(元)541,210,077.93505,814,334.55426,594,031.26380,914,1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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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528,993,978.71496,128,803.65422,271,427.42378,149,885.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5.27%43.98%32.37%28.29%
营业收入(元)210,404,890.06378,471,087.92240,394,127.54229,349,463.54
毛利率(%)33.02%36.49%33.62%40.29%
净利润(元)35,395,743.3879,209,011.8945,363,404.6550,225,122.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32,865,175.0673,846,084.8344,128,321.2248,102,00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2,372,201.2072,131,422.9439,116,246.3346,112,555.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1%16.08%11.03%16.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6.32%15.71%9.77%15.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1.060.63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1.060.63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109,318.8446,112,318.1312,377,134.05-20,579,946.9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17%4.09%3.80%3.91%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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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8元/股调整为7.58元/股,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3年2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的议案。

综上,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327.34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49.1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
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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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底价为7.5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7.75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6.41%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方式发行人可以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也可以通过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者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相关规定办理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条件并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当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应当包括每股价格和对应的拟申购股数,每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个报价,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琨
注册日期2002年4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690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5层
联系电话010-56992500
传真010-56991793
项目负责人陈雯
签字保荐代表人陈雯、余朝晖
项目组成员杨朋、王礼、吕思阳、贝达明、朱雨楠、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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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刘继
注册日期1998年6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9213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泰康金融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泰康金融大厦9层
联系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经办律师孟令奇、王路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注册日期2012年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联系电话010-58350365
传真086-010-80115555-558786
经办会计师姜纯友、吴少华、陈婷婷、田云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收款银行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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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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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定制化工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技术行业主流路线代表性厂商
1金刚石模具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选用优质原料及配比,采用细颗粒或超细颗粒结构,并采用超薄单块成型工艺,增加粘结剂在模具石墨中的析焦率等特殊工艺。鉴于金刚石模具市场使用的石墨产品均为小规格片状石墨,目前国内厂家主要提供通用特种石墨进行加工,未针对本市场进行定制化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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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宁新新材与行业主流厂家保持一致。
2多晶硅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多晶硅行业使用特种石墨制作卡瓣卡座,直径尺寸一般低于?100mm,?100mm*260mm尺寸的产品定制化,可以减少加工过程中的产品浪费;等静压成型及原料配方的调整,使材料具有各向同性,同时增加材料的强度,延长使用寿命。多为大规格模压产品或者等静压产品分割加工,浪费较大,没有小规格产品定制。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3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化坩埚研发作为生产锂电负极材料碳化坩埚用材料,产品规格尺寸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压制,通过降低原料粒度,调整粒度配比的方法提高坩埚材料的密度和强度。采用模压特种石墨产品进行加工,公司工艺路线基本与行业主流路线一致。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4锂电池负极石墨化坩埚研发生产采用特质压机和模具,可以直接压制坩埚,后续无需进行机加工,且仅需一次焙烧,所制得的石墨坩埚的外形尺寸较大。采用电极材料加工而成,浪费较大。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EDM(电火花)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研发将经过煅烧后的沥青焦和人造石墨粉经过破碎,配料,添加20%~35%熔融态的沥青,经过混捏、轧片、成型,生坯在850~1,000℃的条件下焙烧600~800h,再采用10%~25%熔融态的专用浸渍沥青高压浸渍,在800~900℃的条件下焙烧300~400h,最后在2,400~2,800℃条件下石墨化150~230h完成。行业多采用二浸三焙石墨化工艺。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续上表)

(续上表)
序号项目名称先进性应用情况
1金刚石模具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产品通过原料粒度调整和超薄单块成型工艺,可以大幅度提高其性能指标及均一性,模具可延长25%的使用寿命,且保持质量稳定。鉴于设备因素及生产效率影响,因此该技术未投入量产,作为技术储备以应对未来市场需求。
2多晶硅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加工多晶硅专用的?100mm*260mm高强度石墨材料,可以直接匹配多晶硅行业卡瓣、卡座尺寸,减少加工过程中的产品浪费。该项目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的多晶硅生产,主要生产规格为?100mm*260mm尺寸的产品。
3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化坩埚研发产品规格合适,可以减少加工过程中的二次料,产品密度高,强度高,耐高温、抗氧化性强,使用寿命比一般坩埚高20%,性价比优越。该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行业,作为负极材料碳化工艺容器使用,是一种耗材,通过压型工序的特定规格尺寸模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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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制化生产。
4锂电池负极石墨化坩埚研发生产研发的石墨坩埚由于是一次成型,其表面直接受到磨具的挤压和摩擦,其密实度较好,气孔比较少,大大提高了坩埚的寿命。该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行业负极材料石墨化生产作为容器使用,是一种耗材。拟于本次募投项目中实施。
5EDM(电火花)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研发1、制备工艺流程简单,比传统的“二次浸渍三次焙烧”少了“一次浸渍和一次焙烧”,减少了生产周期;2、材料不易变形:与铜电极相比,石墨的熔点高达3,650摄氏度,在高温状态下不会变形,更适合于加工骨位电极;机加工后没有毛刺,并易于抛光,省却和提高辅助工序。产品主要应用于EDM(电火花)行业中电极材料,多为等静压特种石墨,公司目前为技术储备,以应对未来市场需求。

上述创新工艺技术均为公司标准化产品基础上的改进,属于定制化的生产工艺,其中,“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化坩埚”和“多晶硅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主要通过压型工序的特定规格尺寸模具进行定制化生产。“锂电池负极石墨化坩埚研发生产”、“金刚石模具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和“EDM(电火花)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研发”与标准化的特种石墨生产工艺有所不同,其中“锂电池负极石墨化坩埚研发生产”拟于本次募投项目中实施,其他定制化工艺由于应用范围尚不广泛,主要作为技术储备,能够为公司将来逐步走向定制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公司在研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项目涵盖了特种石墨材料的性能提升、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设备改进,以及特定使用领域新产品开发定制等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在研项目的情况如下:

上述创新工艺技术均为公司标准化产品基础上的改进,属于定制化的生产工艺,其中,“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化坩埚”和“多晶硅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主要通过压型工序的特定规格尺寸模具进行定制化生产。“锂电池负极石墨化坩埚研发生产”、“金刚石模具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制备方法”和“EDM(电火花)行业专用特种石墨的研发”与标准化的特种石墨生产工艺有所不同,其中“锂电池负极石墨化坩埚研发生产”拟于本次募投项目中实施,其他定制化工艺由于应用范围尚不广泛,主要作为技术储备,能够为公司将来逐步走向定制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公司在研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项目涵盖了特种石墨材料的性能提升、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设备改进,以及特定使用领域新产品开发定制等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技术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在研项目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拟达到的目标目前进展情况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1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的研究研发一种电导率好、气密性强、机械性能好、耐腐蚀性能高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项目基本完成试验,尚待批量中试。国内先进水平
2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的研究通过改良生产工艺,提高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的性能指标项目技术基本成熟,发行人已经购置等静压设备进行压制,目前产品小样已经进入焙烧环节。国内先进水平
3石墨材料高温提纯的研究研发一种提高石墨材料高温提纯的方法,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节约能源的目标。项目研发阶段,处于调试、试验过程中,技术成熟后用于石墨化提纯工序。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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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次成型石墨化用坩埚的研究研发一种能够降低成本、节约能源的一次成型石墨化用坩埚。已投入使用国内先进水平
5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的研究研发一种制备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的方法项目研发阶段,处于调试、试验过程中国内先进水平
6中粗结构高纯石墨的研究通过改良生产工艺,提高中粗结构高纯石墨的性能指标已投入使用国内先进水平
7关于一种可选装工作台锯床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方便加工小型材料的工装,加快生产效率已投入使用国内先进水平
8关于一种自制铣床可调节夹具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去除产品加工中震动的夹具工装已投入使用国内先进水平
9关于一种加工石墨舟锥形孔的专用刀具的研发研发一种锥形刀具,直接锥形孔成型已投入使用国内先进水平
10关于一种加工薄壁加热器专用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薄壁加热器更安全稳定的工装已投入使用国内先进水平
11关于一种加工R角使用的可旋转专用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旋转加工匣钵R角的工装,更加方便快捷已投入使用国内先进水平

上述在研项目的应用领域、预计实现的产品形态及技术先进性水平的依据等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在研项目的应用领域、预计实现的产品形态及技术先进性水平的依据等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应用领域预计实现的产品形态技术先进性的依据
1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的研究氢燃料电池领域雕刻有流道的石墨板材,作为氢燃料电池的阴极板和阳极板,是氢燃料电池的组成部分。制备出的复合板表面光滑,无瑕疵,内部几乎不产生鼓包,气密性更佳,且大大提高制备的成功率。生产的复合石墨板质量高,性能相对于市面的复合双极板性能更好,且能够快速量产。研发成功后机械强度>50MPa,电导率>180S/cm,腐蚀电流<1μA/cm?,密度1.8~1.9g/cm?,气密性<2×10^(-6)ml/(s·cm?),优于国内水平。
2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的研究半导体、光伏、航天及原子能工业等领域通过工艺参数不断调整完善,制备出具有更好性能的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等静压高强高密石墨制品具有很高的力学性能、机械性能和良好的加工性能。由于颗粒度细,形状较大,在生产过程中应力释放困难,容易造成产品开裂,本研究采用合理焙烧曲线,送电曲线,解决产品生产关键质量问题,处于国内领先技术水平。
3石墨材料高温提纯的研究汽车工业、航天技术等高端领域制备得到低杂质含量的高纯石墨材料。一般石墨化产品纯度在99.5%以上,很难达到一些特殊行业和高科技技术领域的质量要求,在石墨化时,向炉内通入氯气或者氟利昂作为纯化气体,其在高温下分解为元素氟和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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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化学性活泼的卤元素与石墨制品内的各种杂质元素及其化合物发生反应,结合生成熔点和沸点都很低的卤化物而气化逸出,可以制备碳含量在99.99%以上的高纯度石墨,解决了石墨材料高温提纯的难题。
4一次成型石墨化用坩埚的研究负极材料领域圆柱状石墨坩埚,用于锂电负极材料石墨化容器。现有的石墨坩埚的规格较小,只能用质量好的电极加工,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拼接的坩埚在使用过程中接缝口极易漏料和氧化。一次成型石墨化制备坩埚,在环保上一定程度实现了低能耗,克服了机加工带来的材料浪费,工艺设计具有很好的可靠性,可以实现大规模连续生产,具有很好的先进性。
5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的研究电子工业器件领域块状或者片状复合材料。石墨铜复合材料结合了铜基体优良的导热性能,强抗腐蚀,延展性能以及力学性能和石墨的润滑特性,具备广阔的应用前景,尤其是在电子工业领域。目前通过定向的方法来制备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和上市公司均有研究,相较于他们采用的流延法,本技术的丝网印刷工艺改进在于简化工艺过程,所配置浆料使用期长,稳定性好,可实现流水线工业操作,降低生产成本,具备明显的先进性。
6中粗结构高纯石墨的研究有色金属冶炼及国防军工领域块状或饼状石墨坯体。本研究的中粗结构高纯石墨不同于传统化工、冶金行业使用的中粗结构石墨,主要是针对于负极材料箱式石墨化炉箱板使用,尺寸合适,质量先进,极大降低了产品加工损耗。
7关于一种可选装工作台锯床工装的研发应用于石墨制品的精加工环节一种可选装工作台锯床工装,使用灵活、方便加工各种规格尺寸的产品。比市面上现存的锯床,使用效果更好,可加工大小不一的的各类产品,可加工产品更广泛,减少了人为更换工装的次数。
8关于一种自制铣床可调节夹具工装的研发应用于石墨制品的精加工环节一种自制铣床可调节夹具工装,通过螺栓的夹紧将加工件紧紧的夹在此可调节夹具中,在员工操作过程中,加工件被牢牢的夹在中间就不会跑偏。比市面上现存的铣床,使用效果更好,更加安全,效率可提高10%以上。
9关于一种加工R角使用的可旋转专用工装的研发应用于石墨制品的精加工环节一种加工R角使用的可旋转专用工装,在加工坩埚外形R角时,只需将坩埚放置在工装之上,坩埚两边紧贴工装上围的直角,人工将坩埚进行旋转可以将坩埚进行旋转直接加工出R角。使用效果省时省力,较传统方式节省时间20%以上,具有一定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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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加工出R角。
10关于一种加工石墨舟锥形孔的专用刀具的研发应用于石墨制品的精加工环节一种加工石墨舟锥形孔的专用刀具,将铣刀直接设计成锥形孔的形状。在使用过程中直接使石墨舟的锥形孔一次成型,误差更小,更加方便快捷,减少人为更换刀具的次数。
11关于一种加工薄壁加热器专用工装的研发应用于石墨制品的精加工环节一种加工薄壁加热器专用工装,加工薄壁加热器的时候将加热器的一端夹在机器原本的工作台上面进行夹紧固定,再将加热器的另一端放置在石墨条及轴承组成的加热器的专用工装上面。加工过程中减少加热器的晃动,稳定性更高,可以提高产量,降低废品率。

5、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5、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技术名称先进性依据
1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的制备方法通过采用超细粉骨料,细镶嵌结构中间相沥青,沥青溶液喷涂等各项技术,在减少焙烧浸渍工序的情况下,可以达到所需要求,工序的减少,减少了烟尘的排放,不仅节约了能源,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利用超细粉(10um-20um)骨料进行石墨生产,结构致密;细镶嵌结构中间相沥青高温热处理后形成焦炭或石墨其微晶细小、晶粒大小均匀、结构均一、各向同性度高;液体喷涂技术可使骨料焦粉表面浸润、涂覆软沥青均匀,焦粉涂覆沥青后其界面相容性和各向同性度得到提高。
2具有高导热性石墨材料制备工艺的研究与开发采用石墨与铝复合产生的高导热材料具有重量较轻、资源相对比有色金属丰富易攫取、加工工艺简单。通过高温改变石墨的分子排列,使其Z轴热传导得到提高,采用高压和金属复合提高其各向异性使其达到散热方向可控。
3三高石墨加工尾料用作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究实现产品闭环效应,减少浪费。以三高石墨加工尾料为原料,经过合适的改性工艺,制备锂电池负极材料。
4混捏自动配料装置提高了石墨成型物料供给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糊料的混捏等待时间,保证了糊料的稳定性,提高了产品质量。一种用于混捏自动配料装置的使用方法,包括程控调节系统发送自动配料指令各料仓根据设定数值进行配料;各料仓排料、打开混捏锅进料阀进行给料;进行物料干混、供给沥青油、物料与沥青油湿混、混捏;程控调节系统判断检测成型机拌桶料位状态是否处于要料状态,混捏锅通过出料阀排糊料后进入下一个石墨成型物料供给工作循环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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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压型自动化装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质量和减少粉尘排放。1、原料先进入料仓,储备使用,可以减少原料间差异,提高产品质量;2、原料进行自动称量,提前称量完毕,通过螺旋一次送料,加料口直接进入模具腔,可以减少人工加料带来的误差,保证质量,减少粉尘;3、自动装置整体位移,不影响压机压头上下移动,正常运转,此装置可以缩短压型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6焙烧节能系统提高其工作效率,大大降低能源浪费和尾气排放。根据不同天然气的热值和压力的高低不同,空气的配比和燃烧器的结构也应随之改变。通过调节配风孔大小改变配风量,使天然气与空气混合比例达到最佳配比(即天然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在单位时间内的配比量),从而使产生的挥发份充分燃烧,天然气燃烧效率最大化,也有效地提高焙烧炉的热效率,节约能源,降低有害烟尘的产生。
7石墨焙烧料箱卸料系统及方法将材料和滤渣排出炉体内,使用较为方便,节省大量的人力,实用性较强。焙烧炉自动化卸料装置,包括炉体,支脚,炉体内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第一螺纹杆、滤板和第二螺纹杆,滤板与炉体的内侧壁固定连接,炉体的内侧壁设置有分别与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对应的第一开孔和第二开孔,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的一端均与炉体的内侧壁转动连接,第一螺纹杆和第二螺纹杆的另一端分别贯穿第一开孔和第二开孔向炉体外延伸。
8浸渍工序预热炉热风循环系统加热均匀、低成本、能节约资源。通过分气调节阀和集气调节阀的调节,预热炉中石墨产品的加热温度,加热均匀,浸渍质量有保证;由鼓风机吹入的冷空气和分气箱分出的部分热气体,经热交换器加热后,提供给天然气燃烧器热空气,提高了天然气的燃烧温度,节约了能源;其集气箱中的热风被循环风机吹入加热炉重新加热循环利用,节约了能源;降低了烟囱的排烟温度和排烟量,降低了空气排放量;操作简单,生产效率高,投资少,运行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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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种石墨化炉及相应的石墨化处理方法解决现有石墨化炉因炉芯温差造成石墨化制品开裂的技术。本技术通过在炉头电极和炉尾电极上开设水槽通道,并且在送电时对炉头电极和炉尾电极进行冷却,防止暴露在空气中的电极被氧化;在相邻两制品间安装有带凹槽的连接器,从而均匀分散通过制品截面的电流、使各处炉芯温度相同,从而保证同炉制品理化指标的相同;在制品与炉端电极间设有炉芯调节器以对炉芯长度进行调整。
10等方焦用作原料对石墨性能的影响使用等方焦作为原料,生产特种石墨,可以增加密度及各向同性性质。等方焦是继针状焦之后发现的又一新型焦种,具有优越的高强度、高密度、高导热、高各向同性等特性,既可广泛用于传统的炭素产业,又能用于像核石墨、半导体硅及光伏产业、模具石墨等新型高端材料领域。
11三高石墨材料制备工艺优化研究较传统石墨除了具有高密度,高强度,高纯度外,还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1、研究沥青/石油焦粉和高温沥青的配比、混合工艺及相关参数、石墨材料成型压力和时间、焙烧工艺条件等对一焙制品结构和性能的影响,优化生产工艺,稳定提高三高石墨产品的性能指标; 2、以各向同性细结构焦和各向同性高软化点沥青为原料,探索制备三高石墨材料的新工艺,提高三高石墨制品的综合理化性能指标。
12高温抗氧化特种石墨的研究通过基体改性石墨材料来提高石墨高温抗氧化性,同时根据产品需求进一步做高温涂层处理,从而增加产品的抗氧化性能和适用性。采用SiC、Si粉增加石墨材料的抗氧性,并根据产品应用方向,进一步采取SiC/SiO2涂层来增加抗氧化性,研发的特种石墨可将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扩展至半导体和军事工业等新型领域。
13两次成型细颗粒石墨研究采用二次成型的方式来增加细颗粒石墨的密度和强度,可以减少一到两道工序,节约成本,同时使其具备各向同性。本项目在细颗粒石墨制备的过程中采用模压预压、再使用等静压的形式,可以增加产品密度和强度,在制造过程中可以减少浸渍和焙烧次数,大幅节约成本,并同时使其具备各向同性。
14新式焙烧炉研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工作效率高,生产周期短,产品质量高。焙烧炉本体内壁设置有隔热层,在隔热层内侧设置有产品坩埚容器,在产品坩埚容器外壁设置有加热盘管,焙烧炉本体外侧设置有冷却液隔热层,冷却液隔热层外侧设置有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的上方和底部均设置有保压块,在产品粘合剂挥发时期,始终在一定压力下加热升温,结焦值达到83%至90%。

(续上表)

(续上表)
序号技术名称具体表征关键指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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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的制备方法通过采用超细粉骨料,细镶嵌结构中间相沥青,沥青溶液喷涂等各项技术制造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石墨结构致密,石墨材料的光学织构均匀,各向同性度较高,空隙率较低。工艺简单,成本较低,重复性好,生产周期短。可以节省使用客户成本,在制造过程中可以减少一到二道工序,成本每吨比传统石墨可节约1000-2000元。三焙品的体积密度可达到1.85 g/cm3;抗压强度86MPa;抗折强度35Mpa。
2具有高导热性石墨材料制备工艺的研究与开发高导热的铝-石墨复合材料,是由炭、铝复合制成的材料,主要成分为炭,可再生重复使用,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且制备工艺简单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具有极佳的热传导性能,热传导率达到380W/m.k;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电阻率为3 uΩ.m;具有良好的切削性,适合做精密切削加工,不易变形,便于工业化加工;在平面方向上可以做屏蔽热源和组件,比重比铜轻80%,比铝轻30%。
3三高石墨加工尾料用作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究三高石墨加工尾料每吨可实现为近10,000元的经济价值,经济效益明显。克比容量超过350mAh/g,质量优良。
4混捏自动配料装置本装置提高了混捏工序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克服了岗位工人误操作造成的废品增加及原材料浪费的不足,降低了人工成本的投入;而且该流程还更加稳定,减少了糊料的混捏等待时间,保证了糊料的稳定性,提高了产品质量。提高成型物料供给工序的自动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糊料的混捏等待时间,保证糊料的稳定性,总体效率提高10%以上。
5压型自动化装置通过本装置,可以减少人工加料带来的误差,减少粉尘排放,节约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约20%,石墨粉浪费率减少约5%;自动称量系统保证精确度在10克之内,提前称量完毕,螺旋一次送料在30s内。
6焙烧节能系统采用配风原理,燃料与空气的混合更加均匀,燃烧完全,释热充分,可降低燃料消耗,有效地提高了加热效率。可降低燃料消耗20%-30%,有效地提高了加热效率。
7石墨焙烧料箱卸料系统及方法过滤板可以将材料的滤渣过滤,使得滤渣掉落到炉体的内底部,通过设置移动板在炉体内水平移动,可以将材料和滤渣排出炉体内,使用较为方便,节省大量的人力,实用性较强。使用方便,保护环境,提高效率,工序可以减少1-2人。
8浸渍工序预热炉热风循环系统加热均匀,浸渍质量有保证;能提高天然气的燃烧温度,节约能源;降低了烟囱的排烟温度和排烟量,降低了空气排放量;操作简单,生产效率高,投资少,运行成本较低。操作简单,生产效率高,投资少,运行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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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种石墨化炉及相应的石墨化处理方法本石墨化炉可以适用于不同规格的制品;采用预制方法,且只有耐火内炉层和保温外炉层,简化了操作,提高了劳动效率;炉芯各处温度相同、制品内部热应力小,制品质量均匀且稳定。本技术不用电阻料,不仅能节约大量的电阻料,还能降低降低25%-30%电耗,而且送电周期短。
10等方焦用作原料对石墨性能的影响采用等方焦制备的特种石墨强度可以增加,每吨售价可以高出3,000-5,000元。强度增加约25%以上
11三高石墨材料制备工艺优化研究可减少1-2道生产工序,提高三高石墨材料最终制品的综合性能指标将其耐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提高10%左右。
12高温抗氧化特种石墨的研究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同时增加产品试用寿命,也减少了能源材料的消耗复合涂层在石墨基材表面与基体结合性强,不容易脱落,气密性好,能在1,500℃有氧环境下,发挥良好的抗氧化作用,对石墨基材起到保护作用。
13两次成型细颗粒石墨研究在制造过程中可以减少浸渍和焙烧次数,大幅节约成本,并在增加细颗粒石墨密度和强度的同时使其具备各向同性。采用二次成型的方式,使得二焙石墨化产品的体积密度达到1.80 Mg/m3。
14新式焙烧炉研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工作效率高,生产周期短,产品质量高。在产品粘合剂挥发时期,始终在一定压力下加热升温,结焦值可达到83%至90%。

6、公司的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因可比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无公开渠道可以获取,而此类特种石墨材料公司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其产品的理化指标,通过对比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理化指标可了解其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特种石墨的主要理化指标包括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和灰份等,上述理化指标涵盖了特种石墨产品质量性能的主要指标。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部分产品在上述重要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6、公司的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因可比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无公开渠道可以获取,而此类特种石墨材料公司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其产品的理化指标,通过对比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理化指标可了解其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特种石墨的主要理化指标包括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和灰份等,上述理化指标涵盖了特种石墨产品质量性能的主要指标。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部分产品在上述重要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产品种类体积密度 Mg/m3抗压强度 MPa抗折强度 MPa电阻率 ?Ω·m灰分 %
宁新新材三焙化石墨(2021)1.8062.227.59.20.053
四焙化石墨(2021)1.8964.030.77.40.011
等静压石墨(2021)1.89107.268.412.2≤0.02
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TB-401.786333110.100
TB-501.858345110.100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DEG-31.865--0.100
DEG-31.8575--0.100
亳州市亚珠新材料有限公司细结构石墨1.8-1.8270-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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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DI-1A1.85904510-120.030
CDI-1B1.8864011-130.030
CDI-1C1.8884710-130.030
CDI-1D1.75824010-130.030
CDI-4S1.88037150.050
CDI-5L1.85954711.50.040
CDI-8L1.88640110.040
CDI-9L1.8810550130.040
EDM-I31.88037120.050
EDM-I51.89246140.050
EDM-I71.811256160.050
EDM-101.7811052160.050
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WX-41.7565388.50.050
WX-51.8585468.50.050
H-51.688638130.050
F-51.7586439-100.050
WXH-61.995558-9-
WXW-61.9195558-9-
WX-71.851155111-13-
WX-81.911356011-13-

注:发行人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石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来源于各公司的产品手册或各公司网站。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模压石墨,还有少量小规格的等静压石墨,均属于细结构石墨。通过对比可知,上表中除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等静压石墨外,其余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以模压石墨为主且均为行业领先企业,而发行人产品的质量指标与其余模压可比企业的指标无明显差异;且发行人等静压产品的性能指标与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等静压石墨产品的性能指标亦无明显差异,据此推断,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三)公司的创新能力得到市场充分认可

1、公司产品质量良好,客户认可度高

发行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对特种石墨的生产工艺、配方调制持续积累了丰富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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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已与国内知名企业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公司位于有“亚洲锂都”之称的宜春市,为宜春市“新能源(锂电)产业链共同体”单位之一。随着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公司已逐步与国内锂电、光伏等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大中型终端客户诸如宁德时代、杉杉股份、贝特瑞、璞泰来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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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关联企业建立起直接的合作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与宁德时代、杉杉股份及关联公司、璞泰来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等终端客户签订了框架协议或多笔订单。未来随着公司加大终端客户的开发力度、提高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占比,公司的客户结构将得以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知名企业保持稳定合作关系,部分知名客户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客户名称注册资本生产经营 数据股权结构
1成都金堂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000万元母公司宁德时代2021年销售额约1,304亿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130,000万元母公司宁波杉杉2021年销售额约209.66亿元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483.09万元2021年销售额约7.37亿元欧阳永跃持股48.93%,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其他持股37.07%
4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35,000万元母公司湖南裕能2021年销售额约70.68亿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5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30,000万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6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30,000万元母公司常州锂源2021年销售额约18.95亿元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10,000万元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8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7,000万元2021年销售收入约为23.00亿元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安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3,448.26万元母公司安泰科技2021年销售额约62.72亿元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其他持股59%
10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821万元2021年销售收入约为12.08亿元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5%,袁文杰持股14%,其他持股41%
11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13,000万元2021年销售收入约为4-5亿元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2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57,000万元母公司宁波韵升2021年销售额约37.54亿元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3%,宁波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持股7%
13陕西中钒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800万元暂无法获取周永强持股55%,林家兆持股45%
14天津三环乐喜新材料有限公司8,721.0597万美元2021年销售收入约为23.00亿元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台全金属(美国)有限公司持股29%,台全(美国)有限公司持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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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15,538.88万元暂无法获取湖南中科星城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9.99844%,张勇持股0.00156%
16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21,879.626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265,637.10万元四川富临实业集团占比30.45%,安治富占比10.9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占比1.31%
17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43.063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408,007.24万元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比28.87%,HKSCC.NOMINEES LIMITED占比14.97%,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比5.98%,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16%
18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2,021.655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36,971.74万元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占比43.66%
19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万元母公司宁波杉杉2021年销售额约209.66亿元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00%
20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59,115.678万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为3,635,090.92万元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38.53%,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占比2.84%

5、获得行业或权威机构、知名投资机构认可情况

发行人股东中,较为知名的投资机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5、获得行业或权威机构、知名投资机构认可情况 发行人股东中,较为知名的投资机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公司简介管理规模经典案例
1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宜春市属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注册资本2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及管理;矿产、交通、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医疗、新能源、环保、农业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等。 为市属“1+5+N”发展平台集团母公司(与市城投公司、市国投集团、市旅游集团、市金控集团、市创投公司等五大子公司属并表关系)。集团总资产约为2,08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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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豪创投属于是泰豪集团旗下创业投资业务板块。泰豪集团创立于1988年,是在江西省政府和清华大学“省校合作”推动下发展起来的科技型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和中国民营制造企业500强。泰豪集团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为发展主线,致力于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推动社会信息化和城市智能化。 泰豪集团创业投资业务创始于1997年,设立了一批我国最早按市场化运作的本土创投机构,发起设立了江西第一支私募股权基金,现已在上海、深圳、北京、成都、南昌、贵阳等地均设有基金管理平台和运营管理团队。泰豪集团创业投资业务累计投资100余家企业,其中成功IPO上市企业近20家。20亿元1、投资后已上市项目:联创光电(600363)、江特电机(002176)、新天科技(000259)、科达股份(600986)等 2、独角兽企业:博恩锐尔、随锐科技、耐德佳、小派科技等
3广东国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国民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的投资管理团队。公司为专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专注于投资硬科技创新型中早期创业企业,是华南地区首家管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成立以来已先后投资了一大批以硬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中早期项目。10亿元聚石化学(688699.、英诺赛科(第三代半导体氮化镓芯片龙头企业,最新估值206亿元)、金晟新能源(锂电循环回收龙头企业,最新估值123亿元)
4

杭州云和泰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太湖云和正奇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云和资本定位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高科技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双碳等领域。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理事单位,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理事单位,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理事单位、“2020-2021年度中国绿色投资最佳投资机构TOP20”、“2020、2021年度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TOP100“,旗下管理太湖云和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国舟云和创投基金等多只基金,先后直接投资数十家国内领先自主创新高科技公司,在北京、江苏、浙江等地设有基金和办公室。约9亿左右隆达金属(688231)、八维通、燧原科技、星恒电源
5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及关联公司企巢简道基金是北京简道创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有限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已于2016年7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约1亿左右福信富通、海能技术、基康仪器、成大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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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研发投入较高,具备成熟的研发团队和良好的创新基础;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能够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各类产品和提升产品性能,并且产品具备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创新特征。

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十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系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发行人选择第一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根据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及公司最近市值情况,公司预计发行时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0 及 2021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3,911.62 万元及 7,213.1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9.77%及 15.71%,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项的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募集资金运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65,391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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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12,00012,000
合 计77,39140,000

该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为中粗结构石墨坩埚产品,该募投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特种石墨的种类,更好的满足自身的生产需要以及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强化公司的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有利于公司增强规模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特种石墨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投资金额做适当调整,亦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发展。有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三、其他事项

该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为中粗结构石墨坩埚产品,该募投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特种石墨的种类,更好的满足自身的生产需要以及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强化公司的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有利于公司增强规模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特种石墨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投资金额做适当调整,亦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发展。有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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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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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xi Ningxin New Material Co., Ltd.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6620108491
注册资本69,82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1日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
邮政编码330700
电话号码0795-4607588
传真号码0795-4509033
电子信箱nxts1688@sina.com
公司网址http://www.jxningxi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田家利
投资者联系电话0795-4607588
经营范围高纯石墨、石墨制品、电极、碳化硅、增碳剂、金刚石材料、炉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特种石墨及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特种石墨、石墨制品

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二)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016年11月8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宁新新材”,证券代码为839719。公司目前为创新层挂牌公司。

公司目前主办券商为方正承销保荐。

公司聘请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在股转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于2016年11月8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公司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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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四)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动。

2016年11月8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的公告》,自2018年1月15日起,股票转让方式由原来协议转让自动变更为集合竞价方式。

(五)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2016年11月8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的公告》,自2018年1月15日起,股票转让方式由原来协议转让自动变更为集合竞价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一次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9月15日,宁新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因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工作相关事宜》《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等议案。

本次发行新股8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系综合考虑了发行人所属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前次发行价格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最终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440万元,发行人股本由6,182万股增加至6,982万股,其中:800万元计入股本,6,6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份由2家国有独资企业认购,分别为宜春发投认购500万股、奉新发投认购300万股。本次认购对象均为新增投资者,在认购前已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其认购股份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一次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9月15日,宁新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因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工作相关事宜》《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等议案。 本次发行新股8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系综合考虑了发行人所属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前次发行价格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最终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440万元,发行人股本由6,182万股增加至6,982万股,其中:800万元计入股本,6,6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份由2家国有独资企业认购,分别为宜春发投认购500万股、奉新发投认购300万股。本次认购对象均为新增投资者,在认购前已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其认购股份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认购股份数(万股)认购价格(元/股)投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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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春发投500.009.304,650.00
2奉新发投300.009.302,790.00
合计800.00-7,440.00

2019年9月2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38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20日,宁新新材已收到投资者宜春发投和奉新发投缴纳的出资款74,400,000元,两家投资者均以货币出资。

2019年10月9日,股转公司核发《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382号),确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800万股。

2019年11月6日,宁新新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9年9月2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38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20日,宁新新材已收到投资者宜春发投和奉新发投缴纳的出资款74,400,000元,两家投资者均以货币出资。

2019年10月9日,股转公司核发《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382号),确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800万股。

2019年11月6日,宁新新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七)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公司控制权稳定,未发生变动。

(八)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公司控制权稳定,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股利分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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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13.96%、12.05%和7.52%的股份,盛通合伙持有公司3.19%的股份,四者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公司36.72%股份。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均为公司的初创股东,其中李海航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担任盛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邓达琴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江标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由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共同作出,三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战略起决定性作用。

1、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010年1月10日,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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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李海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2261977********;李海航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邓达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622261966********;邓达琴现任公司董事长,其简历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李江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2261977********;李江标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企巢简道、众利简道、简道众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简道创客,分别持有宁新新材285.00万股、149.88万股和100.00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66%;宜春发投持有宁新新材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企巢简道

(1)企巢简道的基本情况

企巢简道、众利简道、简道众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简道创客,分别持有宁新新材285.00万股、149.88万股和100.00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66%;宜春发投持有宁新新材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企巢简道 (1)企巢简道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4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4JA63K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三层B633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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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巢简道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情况 企巢简道已于2016年7月2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并取得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基金编号:SL1751)。 企巢简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简道创客。简道创客已于2015年8月26日完成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手续,并取得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P1021851)。 2、众利简道 (1)众利简道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常州众利简道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3,4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1N2ELU8H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
经营范围科技信息咨询、软件信息咨询、文化信息咨询、项目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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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众利简道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情况 众利简道已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并取得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基金编号:SR5990)。 3、简道众创 (1)简道众创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北京简道众创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简道创客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4T2K4K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36号院4号楼9层1001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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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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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盛通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盛通合伙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出资额(元)利润分配/亏损承担比例对应公司股份(股)是否在公司任职合伙人类型
1李海航1,127,700.008.41%187,000.0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普通合伙人
2邓达琴1,008,000.007.46%166,000.0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有限合伙人
3李江标1,008,000.007.46%166,000.0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有限合伙人
4陈运筹170,000.007.64%170,000.00有限合伙人
5熊良淑150,000.006.74%150,000.00有限合伙人
6胡尔丹100,000.004.50%100,000.00有限合伙人
7熊正菊100,000.004.50%100,000.00有限合伙人
8黄厚莲100,000.004.50%100,000.00有限合伙人
9赵淑媛90,000.004.05%90,000.00有限合伙人
10黄爱琴90,000.004.05%90,000.00有限合伙人
11赵文娟80,000.003.60%80,000.00有限合伙人
12贾建民65,000.002.92%65,000.00公司生产部门计划主任有限合伙人
13陈小毛60,000.002.70%60,000.00有限合伙人
14冷勇60,000.002.70%60,000.00有限合伙人

1-1-59

15周良英50,000.002.25%50,000.00有限合伙人
16钱玲50,000.002.25%50,000.00曾为公司财务部门员工,已离职有限合伙人
17张志华50,000.002.25%50,000.00有限合伙人
18赵淑娟40,000.001.80%40,000.00有限合伙人
19占名山40,000.001.80%40,000.00有限合伙人
20徐宣策40,000.001.80%40,000.00有限合伙人
21胡小平30,000.001.35%30,000.00有限合伙人
22邹圣波30,000.001.35%30,000.00公司生产部门员工有限合伙人
23夏辉陆30,000.001.35%30,000.00曾为公司生产部门员工,已离职有限合伙人
24李小玲30,000.001.35%30,000.00有限合伙人
25龙定海30,000.001.35%30,000.00有限合伙人
26古景萍20,000.000.90%20,000.00公司采购部门员工有限合伙人
27邓达妹20,000.000.90%20,000.00公司仓储部门员工有限合伙人
28刘旦20,000.000.90%20,000.00公司财务部会计有限合伙人
29洪慧秀20,000.000.90%20,000.00公司财务部会计、监事有限合伙人
30刘才德20,000.000.90%20,000.00有限合伙人
31刘燕20,000.000.90%20,000.00曾为公司生产部门员工,已离职有限合伙人
32廖兰20,000.000.90%20,000.00有限合伙人
33周裕文20,000.000.90%20,000.00有限合伙人
34甘树荣20,000.000.90%20,000.00有限合伙人
35张伟10,000.000.45%10,000.00公司生产部员工有限合伙人
36张鹤相10,000.000.45%10,000.00有限合伙人
37廖作花10,000.000.45%10,000.00有限合伙人
38尹小玲10,000.000.45%10,000.00有限合伙人
合计4,848,700.002,224,000.00

根据盛通合伙的合伙协议,盛通合伙的合伙人的利润分配、亏损承担不是按照盛通合伙的出资额占比进行分配,而是按照每个合伙人出资额对应宁新新材股份数量的占比进行利润分配、亏损承担。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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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名称后标识“SS”(State-own Shareholder)含义为国有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股权比例(%)股份性质限售情况
1李海航975.0013.96%境内自然人限售
2邓达琴841.0012.05%境内自然人限售
3李江标525.007.52%境内自然人限售
4宜春发投(SS)500.007.16%国有法人非限售
5奉新发投(SS)300.004.30%国有法人非限售
6云和正奇300.004.30%基金、理财产品限售
7企巢简道285.004.08%境内非国有法人限售
8德源盛通250.003.58%基金、理财产品限售
9智禾投资230.003.29%境内非国有法人限售
10盛通合伙222.403.19%境内非国有法人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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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有其他股东2,553.6036.57%-
合计6,982.00100.00%--

(三)其他披露事项

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1、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

2015年8月,宁新有限的注册资本由720万元增加至3,900万元。其中余雨霆认缴200万元,价格为1元/份出资额。本次增资结束后,余雨霆持有宁新有限5.13%的股权。2015年9月,余雨霆与自然人陈汝斌私下签订《共同入股协议书》,约定余雨霆将其持有的宁新有限80万元出资额以1.5元/份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陈汝斌,并约定陈汝斌的股权由余雨霆代为持有,陈汝斌未来如有意退出,则余雨霆承诺按同期股份价格全额收购。2018年7月,陈汝斌向奉新县人民法院对余雨霆和宁新新材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状》,宁新新材已于2016年11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陈汝斌多次要求余雨霆出售其代持的股份,而余雨霆均以宁新新材要求发起人股东不得随意转让股份为由予以拒绝,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共同入股协议书》,并由余雨霆和宁新新材支付相应的股权款。根据奉新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9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陈汝斌和余雨霆自愿解除《共同入股协议书》;(2)陈汝斌和余雨霆同意就所涉宁新新材的股权折价240万元,由余雨霆支付给陈汝斌;(3)陈汝斌自愿放弃由宁新新材支付股权款的责任。至此,经法院调解后,陈汝斌和余雨霆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2018年12月,由于余雨霆个人债务原因,其持有的宁新新材199.5万股(余雨霆原持200万股股份中0.5万股由其于2017年通过股转系统自行卖出)被奉新县人民法院全部拍卖。截至2018年底,余雨霆不再持有宁新新材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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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1、宁和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和达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
法定代表人鞠国军
股东构成股东姓名/名称股权比例
宁新新材60.00%
鞠国军15.00%
王忠伟15.00%
北京鑫三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
经营范围石墨制品、电极、炭化硅、增炭剂、金刚石材料、炉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特种石墨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处于同一行业,属于发行人产业链的纵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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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115,728,396.1190,148,096.92
净资产27,422,131.3121,075,430.53
净利润6,346,700.7813,439,878.30
审计情况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2、宁易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易邦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3、宁昱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昱鸿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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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收资本5,55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566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宁新新材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中粗结构石墨及制品的生产、销售,主要针对锂电行业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处于同一行业,属于发行人产业链的横向及纵向延伸
主要财务数据(元)项目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6月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总资产43,217,663.182,103,802.66
净资产29,759,060.221,905,553.91
净利润-156,493.69-84,446.09
审计情况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奉新农商行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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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1)邓达琴女士: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宜春学院会计学专业、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美国索菲亚大学MBA。1984年9月至1989年7月,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奉新支行,任会计;1989年8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江西特种电炭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科长;2001年8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江西申新碳素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宁新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起兼任宜春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奉新县第十三届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2)李海航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4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江西申新碳素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宁新有限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海航先生先后参与并主持了公司高密度高强度石墨技术研发项目、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焙烧窑炉改造项目、产品短流

1-1-66

1-1-67

公司监事的简历如下: (1)邓永鸿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9年2月至1992年2月,就职于奉新县农村信用社,任出纳;1993年5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奉新县第二印刷厂浇字、排版;1995年3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

1-1-68

(1)李海航先生: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1-1-69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2)李江标先生: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3)田家利先生: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4)刘春根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9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焦作石墨电炭厂,任车间主任、质检科长、供销科长;2003年1月至2009年4月,就职焦作市恒德利石墨电碳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就职辉县四海商贸有限公司,任生产负责人;2018年3月,就职于宁新新材;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先后参与并主持了多项工艺改进和研发项目,包括窑炉节能改造、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生产工艺改进等项目,在公司技术升级、产品质量提高、成本降低等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

(5)邓聪秀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美国索菲亚大学MBA,中级会计师。2001年9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广东万华房产有限公司,任会计助理;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沈阳环美净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任总账主管;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海普(天津)制鞋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10年12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师;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杭州云和宝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8年4月,就职于宁新新材;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邓达琴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2.05%股份,并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4%股份
李海航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3.96%股份,并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7%股份
李江标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7.52%股份,并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4%股份
田家利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直接持有公司0.22%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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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婷董事、财务经理直接持有公司0.88%股份
赵淑媛邓达琴配偶之姐妹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股份
赵淑娟邓达琴配偶之姐妹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股份
占名山邓达琴配偶之姐妹之配偶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6%股份
刘才德邓达琴配偶之姐妹之配偶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
洪慧秀职工监事通过盛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

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三)对外投资情况

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对发行人投资以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中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之情形,具体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对发行人投资以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中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之情形,具体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公司职务被投资公司/企业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邓达琴董事长盛通合伙100.8020.79%
李海航董事、总经理盛通合伙112.7723.26%
李江标董事、副总经理盛通合伙100.8020.79%
谢峰独立董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0.001.36%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1】7.103.55%
众环(北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5.002.84%
上海钱鲤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0.0010.00%
郭东独立董事西藏冬华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20.00%
李专独立董事湖南云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1.40%
彭昭监事北京英维塔科技有限公司476.0095.20%
云和泰丰300.006.00%
云禾毅皓创业投资(长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0010.80%
云和尊玺(无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23.28%
青岛智次方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861.00%

1-1-71

智次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264.0052.80%
上海物谐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450.0090.00%
英维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500.00100.00%
云鹤欣晨(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3.55%

注1: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注销。

(四)其他披露事项

注1: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注销。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组成如下: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薪酬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组成。公司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与本公司关系
李海航董事、总经理盛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持股平台
谢峰独立董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
上海钱鲤山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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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东独立董事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西藏涌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专独立董事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彭昭监事北京英维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英维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英维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北京智次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云和中科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上海物谐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云和世锦总经理股东云和正奇的基金管理人
智次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青岛智次方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表所列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兼职。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九、重要承诺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表所列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兼职。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2022年9月28日-限售承诺详见下文“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近亲属2022年9月28日-限售承诺详见下文“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2022年9月28日-限售承诺详见下文“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公司2022年9月28日-稳定股价详见下文“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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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2年9月28日-稳定股价详见下文“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9月28日-稳定股价详见下文“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2022年9月28日-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2年9月28日-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9月28日-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2022年9月28日-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下文“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年9月28日-同业竞争承诺详见下文“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2022年9月28日-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详见下文“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2年9月28日-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详见下文“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董监高2022年9月28日-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详见下文“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2022年9月28日-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7、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22年9月28日-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7、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22年9月28日-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7、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董监高2022年9月28日-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7、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5%以上股份股东2022年9月28日-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下文“7、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2月15日-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下文“8、自愿限售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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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2月15日-破发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下文“9、破发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企巢简道、众利简道、简道众创等股东2023年1月9日-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下文“10、自愿限售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6)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

1-1-75

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和近亲属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合伙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5)本合伙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合伙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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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5)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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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公司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回购股票及其他义务。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自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务。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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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股价措施中规定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或扣减,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或采取其他稳定股价措施相关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本人对发行人承诺的回购股份或其他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3)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务。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预案》中规定的义务,发行人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留或扣减,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或采取其他稳定股价措施相关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本人对发行人承诺的回购股份或其他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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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1)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改进生产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厚公司的每股收益,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2)提高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加强采购环节、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强化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履行管理层薪酬计提发放的审议披露程序,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水平。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4)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已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优化业务能力并提高市场份额,将促进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5)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在《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进一步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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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增强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的监督,公司制定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6)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提升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的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等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7)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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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行为。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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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4)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愿意承担因未履行本承诺函所做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企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若公司今后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公司新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公司认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出现与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本人/本企业同意终止该业务,或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公司经营。

(4)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5)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由本人/本企业直接原因造成的,并经法律认定的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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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公司承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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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督促公司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4)如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监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申请发行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其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发薪资或津贴。

4)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公司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另有规定的,本公司应一并遵守履行,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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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本企业的部分;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人/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人/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另有规定的,本人/本企业应一并遵守履行,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

(3)公司董监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当年在发行人处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适用),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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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另有规定的,本人应一并遵守履行,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

(3)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当年在发行人处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另有规定的,本企业应一并遵守履行,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绝履行。

8、自愿限售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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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

9、破发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限售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两个月内,如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以下简称“破发稳价触发条件”。若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不具可比性的,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将履行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破发稳价触发条件发生后3个交易日内,本人应通过公司公告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上述公告完成后,本人将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该等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本人本次增持的情况报告。

本人实施上述增持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各项:

(1)本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5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包括本人在公司股价低于净资产时所实施的增持计划)合计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的100%;(2)本人在该等增持计划下的增持价格不高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接收公司向本人发放股东分红及薪酬,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10、自愿限售的承诺

公司股东企巢简道、众利简道、简道众创、云和正奇、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清坤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愿销售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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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于锁定期满后转让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转让。

(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6年11月8日-同业竞争承诺本人(本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在本人(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本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股份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在本人(本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不会利用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从事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对股份公司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
董监高、5%以上股东2016年11月8日-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将尽力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主要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披露事项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作出关于未来上市后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东类别/身份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万股)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股份锁定承诺内容
1李海航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975.0013.96%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
2邓达琴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841.0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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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江标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525.007.52%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部分。
4盛通合伙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222.403.19%
5田家利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5.100.22%
6邓婷董事61.500.88%
7企巢简道合计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285.004.08%
8众利简道149.882.15%
9简道众创100.001.43%
10云和正奇持股4.30%股东300.004.30%
11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8%股东250.003.58%
12北京智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9%股东230.003.29%
13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1%股东182.502.61%
14北京华清坤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5%股东136.101.95%
合计--4,273.4861.21%-

十、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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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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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主要作为下游行业生产过程所需的耗材或零部件,被广泛应用于锂电、光伏、人造金刚石、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领域,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 例如,在锂电领域,特种石墨主要用于正负极材料碳化烧结用坩埚;在光伏领域,特种石墨主要运用在单晶硅生长炉用石墨热场与多晶硅铸锭炉用石墨热场中石墨部件;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特种石墨主要作为人造金刚石制品的烧结模具,用于限定人造金刚石制品的形状和尺寸,是制造金刚石刀头、磨片、锯片等制品的必备耗材;在冶金领域,特种石墨主要作为冶金使用的各种高压高温模具;在电子领域,特种石墨主要作为电子元器件烧结用的模具;在机械领域,特种石墨主要作为起密封、润滑作用的密封圈、轴承、活塞环、滑道、旋转叶片等。 (1)特种石墨材料 特种石墨材料是指碳的质量分数大于99%的石墨,又称“三高石墨”,属于炭素新材料。公司的特种石墨部分产品示例如下图所示: 特种石墨材料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化学稳定性高、导热和导电率高、耐高温、耐辐射、润滑性强和易加工等特点。特种石墨材料一般需要通过机械加工后,方可制成应用于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种石墨制品。
材料特性具体说明
高密度由于特种石墨骨料颗粒很细,因此结构致密,具有较高的体积密度。
高强度结构致密,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冲击性能。
高纯度石墨在生产过程中经过焙烧和石墨化高温处理,排除了材料中的杂质,产品纯度较高,部分光谱测试用产品灰分要求低于10PPM。
化学稳定性高石墨在常温下具有很好的化学稳定性,不受任何强酸,强碱及有机溶剂的侵蚀;石墨层中的碳原子之间以共价键牢固结合,致使石墨磷片表面能很低,不为熔融炉渣所润湿,抗侵蚀能力极强。
导热和导电率高由于六角网状平面层上的碳原子有剩余电子,与相邻平面上碳原子的剩余电子作为电子云存在于网状平面之间,使石墨具有良好的导热性与导电性。石墨的导热性与一般金属材料正好相反,在室温下具有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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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热系数,但温度升高后,导热系数反而下降,在极高温度下,石墨甚至成为热的绝缘体。
耐高温石墨熔点极高,在真空中为3,850±50摄氏度,与一般耐高温材料不同,当温度升高时石墨不但不软化,强度反而增高,在2,500摄氏度时石墨的抗拉强度反而比室温时提高一倍。
中子减缓和耐辐射石墨具有较高的散射截面和极低的热中子吸收截面,较高的散射截面用以慢化中子,低的吸收截面防止中子被吸收,使得核反应堆能够利用少量燃料达到临界或正常运行。石墨抗辐照性能极好,能长期在反应堆内服役30~40年。
润滑性强石墨层间结合力弱,使之具有润滑性。
易加工易于机械加工,可按要求加工成各种几何形状的产品。

(2)特种石墨制品

特种石墨制品是由特种石墨材料经过切割、粗加工、精加工等流程制作而成的产品,公司的特种石墨制品产品主要包括多种规格型号的石墨匣钵、石墨换热器、石墨坩埚、石墨模具等。公司部分产品示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构成可分为特种石墨、石墨坯和特种石墨制品三类,其中石墨坯为特种石墨材料的中间半成品,既可进一步生产加工形成特种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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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和辅料为煅后石油焦、沥青焦、中温沥青、高温沥青和石墨半成品,上述原材料供应商众多,市场价格相对公开透明。为保证原材料质量和供货的持续稳定性,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原材料供应商实行严格筛选,与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充足和稳定。公司通过行业协会、展会、供应商网站等寻找潜在的供应商,并通过了解供应商产品质量标准和样品入厂检验等方式遴选最终供应商。 对于煅后石油焦、沥青焦、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同时,公司会依据未来销售市场的拓展预测情况,并根据部分原材料价格近期波动情况及预期未来走势进行适度、适量的提前备货。对于石墨半成品,公司主要采用“按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因特种石墨的规格型号较多,且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公司的生产、销售计划无法完全覆盖,而为了保证客户粘性,公司会从市场中采购特定规格的石墨半成品予以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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坯废品、焙烧废品、粉尘、保温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焦油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各类工艺废品及收集的粉尘回收用于生产,保温材料破碎后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产噪设备为破碎机、磨粉机、轧片机、混捏机、风机等,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安全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中曾发生员工工伤事故,针对每起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均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安排伤员就医、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等,根据该工伤事故发生原因进行整改,方式包括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车间主任严格督促员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等。 根据相关部门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伤残鉴定结论书、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签署的调解协议、公司或子公司向员工支付赔偿及/或补偿的付款凭证及银行回单、员工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存在8起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员工工伤事故,该等事故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原因具体情况发行人整改情况
1熊月璠2019.02.23在车间开浸渍罐罐门时,被喷涌的沥青烧伤双足。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19年9月20日发行人与熊月璠签署《调解协议书》,发行人一次性向熊月璠支付各种补助金和治疗期工资及其他费用96,896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已要求厂家对设备进行检修并延长操作罐门时的开门时间,避免沥青再次发生泄漏。
2谌志松2019.04.23由于机器被物料堵塞,用戴手套的右手抓住铁皮将物料捅下时,铁皮被滚筒夹住往下拉,将右手压伤并烧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2020年4月8日发行人与谌志松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发行人一次性向谌志松支付各种补助金和治疗期工资及其他费用150,000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组织各车间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培训,严格要求员工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再次发生意外。
3龚邦月2019.05.14在车间搬移石墨块时,由于垫在底部的石墨块倒塌,导致上面的模具压伤右手手指。经鉴定为十级伤残。2019年9月24日奉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宁和达一次性向龚邦月支付各种补助金及其他费用34,781元,及向社保局申请为龚本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组织各车间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培训,重申公司规定的操作细则,避免再次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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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月支付伤残补助金32,872元,合计67,653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4陈小国2020.02.02维修2号焙烧炉电捕焦油器时,千斤顶发生倾斜,悬梁骨架掉落压住右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22年3月14日发行人与陈小国签署《调解协议书》,发行人向陈小国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合计125,603.24元,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要求作业人员在使用辅助设备时必须检查设备稳定性并穿戴好劳保用品,要求各车间主任在晨会宣讲规章制度,避免再次发生意外。
5阴胜利2020.03.09石墨块装架时,旁边架子的石墨块突然翻落,砸中右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20年11月5日奉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发行人一次性支付阴胜利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工资合计168,000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要求员工在装架作业时确保前次装架稳定后方可继续,并在物料架满后第一时间进行转移,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6邹小荣2020.07.11在车间使用砂光机磨面时,由于砂光机气压不稳定,石墨板突然弹出,砸中左手食指。经鉴定为十级伤残。2021年1月5日宁和达与邹小荣签署《调解协议书》,约定一次性向邹小荣支付各种补助金和治疗期工资及其他费用68,208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事故发生后,公司严格要求员工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要求各车间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培训,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7邓宗贵2020.09.21在车间将物料包吊带挂到吊钩上时,吊带压住了右手拇指,行车向上起吊时导致拉伤手指。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21年6月21日,发行人与邓宗贵签署《调解协议书》,除已支付医疗费等,发行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1,602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本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指派专人对行车驾驶室玻璃进行清洗,便于清楚观察下方情况。并要求员工在共同作业时互相确认双方位置,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8阴向阳2020.10.29在车间操作压机时由于模具错位掉落砸伤右脚。本次事故中阴向阳右足创伤性切断、右踝部切断、右下肢皮肤裂伤。截至目前,阴向阳已治疗完毕。本次事故发生后,发行人要求设备部立即对各车间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定期对各车间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杜绝设备带病工作,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原《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披露的两起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伤事故中,一名为上表所列示员工阴向阳的工伤事故,已治疗结束,双方已签署《调解协议书》,确认本次工伤事故已处理完毕;另外一名员工已经结束治疗,经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根据其出具的确认函,该员工与发行人子公司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形。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遭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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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基本情况

的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特种石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的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下的“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新建项目与技术改造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等。

2、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

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和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负责特种石墨行业的自律性管理工作。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公司所处的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见下表:

(1)主要法律法规

(2)主要产业政策
序号产业政策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将灰分≤20ppm的超高纯石墨、高导热人工石墨膜、高性能航空航天石墨密封材料及制品列为先进基础材料;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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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版)》性能碳纤维、碳纤维/环氧树脂符合材料以及航空制动用碳/碳复合材料等新型炭素材料列为关键战略材料。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2021将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目录及调整,具有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的产业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4《“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着力优化传统产业和产品结构,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加速信息技术赋能,补齐产业链短板,实现低碳可循环,促进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结构优化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数字化转型等。
5《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2020“石墨的高端应用和精深加工”被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6《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9年)》2019“半导体用高纯石墨”列入电子信息行业的基础材料;“高性能柔性石墨材料”、“高强度细颗粒机械密封用碳石墨材料” 和“高强度细颗粒机械用碳石墨材料”列入机械行业的基础材料;“高纯石墨材料”和“核电用无腐蚀石墨密封垫片”列入建材行业新型建材及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7《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2018将“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列入“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节能、密封、保温材料制造”、“新能源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太阳能材料制造”等,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
8《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2017推进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快调整先进基础材料产品结构,积极发展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品种,提高关键战略材料生产研发比重。组织重点材料生产企业和龙头应用单位联合攻关,建立面向重大需求的新材料开发应用模式,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实施重点项目,按照产学研用协同促进方式,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
9《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2015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而特种石墨材料属于炭素新材料。国家各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诸多支持和鼓励新材料产业的政策,这将促进特种石墨行业的产品创新,对特种石墨行业的产业升级起到积极作用。发行人作为特种石墨行业中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将受益于整个行业的产业升级,从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盈利水平。此外,在国家持续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基础上,机械、电子、光伏、新能源、半导体、航天航空、军事工业、核工程等下游行业的利好政策将持续拉动特种石墨行业的市场需求,进而扩大特种石墨行业的资本投入,而发行人将从相关政策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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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素材料既是一种古老的材料,又是一种新型的材料。早在公元前8000年,人类就已经将木炭用于取暖、煮食等;公元前3000年开始,有色金属冶炼就用炭加热或还原制取金属;公元2世纪,中国汉代已经开始用煤烟制墨;16世纪我国明朝的冶炼工业已使用天然石墨和粘土制成耐火坩锅,这是人类早期的碳素制品。 虽然人类很早就利用炭素材料,但从原始、粗糙的炭素材料发展到近代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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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业炭素材料,从世界范围看也仅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炭素材料具有电和热的良传导性、电特性、润滑性、耐化学腐蚀性、耐热性、电化学性能等基本特性,由于其特殊的性能,已成为现代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物料和工业材料。依靠其固有特性,经常以基础原料、模具、用具、部件、构件以及结构材料等形式被广泛应用在各种行业不同环境、不同生产条件的工业产品制造过程。碳素制品行业是一个非常多元化的产业,既有传统工业的基础,又具备高技术、高科技发展的机遇和空间。 我国是石墨大国,但不是石墨强国。我国石墨及碳素制品行业,一方面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市场供大于求,如普通功率石墨电极、普通功率炭电极、炭阳极和普通阴极炭块等;另一方面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如大规格大功率炭电极、各领域用的特种石墨、碳/碳复合材料、碳纤维类制品和碳纳米材料等又有较大的缺口。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截至2021年底,复产、扩产和新建的石墨电极新增产能加上原有效产能,合计约249.9万吨,已超过全球的需求量,已属于严重产能过剩的行业。截至2021年底,我国预焙阳极总产量约2,098万吨,产能利用率约65%,亦属于严重产能过剩的行业。 炭素新材料行业主要用于高技术领域,目前已经形成规模化应用的有特种石墨、碳/碳复合材料和碳纤维类制品,而更高端的碳纳米材料和石墨烯正处于突破阶段。我国石墨及碳素制品行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技术开发投入不足,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推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开发是今后我国碳素行业的发展要务。 2、特种石墨行业基本情况 (1)特种石墨的分类情况 按照行业一般惯例,石墨产品从材料组织结构上可以分为中粗颗粒结构石墨和细颗粒结构石墨两种,分别对应中粗结构石墨和细结构石墨,其中,细结构颗粒石墨从成型方法上又可分为模压石墨和等静压石墨。 中粗结构石墨、模压细结构石墨和等静压石墨的在物理特性、规格指标、应用领域、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主要差异如下表所示:
项目中粗结构石墨细结构石墨
细分中粗结构石墨模压石墨等静压石墨
物理特性粒径在0.5-2.0mm之间,一般以二焙石墨化产品为主,粒径在10-20μm之间,采用模压成型,一般以三焙石墨粒径在5-20μm之间,采用等静压成型,密度在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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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在1.55-1.75 kg/m?之间,颗粒较粗,表面较粗糙,不能用于精密加工。化产品为主,密度在1.80 kg/m?左右,颗粒细腻,表面光滑,可用于精密加工,产品具有“各向异性”的特征。kg/m?左右,产品具有各向同性,颗粒细腻,表面光滑,可用于精密加工,产品具有“各项同性”的特征。
规格指标产品规格较大,重量一般在700kg以上。市场上较为普遍的规格为500×500×2000、?1200×360等。产品规格较小,重量一般在200kg以下。市场上较为普遍的规格为330×330×180、?300×250等。产品规格较大,重量一般在500kg以上。市场上较为普遍的规格为1160×1140×260、?620×700等。
成型方式以振动成型为主模压成型等静压成型
应用领域化工行业、金属冶炼、锂电为主锂电、人造金刚石、金属冶炼和光伏(多晶硅生产用耗材)为主半导体、光伏(单晶硅生产用耗材)、电火花、军工和核用为主
市场价格一般而言,中粗结构石墨的价格<模压石墨的价格<等静压石墨的价格。

(2)特种石墨行业的产业链情况及发行人所处环节

特种石墨产业链及发行人所处环节如下图所示:

1)上游行业特种石墨的生产是资源综合利用的过程,特种石墨的主要原材料是煅后石油焦、沥青焦和煤沥青等,是对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的废渣进行深加工再利用,是对能源的二次利用。煅后石油焦、沥青焦和煤沥青制造业为特种石墨行业的上游。其中,沥青焦、煅后石油焦是特种石墨生产的骨料,因此沥青焦、煅后石油焦的品质直接影响特种石墨的质量和生产成本。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煅后石油焦,煅后石油焦行业的市场竞争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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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主要分布在大型油田及大型炼化厂周边。 煅后石油焦的上游是石油炼化行业。石油经过延迟焦化装置后产出的石油焦为生焦,生焦经过高温煅烧得到煅后石油焦。煅后石油焦的体积密度、机械强度、导电性和抗氧化性等理化性能可以满足各种炭素类材料加工的需求。国内石油焦的来源主要集中在国有大型炼油企业,中石化、中石油占国内石油焦总产量的70%以上。 2)直接下游市场 特种石墨的直接下游市场主要由特种石墨深加工厂家组成,其采购特种石墨材料进行机加工,成品为各种型号规格尺寸的石墨盒、石墨棒、石墨板、石墨匣钵和异形件等,并销售至终端行业。该类厂家主要根据下游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 3)终端行业情况 特种石墨深加工厂商对特种石墨材料进行加工成型后,将产品销售至冶金、化工、机械、电子、光伏、锂电、人造金刚石、新能源、航天航空、军事工业、核工程等终端应用行业。具体如下表所示:
应用领域应用环节主要产品主要性能
冶金用于金属行业熔炼和成型,烧结等石墨坩埚、石墨模具、石墨隔热板和底座热膨胀系数小、能耐急冷急热的变化
化工用于制作热交换器热交换器、反应槽、冷凝器、吸收塔、石墨泵耐腐蚀、导热性好、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
机械作为润滑密封等密封圈、轴承、活塞环、滑道、旋转叶片耐酸碱、耐高温
电子电子元器件的高温处理等二极管等电子元器件烧结模具等耐高温、不变形,易加工
光伏用在单晶硅生长炉用石墨热场与多晶硅铸锭炉用石墨热场中石墨部件发热体、坩埚、卡瓣、卡座等耐高温、导电性好、易加工
人造金刚石用于人造金刚石的热压烧结烧结模具耐高温,导电性强,抗氧化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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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用于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的碳化烧结烧结用坩埚耐酸碱、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
航天航空用于各类航天器的防热材料发动机的燃气舵、固体火箭发动机的喷管喉衬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
军事工业用做耐高温的承力构件火箭榴弹炮的喷管喉衬、导弹端头体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导电率高
核工程用于原子反应堆中,铀一石墨反应堆是目前应用较多的一种原子反应堆减速材料、反射材料、核燃料载体屏蔽中子,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耐腐蚀

以锂电、光伏和人造金刚石行业为例说明发行人产品通过直接下游到终端客户的产业实现路径。具体如下图所示:

(3)全球特种石墨行业基本情况

从全球范围来看,工业发展越快速,对特种石墨的需求量越多。特种石墨的需求量在欧洲、北美以及日本市场保持稳定,而在中国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海外知名制造商主要有:德国西格里、法国美尔森、英国摩根、美国步高、日本东海炭素、日本东洋炭素、新日本炭素、日本揖斐电。

(4)我国特种石墨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在20世纪30年代就出现了石墨行业,均为传统的原矿开采和粗放的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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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生产特种石墨的各原料、辅料之间的配比方案以及生产设备的装配直接决定了最终产品的质量,而各原料、辅料的配比方案通常需要生产企业长时间的经验积累,且生产设备多为企业自行建设、装配,存在一定的不可复制性。同时,特种石墨要经过磨粉、混捏、成型、一到四次焙烧、一到三次浸渍、石墨化等多道工序,工序之间环环相扣,每道工序对技术、工艺和操作人员的经验都有较高的要求,任何一道工序出现差错都会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甚至出现废品。行业内特种石墨生产企业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储备和经验积累,才能保证产品成品率,因此特种石墨行业外的企业进入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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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即属于第一类的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商。其他规模较大的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简介
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注1】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特种石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其主要从事超细结构等静压高纯石墨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方大炭素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主要从事等静压石墨、炭炭复合材料及石墨烯等新型碳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
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2】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特种石墨材料制造企业之一,其主要从事超细结构等静压石墨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其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平顶山市博翔碳素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博翔碳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高纯石墨生产、加工和销售。
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以生产特种石墨产品为主兼营石墨深加工的企业,其产品包括等静压石墨、模压特种石墨以及特种石墨制品。
日本东洋炭素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成立于1947年,主要从事高性能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相关加工业务,是世界上最大的等静压石墨的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光伏、光纤、冶金、有色金属、家用电器、模具、石油、化工等行业。
德国西格里德国西格里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全球领先的特种石墨及复合材料制造商之一。西格里集团拥有特种石墨及复合材料从原材料、中间体到成品部件所有阶段的加工能力,其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航空航天、太阳能和风能行业,以及半导体、LED和锂离子电池制造等。西格里集团还为各种化学和工业应用开发创新解决方案。
法国美尔森法国美尔森是世界领先的工业电子元件和高性能材料生产商之一,产品包括电气系统和部件、石墨防腐设备等,主要用于电子、电工、可再生能源、运输、制药和化工等行业。

注1:曾用名宝丰县五星石墨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变更为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注2:曾用名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变更为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研发活动的投入,经过10多年的持续研发创新,掌握了主营业务领域的核心技术工艺。2014年12月,公司成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特种石墨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吸收及应用等研究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行业特点和市场环境,及时调整、优化技术开发内容。2019年,公司被江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江西省石墨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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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领域,特种石墨系高温气冷堆中必需的石墨材料,高温气冷堆是国际核能界公认的目前安全性最高的新型核反应堆,是未来核电装机的发展趋势;在铸造行业,特种石墨也是制作结晶器不可替代的材料,运用在大规模连铸生产纯铜、青铜、黄铜的过程中,是结晶器中的关键部件;此外,特种石墨还用于制作金刚石工具和硬质合金的烧结模具,光纤拉丝机的热场部件(加热器、保温筒等),真空热处理炉的热场部件(加热器、承载框等),以及精密石墨热交换器、机械密封部件、活塞环、轴承、火箭喷嘴等。 随着我国半导体、锂电、光伏太阳能、电子、电火花、模具加工、核电等产业的加快发展,预计未来特种石墨的市场需求将呈现较快增长。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行业发展时间短,生产工艺与国外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中国的特种石墨行业起步较晚,近十余年发展速度较快,但无论是技术、管理还是人员素质与世界先进水平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行业内具有国际先进生产水平、掌握先进生产技术的大型企业数量较少,大部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设备、工艺的改造和升级速度偏慢,技术水平落后,管理粗放,产品品质不高,自主研发能力较弱。 2)专业人才供给不足 特种石墨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众多,部分终端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特种石墨企业需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较大,但特种石墨行业专业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缺乏,仅靠企业内部培养耗时长、投入大,且培养周期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发展。 5、境外主要特种石墨生产厂商的基本情况 境外主要特种石墨生产厂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生产厂商名称基本情况
日本东洋炭素 (TOYO TANSO)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成立于1947年,主要从事高性能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相关加工业务,是世界上最大的等静压石墨的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光伏、光纤、冶金、有色金属、家用电器、模具、石油、化工等行业。
德国西格里 (SGL CARBON)德国西格里集团成立于1992年,是全球领先的特种石墨及复合材料制造商之一。西格里集团拥有特种石墨及复合材料从原材料、中间体到成品部件所有阶段的加工能力,其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航空航天、太阳能和风能行业,以及半导体、LED和锂离子电池制造等。西格里集团还为各种化学和工业应用开发创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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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人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石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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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检验报告;东洋炭素、德国西格里和法国美尔森的产品性能指标来源于上述公司对外宣传的产品手册。关于上述指标对比,国内一般按照国家标准(GB)或者机械行业标准(JB)测试,国外一般按照美国材料标准(ASTM)测试,测试方法的差异可能导致测试结果存在一定差异。 根据上表,发行人产品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及电阻率与进口产品的相关指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上述各产品的用途不同,对产品的各指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发行人的产品主要作为各种石墨舟皿、卡辬卡座、烧结模具、匣钵和密封件用石墨模具等,用于锂电、人造金刚石、多晶硅、冶金、机械、电子等行业,而进口产品主要适用于表面光洁度要求极高及超难加工的模具、极细电极、硬质合金工件等加工,以及大规格尺寸的制品生产,多用于光伏、半导体、电火花、航空航天、核电等行业。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模压石墨,海外进口产品主要为等静压石墨。相较于等静压石墨,模压石墨的部分质量指标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适用领域也有所差异。国内同行业公司中,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等静压石墨生产能力,可实现对部分海外进口产品的替代。 7、发行人产品合格率的具体情况及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工序产品合格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工序年度检测数据合格产量合格率计算方法
磨粉混捏2019年8,6528,22395.04%工序检测合格数量(次)/检测数据总量(次)
2020年7,2467,04397.20%
2021年13,340.0013,027.0097.65%
2022年1-6月13,110.0012,529.0095.57%
压型2019年6,167.345,861.7495.04%压型合格产量(吨)/压型总量(吨)
2020年7,563.187,206.2595.28%
2021年11,719.1311,234.1395.86%
2022年1-6月8,194.178,066.3398.44%
焙烧2019年15,677.8614,953.7495.38%出炉合格产量(吨)/出炉总量(吨)
2020年16,823.6916,058.8695.45%
2021年14,957.8214,245.8095.24%
2022年1-6月10,954.9610,449.2595.38%
浸渍2019年1,289.001,263.0097.98%增重率合格数量(块)/增重率检测数据总量(块)
2020年1,492.001,483.0099.40%
2021年1,014.001,008.0099.41%
2022年1-6月468.00461.00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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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化2019年3,784.973,620.4695.65%出炉合格产量(吨)/出炉总量(吨)
2020年6,116.385,842.7495.53%
2021年7,070.676,730.1595.18%
2022年1-6月4,042.513,887.7696.17%

注:上表的检测数据来源于发行人生产部门及质量部门统计。根据上表,发行人各工序合格率均在95%以上。因特种石墨行业内各厂家的工序合格率为内部数据,难以获取,行业协会也未进行统计对比。通过对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的专家以及行业内专业人士访谈,焙烧和石墨化的合格率通常在90%以上;且产品规格越大,合格率越低。而发行人各工序合格率均在95%以上,处于行业相对较高水平。

8、发行人及可比公司掌握的主要技术及对比情况

(1)细颗粒高密度特种石墨产品的国家标准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各项指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细颗粒高密度特种石墨产品国家标准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发行人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石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发行人及可比公司部分产品的重要指标的对比情况 因可比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无公开渠道可以获取,而此类特种石墨材料公司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其产品的理化指标,通过对比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理化指标可了解其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特种石墨的主要理化指标包括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和灰份等,上述理化指标涵盖了特种石墨产品质量性能的主要指标。发行人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部分产品在上述重要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产品种类体积密度 Mg/m3抗压强度 MPa抗折强度 MPa电阻率 ?Ω·m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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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三焙化石墨(2021)1.8062.227.59.20.053
四焙化石墨(2021)1.8964.030.77.40.011
等静压石墨(2021)1.89107.268.412.2≤0.02
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TB-401.786333110.100
TB-501.858345110.100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DEG-31.865--0.100
DEG-31.8575--0.100
亳州市亚珠新材料有限公司细结构石墨1.8-1.8270-100.300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DI-1A1.85904510-120.030
CDI-1B1.8864011-130.030
CDI-1C1.8884710-130.030
CDI-1D1.75824010-130.030
CDI-4S1.88037150.050
CDI-5L1.85954711.50.040
CDI-8L1.88640110.040
CDI-9L1.8810550130.040
EDM-I31.88037120.050
EDM-I51.89246140.050
EDM-I71.811256160.050
EDM-101.7811052160.050
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WX-41.7565388.50.050
WX-51.8585468.50.050
H-51.688638130.050
F-51.7586439-100.050
WXH-61.995558-9-
WXW-61.9195558-9-
WX-71.851155111-13-
WX-81.911356011-13-

注:发行人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石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来源于各公司的产品手册或各公司网站。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模压石墨,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主要为等静压石墨。相较于等静压石墨,模压石墨的部分性能指标存在一定的差距。上表中除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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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息来源于定期报告。 方大炭素(600516.SH)为国内炭素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石墨电极、部分细结构特种石墨、核电用炭材料和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等,其主导产品是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石墨电极产品主要应用于炼钢电弧炉、精炼炉、生产铁合金、工业硅、黄磷、刚玉等矿热炉及其他利用电弧产生高温的熔炼炉,下游客户多为金属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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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如上表所示,方大炭素的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而东方碳素、新成新材以及发行人的研发费用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高于方大炭素;2019年、2020年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低于东方碳素,2021年和2022年1-6月高于东方碳素;2020年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低于新成新材,2019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高于新成新材。公司的研发投入相对处于较高水平,主要与公司长期以来注重技术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的发展战略有关。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①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与上述公司均有所差异:方大炭素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特种石墨制品(等静压石墨、冷压石墨),核电用炭材料(高温气冷堆炭堆内构件),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等;东方碳素主要从事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石墨产品中存在一定比例的中粗结构石墨产品;新成新材主营业务为石墨制品、石墨电极的生产销售以及受托加工服务,其中石墨产品为中粗结构石墨以及以中粗结构石墨为原料加工的石墨制品。②方大炭素的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均远大于发行人,而东方碳素、新成新材和发行人的规模相对较小,处于成长期,加上特种石墨行业处于上升期,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需要投入较大比例的研发费用进行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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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有利于发行人在未来竞争中技术储备的成果转化。

(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规模

(1)特种石墨材料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环节自产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注:焙烧和浸渍工序的产能和产量系按照单次焙烧、浸渍进行计算。 发行人的上述生产工序中,由于磨粉混捏、压型、浸渍工序的生产周期较短,因此不易受产能限制,而焙烧和石墨化的生产周期较长,易受自身产能限制。报告期内,发行人焙烧和石墨化工序的产能利用率波动的主要原因系: 2020年,焙烧和石墨化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当年一季度生产未达满负荷;2021年,发行人焙烧产能利用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下游锂电行业需求旺盛影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以锂电正负极材料匣钵料为主,而匣钵料产品规格较大,在限定尺寸的周转铁箱铁架中无法装满,使得装炉量较以前年度减少,从而导致单炉的出炉量有所降低;2022年1-6月,发行人焙烧和石墨化产能利用率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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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所示: 注:如上图虚线箭头所示,石墨坯的生产需要循环进行浸渍和焙烧工序,因而石墨坯包括一焙坯、二焙坯、三焙坯和四焙坯。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焙烧、浸渍、石墨化和制品加工生产环节存在委托加工,因此,在上述生产环节中石墨坯、特种石墨和特种石墨制品均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形;经过1-4次焙烧、尚未经过石墨化加工的半成品即为石墨坯,石墨坯亦可直接对外销售,因此,在该环节存在对外销售的数量;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对外采购石墨坯半成品和特种石墨材料用于进一步生产加工的情形,因此石墨坯和特种石墨存在外购入库的数量。 特种石墨在焙烧和石墨化过程中,粘结剂挥发被排出,导致特种石墨的重量降低,因此在焙烧和石墨化环节存在一定的损耗率;焙烧后特种石墨产品内会有气孔,通过浸渍工序,浸入气孔的中温沥青导致石墨坯的重量增加,因此在浸渍环节存在一定在增重率。增重率={(当前环节的生产入库量+在产品期末-在产品期初)/上一环节的生产耗用量}-1,增重率为负值即为损耗。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道生产工序的具体生产耗用量、产量、委外加工量、外购量及销售量的配比关系如下表所示:
2019年度
产品种类生产环节期初生产入库委外入库外购入库生产领料转入发出商品委外领料期末增重率
糊料磨粉混捏145.156,270.97--6,204.24--211.88-
生坯压型115.416,155.99--6,188.80--82.60-0.78%
石墨坯一焙491.765,463.75-7.745,700.7942.53-219.93-6.92%
一浸361.476,797.4018.98-6,803.29-199.56175.0020.54%
二焙1,060.256,038.6927.426.406,907.8376.843.17144.92-8.24%
二浸23.007,698.99-100.917,456.64-273.2593.0011.45%
三焙930.826,902.26450.30657.065,844.042,715.81238.18550.30-5.82%
三浸2.861,044.82--464.80-565.0317.854.91%
四焙72.71330.23468.99-577.91129.6710.15154.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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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石墨一焙化2.3249.62---1.88-50.06-2.09%
二焙化10.00103.753.04--103.36-13.43-3.94%
三焙化408.554,029.72612.78962.98-4,848.63124.601,080.06-3.29%
四焙化30.28258.949.74--265.64-33.32-3.45%
2020年度
产品种类生产环节期初生产入库委外入库外购入库生产领料转入发出商品委外领料期末增重率
糊料磨粉混捏212.987,028.81-30.006,725.3720.95-507.86-
生坯压型82.606,931.66--6,954.25-0.2347.47-0.98%
石墨坯一焙219.936,259.740.21-6,144.37--335.51-7.21%
一浸175.007,323.19--5,384.46-1,824.22289.5120.13%
二焙144.925,202.861,484.501,411.147,531.071.55389.09321.71-7.71%
二浸93.018,400.11435.26-6,128.78-2,550.67248.9212.34%
三焙550.315,335.052,148.911,621.187,366.921,155.335.541,127.66-6.77%
三浸17.851,877.37--656.93-1,238.170.125.95%
四焙154.20603.69545.47-1,062.55191.59-49.22-3.41%
特种石墨一焙化50.0657.28---93.82-13.38-3.99%
二焙化13.4452.34---52.710.2612.71-3.06%
三焙化1,080.065,155.405.41529.97-6,056.280.36712.87-1.77%
四焙化33.321,202.41---1,145.58-89.75-3.75%
2021年度
产品种类生产环节期初生产入库委外入库外购入库生产领料转入发出商品委外领料期末增重率
糊料磨粉混捏507.869,478.25--9,695.90--240.69-
生坯压型47.4711,015.92--10,348.53--673.58-0.93%
石墨坯一焙335.517,287.98-423.567,706.3169.30-83.31-6.65%
一浸289.519,229.63--3,876.69-5,125.51516.9520.32%
二焙321.713,127.563,601.98581.967,318.074.44-310.63-8.40%
二浸248.927,150.44--3,844.89-2,921.53632.9511.87%
三焙1,127.664,064.032,747.97428.147,773.29273.9596.06222.06-6.65%
三浸0.121,389.47--1,130.48-259.110.006.92%
四焙49.221,122.84965.53-1,103.24894.13-135.27-3.98%
特种石墨一焙化13.3810.71---18.64-5.07-0.44%
二焙化12.71600.99---561.4918.0933.28-1.23%
三焙化712.876,458.4231.57808.07-7,728.6427.03237.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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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焙化89.751,119.96---1,175.64-33.30-3.91%
2022年1-6月
产品种类生产环节期初生产入库委外入库外购入库生产领料转入发出商品委外领料期末增重率
糊料磨粉混捏240.696,524.27--6,200.03--540.24-
生坯压型673.587,735.27--8,208.11--184.93-1.00%
石墨坯一焙83.315,786.89-120.354,789.63-194.99782.69-7.21%
一浸516.955,779.99235.08-4,325.61-1,424.50781.9120.68%
二焙310.633,353.771,965.021,290.345,432.95280.7445.041,159.41-8.38%
二浸632.952,087.3950.36-2,089.21-599.6481.8411.70%
三焙222.062,399.73711.85416.242,370.96597.25-773.17-6.53%
三浸0.00162.02--1.16-160.860.007.31%
四焙135.27122.3068.88-157.0376.43-92.54-4.15%
特种石墨一焙化5.0724.84---24.70-5.12-0.46%
二焙化33.282,459.62---1,482.27505.43375.37-4.23%
三焙化237.052,070.0936.32--1,699.38196.34373.69-2.66%
四焙化33.30209.60---225.67-16.68-3.59%

注: 发行人的产品中包括少量的等静压产品,该产品采用二次压型,因此在压型环节存在二次入库的情形;石墨坯和特种石墨勾稽数量存在少量差异主要系生产过程中的退料和研发领料影响所致。

(2)特种石墨制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

特种石墨制品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产品规格型号众多,按照工艺不同可分为粗加工制品和精加工制品,粗加工制品主要系特种石墨材料经过切割而成的石墨块和石墨板等,精加工制品主要系特种石墨材料切割处理后,经过机械加工而成的石墨盒、石墨坩埚、石墨烧结模具以及各类异型件等。作为精加工的前置环节,粗加工系简单的切割,且粗加工制品的销售收入较少。此外,由于精加工的特种石墨制品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规格尺寸大小不一,产品差异较大,型号多达数百种,实际销售计价以“块、件、个、套、根”等多种单位计量,各类产品的加工工艺、加工时长差异较大,因此难以对精加工石墨制品的产能进行准确统计。报告期内,精加工制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种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和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35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
特种石墨平均售价(元/吨)32,026.8929.12%26,144.978.91%24,006.46-5.31%25,352.23
销售数量(吨)2,991.96-23.11%8,589.3152.45%5,634.2767.25%3,368.69
销售收入(万元)9,582.32-0.72%22,456.7366.03%13,525.8958.38%8,540.38
石墨坯平均售价(元/吨)29,870.7228.21%23,922.2322.52%19,525.31-10.97%21,930.06
销售数量(吨)655.745.16%1,188.04-1.74%1,209.06-57.49%2,843.95
销售收入(万元)1,958.7434.82%2,842.0620.39%2,360.73-62.15%6,236.80
特种石墨制品平均售价(元/吨)110,758.9035.60%93,256.4788.16%49,561.51-23.70%64,958.75
销售数量(吨)619.1545.57%861.50-7.64%932.7222.87%759.12
销售收入(万元)6,857.6497.39%8,034.0473.80%4,622.70-6.25%4,931.14
合计销售收入(万元)18,398.7026.20%33,332.8362.53%20,509.324.06%19,708.31

注1:2022年1-6月的变动比率系与2021年上半年同期相比。注2:特种石墨制品为非标准产品,产品型号众多,各个规格大小不一,实际销售计价以“块、件、个、套、根”等单位计量。由于特种石墨制品的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客户对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要求不同,因此,在销量的统计上,公司将具体产品按理论重量值换算成“吨”计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售价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系:

2017-2018年,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包括特种石墨行业在内的炭素行业经历了一轮“洗牌”,一批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综合能耗较高的企业相继出局从需求端来看,下游行业需求不断上升,尤其特种石墨的重要应用领域——锂电和光伏行业在2017-2018年间进入市场的高峰期,而特种石墨制品作为生产的必要物资,需求随之增加。短期的供需失衡导致特种石墨的市场价格持续走高。2019年以来,随着部分特种石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环保投资并恢复产能,特种石墨的供需关系逐渐修复,特种石墨的市场价格逐步回落。2020年年底以来,随着下游锂电、光伏行业对特种石墨的需求加大,尤其是锂电负极材料行业进入市场高峰期,特种石墨的销售价格持续上涨。

3、产品的主要客户情况

(1)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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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定伦系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90万股,持股比例为1.29%。 注2: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与辉县市豫北石墨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将上述两家公司合并计算。 注3: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2020年开始成为发行人客户,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平,与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进斌系亲属关系,且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为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占比均超过50%。因此,将上述两家公司合并计算。 注4:金堂时代成立于2021年7月,系宁德时代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2)报告期内客户存在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不存在较大差异,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的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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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流碳素厂,在2020年和2021年不再是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但仍然是公司的前十大客户,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客户自身产能和需求的变动,客户向公司的采购规模发生了一定的调整。 2020年,辉县市顺风模具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而在2021年不再是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客户自身产能和需求的变动,客户向公司的采购规模发生了一定的调整。报告期内,辉县市顺风模具有限公司一直是公司的前十大客户。 2021年,浙江翔日科技炭素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该公司业务扩展所致。该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高端等静压石墨,主要用于半导体和光伏行业,因自身业务需要向其他终端行业扩展,经朋友介绍,2020年开始向发行人购买模压特种石墨用于金属冶炼和其他行业用途。 金堂时代系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2022年1-6月其成为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主要原因系受下游行业需求旺盛的影响,特种石墨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形,诸多终端客户从特种石墨制品加工商处无法购买到充足的产品以满足其日常生产和扩产的需求。因此,该客户逐步开始直接与发行人进行对接,寻求合作,2022年开始向发行人购买特种石墨产品。 (3)按照下游的应用领域分类报告期各期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 ①终端客户对应的行业销售分布比例及客户数量 发行人的客户类型分为加工商客户、贸易商客户以及终端客户,对于终端客户,发行人直接向其销售特种石墨制品,因此该部分客户可以识别其终端行业,客户终端行业销售分布比例及客户数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家数
终端应用领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
金额销售占比客户数量数量占比金额销售占比客户数量数量占比
锂电4,730.4963.03%2114.29%3,467.7146.42%208.47%
稀土1,468.9319.57%6242.18%1,988.3826.62%9640.68%
金属冶炼677.969.03%2718.37%771.8910.33%4519.07%
人造金刚石154.512.06%117.48%282.463.78%187.63%
光伏和半导体10.800.14%53.40%47.350.63%125.08%
化工0.250.00%10.68%106.501.43%83.39%
电子5.460.07%42.72%60.660.81%104.24%

1-1-138

电火花-0.00%-0.00%-0.00%-0.00%
其他457.266.09%1610.88%745.929.98%2711.44%
合计7,505.66100.00%147100.00%7,470.86100.00%236100.00%

(续上表)

注:以上客户数量将同一控制下相同终端应用领域的客户按1家计算。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终端客户以锂电、稀土和金属冶炼行业为主,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受下游锂电行业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影响,公司锂电行业的终端客户销售占比大幅增加。 ②制品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对应的行业销售分布比例及客户数量 对于石墨制品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发行人无法准确识别其对应的终端应用行业领域的销售价格、数量、金额、占比及毛利率等,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发行人销售的石墨坯和特种石墨产品主要为通用性产品,最终应用于生产光伏、锂电、人造金刚石、冶金等不同领域,不存在明显的产品类别区分,发行人无法将每一笔销售订单指定到产品的某一终端应用领域,且由下游制品加工商客户对特种石墨产品进行切割后,亦可分别进一步加工成不同制品并应用于不同的行业领域。因此无法依据终端应用领域将发行人各类产品进行收入、成本及毛利的分配。 第二,发行人客户一般存在多个供应商,其采购的生产材料来自于不同厂商,因石墨材料一般为通用型材料,客户仅能将其销售产品应用领域进行区分,无法对某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石墨材料对应到终端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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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发行人销售的石墨坯和特种石墨产品的定价仅面对下游客户,不依照终端应用领域进行区分定价,发行人亦无法直接对接终端领域,获取的终端信息仅由下游客户提供,无法直接获取各类产品不同终端应用领域的具体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对单一客户的销售不存在因应用领域不同而导致的差异化定价。 综上,发行人无法按照不同终端应用领域对各期总体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成本以及毛利率进行准确区分。 保荐机构按报告期各期的销售收入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并剔除了终端客户、部分不予配合的客户以及部分未提供下游应用领域分布比例的海外客户,共计选取了44家客户。上述客户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14,922.42万元、17,497.83万元、26,989.31万元和11,699.77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石墨制品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的合计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8.50%、86.06%、88.85%和86.44%。通过对上述各客户进行实地或视频访谈,了解其终端行业的流向比例情况,同时假设客户从不同供应商采购的石墨原材料在生产加工后(贸易商客户则不进行加工)均按照相同比例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并按照上述客户下游行业的分布比例计算发行人对其销售收入的终端行业流向。 根据上述假设原则并通过访谈统计,获得样本客户终端行业销售分布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终端应用领域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销售占比金额销售占比金额销售占比金额销售占比
锂电4,974.8542.52%8,206.8630.41%5,848.4833.42%3,457.0623.17%
人造金刚石2,881.0424.62%5,686.4721.07%3,878.5322.17%4,930.4433.04%
光伏和半导体1,684.5714.40%5,132.8819.02%3,218.9418.40%3,335.7822.35%
金属冶炼775.426.63%3,236.4811.99%2,239.5212.80%1,457.999.77%
化工594.625.08%1,532.815.68%586.193.35%934.506.26%
电子66.770.57%523.051.94%323.471.85%187.781.26%
电火花120.821.03%261.820.97%188.941.08%86.740.58%
稀土-0.00%-0.00%-0.00%-0.00%
其他601.685.14%2,408.948.93%1,213.766.94%532.023.57%
合计11,699.77100.00%26,989.31100.00%17,497.83100.00%14,922.3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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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的终端行业领域以锂电、人造金刚石、光伏和半导体为主。2022年上半年,终端应用领域中锂电行业的收入占比大幅上升,主要系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下游行业的高景气度带动了特种石墨需求量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提升终端客户对接能力,与锂电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宁德时代、贝特瑞、杉杉股份、璞泰来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发行人石墨制品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并不局限于单一应用领域,例如: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的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其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锂电、人造金刚石以及金属冶炼,因此无法依据相同客户的不同下游应用领域计算客户数量,故无法计算石墨制品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在不同的应用领域的客户数量。 (4)宁宜碳素的基本情况以及客户、供应商情况 宁宜碳素的主营业务为根据订单采购特种石墨材料并生产、销售特种石墨制品。报告期内,宁宜碳素的细结构石墨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在其同类项目采购体系中占比约90%以上,其余采购主要从零散的个体户或者规模较小的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厂家处采购中粗结构石墨和等静压石墨,金额较小,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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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上半年,受石墨制品加工的自产产能限制,发行人委托宁宜碳素加工石墨匣钵。 (5)宁宜碳素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重叠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宁宜碳素各期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重叠情况如下: ①客户重叠情况
重叠客户名称发行人
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制品696.90237.08218.46896.95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制品153.81245.40--

1-1-142

海门市曙光碳业有限公司石墨坯、特种石墨--108.3944.29
嘉兴嘉合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石墨制品、石墨坯、特种石墨-26.67110.75490.57
佛山市锐昂科技有限公司特种石墨-69.44310.27-
重叠客户名称宁宜碳素
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万元)
2022年1-6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制品514.49919.18191.42201.79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制品194.73333.23--
海门市曙光碳业有限公司石墨制品122.26911.20459.23-
嘉兴嘉合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石墨制品103.11320.0889.94-
佛山市锐昂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制品--65.65-

注:上述宁宜碳素的销售金额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宁宜碳素的主要客户重叠情况如上表所示,主要系①杉杉股份及其关联方、溧阳紫宸以及嘉兴嘉合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终端客户,这些客户经营规模较大、采购石墨制品需求量较高、供应商数量众多,具备一定的自主性和规范性。发行人子公司宁和达和宁宜碳素均为石墨制品加工商,存在客户重叠属于正常情况。②按照行业惯例,终端客户多从特种石墨制品加工商处采购石墨制品。随着光伏、锂电等新能源行业市场行情持续走高,大型终端客户从特种石墨制品加工商处无法购买到充足的产品以满足其日常生产和扩产的需求。因此,部分终端客户开始直接与特种石墨材料厂家进行对接,寻求合作。③海门市曙光碳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锐昂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宜碳素的交易内容为石墨制品,与发行人的销售内容特种石墨材料存在较大差异。故上述客户重叠系双方基于业务需求的独立交易,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发行人与宁宜碳素不存在共享客户资源、共用销售渠道的情形。

②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宁宜碳素的供应商主要为发行人,每年采购占比均超过当年采购总额的90%。除发行人外,宁宜碳素向其他供应商采购较为分散,大多为拥有货源的个体户或者规模较小的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厂家,单一供应商的销售金额和占比较小。故发行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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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特种石墨制品材料系子公司宁和达采购,用于加工成特种石墨制品。煅后石油焦和沥青焦为生产特种石墨的骨料,可相互替代使用,中温沥青作为辅助材料主要用于浸渍工序,高温沥青作为粘结剂用于混捏工序; 注2:发行人持续优化原料配方,将原材料中的煅后石油焦逐渐更换为沥青焦,开始实现二焙化产品对三焙化产品的逐步替代;发行人购买的沥青焦主要为进口沥青焦,进口沥青焦的价格略高于国内沥青焦市场公开价格。 报告期内,受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变动和上游原油供求关系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生产特种石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煅后石油焦、沥青焦、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等,报告期内市场公开价格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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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不同采购类别划分的前五大供应商如下: (1)前五大原材料类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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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于2021年7月更名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 特种石墨生产耗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主要为煅后石油焦、沥青焦、高温沥青、中温沥青;其中煅后石油焦和沥青焦作为生产特种石墨的骨料,高温沥青作为粘结剂用于混捏工序,中温沥青主要用于浸渍工序;发行人在自产石墨坯无法满足石墨化生产时,会直接对外采购石墨坯进行石墨化;发行人子公司宁和达在生产特种石墨制品时,受母公司规格型号、供应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会直接对外采购特种石墨制品材料进行加工。 煅后石油焦的供应商主要为葫芦岛荣达实业有限公司;沥青焦的供应商主要为平罗县方兴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和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2021年年中,因公司优化原料配方,将原材料中的煅后石油焦更换为沥青焦,葫芦岛荣达实业有限公司不再属于2021年度原材料类前五大供应商,但仍为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平罗县方兴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和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1-6月成为原材料类前五大供应商。 高温沥青和中温沥青的供应商主要为葫芦岛正洋石化有限公司、宝武炭材料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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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和武汉乾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因2019年底中温沥青的库存数量较多,公司于2020年度适当减少了采购规模,葫芦岛正洋石化有限公司、武汉乾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度不再属于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其中,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和武汉乾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的原料供应商,葫芦岛正洋石化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转型,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未向其继续采购中温沥青。 石墨坯的供应商主要为汨罗市龙景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汨罗市泓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汨罗市华泰福利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和湖南华泰冶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为满足客户对特定产品型号和交货周期的需求,外购了较多的石墨半成品进行进一步加工后对外销售,汨罗市泓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汨罗市华泰福利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进入原材料类前五大供应商;湖南华泰冶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6月进入原材料类前五大供应商。 特种石墨制品材料的供应商主要为辉县市鑫日石墨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亚珠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河南省炭世纪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宁和达对外采购了较多的特种石墨制品材料。辉县市鑫日石墨材料有限公司和亳州市亚珠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度成为原材料类前五大供应商;河南省炭世纪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6月成为原材料类前五大供应商。 (2)前五大委外加工类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委外加工厂家采购额占委外加工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供应商名称金额占同类采购比
2022年 1-6月兴和县兴晟碳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65.2324.781%
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62.2524.33%
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100.2815.04%
林州市众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59.738.96%
江西观止新材料有限公司56.768.51%
合计544.2581.62%
2021年度兴和县兴晟碳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359.2335.24%
醴陵市华新新材料有限公司302.4629.67%
江西观止新材料有限公司293.2228.76%
林州市众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29.402.88%
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19.251.89%
合计1,003.5798.45%
2020年度醴陵市华新新材料有限公司396.85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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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观止新材料有限公司124.8921.53%
醴陵市中南碳素实业有限公司55.449.56%
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880.50%
合计580.06100.00%
2019年度株洲长宇炭素有限公司170.9643.79%
醴陵市华新新材料有限公司108.6327.83%
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9.6517.84%
郑州丰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9.755.06%
河北翔九石墨股份有限公司13.063.35%
合计382.0497.87%

发行人受限于自身的产能,无法提供充足的市场供应,为了抓住市场机遇,发行人将部分焙烧、浸渍、石墨化(纯化)、精加工工序进行委外加工。石墨化(纯化)工序委外加工供应商主要为株洲长宇炭素有限公司、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翔九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等;焙烧工序委外加工供应商主要为醴陵市华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观止新材料有限公司、醴陵市中南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兴和县兴晟碳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林州市众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和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等。

2019年4月公司石墨化车间投产后,特种石墨产品石墨化工序大部分由委托加工转为自产。因此,2019年度的前五大委外加工供应商中株洲长宇炭素有限公司、郑州丰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翔九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为发行人提供委外加工服务。

2020年下半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的消退,市场需求快速反弹,发行人自身的焙烧工序产能已无法满足石墨化的需要。因此,公司将部分焙烧和连续浸渍工序委托给醴陵市华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观止新材料有限公司、醴陵市中南碳素实业有限公司加工,委托加工费用较2019年有所增加;2020年底起到2022年6月底,受到下游光伏、锂电行业市场需求旺盛的影响,发行人对焙烧工序产能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加上公司原先合作的部分焙烧委托加工商自身产能较为饱和,因此新增兴和县兴晟碳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林州市众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和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等作为公司焙烧工序的委托加工商。

2022年1-6月,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委外加工供应商,主要系公司终端客户销售比例增加,在自身精加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委托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特种石墨制品的精加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工序委托加工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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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发行人委外加工主要为焙烧和石墨化环节。随着2019年4月新建的石墨化车间投产后,公司不再进行石墨化的委外加工,此后仅有少量的石墨纯化委外加工;2020年下半年开始,“新冠疫情”影响逐步减退,下游市场需求开始回暖,在焙烧自产产能满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发行人将部分产品的焙烧工序以及连续浸渍工序委外加工,导致2020年焙烧和浸渍工序的委外加工费大幅上涨;2021年,受下游锂电、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旺盛影响,特种石墨产品供不应求,公司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焙烧环节的委外加工数量和金额进一步增长;2022年1-6月,随着公司新建焙烧炉的陆续投产,公司焙烧工序的委托加工数量和金额同比有所下降。 (3)前五大工程施工类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额占工程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供应商名称金额占同类采购比
2022年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015.0530.46%

1-1-149

1-6月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3,748.8028.44%
山西丹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0.868.20%
九江市成信窑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758.095.75%
青岛宜博铜业集团有限公司581.464.41%
合计10,184.2677.26%
2021年度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30.2342.24%
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2,924.7725.58%
江西丰硕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855.1316.22%
山西丹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516.864.52%
九江市成信窑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436.493.82%
合计10,563.4892.39%
2020年度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8.8472.14%
江西吉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31.7019.19%
江西三泉浩建材有限公司80.872.92%
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32.291.17%
奉新县春源家庭农场32.221.16%
合计2,675.9296.58%
2019年度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48.6655.55%
南昌荣凯实业有限公司266.708.01%
江西吉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36.927.12%
江西庆隆建设有限公司181.825.46%
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158.454.76%
合计2,692.5580.90%

注:山西丹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更名为山西丹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同一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在建工程项目较多,先后实施了墨都大厦、宿舍楼、焙烧和石墨化车间、等静压车间、仓库,以及相应配套用房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工程施工采购金额较大。

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包括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吉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庆隆建设有限公司、九江市成信窑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南昌荣凯实业有限公司等;山西丹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宜博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丰硕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向发行人提供焙烧和石墨化车间的炉头电极、铝排、铜带和耐火砖等材料;2020年度,奉新县春源家庭农场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工程施工类供应商,主要系发行人于2019年开始开展厂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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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扩大产能,陆续新建了石墨化车间、焙烧车间、等静压车间,购建了较多的磨粉混捏、压型、制品加工等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应的环保设备。由于每年新增的厂房车间及生产设备、设施差异较大,故设备供应商变动较大。其中,2022年由于新建的石墨化车间投产,故向湘潭华夏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采购了石墨化成套整流机组;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为新建的生产车间安装环保设备,故向襄阳市建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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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物流运输供应商主要为江西祥生物流有限公司及江西子晨物流有限公司,向其他物流公司采购运输服务的金额及占比较小。江西祥生物流有限公司及江西子晨物流有限公司均为奉新县当地的物流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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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发行人向南昌老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槽钢、钢板、钢管等钢材制品,用于厂房车间建设或加工制作周转材料铁箱铁架,因采购时未明确区分具体用途,故发行人将其归类至其他类别。发行人其他类采购中除前述采购以外的其他采购,供应商数量较多,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小。 注2:发行人向部分供应商存在不同类别的采购,因此按类别划分的各供应商数量存在重复计算的情形,故各类别的供应商数量加总数大于供应商合计数量。统计供应商数量时未将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供应商合并计算。 (三)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合同的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本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以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同签 订方合同相对方销售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含税)履行情况
1宁和达内蒙古杉杉高纯石墨匣钵2018.10.191,541万元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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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新新材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细结构石墨2020.12.175,670万元正在履行
3宁新新材福建杉杉高纯石墨匣钵2021.01.041,728万元正在履行
4宁新新材佛山市南海区钜盛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细结构石墨2021.05.261,386万元履行完毕
5宁新新材紫宸科技石墨匣钵2021.08.05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6宁新新材佛山市南海区钜盛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细结构石墨2021.08.254,421万元正在履行
7宁新新材上海杉杉石墨匣钵2021.09.01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8宁新新材宁德时代石墨匣钵2021.10.08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9宁新新材金堂时代石墨匣钵2021.10.081,661万元履行完毕
10宁和达贵州裕能高纯石墨匣钵2021.12.281,970万元正在履行
11宁和达安徽海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高纯石墨匣钵2022.02.091,900万元正在履行
12宁新新材四川杉杉高纯石墨匣钵2022.03.204,320万元正在履行
13宁新新材紫宸科技及溧阳紫宸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及石墨匣钵2022.03.28框架协议【注】正在履行
14宁和达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纯石墨匣钵2022.04.271,115万元正在履行

注: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及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璞泰来的全资子公司,本框架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其向宁新新材预付8,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收到该笔预付款。

2、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以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如下表所示:

注: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及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璞泰来的全资子公司,本框架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其向宁新新材预付8,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收到该笔预付款。 2、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以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同签订方合同相对方采购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含税)履行情况
1宁新新材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2018.03.14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宁新新材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奉新县供电分公司工业用电2019.03.11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3宁新新材葫芦岛正洋石化有限公司煅后石油焦2019.12.111,800万元履行完毕
4宁新新材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2021.01.271,523万元履行完毕
5宁新新材江西丰硕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2021.01.281,033万元履行完毕
6宁新新材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冷等静压机2021.02.181,000万元履行完毕
7宁新新材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2021.07.021,107万元履行完毕
8宁新新材江西子晨物流有限运输服务2021.08.01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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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9宁新新材平罗县方兴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沥青焦2021.08.111,225万元履行完毕
10宁新新材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2021.12.202,093万元履行完毕
11宁新新材山西丹源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导电电极、石墨块(用于石墨化炉建造)2021.12.311,769万元履行完毕
12宁新新材湘潭华夏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石墨化成套整流机组2022.01.141,640万元履行完毕
13宁新新材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2022.02.101,228万元履行完毕
14宁新新材青岛宜博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铜铝排加工及安装2022.02.182,884万元正在履行
15宁昱鸿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2022.03.295,153万元正在履行
16宁昱鸿襄阳市建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电捕焦油器2022.03.171,355万元正在履行
17宁新新材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沥青焦2022.04.061,290万元履行完毕
18宁和达许昌市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静压石墨2022.04.12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银行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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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 银行借款方合同编号担保方式授信/借款额度贷款 余额利率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奉新农商行宁新新材【2018】奉农商营流借字第153362018080910030002号宁新新材以存货提供质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熊茶英提供保证担保1,500.00-7.83%2018.08.09-2019.08.08履行完毕
2【2018】奉农商营流借字第153362018110810030002号宁新新材以存货提供质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熊茶英提供保证担保1,000.00-7.83%2018.11.08-2019.11.07履行完毕
3【2018】奉农商营固借字第153362018121410040001号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1,400.00-7.60%2018.12.14-2021.12.13履行完毕【注1】
4【2019】奉农商营固借字第153362019080710040002号宁新新材以机器设备提供质押担保,李江标、李海航、邓达琴、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1,500.00- 【注2】6.96%2019.08.07-2024.08.06履行完毕
5【2019】奉农商营固借字第153362019121910040001号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2,000.00- 【注3】7.60%2019.12.19-2022.12.18履行完毕
6【2020】奉农商营流借字第153362020042810030002号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1,000.00-4.35%2020.04.28-2022.04.11履行完毕【注4】
7【2021】奉农商营固字第153362021031810040001号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担保2,400.002,200.006.53%2021.03.18-2026.03.17正在履行
8【2021】奉农商营固字宁新新材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1,800.001,700.006.96%2021.06.11-2026.06.10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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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362021061110040001号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担保
9【2022】奉农商营流借字第153362022032710030003号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宜春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000.001,000.004.63%2022.03.27-2023.03.26正在履行
10宁和达【2022】奉农商营流借字第153362022032210030001号宁新新材、王忠伟、鞠国军、宜春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000.001,000.004.63%2022.03.22-2023.03.21正在履行
11邮储银行奉新支行宁新 新材36006890100219030002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1,200.00-6.53%2019.03.11-2020.03.10履行完毕
1236006890100220020001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1,500.00-6.50%2020.02.20-2021.02.19履行完毕
1336006890100221010003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1,500.00-5.80%2021.01.20-2022.02.19履行完毕
140336006890220121358401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保证担保1,500.001,500.005.70%2022.01.21-2023.01.20正在履行
15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宁新 新材0019190001委托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担保,宁新新材、李海航、孔晓丹、李江标、邓达琴、赵岩松为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1,500.00-5.66%2019.05.22-2020.05.21履行完毕
16791XY2021021691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1,000.001,000.004.95%2021.07.08-2022.07.07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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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17赣州银行奉新支行宁新 新材2875302001210001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担保1,000.00-6.20%2020.01.09-2021.01.09履行完毕
1828753021011501210002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担保1,000.00-5.50%2021.01.15-2022.01.15履行完毕
1928753022011701210001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担保1,000.001,000.005.50%2022.01.17-2023.01.17正在履行
20建设银行奉新支行宁新 新材HTZ360820500LDZJ202000005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李海航、孔晓丹提供保证担保3,700.00-5.22%2020.07.10-2021.07.09履行完毕
21HTZ360820500LDZJ202100005宁新新材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李海航、孔晓丹提供保证担保3,700.003,700.005.22%2021.07.19-2022.07.18正在履行
22HTZ360820500GDZC2021N002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李海航、孔晓丹提供保证担保10,000.0010,000.005.75%2021.12.06-2027.12.05正在履行
23兴业银行宜春分行宁新新材兴银赣宜高流字第2022012101号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李海航、孔晓丹提供保证担保3,000.003,000.005.00%2022.01.27-2023.01.26正在履行
24九江银行奉新支行宁新新材JK220412005696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李海航、孔晓丹提供保证担保1,000.001,000.005.50%2022.05.11-2023.05.11正在履行
25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及中信国际北京分行宁昱鸿(2022)洪银贷字第010052号宁新新材、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保证担保、宁昱鸿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30,000.00-【注5】5.80%2022.06.15-2027.07.03正在履行

注1:该笔银行借款已于2019年12月提前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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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键资源要素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及应用 公司经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和实践积累,掌握了丰富的产品生产及研发经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55项:包括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用户反馈,持续进行工艺技术改进及新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说明
1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的制备方法以沥青/煅后石油焦和高温沥青为原料,通过原料粉碎过筛、熔融混捏、轧片、磨粉、压型、焙烧、浸渍、石墨化等工序处理制得三高石墨材料。
2具有高导热性石墨材料制备工艺的研究与开发通过高温改变石墨的分子排列,使其Z轴热传导得到提高,采用高压和金属复合提高其各向异性使其达到散热方向可控。本项目采用石墨与铝复合产生的高导热材料具有重量较轻、资源丰富易攫取、加工工艺简单等特点。
3三高石墨加工尾料用作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究公司主要生产三高石墨,加工过程中尾料一般作为增碳剂处理,经济效益十分低廉,通过本项目将尾料加工成锂电负极材料,不仅可以大幅增加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实现产品闭环效应,减少浪费。
4混捏自动配料装置本装置提供一种用于混捏自动配料装置的方法,包括程控调节系统发送自动配料指令各料仓根据设定数值进行配料;各料仓排料、打开混捏锅进料阀进行给料;进行物料干混、供给沥青油、物料与沥青油湿混、混捏;程控调节系统判断检测成型机拌桶料位状态是否处于要料状态,混捏锅通过出料阀排糊料后进入下一个石墨成型物料供给工作循环的步骤。
5压型自动化装置本装置包括自动称量系统,自动送料系统,整体自动位移系统等。通过本装置,可以减少人工加料带来的误差,减少粉尘排放,节约生产时间。
6焙烧节能系统根据不同天然气的热值和压力的高低不同,空气的配比和燃烧器的结构也应随之改变。通过调节配风孔大小改变配风量,使天然气与空气混合比例达到最佳配比(即天然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在单位时间内的配比量),从而使产生的挥发份充分燃烧,天然气燃烧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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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最大化,也有效地提高焙烧炉的热效率,节约能源,降低有害烟尘的产生。充分燃烧使火焰热强度得到了保证,也延缓了火道结构的损坏,延长维修周期。
7石墨焙烧料箱卸料系统及方法本系统提出的焙烧炉自动化卸料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
8浸渍工序预热炉热风循环系统提供一种加热均匀的用于特种石墨浸渍工序的热风循环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
9一种石墨化炉及相应的石墨化处理方法提供一种石墨化炉及相应的石墨化处理方法,以解决现有石墨化炉因炉芯温差造成石墨化制品开裂的技术问题。
10等方焦用作原料对石墨性能的影响使用等方焦作为原料,生产特种石墨,研究等方焦原料对石墨性能的影响。
11三高石墨材料制备工艺优化研究通过在磨粉混捏环节调节颗粒度和优化焙烧环节的升温曲线,可减少1-2道生产工序,提高三高石墨材料最终制品的综合性能指标,将其耐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提高10%。
12高温抗氧化特种石墨的研究根据产品需求做高温涂层处理,进一步增加石墨抗氧化性能以及产品适用性。
13两次成型细颗粒石墨研究采用二次成型的方式,可以节约成本,并使产品具备各向同性,且增加产品的密度和强度。
14新式焙烧炉研究研究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工作效率高,生产周期短,产品质量高的用于生产高纯石墨的新式加压焙烧炉。

2、核心技术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注:部分核心技术系生产装置的研究及改进,成果转化为核心技术产品的形式。 3、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为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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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许可资质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拥有的经营资质及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资质/证书名称持有 主体颁发机关/单位有效期
1《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贛(宜)AQBJCIII201900075]发行人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10.29-2022.10
2《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9006620108491001V)发行人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0.06.23-2023.06.22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7222Q30026R1M)发行人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2022.01.23-2025.01.22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7222E30020R1M)发行人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2022.01.23-2025.01.22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7222S30022R1M)发行人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2022.01.23-2025.01.22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36089609ER)发行人宜春海关2018.12.13至长期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02406681)发行人-2018.12.12至长期
8《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备案号:3605601727)发行人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04.11至长期
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36000252)发行人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2022.11.4-2025.11.3
10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证书编号:AIITRE-00220IIIMS0202801)发行人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2020.5.11-2023.5.11
11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JY21SCCX003R0S)发行人江右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1.10.13-2024.10.12
1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2622J31767R1M)发行人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2.9.30-2025.9.5
13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编号:JY21SCBZ003R0S)发行人江右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1.10.13-2024.10.12
1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7222Q30012R1S)宁和达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2022.01.14-2025.01.13
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7222E30009R1S)宁和达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2022.01.14-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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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7222S30010R1S)宁和达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2022.01.14-2025.01.13
17《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921MA364E5J54001V)宁和达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0.06.23-2023.06.22
18《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36089609T2)宁和达宜春海关2018.01.24至长期
19《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04532199)宁和达-2018.01.22至长期
20《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备案号:3605300017)宁和达宜春海关2018.07.25至长期
2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6000756)宁和达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2022.11.4-2025.11.3
2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证书编号:AIITRE-00121IIIMS0307601)宁和达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2021.12.25-2024.12.24
23《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921MA7C292M97001V)宁昱鸿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01.10- 2028.01.09

注:发行人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到期前已提出续期申请,因当地政府未确定负责评审单位,致使续期工作无法正常推进。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的相关规定,企业申请标准化定级系自愿行为,应急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激励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因此,《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并不属于前置的行政许可,宁新新材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已过期对宁新新材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和其它设备。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共计18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位置面积(㎡)用途他项权利
1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2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1层车间1,953.87工业用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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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3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1层火炉房26.77工业用地抵押
3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4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1层4#车间1,732.50工业用地抵押
4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5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1-3层办公楼1,465.74工业用地抵押
5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6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1层门卫室47.51工业用地抵押
6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7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1层3#车间1,732.50工业用地抵押
7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8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1层2#车间3,513.12工业用地抵押
8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0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宁新新材4号车间)1幢1层101室2,366.70工业用地抵押
9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1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宁新新材)8幢1层2号楼室2,910.30工业用地抵押
10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2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宁新新材)7幢1层101号楼室553.50工业用地抵押
11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3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宁新新材)6幢1层101室、2层201室、3层301室4,374.90工业用地抵押
12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4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宁新新材)5幢1层101室、2层201室、3层301室、4层401室7,892.07工业用地抵押
13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2号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宿舍楼3,323.71工业用地抵押
14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3号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1层配电房室83.99工业用地抵押
15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4号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1层卫生间54.02工业用地抵押
16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5号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1层浴室144.53工业用地抵押
17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508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北侧、园区四路西侧10,604.82工业用地抵押
18发行人贛(2022)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8755号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41,462.88工业用地抵押

除上述房屋外,发行人等静压车间2已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上述房产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租赁房产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坐落建筑面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
1宁新新材江西万里铁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江西省奉新县高新园区园区七路488号4,032㎡工业2022/7/10-2025/7/9
2宁和达江西科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应星南大道698号3,741.38工业2022/10/1-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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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19宗,取得方式均为出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号坐落面积(㎡)用途他项 权利
1发行人贛(2020)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1516号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966号75,830.09工业抵押
2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2号奉新工业园区(宋埠镇夏泽村)26,730.00工业抵押
3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3号
4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4号
5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5号
6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6号
7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7号
8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468号
9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0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30,085.14工业抵押
10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1号
11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2号
12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3号
13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56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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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人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4号
15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2号
16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3号
17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715号
18发行人赣(2019)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4508号奉新工业园区天工大道北侧、园区四路西侧18,760.00工业抵押
19宁昱鸿贛(2022)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8755号奉新县天工大道以北、园区一路以西65,329.8工业抵押

2、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共33件,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共33件,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注册人标识注册号核定使用类别专用期限
1发行人35254748112019.12.21-2029.12.20
235260772422019.08.07-2029.08.06
335273322112019.12.21-2029.12.20
435272912422019.08.14-2029.08.13
535251546422019.10.14-2029.10.13
627446995352019.10.28-2029.10.27
72815240392018.11.21-2028.11.20
835274985422019.08.14-2029.08.13
935267881112019.10.28-2029.10.27
103525891112019.08.07-2029.08.06
113525730512019.08.14-2029.08.13
1235266477112019.08.07-2029.08.06
1335254695422019.10.21-2029.10.20
141749586192016.09.21-2026.09.20
153526546492021.04.14-2031.04.13
163525932712021.04.14-2031.04.13
17宁和达3527138512019.10.14-2029.10.13
182863250192018.12.14-2028.12.13
1935261353422019.08.21-2029.08.20
203525628512019.08.14-2029.08.13
213525336392019.08.14-2029.08.13
2235253355112019.08.14-2029.08.13
2335251732352019.08.14-2029.08.13
24宁易邦35260726422019.08.07-2029.08.06
253526068512019.08.07-2029.08.06
2635255742352019.08.21-2029.08.20
273525572392019.08.21-202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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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5269231112019.09.07-2029.09.06
29宁昱鸿63716560352022.09.28-22032.09.27
3063722151422022.09.28-22032.09.27
316371077912022.09.28-22032.09.27
326371652992022.09.28-22032.09.27
3363734332112022.09.28-2032.09.27

3、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拥有专利权合计共55项,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拥有专利权合计共55项,均为原始取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类型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授权 公告日
1铝-石墨复合材料制备工艺发明发行人20151080021032015.11.192018.07.10
2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的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201310065410X2013.03.012016.04.20
3一种利用特种石墨尾料制备锂电池用负极材料的方法发明发行人、武汉科技大学20171034454772017.05.162019.12.24
4一种高强高密石墨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武汉科技大学20171034454812017.05.162020.12.11
5一种细镶嵌结构中间相沥青及其制备方法和其在高强高密石墨材料中的应用发明发行人、武汉科技大学20181027427712018.03.292020.08.18
6一种导热石墨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20201073819212020.07.282021.10.29
7一种特种石墨炊具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01137663342020.11.302021.11.19
8一种石墨基材上耐高温涂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01054659182020.06.152022.02.11
9一种石墨表面电化学沉积镍/碳化硅耐高温复合涂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01054375132020.06.152022.02.08
10一种耐高温涂层的制备方法及其在石墨制品中的应用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21004170142022.01.142022.10.21
11一种石墨复合耐高温涂层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11167333032021.12.312022.10.14
12一种碳纤维复合材料刹车片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11100074012021.08.302022.08.19
13一种石墨高导热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1109865422021.08.262022.08.19
14一种常温快速干燥的石墨高温抗氧化剂及其应用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01072426132020.07.242022.08.05
15一种电化学-浸渍协同制备石墨耐高温复合涂层的方法发明发行人、厦门大学20201072558972020.07.242022.08.05
16一种用于生产高纯石墨焙烧炉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5224872018.08.062019.05.14
17一种制备纯石墨的研磨装置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5229322018.08.06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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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一种用于制备高纯石墨的破碎机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5229512018.08.062019.03.15
19一种石墨生产加工装置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4237062018.08.032019.03.22
20一种石墨粉尘回收装置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42380X2018.08.032019.04.02
21一种用于石墨提纯的装置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4242872018.08.032019.03.08
22一种生产石墨用反应罐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3405972018.08.022019.03.08
23一种高纯石墨高温石墨化炉实用新型发行人20182123425732018.08.022019.03.08
24一种炭素制品高压浸渍设备实用新型发行人20192218979372019.12.102020.08.25
25一种炭素制品焙烧尾气处理设备实用新型发行人20192219003572019.12.102020.08.25
26一种制备高纯石墨的混捏设备实用新型发行人20192219798142019.12.102021.01.05
27一种带盖式环式焙烧炉实用新型发行人20192216966752019.12.062020.09.11
28一种高纯石墨混捏设备实用新型发行人20192216967792019.12.062020.09.01
29一种高纯石墨模压成型模具实用新型发行人20192217078772019.12.062020.09.01
30一种特种石墨热管实用新型发行人、厦门大学20202281217372020.11.272021.07.27
31一种特种石墨炊具实用新型发行人、厦门大学20202283933032020.11.302021.11.12
32一种碳-碳复合材料的刹车片实用新型发行人、厦门大学202122005778X2021.08.242022.01.25
33石墨导热膜实用新型发行人、厦门大学20212200718612021.08.242021.12.28
34一种全自动浸渍设备实用新型发行人、厦门大学20212200577602021.08.242022.01.28
35一种石墨托盘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292532017.12.192018.09.04
36一种石墨圆筒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300492017.12.192018.07.10
37一种石墨舟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309602017.12.192018.07.10
38一种石墨轴套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315202017.12.192018.07.10
39一种双层石墨掏刀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329282017.12.192018.07.10
40一种半开口石墨工件加工夹具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6925982017.12.182018.08.03
41一种石墨加工铣刀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69512X2017.12.182018.07.10
42一种石墨加工吸盘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0354X2017.12.18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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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一种全开口石墨工件加工夹具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073812017.12.182018.07.10
44一种角度可调的石墨加工夹具实用新型宁和达201721770971X2017.12.182018.09.25
45一种矩形石墨块开槽装置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171772882021.07.272022.01.11
46一种矩形石墨柱加工装置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216578182021.09.082022.02.01
47一种石墨板磨削加工装置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144338312021.06.282021.12.24
48一种石墨棒表面磨削加工装置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187066792021.08.112022.02.01
49一种石墨棒截断装置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231825082021.09.242022.03.18
50一种石墨模具加工装置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200181072021.08.242022.02.11
51一种石墨块码垛机构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278791452021.11.152022.05.13
52一种方形石墨柱加工成石墨棒的装置实用新型宁和达20212265981972021.11.022022.05.13
53一种铣床调节夹具实用新型宁和达20222258568532022.09.292023.01.06
54一种加工R角可调节工装实用新型宁和达20222244158912022.09.152023.01.06
55一种薄壁加热器加工用工装实用新型宁和达20222233736032022.09.022022.12.06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专利,且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拥有域名合计共1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及结构情况 (1)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258人、275人、316人及3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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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航先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李江标先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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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田家利先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 刘春根先生: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核心技术人员竞业禁止情况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情形,不存在有关上述竞业禁止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3)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对外投资兼职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对外投资兼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1、在研项目及其进展 报告期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在研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拟达到的目标目前进展情况预算 金额报告期内投入金额研发人员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
1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的研究研发一种电导率好、气密性强、机械性能好、耐腐蚀性能高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项目基本完成试验,尚待批量中试。200.37102.018国内先进水平
2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的研究通过改良生产工艺,提高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的性能指标正研究细颗粒粉末与粘结剂的相关参数,并同步进行研究等静压压制参数试验。245.73125.068国内先进水平
3石墨材料高温提纯的研究研发一种提高石墨材料高温提纯的方法,目前实验室可以初步将石墨提纯至174.3289.567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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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节约能源的目标。99.995%,下步计划将会进行高温提纯工艺探索。
4一次成型石墨化用坩埚的研究研发一种能够降低成本、节约能源的一次成型石墨化用坩埚。已投入使用182.0594.006国内先进水平
5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的研究研发一种制备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的方法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已开始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初步制备。145.0873.806国内先进水平
6中粗结构高纯石墨的研究通过改良生产工艺,提高中粗结构高纯石墨的性能指标已投入使用174.4688.665国内先进水平
7关于一种可选装工作台锯床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方便加工小型材料的工装,加快生产效率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现处于测试性能阶段。150.0071.693国内先进水平
8关于一种自制铣床可调节夹具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去除产品加工中震动的夹具工装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现处于测试性能阶段。110.0057.194国内先进水平
9关于一种加工R角使用的可旋转专用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旋转加工匣钵R角的工装,更加方便快捷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现处于测试性能阶段。125.0061.043国内先进水平
10关于一种加工石墨舟锥形孔的专用刀具的研发研发一种锥形刀具,直接锥形孔成型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现处于测试性能阶段。120.0060.053国内先进水平
11关于一种加工薄壁加热器专用工装的研发研发一种薄壁加热器更安全稳定的工装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现处于测试性能阶段。108.0055.044国内先进水平

2、研发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期末,公司与各高校的正在履行的技术合作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作方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划分保密措施
1厦门 大学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应用及其相关技术研发摸索特种石墨材料制备工艺,完成结构表征和性能测试,提高石墨产①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自共有专利申请日起,双方作为共有权利人,均有权独立使用和实施,且享有其独立使用厦门大学不得在向宁新新材交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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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耐高温性、产品表面的耐腐蚀性、耐高温磨损性等。围绕特种石墨材料及其衍生品进行相关技术研发。

和实施的全部收益;但任何一方将共有专利转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由双方共享:宁新新材占70%,厦门大学占30%; ②厦门大学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厦门大学所有; ③宁新新材有权利用厦门大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归属由宁新新材所有。厦门大学有权在完成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工作后,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归属由厦门大学所有。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洛阳理工学院高导热石墨-铝复合材料的制备研究设计出一种高导热片状石墨-铝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并致力通过该方法实现石墨-铝复合材料的热性能及其机械强度①合作研究的成果由双方共有,宁新新材具有优先使用权,成果申报及转让由双方共同签字同意; ②项目申报奖励根据贡献大小,由双方及项目负责人协商分享。合作双方对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3陕西科技大学校企战略合作协议成立“陕西科技大学石墨/石墨烯新材料研发实验基地”,结合国家“十三五”新材料产业规划和生产结构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石墨新材料,石墨烯技术应用,锂电负极材料等的研发实验工作合作中相关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专利申报权和所有一律属于宁新新材,宁新新材根据产权价值大小结合陕西科技大学为项目的贡献,按项目支付陕西科技大学一定费用。 研发基地科技成果在转化或产业化时,宁新新材享有转让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合作涉及到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

五、境外经营情况

无。

六、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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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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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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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表决权

三、内部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形。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保证了产品、服务质量和资产安全,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合理的内部控制,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公司按照控制制度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的执行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大华事务所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之后,出具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656号),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宁新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违法违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保证了产品、服务质量和资产安全,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合理的内部控制,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公司按照控制制度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的执行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大华事务所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之后,出具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656号),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宁新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发行人子公司宁和达存在一项罚款金额2万元的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1月16日,九江海关作出“浔关辑违字[2022]00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子公司宁和达于2022年6月17日出口了一批总价为11.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8.53万元)的石墨加工件,在报关时申报的商品编码为“3801909000”,经九江海关归类确认,该商品应归入商品编码“681519009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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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实的”规定,影响了国家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规定,对宁和达罚款2万元,占出口货物价值的2.5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和达已进行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

宁和达发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系出口商品对应的编码3801909000(其他以石墨或其他碳为基料的制品)与6815190090(其他非电器用的石墨或其他碳精制品)相似度极高,宁和达工作人员将上述两个商品编码混淆误用。宁和达对上述事件的发生无主观故意,且未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亦未因此规避应履行的相关义务。本行政处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罚款金额较小,且处于前述法规规定的罚款金额标准的下限以下,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的情形。

六、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的情形。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除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外,还分别持有其一致行动人盛通合伙23.26%、

20.79%和20.79%的出资额,其中李海航担任盛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盛通合伙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且盛通合伙仅投资发行人,并未投资其他企业。除盛通合伙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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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承诺函》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相关内容。

(一)公司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三人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公司董事情况”相关内容。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盛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3、除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企巢简道4.08%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简道创客,合计持有发行人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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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众利简道2.15%股份
3简道众创1.43%
4宜春发投7.16%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

企巢简道、众利简道、简道众创,宜春发投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相关内容。

4、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相关内容。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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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表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要业务关联关系
1江西鑫江典当有限公司动产质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房地产抵押典当等业务董事长邓达琴妹妹邓达珍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弟弟邓达敏曾担任副总经理
2石城县宏程广告店打字、复印、广告制作、发布服务财务总监邓聪秀之弟邓荣城控制的个体户
3石城县荣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等施工财务总监邓聪秀之弟邓荣臻控制的企业
4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口跨境品牌电商独立董事郭东担任独立董事
5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红外热像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独立董事郭东担任独立董事
6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电信级互联网流量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升级维护,并在此基础上提供进一步的精准营销、流量经营、数据挖掘、用户行为分析等互联网数据服务独立董事郭东担任独立董事
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独立董事郭东担任董事
8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伏支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及建设;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独立董事郭东担任独立董事
9武汉珈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生物制品研发;生产用细胞质量的检定;药品、生物制品生产工艺病毒灭活/去除验证;医用临床标本的检验检测独立董事谢峰担任独立董事
10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培训独立董事谢峰担任独立董事
11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云母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独立董事谢峰担任独立董事
1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及会计服务独立董事谢峰担任高级合伙人的企业
13北京英维塔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监事彭昭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并控制
14英维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智库,研究咨询和媒体业务等监事彭昭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控制
15英维里(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智库,研究咨询和媒体业务等监事彭昭担任经理、执行董事并控制
16北京智次方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智库,研究咨询和媒体业务等监事彭昭担任执行董事并控制
17北京云和中科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研究、投资管理、咨询等监事彭昭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8上海物谐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物联网智库,研究咨询和媒体业务等监事彭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控制
19青岛智次方管理咨询中企业管理咨询等监事彭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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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限合伙)并控制
20智次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监事彭昭担任执行董事并控制
21云和世锦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等监事彭昭担任总经理
22永州双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等独立董事李专之配偶之父亲控制且担任经理
23萍乡市长安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硅锰合金冶金炉料等独立董事李专之配偶之父亲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4宁乡市唐七养殖有限公司畜牧业独立董事李专之配偶之父亲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5湖南衡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洁净净化工程设计等独立董事李专之配偶之妹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7、其他关联方

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持有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郭东于2020年9月辞任深圳市大成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注2:李秀标于2020年5月份辞去四川比特烯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注3:江西华鹄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12月8日注销。 注4:2021年6月11日,孟庆桐不再担任品瑞医疗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注5:2020年6月程雷将其持有的宁易邦11.6%股权转让给发行人,现持股比例为8%。 注6:霍尔果斯市易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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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股权转让 2020年6月2日,宁易邦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李纪彬将其持有的宁易邦11.4%的出资份额(认缴额为57万元)转让给发行人,程雷将其持有的宁易邦11.6%的出资份额(认缴额为58万元)转让给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时,李纪彬持有的11.4%出资份额(认缴额为57万元)及程雷持有的11.6%出资份额(认缴额为58万元)尚未缴纳,因此本次转让不涉及对价支付,由发行人履行前述股权的出资义务。 (2)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借款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 保方担保方中的关联方担保方式借款 机构担保 金额主债务合同起始日主债务合同到期日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田家利、邓婷、熊茶英保证奉新农商行800.002018/5/112019/5/10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田家利、邓婷、熊茶英保证奉新农商行500.002018/7/122020/7/11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熊茶英保证奉新农商行1,500.002018/8/92019/8/8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熊茶英保证奉新农商行1,000.002018/11/82019/11/7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奉新农商行1,400.002018/12/14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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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奉新农商行800.002019/5/82020/5/7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奉新农商行200.002019/5/242020/5/23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奉新农商行900.002019/7/182022/7/17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注1】保证奉新农商行1,500.002019/8/72024/8/6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注2】保证奉新农商行2,000.002019/12/192022/12/18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注3】保证奉新农商行1,000.002020/4/282022/4/11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奉新农商行500.002020/9/252021/9/24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保证奉新农商行500.002021/3/182022/3/17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注4】保证奉新农商行2,400.002021/3/182026/3/17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注5】保证奉新农商行1,800.002021/6/112026/6/10
发行人李海航、李江标、邓达琴、田家利、邓婷保证奉新农商行500.002021/9/172022/9/16
发行人李江标、邓达琴、李海航保证奉新农商行500.002022/3/162023/3/15
发行人李海航、李江标、邓达琴、宜春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奉新农商行1,000.002022/3/272023/3/26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保证赣州银行奉新支行1,000.002020/1/92021/1/9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保证赣州银行奉新支行500.002021/1/152022/1/15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保证赣州银行奉新支行1,000.002021/1/152022/1/15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保证赣州银行奉新支行500.002022/1/172023/1/17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保证赣州银行奉新支行1,000.002022/1/172023/1/17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保证建设银行奉新支行3,700.002020/7/102021/7/9
发行人邓达琴、赵岩松、李海航、孔晓丹、李江标保证建设银行奉新支行3,700.002021/7/192022/7/18
发行人邓达琴、赵岩松、李海航、孔晓丹、李江标保证建设银行奉新支行10,000.002021/12/62027/12/5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保证江西银行奉新支行500.002020/2/292021/2/28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保证江西银行奉新支行500.002021/3/262022/3/24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保证江西银行奉新支行450.002021/3/262022/3/24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保证江西银行奉新支行950.002022/3/162023/3/15
发行人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保证九江银行奉新500.002019/10/30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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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注6】支行
发行人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注7】保证九江银行奉新支行500.002021/2/72022/2/7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孔晓丹保证九江银行奉新支行1,000.002022/5/112023/5/11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保证兴业银行宜春分行3,000.002022/1/272023/1/26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田家利、邓婷、熊茶英、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8】保证邮储银行奉新支行300.002018/9/272019/8/26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田家利、邓婷、李江标保证邮储银行奉新支行1,200.002019/3/112020/3/10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邮储银行奉新支行1,500.002020/2/202021/2/19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邮储银行奉新支行1,500.002021/1/202022/1/19
发行人李海航、孔晓丹、邓达琴、赵岩松、李江标、田家利、邓婷保证邮储银行奉新支行1,500.002022/1/212023/1/20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注9】保证招商银行南昌分行1,500.002019/5/222020/5/21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保证招商银行南昌分行500.002021/9/162022/9/15
发行人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保证招商银行南昌分行500.002021/12/292022/12/29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保证中国银行奉新支行500.002021/3/182022/3/17
发行人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保证中国银行奉新支行200.002021/3/182022/3/17
发行人李海航、李江标、邓达琴保证中国银行奉新支行500.002022/3/282023/3/28
发行人李海航、李江标、邓达琴保证中国银行奉新支行200.002022/3/282023/3/28
宁昱鸿李海航、李江标、邓达琴【注10】保证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中信国际北京分行30,000.002022/6/152027/7/3
宁和达发行人、王忠伟、鞠国军保证奉新农商行1,000.002022/3/222023/3/21
宁和达发行人、王忠伟、鞠国军、张美杰、张永红【注11】保证九江银行奉新支行200.002019/4/292020/4/29
宁和达发行人、王忠伟、鞠国军、张永红、张美杰、宜春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12】保证九江银行奉新支行200.002020/5/102021/5/9
宁和达发行人、鞠国军、王忠伟保证中国银行奉新300.002021/6/2820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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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关联担保 2018年10月19日,发行人子公司宁和达作为卖方与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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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为买方签订《高纯石墨匣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683万元人民币(已含16%增值税),发行人于2018年11月16日为上述主合同向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企业担保书》,保证宁和达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2018年11月16日,宁和达(作为反担保人)与发行人(作为担保人)就主合同的履行事宜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本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三)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股权转让、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等。上述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文件,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用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与公司现行有效的制度相符,关联交易制度得到了较好地执行。

(五)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相关内容。

无。

1-1-187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822,192.6357,690,094.2359,721,210.4539,630,326.9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4,445,086.6486,851,108.0633,497,079.5814,784,033.22
应收账款143,440,451.47145,648,991.04139,849,748.37135,284,611.45
应收款项融资17,697,133.038,212,839.404,250,504.69957,835.63
预付款项15,755,216.8820,353,715.1112,123,307.615,225,943.7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432,842.991,741,010.77135,652.67955,208.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76,004,963.63188,208,861.37140,796,349.57109,667,209.27
合同资产4,448,828.441,455,286.00684,226.7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80,247.52951,347.94949,056.60
其他流动资产12,108,511.529,378,373.61227,639.692,238,909.16
流动资产合计606,135,474.75520,491,627.53391,285,719.41309,693,134.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059,326.171,028,095.20896,079.71253,648.99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77,465.00677,465.00664,181.00644,836.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92,532,155.57286,303,384.81228,047,164.66159,943,430.15
在建工程147,960,311.0662,120,111.673,201,871.8750,320,255.10
生产性生物资产

1-1-188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4,336,407.2515,535,324.64
无形资产17,109,613.149,128,333.999,375,161.399,621,988.7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203,930.641,175,636.741,147,971.621,018,746.17
其他非流动资产68,304,999.8224,736,460.998,249,321.705,416,022.70
非流动资产合计643,184,208.65400,704,813.04251,581,751.95227,218,927.89
资产总计1,249,319,683.40921,196,440.57642,867,471.36536,912,062.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6,896,000.00130,500,000.0093,000,000.0053,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1,199,349.5025,150,650.50500,000.00
应付账款79,271,648.1537,942,249.3018,194,196.7730,634,063.19
预收款项522,552.02230,445.65795,977.391,693,599.15
合同负债121,512,162.9921,102,124.201,484,145.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319,783.042,886,252.581,802,712.291,936,685.98
应交税费13,136,292.8710,523,789.2413,331,030.3610,016,415.32
其他应付款1,317,434.461,209,375.51837,718.781,094,850.5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097,923.8718,033,871.3617,919,856.489,390,865.31
其他流动负债64,801,384.2880,936,144.0429,501,056.798,551,940.82
流动负债合计544,074,531.18328,514,902.38177,366,694.83116,318,420.2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32,700,000.0066,000,000.0018,650,000.0028,05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20,248,396.649,122,883.727,192,635.672,793,117.6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057,207.9011,714,850.1713,036,632.458,811,766.09
递延所得税负债29,469.7529,469.7527,477.1524,575.40

1-1-1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64,035,074.2986,867,203.6438,906,745.2739,679,459.11
负债合计708,109,605.47415,382,106.02216,273,440.10155,997,879.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69,820,000.0069,820,000.0069,820,000.0069,8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6,585,371.43166,585,371.43166,585,371.43166,608,594.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66,995.25166,995.25155,703.85139,260.6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970,926.7425,096,101.3718,621,539.5014,250,508.3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64,450,685.29234,460,335.60167,088,812.64127,331,52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28,993,978.71496,128,803.65422,271,427.42378,149,885.82
少数股东权益12,216,099.229,685,530.904,322,603.842,764,29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541,210,077.93505,814,334.55426,594,031.26380,914,183.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49,319,683.40921,196,440.57642,867,471.36536,912,062.74

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聪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聪秀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677,707.1452,474,296.5558,514,398.2838,110,891.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6,250,570.8873,645,436.5129,484,133.0813,837,464.82
应收账款150,637,730.27166,307,256.76152,338,809.77149,484,418.53
应收款项融资13,765,929.608,212,839.403,882,749.10957,835.63
预付款项9,194,914.7011,633,233.549,612,531.574,798,549.71
其他应收款1,104,296.761,217,680.56102,196.22907,136.9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30,290,786.91149,412,984.67122,282,183.3895,760,207.35
合同资产2,931,221.4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80,247.52951,347.94949,056.60
其他流动资产11,250,543.328,880,981.40706,508.60
流动资产合计528,083,948.54472,736,057.33376,217,001.40305,512,069.48

1-1-19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1,059,326.171,028,095.20896,079.71253,648.99
长期股权投资36,700,000.008,690,000.006,700,000.004,0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77,465.00677,465.00664,181.00644,836.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79,672,144.33276,508,631.02200,278,653.76153,724,992.21
在建工程132,179,752.2561,942,753.181,626,855.6548,918,046.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4,336,407.2515,535,324.6420,553,460.21
无形资产9,026,859.829,128,333.999,375,161.399,621,988.7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070,088.611,049,091.031,001,028.861,018,746.17
其他非流动资产52,064,479.8223,471,200.998,235,373.605,251,091.79
非流动资产合计626,786,523.25398,030,895.05249,330,794.18223,483,350.24
资产总计1,154,870,471.79870,766,952.38625,547,795.58528,995,419.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6,896,000.00127,500,000.0091,000,000.0051,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1,199,349.5020,800,650.50500,000.00
应付账款64,299,859.4532,386,488.4213,337,260.7329,621,115.10
预收款项164,740.46127,611.96655,101.08881,767.4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2,419,975.692,109,550.761,329,327.691,283,967.65
应交税费12,141,656.198,907,001.8612,639,271.809,825,089.85
其他应付款1,873,576.201,659,942.85809,146.661,090,826.4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95,904,281.9317,301,741.9824,873.27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386,764.3018,033,871.3617,660,619.319,390,865.31
其他流动负债48,262,767.3767,236,422.8025,605,893.617,684,440.82
流动负债合计474,548,971.09296,063,282.49163,561,494.15110,778,072.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2,700,000.0066,000,000.0018,650,000.0028,05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1-191

长期应付款19,950,103.139,122,883.727,192,635.671,978,204.1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057,207.9011,714,850.1713,036,632.458,811,766.09
递延所得税负债29,469.7529,469.7527,477.1524,575.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63,736,780.7886,867,203.6438,906,745.2738,864,545.63
负债合计638,285,751.87382,930,486.13202,468,239.42149,642,618.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69,820,000.0069,820,000.0069,820,000.0069,8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6,608,594.30166,608,594.30166,608,594.30166,608,594.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66,995.25166,995.25155,703.85139,260.6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7,970,926.7425,096,101.3718,621,539.5014,250,508.3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52,018,203.63226,144,775.33167,873,718.51128,534,438.20
所有者权益合计516,584,719.92487,836,466.25423,079,556.16379,352,801.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154,870,471.79870,766,952.38625,547,795.58528,995,419.72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10,404,890.06378,471,087.92240,394,127.54229,349,463.54
其中:营业收入210,404,890.06378,471,087.92240,394,127.54229,349,463.5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70,757,944.70298,118,105.28193,841,564.09170,410,848.91
其中:营业成本140,931,495.21240,369,383.02159,583,428.68136,936,627.4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980,376.882,793,392.452,099,284.021,467,542.40
销售费用2,849,598.985,987,160.154,330,275.176,840,731.93
管理费用9,694,861.5923,360,367.3110,302,826.9210,761,492.14
研发费用8,780,844.9115,493,579.629,131,527.208,972,390.14
财务费用7,520,767.1310,114,222.738,394,222.105,432,064.86
其中:利息费用7,829,984.6410,150,961.398,402,134.275,714,191.06

1-1-192

利息收入185,167.94148,103.51140,740.0852,858.02
加:其他收益730,885.918,353,068.867,964,578.892,731,253.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9,835.7666,417.7261,454.79-10,258.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8,670.67-264,434.15-138,931.28-4,460,330.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900.64-21,197.578,817.4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0,082,225.4888,486,837.5054,439,665.8557,208,096.05
加:营业外收入189,052.03764,782.02279,020.18241,980.25
减:营业外支出379,304.72360,870.592,266,754.68642,220.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891,972.7988,890,748.9352,451,931.3556,807,856.24
减:所得税费用4,496,229.419,681,737.047,088,526.706,582,733.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5,395,743.3879,209,011.8945,363,404.6550,225,122.2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5,395,743.3879,209,011.8945,363,404.6550,225,122.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530,568.325,362,927.061,235,083.432,123,118.31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2,865,175.0673,846,084.8344,128,321.2248,102,003.9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291.4016,443.2515,964.7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291.4016,443.2515,964.7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291.4016,443.2515,964.7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1-1-193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291.4016,443.2515,964.7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5,395,743.3879,220,303.2945,379,847.9050,241,086.9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2,865,175.0673,857,376.2344,144,764.4748,117,968.6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530,568.325,362,927.061,235,083.432,123,118.3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1.060.63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1.060.630.75

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聪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聪秀

(四)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59,489,724.41291,702,248.01210,143,196.85202,757,167.27
减:营业成本104,037,266.12180,480,681.09138,795,247.44126,583,569.91
税金及附加884,022.432,569,386.331,950,234.921,434,354.63
销售费用1,039,756.242,353,424.201,166,766.132,945,420.48
管理费用7,982,785.2221,005,263.538,563,197.678,788,457.82
研发费用5,730,781.2711,099,496.336,896,873.046,694,332.45
财务费用7,504,210.339,927,365.268,132,069.375,485,450.91
其中:利息费用7,634,237.409,983,071.258,278,916.035,525,821.02

1-1-194

利息收入161,283.54140,981.84136,261.0047,416.22
加:其他收益616,650.378,211,590.617,604,905.792,618,693.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9,835.7666,417.7261,454.79-10,258.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9,983.90-320,414.45118,115.35-3,918,677.1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197.57-8,817.4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567,733.5172,203,027.5852,423,284.2149,524,156.37
加:营业外收入458,044.491,378,142.90396,768.14349,307.58
减:营业外支出379,287.59360,600.622,266,754.68642,220.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646,490.4173,220,569.8650,553,297.6749,231,243.89
减:所得税费用3,898,236.748,474,951.176,842,986.216,582,733.9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748,253.6764,745,618.6943,710,311.4642,648,509.9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748,253.6764,745,618.6943,710,311.4642,648,509.9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291.4016,443.2515,964.7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291.4016,443.2515,964.7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291.4016,443.2515,964.7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195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8,748,253.6764,756,910.0943,726,754.7142,664,474.6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200,872,398.47263,881,233.83176,946,853.41118,267,452.6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5,905,569.294,562.571,066,587.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67,430.568,279,015.828,302,551.993,557,749.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8,745,398.32272,164,812.22186,315,993.04121,825,202.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6,728,074.50158,681,510.30128,006,886.1798,634,205.4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1-1-196

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353,218.2030,518,786.6224,813,926.4523,473,539.30
支付的各项税费3,325,264.8626,997,993.2312,524,148.9911,203,588.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29,521.929,854,203.948,593,897.389,093,816.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6,636,079.48226,052,494.09173,938,858.99142,405,14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09,318.8446,112,318.1312,377,134.05-20,579,946.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746.8066,417.7264,483.6837,562.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0,000.0025,800.0025,68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7,746.8092,217.7264,483.6863,24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8,412,113.75108,011,093.6030,060,697.3055,874,355.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000.00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8,412,113.75109,611,093.6030,065,697.3055,874,355.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204,366.95-109,518,875.88-30,001,213.62-55,811,113.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74,4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9,064,307.73192,500,000.00105,000,000.00122,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004,858,439.3427,411,637.256,38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064,307.73197,358,439.34132,711,637.25203,38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2,500,000.00111,550,000.0071,200,000.0093,650,31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6,540,497.878,555,180.466,651,832.735,109,639.54

1-1-197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973,670.3427,887,023.5117,597,771.3712,236,226.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014,168.21147,992,203.9795,449,604.10110,996,180.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050,139.5249,366,235.3737,262,033.1592,392,819.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2,657.48-66,119.09-47,070.0547,646.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92,251.11-14,106,441.4719,590,883.5316,049,405.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114,768.9859,221,210.4539,630,326.9223,580,921.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222,517.8745,114,768.9859,221,210.4539,630,326.92

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聪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聪秀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2,950,510.38208,595,867.26157,727,858.8699,885,028.34
收到的税费返还15,756,879.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59,305.637,988,012.917,910,338.963,260,705.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266,695.91216,583,880.17165,638,197.82103,145,734.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8,613,747.76124,223,232.39117,692,849.9592,459,020.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080,200.8421,773,276.2217,891,144.6516,913,828.62
支付的各项税费1,580,944.8524,151,269.6611,573,318.6510,531,71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68,758.746,477,217.795,077,098.244,711,664.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9,443,652.19176,624,996.06152,234,411.49124,616,228.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23,043.7239,958,884.1113,403,786.33-21,470,494.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746.8066,417.7264,483.6837,562.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800.002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1-1-198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746.8092,217.7264,483.6863,56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8,466,971.73104,917,753.0328,570,129.5352,485,185.99
投资支付的现金28,010,000.001,990,000.002,6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476,971.73106,907,753.0331,225,129.5352,485,185.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409,224.93-106,815,535.31-31,160,645.85-52,421,623.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4,4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9,064,307.73189,500,000.00103,000,000.00120,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004,858,439.3427,411,637.256,38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4,064,307.73194,358,439.34130,411,637.25201,38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9,500,000.00109,550,000.0069,200,000.0093,629,01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393,895.108,457,788.786,557,099.385,035,496.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580,170.3425,434,426.3416,994,171.3711,362,126.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9,474,065.44143,442,215.1292,751,270.75110,026,637.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590,242.2950,916,224.2237,660,366.5091,362,362.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16.0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95,938.92-15,940,426.9819,903,506.9817,469,928.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073,971.3058,014,398.2838,110,891.3020,640,962.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078,032.3842,073,971.3058,014,398.2838,110,891.30

1-1-199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585,371.43166,995.2525,096,101.37234,460,335.609,685,530.90505,814,334.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9,820,000.00166,585,371.43166,995.2525,096,101.37234,460,335.609,685,530.90505,814,334.5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74,825.3729,990,349.692,530,568.3235,395,743.38
(一)综合收益总额32,865,175.062,530,568.3235,395,743.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874,825.37-2,874,825.37
1.提取盈余公积2,874,825.37-2,874,825.3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1-2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585,371.43166,995.2527,970,926.74264,450,685.2912,216,099.22541,210,077.93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585,371.43155,703.8518,621,539.50167,088,812.644,322,603.84426,594,031.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1-1-201

二、本年期初余额69,820,000.00166,585,371.43155,703.8518,621,539.50167,088,812.644,322,603.84426,594,031.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291.406,474,561.8767,371,522.965,362,927.0679,220,303.29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91.4073,846,084.835,362,927.0679,220,303.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474,561.87-6,474,561.87
1.提取盈余公积6,474,561.87-6,474,561.8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1-202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585,371.43166,995.2525,096,101.37234,460,335.609,685,530.90505,814,334.55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39,260.6014,250,508.35127,331,522.572,764,297.54380,914,183.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39,260.6014,250,508.35127,331,522.572,764,297.54380,914,183.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3,222.8716,443.254,371,031.1539,757,290.071,558,306.3045,679,847.90
(一)综合收益总额16,443.2544,128,321.221,235,083.4345,379,847.9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3,222.87323,222.873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300,000.003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3,222.8723,222.87
(三)利润分配4,371,031.15-4,371,031.15
1.提取盈余公积4,371,031.15-4,371,031.1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1-20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585,371.43155,703.8518,621,539.50167,088,812.644,322,603.84426,594,031.26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1,820,000.00101,082,179.21123,295.909,985,657.3683,494,369.61641,179.23257,146,681.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1-1-204

二、本年期初余额61,820,000.00101,082,179.21123,295.909,985,657.3683,494,369.61641,179.23257,146,681.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000,000.0065,526,415.0915,964.704,264,850.9943,837,152.962,123,118.31123,767,502.05
(一)综合收益总额15,964.7048,102,003.952,123,118.3150,241,086.9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000,000.0065,526,415.0973,526,415.0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8,000,000.0065,526,415.0973,526,415.0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264,850.99-4,264,850.99
1.提取盈余公积4,264,850.99-4,264,850.9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1-205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39,260.6014,250,508.35127,331,522.572,764,297.54380,914,183.36

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聪秀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聪秀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66,995.2525,096,101.37226,144,775.33487,836,466.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66,995.2525,096,101.37226,144,775.33487,836,466.2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74,825.3725,873,428.3028,748,253.67
(一)综合收益总额28,748,253.6728,748,253.6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874,825.37-2,874,825.37
1.提取盈余公积2,874,825.37-2,874,825.37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1-1-206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66,995.2527,970,926.74252,018,203.63516,584,719.92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55,703.8518,621,539.50167,873,718.51423,079,556.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55,703.8518,621,539.50167,873,718.51423,079,556.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291.406,474,561.8758,271,056.8264,756,910.09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91.4064,745,618.6964,756,910.0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1-1-207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474,561.87-6,474,561.87
1.提取盈余公积6,474,561.87-6,474,561.87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66,995.2525,096,101.37226,144,775.33487,836,466.25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39,260.6014,250,508.35128,534,438.20379,352,801.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1-1-208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39,260.6014,250,508.35128,534,438.20379,352,801.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6,443.254,371,031.1539,339,280.3143,726,754.71
(一)综合收益总额16,443.2543,710,311.4643,726,754.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371,031.15-4,371,031.15
1.提取盈余公积4,371,031.15-4,371,031.15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55,703.8518,621,539.50167,873,718.51423,079,556.16

1-1-209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1,820,000.00101,082,179.21123,295.909,985,657.3690,150,779.28263,161,911.7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820,000.00101,082,179.21123,295.909,985,657.3690,150,779.28263,161,911.7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000,000.0065,526,415.0915,964.704,264,850.9938,383,658.92116,190,889.70
(一)综合收益总额15,964.7042,648,509.9142,664,474.6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000,000.0065,526,415.0973,526,415.0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8,000,000.0065,526,415.0973,526,415.0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264,850.99-4,264,850.99
1.提取盈余公积4,264,850.99-4,264,850.99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1-210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69,820,000.00166,608,594.30139,260.6014,250,508.35128,534,438.20379,352,801.45

1-1-211

二、审计意见

2022年1月—6月是否审计√是 □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2]0017876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9月9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姜纯友、田云
2021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2]005508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4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吴少华、陈婷婷
2020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1]002821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审计报告日期2021年3月15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姜纯友、吴少华
2019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0]006250号
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审计报告日期2020年4月23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姜纯友、吴少华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1-212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其他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报告期内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3家,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主体于2021年11月16日新增1户,为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新设方式纳入合并范围。

四、会计政策、估计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1-1-213

2.会计期间

3.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正常经营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生产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正常经营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生产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1-1-214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1-1-215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1-216

1-1-217

1-1-218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219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220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1-221

1-1-222

1-1-223

1-1-224

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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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之间差额的现值。D.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除应收款项外,公司与可比公司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无对应减值损失比例。

11.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除应收款项外,公司与可比公司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无对应减值损失比例。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1-231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2019年,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
账龄方大炭素东方碳素新成新材公司
1年以内1.25%5.00%5.00%5.00%
1-2年18.92%10.00%10.00%10.00%
2-3年53.01%30.00%30.00%30.00%
3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3-4年---50.00%
4-5年---80.00%

1-1-232

注:东方碳素年度报告未披露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情况,以上比例为根据其披露的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测算数据。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1-233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1-1-234

(4)存货的盘存制度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永续盘存制。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③其他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③其他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1-1-235

17.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资产

1-1-236

√适用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1-1-237

21.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1-238

1-1-239

1-1-240

1-1-241

1-1-242

23.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类别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工业窑炉年限平均法7-135.007.31-13.5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9.5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工器具年限平均法55.00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1-1-243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26.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1-1-244

27.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1-1-245

√适用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

1-1-246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类别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使用寿命期限内平均摊销48-50-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财务软件使用寿命期限内平均摊销1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1-247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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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1-1-249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企业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企业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1-250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1-1-251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

1-1-252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1-1-253

38.收入、成本

√适用 □不适用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

1-1-254

1-1-255

1-1-256

1-1-257

39.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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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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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会计政策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1-260

1-1-261

1-1-262

1-1-263

42.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3.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水平。在判断事项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事项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4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水平。在判断事项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事项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和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应收款项坏账计提、金融工具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12.应收款项”、“15.存货”、“24.固定资产”、“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相关内容。

4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1-264

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61,055.70-161,804.19-1,494,800.15-65,853.5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30,885.918,353,068.867,964,578.892,731,253.0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7,746.8066,417.7264,483.6837,562.8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96,296.35544,518.05-492,934.35-325,568.80

1-1-265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726,415.07--
小计641,280.662,075,785.376,041,328.072,377,393.50
减:所得税影响数84,509.93302,581.41884,483.42337,824.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63,796.8758,542.07144,769.7650,120.41
合计641,280.662,075,785.376,041,328.072,377,393.5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2,973.861,714,661.895,012,074.891,989,448.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65,175.0673,846,084.8344,128,321.2248,102,003.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72,201.2072,131,422.9439,116,246.3346,112,555.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50%2.32%11.36%4.14%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七、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14%、11.36%、

2.32%和1.50%,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程度较小,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2年1月—6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1,249,319,683.40921,196,440.57642,867,471.36536,912,062.74
股东权益合计(元)541,210,077.93505,814,334.55426,594,031.26380,914,183.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528,993,978.71496,128,803.65422,271,427.42378,149,885.82
每股净资产(元/股)7.757.246.11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587.116.055.42
资产负债率(合并)(%)56.68%45.09%33.64%29.0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5.27%43.98%32.37%28.29%
营业收入(元)210,404,890.06378,471,087.92240,394,127.54229,349,463.54
毛利率(%)33.02%36.49%33.62%40.29%
净利润(元)35,395,743.3879,209,011.8945,363,404.6550,225,122.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32,865,175.0673,846,084.8344,128,321.2248,102,003.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4,838,972.6577,435,807.9340,206,560.0048,185,552.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2,372,201.2072,131,422.9439,116,246.3346,112,555.07

1-1-26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65,613,404.38122,607,003.8179,631,333.8377,197,492.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1%16.08%11.03%16.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6.32%15.71%9.77%15.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1.060.63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1.060.63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109,318.8446,112,318.1312,377,134.05-20,579,946.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600.660.18-0.2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17%4.09%3.80%3.91%
应收账款周转率2.912.651.752.49
存货周转率1.211.461.271.27
流动比率1.111.582.212.66
速动比率0.550.921.341.65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八、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267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核心因素

1-1-268

1-1-269

1-1-270

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应收款项

1.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11月,公司的“百丈山”牌、“墨都”牌特种石墨产品被分别认定为2020年和2021年“江西名牌产品”;2020年11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一。2021年5月,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第一批第一年“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近年来承担了多个省级科技项目,包括江西省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类项目“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的制备方法”、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超细粉制造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细颗粒等静压特种石墨”等,均获得验收通过。此外,公司正在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包括“石墨化学分析方法”、“核极柔性石墨板材”、“等静压石墨热膨胀系数的测定方法”、“炭素材料热态电阻率测定方法”、“石墨中碳化硅含量的测定方法”等。公司对技术研发高度重视,经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和实践积累,公司掌握了丰富的产品生产及研发经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专利55项:包括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4,445,086.6486,851,108.0633,497,079.5814,784,033.22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74,445,086.6486,851,108.0633,497,079.5814,784,033.22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1-1-271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53,400,803.0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53,400,803.07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78,192,867.89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78,192,867.89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9,308,106.5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9,308,106.58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8,551,940.82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8,551,940.82

(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74,445,086.64100.00--74,445,086.6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74,445,086.64100.00--74,445,086.64
合计74,445,086.64100.00--74,445,086.64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1-1-27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86,851,108.06100.00%--86,851,108.0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86,851,108.06100.00%--86,851,108.06
合计86,851,108.06100.00%--86,851,108.06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33,497,079.58100.00%--33,497,079.5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33,497,079.58100.00%--33,497,079.58
合计33,497,079.58100.00%--33,497,079.58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4,784,033.22100.00%--14,784,033.22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14,784,033.22100.00%--14,784,033.22
合计14,784,033.22100.00%--14,784,033.22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74,445,086.64--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74,445,086.64--

1-1-273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86,851,108.0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86,851,108.06--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33,497,079.5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33,497,079.58--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14,784,033.22--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4,784,033.22--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年开始,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票据承兑人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出票人信用较高,公司未发生过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情况,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478.40万元、

1-1-274

2.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349.71万元、8,685.11万元和7,444.5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7%、8.56%、

16.69%和12.2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收款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应收票据余额较2019年增加1,871.31万元,增长126.58%;2021年应收票据余额较2020年增加5,335.40万元,增长159.28%;2022年6月30日应收票据余额较2021年下降1,240.60万元,下降14.28%。2019年至2021年应收票据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以及下游客户采用票据结算货款的比例增加所致。2022年6月30日应收票据余额相对2021年底下降,主要系公司2022上半年采用背书和贴现方式结算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的应收票据金额增多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17,697,133.038,212,839.404,250,504.69957,835.63
应收账款----
合计17,697,133.038,212,839.404,250,504.69957,835.63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5

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50,159,660.68153,286,957.31145,587,729.09137,914,462.01
1至2年871,079.024,025.001,652,980.984,661,122.62
2至3年6,861.0032,513.0029,230.7081,471.23
3至4年--66,522.73-
4至5年---69,161.65
5年以上--69,161.65-
合计151,037,600.70153,323,495.31147,405,625.15142,726,217.51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1,037,600.70100.00%7,597,149.235.03%143,440,451.47
合计151,037,600.70100.00%7,597,149.235.03%143,440,451.47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3,323,495.31100.00%7,674,504.275.01%145,648,991.04
其中:账龄组合153,323,495.31100.00%7,674,504.275.01%145,648,991.04
合计153,323,495.31100.00%7,674,504.275.01%145,648,991.04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7,405,625.15100.00%7,555,876.785.13%139,849,748.37

1-1-276

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147,405,625.15100.00%7,555,876.785.13%139,849,748.37
合计147,405,625.15100.00%7,555,876.785.13%139,849,748.37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2,726,217.51100.00%7,441,606.065.21%135,284,611.45
其中:账龄组合142,726,217.51100.00%7,441,606.065.21%135,284,611.45
合计142,726,217.51100.00%7,441,606.065.21%135,284,611.45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50,159,660.687,507,983.035.00%
1-2年871,079.0287,107.9010.00%
2-3年6,861.002,058.30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合计151,037,600.707,597,149.235.03%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53,286,957.317,664,347.875.00%
1-2年4,025.00402.510.00%
2-3年32,513.009,753.90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合计153,323,495.317,674,504.275.01%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5,587,729.097,279,386.455.00%
1-2年1,652,980.98165,298.1010.00%
2-3年29,230.708,769.2130.00%

1-1-277

3-4年66,522.7333,261.37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69,161.6569,161.65100.00%
合计147,405,625.157,555,876.785.13%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37,914,462.016,895,723.115.00%
1-2年4,661,122.62466,112.2610.00%
2-3年81,471.2324,441.3730.00%
3-4年--50.00%
4-5年69,161.6555,329.3280.00%
5年以上--100.00%
合计142,726,217.517,441,606.065.21%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3)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6月30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7,674,504.27-77,355.04-7,597,149.23
合计7,674,504.27-77,355.04-7,597,149.23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7,555,876.78118,627.49--7,674,504.27
合计7,555,876.78118,627.49--7,674,504.27

1-1-278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7,441,606.06114,270.72--7,555,876.78
合计7,441,606.06114,270.72--7,555,876.78

单位: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2,723,677.024,717,929.04--7,441,606.06
合计2,723,677.024,717,929.04--7,441,606.06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辉县市豫北石墨有限公司34,115,719.0022.59%1,705,785.95
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13,734,396.209.09%686,719.81
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10,360,513.296.86%518,025.66
辉县市北流碳素厂7,586,062.825.02%379,303.14
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7,512,569.664.97%375,628.48
合计73,309,260.9748.53%3,665,463.04

单位:元

1-1-279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辉县市豫北石墨有限公司17,844,324.5211.64%892,216.23
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4,673,101.069.57%733,655.05
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14,409,497.609.40%720,474.88
浙江翔日科技炭素有限公司14,401,698.209.39%720,084.91
辉县市顺风模具有限公司10,195,402.246.65%509,770.11
合计71,524,023.6246.65%3,576,201.18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19,934,116.6013.52%996,705.83
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14,409,110.769.78%720,455.54
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12,134,390.668.23%606,719.53
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0,350,501.337.02%517,525.07
辉县市顺风模具有限公司10,108,530.376.86%505,426.52
合计66,936,649.7245.41%3,346,832.49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7,666,825.2012.38%883,341.26
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17,599,827.2012.33%879,991.36
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1,738,137.298.22%586,906.86
辉县市中泰磨料模具制造有限公司7,966,281.405.58%421,440.89
辉县市顺风模具制造有限公司7,327,034.575.13%366,351.73
合计62,298,105.6643.65%3,138,032.10

其他说明:

1-1-280

(6)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12,075.8979.95%14,029.8991.51%12,403.1484.14%10,367.9972.64%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3,027.8720.05%1,302.468.49%2,337.4215.86%3,904.6327.36%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5,103.76100.00%15,332.35100.00%14,740.56100.00%14,272.62100.00%

(7)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5,103.76-15,332.35-14,740.56-14,272.62-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回款金额12,941.6285.68%15,258.1299.52%14,737.7299.98%14,269.9199.98%
未回收金额2,162.1416.71%74.230.49%2.840.02%2.710.02%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5.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无。

(1)应收款项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1)应收款项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6-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票据7,444.518,685.113,349.711,478.40
应收款项融资1,769.71821.28425.0595.78
应收账款14,344.0514,564.9013,984.9713,528.46
合计23,558.2724,071.2917,759.7315,102.65

1-1-281

注:2022年1-6月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年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272.62万元、14,740.56万元、15,332.35万元和15,103.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23%、61.32%、40.51%和35.89%,呈下降趋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逐年增长,主要系: 1)随着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均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2)受市场价格走势、下游需求量、产能产量、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各季节分布不均匀,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尤其是第四季度受下游需求及节假日提前备货的影响,销售占比通常较高。2019年至2021年,公司在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677.57万元、9,901.17万元和11,519.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48%、41.19%和30.44%;公司在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相对较高,而第四季度销售的货款大部分在信用账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同步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3)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2021年底应收账款相比略有下降,主要

1-1-282

2021年,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
账龄方大炭素东方碳素新成新材公司
1年以内0.49%5.00%5.00%5.00%
1-2年10.24%10.00%10.00%10.00%
2-3年35.30%30.00%30.00%30.00%
3年以上95.31%100.00%100.00%-
3-4年---50.00%

1-1-283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2022年1-6月,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

2021年较2020年新增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95.201.93%
山东森恩化工有限公司--
ONEJOON Co.,Ltd.--

1-1-284

山东三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295.201.93%

2020年较2019年新增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注:新增主要客户为各报告期新增客户中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

(二)存货

1.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7,869,415.96-47,869,415.96
在产品95,721,043.34-95,721,043.34
库存商品14,345,387.33-14,345,387.33
发出商品16,681,428.64-16,681,428.64
委托加工物资23,327,928.98-23,327,928.98
周转材料27,784,467.72-27,784,467.72
半成品50,154,123.85-50,154,123.85
受托加工物资121,167.81-121,167.81
合计276,004,963.63-276,004,963.63

1-1-285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5,714,468.69-45,714,468.69
在产品62,516,374.90-62,516,374.90
库存商品10,115,470.03-10,115,470.03
发出商品2,907,021.34-2,907,021.34
委托加工物资23,621,181.22-23,621,181.22
周转材料19,679,522.25-19,679,522.25
半成品23,219,295.64-23,219,295.64
受托加工物资435,527.30-435,527.30
合计188,208,861.37-188,208,861.3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9,358,962.13-29,358,962.13
在产品43,615,675.84-43,615,675.84
库存商品17,654,352.62-17,654,352.62
发出商品5,311,015.09-5,311,015.09
委托加工物资19,166,430.06-19,166,430.06
周转材料6,270,868.71-6,270,868.71
半成品19,419,045.12-19,419,045.12
受托加工物资---
合计140,796,349.57-140,796,349.57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1,826,078.77-31,826,078.77
在产品36,076,081.32-36,076,081.32
库存商品19,534,077.67-19,534,077.67
发出商品2,070,204.04-2,070,204.04
委托加工物资5,167,124.71-5,167,124.71
周转材料1,875,832.99-1,875,832.99
半成品13,012,895.40-13,012,895.40
受托加工物资104,914.37-104,914.37
合计109,667,209.27-109,667,209.27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2年6月30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1-1-286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
半成品------
受托加工物资------
合计------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
半成品------
受托加工物资------
合计------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
半成品------
受托加工物资------
合计------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
半成品------
受托加工物资------
合计------

1-1-287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合期末及下期期初存货售价变动情况对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分析复核,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公司将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标准计提跌价准备,主要分两种情况:(1)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公司以相应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用于销售,公司按预计售价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确定可变现净值。报告期内,经存货减值测试,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的情况。无。

2.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3.存货总体分析

无。

(1)存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存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4,786.9417.34%4,571.4524.29%2,935.9020.85%3,182.6129.02%
在产品9,572.1034.68%6,251.6433.22%4,361.5730.98%3,607.6132.90%
库存商品1,434.545.20%1,011.555.37%1,765.4412.54%1,953.4117.81%

1-1-288

发出商品1,668.146.04%290.701.54%531.103.77%207.021.89%
委托加工物资2,332.798.45%2,362.1212.55%1,916.6413.61%516.714.71%
周转材料2,778.4510.07%1,967.9510.46%627.094.45%187.581.71%
半成品5,015.4118.17%2,321.9312.34%1,941.9013.79%1,301.2911.87%
受托加工物资12.120.04%43.550.23%--10.490.10%
合计27,600.50100.00%18,820.89100.00%14,079.63100.00%10,966.7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66.72万元、14,079.63万元、18,820.89万元和27,600.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3%、21.90%、20.43%和22.09%。其中,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在存货期末余额中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所致。公司存货增长主要由于在产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增长所致,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张,新建多条产线,因此处于生产流程中的存货随之大幅增长。2020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3,112.91 万元,增长 28.39%。主要原因系:

①2020年下半年起,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退,当年特种石墨产品的市场需求恢复并快速增长,而公司2020 年下半年起自身焙烧产能已满负荷运转,无法满足产品生产需求,因此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进行焙烧环节的生产,使得委托加工物资较 2019年末增加 1,399.93 万元;②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如主要产品三焙化特种石墨生产周期约为7-8个月,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当期在产品、半成品分别较 2019 年末增加 753.96万元和640.61万元。

2021年末存货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4,741.26万元,增长33.67%,主要原因系:①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57.44%,销售规模较上年大幅提高,所需备货的原材料也随之增加,同时,受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影响,2021年原材料价格较上年有所上涨,使得原材料账面价值随之上升。以上因素综合使得原材料增加较2020年末增加1,635.55万元;②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幅提升,使得2021末尚未完工的在产品较2020年末增加1,890.07万元;③公司三号焙烧车间1#焙烧炉于2021年末投产,2#焙烧炉和新的石墨化车间于2022年3月投产,为应对新增产能,公司采购了较多的保温料和铁箱等周转材料,使得周转材料较2020年末增加1,340.86万元。

2022年6月30日存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779.61万元,增长46.65%。主要原因系:①新增产能于2021年末和2022年上半年陆续投产,使得在产品增加较2021年末增加3,320.47万元,半成品较2021年末增加2,693.48万元;②期末发出商品较2021

1-1-289

注: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1-6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 报告期各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与东方碳素、新成新材的存货周转率相仿,与方大炭素存货周转率差异较大,主要因方大炭素的主要产品包括石墨电极、铁精粉等,且其主导产品为石墨电极,与公司产品、工艺流程、生产周期等差异较大所致。

(三)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四)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392,532,155.57286,303,384.81228,047,164.66159,943,430.1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392,532,155.57286,303,384.81228,047,164.66159,943,430.15

1-1-290

(2)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工业窑炉工器具及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7,743,309.5863,498,022.792,414,211.861,920,768.12122,855,118.309,278,514.33347,709,944.98
2.本期增加金额17,788,465.1215,790,811.001,134,657.94111,841.1384,566,420.5711,810,562.25131,202,758.01
(1)购置-6,528,053.531,134,657.94110,672.33-11,603,242.8719,376,626.67
(2)在建工程转入17,788,465.129,262,757.47-1,168.8084,566,420.57207,319.38111,826,131.3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5,641.05237,182.973,281.4220,862,440.78101,890.3521,230,436.57
(1)处置或报废-25,641.05237,182.973,281.4220,862,440.78101,890.3521,230,436.57
4.期末余额165,531,774.7079,263,192.743,311,686.832,029,327.83186,559,098.0920,987,186.23457,682,266.4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665,432.6212,932,662.78841,835.521,258,096.1529,348,368.212,360,164.8961,406,560.17
2.本期增加金额5,431,761.353,464,215.31223,068.62146,013.605,403,522.631,571,242.9816,239,824.49
(1)计提5,431,761.353,464,215.31223,068.62146,013.605,403,522.631,571,242.9816,239,824.49
3.本期减少金额-13,803.32146,189.80577.3012,324,116.6311,586.7612,496,273.81
(1)处置或报废-13,803.32146,189.80577.3012,324,116.6311,586.7612,496,273.81
4.期末余额20,097,193.9716,383,074.77918,714.341,403,532.4522,427,774.213,919,821.1165,150,110.8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1-1-29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5,434,580.7362,880,117.972,392,972.49625,795.38164,131,323.8817,067,365.12392,532,155.57
2.期初账面价值133,077,876.9650,565,360.011,572,376.34662,671.9793,506,750.096,918,349.44286,303,384.81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工业窑炉工器具及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6,158,493.5337,528,634.011,265,146.061,497,429.0184,523,385.015,966,338.30246,939,425.92
2.本期增加金额31,810,067.4526,763,999.531,222,542.53473,808.2038,331,733.293,473,713.72102,075,864.72
(1)购置-7,504,699.761,222,542.53473,808.204,925,668.482,786,840.7216,913,559.69
(2)在建工程转入31,810,067.4515,117,079.57--33,406,064.81686,873.0081,020,084.83
(3)企业合并增加-------
(4)重分类-4,142,220.20----4,142,220.20
3.本期减少金额225,251.40794,610.7573,476.7350,469.09-161,537.691,305,345.66
(1)处置或报废-794,610.7573,476.7350,469.09-161,537.691,080,094.26
(2)其他225,251.40-----225,251.40
4.期末余额147,743,309.5863,498,022.792,414,211.861,920,768.12122,855,118.309,278,514.33347,709,944.9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629,611.397,668,009.40634,509.111,020,827.2621,414,449.861,263,954.2940,631,361.31
2.本期增加金额6,035,821.235,516,964.15277,129.30282,143.957,933,918.351,210,933.9021,256,910.88
(1)计提6,035,821.234,231,286.02277,129.30282,143.957,933,918.351,210,933.9019,971,232.75
(2)重分类-1,285,678.13----1,285,678.13
3.本期减少金额-252,310.7769,802.8944,875.06-114,723.30481,712.02
(1)处置或报废-252,310.7769,802.8944,875.06-114,723.30481,712.02

1-1-292

4.期末余额14,665,432.6212,932,662.78841,835.521,258,096.1529,348,368.212,360,164.8961,406,560.1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3,077,876.9650,565,360.011,572,376.34662,671.9793,506,750.096,918,349.44286,303,384.81
2.期初账面价值107,528,882.1429,860,624.61630,636.95476,601.7563,108,935.154,702,384.01206,308,064.61

注:2021年期初因执行新租赁准则,融资租入设备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故机器设备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和账面价值的2021年期初余额与2020年期末余额不同。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工业窑炉工器具及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4,884,638.8856,917,180.471,213,989.391,222,919.9886,467,849.771,870,385.35192,576,963.84
2.本期增加金额71,273,854.6527,822,122.33120,671.23275,251.77-4,139,846.75103,631,746.73
(1)购置-3,481,118.98120,671.23181,558.61-1,334,353.2925,244,661.54
(2)在建工程转入71,273,854.654,214,043.92-93,693.16-2,805,493.4678,387,085.1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2,579,912.8269,514.56742.741,944,464.7643,893.8024,638,528.68
(1)处置或报废-22,579,912.8269,514.56742.741,944,464.7643,893.8024,638,528.68
4.期末余额116,158,493.5362,159,389.981,265,146.061,497,429.0184,523,385.015,966,338.30271,570,181.89
二、累计折旧

1-1-293

1.期初余额5,394,180.9611,342,835.64423,376.95736,727.5813,910,259.14826,153.4232,633,533.69
2.本期增加金额3,235,430.436,267,824.48216,635.41285,219.488,087,530.15437,800.8718,530,440.82
(1)计提3,235,430.436,267,824.48216,635.41285,219.488,087,530.15437,800.8718,530,440.82
3.本期减少金额-7,050,994.805,503.251,119.80583,339.43-7,640,957.28
(1)处置或报废-7,050,994.805,503.251,119.80583,339.43-7,640,957.28
4.期末余额8,629,611.3910,559,665.32634,509.111,020,827.2621,414,449.861,263,954.2943,523,017.2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7,528,882.1451,599,724.66630,636.95476,601.7563,108,935.154,702,384.01228,047,164.66
2.期初账面价值39,490,457.9245,574,344.83790,612.44486,192.4072,557,590.631,044,231.93159,943,430.15

注:机器设备和工器具及办公设备之“2.本期增加金额”之“(1)购置”中包含融资租入增加金额20,126,959.43元和370,776.48元。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工业窑炉工器具及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9,646,053.8039,987,006.63872,132.891,171,373.7661,386,471.281,543,068.22134,606,106.58
2.本期增加金额15,248,866.0818,015,616.87341,856.50142,143.6525,081,378.49493,680.5359,323,542.12
(1)购置-6,479,910.70341,856.50142,143.65-493,680.537,457,591.38
(2)在建工程转入15,248,866.0811,535,706.17--25,081,378.49-51,865,950.74
(3)企业合并增加-------

1-1-294

3.本期减少金额10,281.001,085,443.03-90,597.43-166,363.401,352,684.86
(1)处置或报废10,281.001,085,443.03-90,597.43-166,363.401,352,684.86
4.期末余额44,884,638.8856,917,180.471,213,989.391,222,919.9886,467,849.771,870,385.35192,576,963.8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563,484.417,697,017.98256,542.97503,092.786,681,907.93729,536.6919,431,582.76
2.本期增加金额1,832,039.654,637,588.75166,833.98319,702.367,228,351.21252,612.7114,437,128.66
(1)计提1,832,039.654,637,588.75166,833.98319,702.367,228,351.21252,612.7114,437,128.66
3.本期减少金额1,343.10991,771.09-86,067.56-155,995.981,235,177.73
(1)处置或报废1,343.10991,771.09-86,067.56-155,995.981,235,177.73
4.期末余额5,394,180.9611,342,835.64423,376.95736,727.5813,910,259.14826,153.4232,633,533.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9,490,457.9245,574,344.83790,612.44486,192.4072,557,590.631,044,231.93159,943,430.15
2.期初账面价值26,082,569.3932,289,988.65615,589.92668,280.9854,704,563.35813,531.53115,174,523.82

1-1-295

(3)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112,086,666.71新建厂房,正在办理中

(7)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呈较快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报告期内持续扩产,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厂房和办公楼等。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133,810,421.7859,404,027.993,201,871.8750,320,255.10
工程物资14,149,889.282,716,083.68--
合计147,960,311.0662,120,111.673,201,871.8750,320,255.10

(2)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3#石墨化炉5,751,161.18-5,751,161.18
等静压车间26,756,991.35-6,756,991.35

1-1-296

1#石墨化炉48,419,496.31-48,419,496.31
4#石墨化炉19,460,205.48-19,460,205.48
等静压设备21,491,802.95-21,491,802.95
1#焙烧炉(18式环式窑)16,141,975.50-16,141,975.50
配套设施105,078.17-105,078.17
基础设施171,994.23-171,994.23
焙烧车间10,535,821.13-10,535,821.13
办公楼96,232.72-96,232.72
综合车间270,887.54-270,887.54
高楼部205,683.48-205,683.48
附属房34,671.99-34,671.99
原料仓库65,482.89-65,482.89
成品仓库4,302,936.86-4,302,936.86
合计133,810,421.78-133,810,421.78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3#石墨化车间7,992,468.28-7,992,468.28
3#石墨化炉16,678,633.86-16,678,633.86
3#焙烧车间2#焙烧炉19,680,147.59-19,680,147.59
等静压车间22,799,635.77-2,799,635.77
1#石墨化炉3,343,292.06-3,343,292.06
4#石墨化炉124,847.26-124,847.26
2#混捏车间2,412,954.41-2,412,954.41
项目评估费用177,358.49-177,358.49
等静压设备6,194,690.27-6,194,690.27
合计59,404,027.99-59,404,027.99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物料仓库432,433.48-432,433.48
2#物料仓库29,284.97-29,284.97
混捏机配套设备1,575,016.22-1,575,016.22
中试车间1,165,137.20-1,165,137.20
合计3,201,871.87-3,201,871.87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墨都大厦21,407,729.37-21,407,729.37
宿舍楼6,116,507.65-6,116,507.65
1#物料仓库8,173,389.60-8,173,389.60
配套用房5,587,757.64-5,587,757.64
配套设施6,890,434.48-6,890,434.48
2#物料仓库124,124.09-124,124.09

1-1-297

工业自动控制仪表系统618,103.47-618,103.47
混捏机配套设备1,402,208.80-1,402,208.80
合计50,320,255.10-50,320,255.10

其他说明:

1-1-298

(3)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1月—6月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3#焙烧车间1#焙烧炉39,106,100.00-5,691,432.775,691,432.77--99.98%100.00%---自筹
等静压设备33,494,200.006,194,690.2715,297,112.68--21,491,802.9564.17%64.17%106,298.07106,298.075.75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1#石墨化炉100,000,000.003,343,292.0645,076,204.25--48,419,496.3148.42%48.42%1,124,141.681,124,141.685.75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2#混捏设备7,087,000.002,412,954.411,382,369.583,795,323.99--53.55%100.00%---自筹
3#焙烧车间2#焙烧炉38,000,000.0019,680,147.5917,197,321.4836,877,469.07--97.05%100.00%134,508.03134,508.035.75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3#石墨化车间10,361,800.007,992,468.2857,787.498,050,255.77--77.69%100.00%116,997.70116,997.705.75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3#石墨化炉45,000,000.0016,678,633.8623,685,150.2634,612,622.94-5,751,161.1889.70%89.70%215,090.44215,090.445.75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4#石墨化炉100,000,000.00124,847.2619,335,358.22--19,460,205.4819.46%19.46%---自筹
等静压车间27,384,400.002,799,635.773,994,970.2637,614.68-6,756,991.3592.01%92.01%3,141.153,141.155.75金融机构贷款/

1-1-299

自筹
1#焙烧炉(18式环式窑)18,000,000.00-16,141,975.50--16,141,975.5089.68%89.68%---自筹
墨都大厦45,706,200.00-2,511,916.922,511,916.92-86.78%100.00%---自筹
焙烧车间16,142,800.00-10,535,821.13--10,535,821.1365.27%65.27%---自筹
成品仓库9,221,300.00-4,302,936.86--4,302,936.8646.66%46.66%---自筹
合计469,503,800.0059,226,669.50165,210,357.4091,576,636.14-132,860,390.76--1,700,177.071,700,177.07--

单位:元

2021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3#焙烧车间1#焙烧炉39,106,100.00-33,406,064.8133,406,064.81--85.42%100.00%---自筹
3#焙烧车间32,576,171.25-32,576,171.2532,576,171.25--100.00%100.00%---自筹
等静压车间27,384,400.00-2,799,635.77--2,799,635.7737.91%37.91%---自筹
等静压设备33,494,200.00-6,194,690.27--6,194,690.2718.49%18.49%---自筹
1#石墨化炉100,000,000.00-3,343,292.06--3,343,292.063.78%3.78%---自筹
2#混捏设备7,087,000.00-2,412,954.41--2,412,954.4138.47%38.47%---自筹
3#焙烧车间2#焙烧炉38,000,000.00-19,680,147.59--19,680,147.5951.79%51.79%---自筹
3#石墨化车间10,361,800.00-7,992,468.28--7,992,468.2887.16%87.16%---自筹
3#石墨化炉45,000,000.00-16,678,633.86--16,678,633.8637.06%37.06%---自筹
4#石墨化炉100,000,000.00-124,847.26--124,847.260.10%0.10%---自筹
合计413,009,671.25-125,208,905.5665,982,236.06-59,226,669.50------

单位:元

2020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墨都大厦45,706,200.0021,407,729.3715,743,392.2337,151,121.60--81.28%100.00%126,083.91--自筹
宿舍楼6,200,000.006,116,507.652,283,458.278,399,965.92--100.00%100.00%76,844.40--自筹

1-1-300

1#物料仓库8,200,000.008,173,389.602,375,496.245,487,291.824,629,160.54432,433.4899.68%99.68%132,155.57--自筹
配套用房7,700,000.005,587,757.642,015,273.477,603,031.11--98.70%100.00%353,034.74--自筹
配套设施6,900,000.006,890,434.483,432,034.6610,322,469.14--100.00%100.00%---自筹
3#车间(G成品仓库)4,630,000.00-4,634,968.544,634,968.54--100.00%100.00%---自筹
中试车间4,500,000.00-1,165,137.20--1,165,137.2025.89%25.89%---自筹
混捏机配套设备1,700,000.001,402,208.80172,807.42--1,575,016.2292.65%92.65%---自筹
合计85,536,200.0049,578,027.5431,822,568.0373,598,848.134,629,160.543,172,586.90--688,118.62---

注:1#物料仓库本期其他减少4,629,160.54元至3#车间(G成品仓库)。

单位:元

2019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墨都大厦26,000,000.008,936,751.8912,470,977.48--21,407,729.3797.31%96.58%126,083.91122,261.656.71%金融机构贷款
宿舍楼6,200,000.004,146,847.331,969,660.32--6,116,507.6598.65%98.65%76,844.4074,311.076.71%金融机构贷款
1#物料仓库8,200,000.001,457,073.426,716,316.18--8,173,389.6099.68%99.68%132,155.57132,155.576.71%金融机构贷款
配套用房5,600,000.001,316,272.874,271,484.77--5,587,757.6499.78%99.78%353,034.74341,634.746.71%金融机构贷款
配套设施6,900,000.0017,000.866,873,433.62--6,890,434.4899.86%99.70%---自筹
2#石墨化车间32,150,000.0027,839,178.544,311,570.2632,150,748.80--100.00%100.00%7,790.007,790.006.71%金融机构贷款
磨粉混捏车间设备及配套设施9,680,000.009,657,258.45107,044.259,764,302.70--100.00%100.00%---自筹
合计94,730,000.0053,370,383.3636,720,486.8841,915,051.50-48,175,818.74--695,908.62678,153.03--

其他说明:

1-1-301

(4)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用材料14,149,889.28-14,149,889.28
合计14,149,889.28-14,149,889.28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用材料2,716,083.68-2,716,083.68
合计2,716,083.68-2,716,083.68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
----
合计---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
----
合计---

(6)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体分析

1-1-302

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工业窑炉和工器具及办公设备,其中以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工业窑炉为主,报告期内三者合计占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比例分别为98.55%、97.45%、96.80%和94.88%。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投资扩产。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长42.58%,主要系当年度在建工程中墨都大厦(办公和研发综合大楼)、员工宿

1-1-303

注1:焙烧和浸渍工序的产能系按照单次焙烧、浸渍进行计算。 注2:2022年1-6月的产能按照全年产能的1/2折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陆续新建焙烧炉、石墨化炉和自动化压型、混捏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各工序环节产能随着固定资产的增加而增长,具体如下: 2019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5,932.35万元,主要系当年在建工程中2#石墨化车间及2#石墨化炉、磨粉混捏车间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其中,2019年4月石墨化车间完工投产,发行人自此具备了石墨化的自产能力;2019年6月磨粉混捏车间设备及配套设施完工投产,发行人磨粉、混捏产能大幅提高。 2020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0,363.17万元,主要系当年在建工程中墨都大厦(办公和研发综合大楼)、员工宿舍楼、物料仓库及配套设施、配套用房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1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0,207.59万元,主要系当年在建工程中3#焙烧车间及车间内1#焙烧炉等于当年年底转入固定资产,新增的焙烧产能于2022年起开始释放。 2022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3,120.28万元,主要系当年在建工程中3#焙烧车间2#焙烧炉、3#石墨化车间及3#石墨化炉等于2022年3月转入固定资产,从而使发行人的焙烧、石墨化产能进一步提升。

1-1-304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相近,公司评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自身使用寿命及法定使用年限是合理的,且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 (4)在建工程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分别为5,032.03万元、320.19万元、6,212.01万元和14,796.03万元。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余额变化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2020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2019年末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系当年末在建工程中墨都大厦、宿舍楼、配套设施、配套用房、1#物料仓库等建成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1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2020年末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2021年新建的3#焙烧车间内的2#焙烧炉、1#石墨化炉、3#石墨化车间及石墨化炉、等静压车间及等静压设备等生产车间及设备尚在建设中。 2022年6月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1#石墨化炉、4#石墨化炉、等静压车间及等静压设备、1#焙烧炉(18式环式窑)、成品仓库等生产设备及车间尚在建设中,此外,原1#焙烧车间进行技术改造也转入在建工程,故2022年6月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较高。

1-1-305

(五)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新增在建工程主要是公司为满足生产扩大产能或丰富产品种类的需要,新增建设车间厂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在建工程在竣工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转固时点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5)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产能利用率较高,不存在无特殊原因长期闲置不用、不可使用、毁损的固定资产,也不存在生产出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及其他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均为满足生产经营建设需要,相关项目建设均处于稳步推进过程中,不存在长期停工、闲置的情况,相关在建工程也不存在终止实施或计划处置情形。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因而未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30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912,384.41478,610.77-10,390,995.18
2.本期增加金额8,137,000.0022,123.89-8,159,123.89
(1)购置8,137,000.0022,123.89-8,159,123.8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8,049,384.41500,734.66-18,550,119.0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110,840.83151,820.36-1,262,661.19
2.本期增加金额153,729.8524,114.89-177,844.74
(1)计提153,729.8524,114.89-177,844.74
3.本期减少金额----

1-1-306

(1)处置----
4.期末余额1,264,570.68175,935.25-1,440,505.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784,813.73324,799.41-17,109,613.14
2.期初账面价值8,801,543.58326,790.41-9,128,333.99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912,384.41478,610.77-10,390,995.1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9,912,384.41478,610.77-10,390,995.1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11,874.47103,959.32-1,015,833.79
2.本期增加金额198,966.3647,861.04-246,827.40
(1)计提198,966.3647,861.04-246,827.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10,840.83151,820.36-1,262,661.1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1-307

1.期末账面价值8,801,543.58326,790.41-9,128,333.99
2.期初账面价值9,000,509.94374,651.45-9,375,161.39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912,384.41478,610.77-10,390,995.1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9,912,384.41478,610.77-10,390,995.1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12,908.1256,098.28-769,006.40
2.本期增加金额198,966.3547,861.04-246,827.39
(1)计提198,966.3547,861.04-246,827.3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911,874.47103,959.32-1,015,833.7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000,509.94374,651.45-9,375,161.39
2.期初账面价值9,199,476.29422,512.49-9,621,988.78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912,384.41223,300.97-10,135,685.38
2.本期增加金额-255,309.80-255,309.80
(1)购置-255,309.80-255,309.8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1-1-30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9,912,384.41478,610.77-10,390,995.1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13,941.8816,747.56-530,689.44
2.本期增加金额198,966.2439,350.72-238,316.96
(1)计提198,966.2439,350.72-238,316.9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12,908.1256,098.28-769,006.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199,476.29422,512.49-9,621,988.78
2.期初账面价值9,398,442.53206,553.41-9,604,995.94

其他说明:

(2)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无。

2.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披露事项

1-1-309

4.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中的主要组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95.61%、96.00%、96.42%和98.10%。2022年6月30日,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相比2021年底增加798.13万元,同比增长87.43%,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获取了97.99亩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六)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债项

1.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中的主要组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占比分别为95.61%、96.00%、96.42%和98.10%。

2022年6月30日,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相比2021年底增加798.13万元,同比增长87.43%,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获取了97.99亩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111,500,000.00
信用借款-
抵押+保证61,000,000.00
已贴现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4,396,000.00
合计176,896,000.00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7,2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借款银行利率起始日期到期日期余额
1宁新新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奉新县支行5.70%2022/1/212023/1/201,500.00
2宁新新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5.00%2022/1/272023/1/263,000.00
3宁新新材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0%2021/9/172022/9/16500.00

1-1-310

4宁新新材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0%2022/3/162023/3/15500.00
5宁新新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4.35%2022/3/282023/3/28500.00
6宁新新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4.35%2022/3/282023/3/28200.00
7宁新新材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奉新支行5.22%2022/3/162023/3/15950.00
8宁新新材九江银行奉新支行5.50%2022/5/112023/5/111,000.00
9宁新新材招商银行南昌分行4.95%2021/7/82022/7/71,000.00
10宁新新材江西省奉新农商行营业部4.63%2022/3/222023/3/211,000.00
11宁新新材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5.50%2022/1/172023/1/17500.00
12宁新新材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5.50%2022/1/172023/1/171,000.00
13宁新新材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96%2019/7/182022/7/17900.00
14宁新新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5.22%2021/7/192022/7/183,700.00
15宁和达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3%2022/3/272023/3/261,000.00
-合计----17,250.0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抵押与保证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抵押与保证借款。无

2.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预收货款121,512,162.99
合计121,512,162.99

1-1-311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预收货款100,410,038.79终端客户比例升高
合计100,410,038.79-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48.41万元、2,110.21万元和12,151.22万元。

2020年至今,公司合同负债增长较快,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预收货款也随之增长;②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向终端客户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15.42%、19.74%和35.67%,而终端客户相比石墨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采用预付货款的比例更高;此外,自2020年年底以来,下游锂电、光伏市场需求旺盛,尤其是锂电行业市场景气度较高,使得特种石墨产品供不应求,因此客户采取预付款的形式购货的比例增加。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抵押+保证139,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6,300,000.00
合计132,7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31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均为抵押与保证借款。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49,004,803.07
预收合同负债税金15,796,581.21
合计64,801,384.28

(2)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313

8.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1,631.84万元、17,736.67万元、32,851.49万元和54,407.45万元。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数额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从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及经营周转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总体呈增长趋势。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及时与开立票据的银行进行结算,不存在应付票据到期不能结算的情形。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材料款和应付工程款,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原材料采购增加以及新建生产所需厂房工程款所致。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增长与公司业务增长和经营策略相匹配。 3)合同负债 2021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快速增长,合同负债全部为预收货款,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预收货款也随之增长;②2020

1-1-3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967.95万元、3,890.67万元、8,686.72万元和16,403.51万元。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为主,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0.69%、47.94%、75.98%和80.90%。其中,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与银行签订多笔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用于车间、办公楼项目建设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22年1-6月/2022-6-302021年度/2021-12-312020年度/2020-12-312019年度/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111.582.212.66
速动比率(倍)0.550.921.341.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5.27%43.98%32.37%28.29%
资产负债率(合并)56.68%45.09%33.64%29.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561.3412,260.707,963.137,719.75
利息保障倍数(倍)8.3812.089.4813.51

1-1-3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66、2.21、1.58和 1.11 ,速动比率分别为1.65、1.34、0.92和 0.55 ,报告期内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高于新成新材,与东方碳素较为接近。 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2019年11月公司完成股权融资所致。2020年起,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增长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1-1-316

(八)股东权益

1.股本

单位:元

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相对合理,资本结构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资金需求。整体上看,公司财务结构较为健康,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较强。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资本结构得以优化,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

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2年6月30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9,820,000.00-----69,820,000.00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1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9,820,000.00-----69,820,000.0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0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9,820,000.00-----69,820,000.00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19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1,820,000.008,000,000.00---8,000,000.0069,82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1-1-317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6,585,371.43--166,585,371.43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66,585,371.43--166,585,371.43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6,585,371.43--166,585,371.43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66,585,371.43--166,585,371.4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6,608,594.30-23,222.87166,585,371.43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66,608,594.30-23,222.87166,585,371.43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1,082,179.2165,526,415.09-166,608,594.30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01,082,179.2165,526,415.09-166,608,594.3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年度资本公积变动原因:公司于2019年9月15日发行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共募集资金7,440万元,新增两名投资者为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奉新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中800万元新增股本,剩余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20年度资本公积变动原因: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宁易邦股东李纪彬和程雷各自将其持有的宁易邦11.4%(认缴额为57万元)和11.6%(认缴额为58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发行人。本次股权转让时,李纪彬持有的11.4%出资份额(认缴额为57万元)及程雷持有的11.6%出资份额(认缴额为58万元)尚未缴纳,因此本次转让不涉及对价支付,由发行人履行前述股权的出资义务,并因此对资本公积进行审计调整。无。

1-1-318

4.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额2022年6月30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6,995.25------166,995.25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66,995.25------166,995.25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66,995.25------166,995.25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额2021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1-1-31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5,703.8513,284.00--1,992.6011,291.40-166,995.25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55,703.8513,284.00--1,992.6011,291.40-166,995.25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55,703.8513,284.00--1,992.6011,291.40-166,995.25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额2020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9,260.6019,345.00--2,901.7516,443.25-155,703.85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139,260.6019,345.00--2,901.7516,443.25-155,703.85

1-1-320

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39,260.6019,345.00--2,901.7516,443.25-155,703.8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额2019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3,295.9025,498.85--9,534.1515,964.70-139,260.60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23,295.9025,498.85--9,534.1515,964.70-139,260.60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

1-1-321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23,295.9025,498.85--9,534.1515,964.70-139,260.60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全部为持有江西省奉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各期增加额均为股权分红所致。

6.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25,096,101.372,874,825.37-27,970,926.74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5,096,101.372,874,825.37-27,970,926.7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8,621,539.506,474,561.87-25,096,101.37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8,621,539.506,474,561.87-25,096,101.37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4,250,508.354,371,031.15-18,621,539.5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4,250,508.354,371,031.15-18,621,539.50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9,985,657.364,264,850.99-14,250,508.35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9,985,657.364,264,850.99-14,250,508.35

1-1-32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余额分别为1,425.05万元、1,862.15万元、2,509.61万元和2,797.09万元,变动原因为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34,460,335.60167,088,812.64127,331,522.5783,494,369.6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34,460,335.60167,088,812.64127,331,522.5783,494,369.6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865,175.0673,846,084.8344,128,321.2248,102,003.9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74,825.376,474,561.874,371,031.154,264,850.9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64,450,685.29234,460,335.60167,088,812.64127,331,522.5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10.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7,814.99万元、42,227.14万元、49,612.88万元和52,899.40万元,主要系由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所致,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不断增加。

1-1-323

(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8,008.943,308.943,035.205,776.49
银行存款40,214,508.9345,111,460.0459,218,175.2539,624,550.43
其他货币资金19,599,674.7612,575,325.25500,000.00-
合计59,822,192.6357,690,094.2359,721,210.4539,630,326.9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9,599,674.7612,575,325.25500,000.00-
履约保证金---70,460.76
合计19,599,674.7612,575,325.25500,000.0070,460.7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3,963.03万元、5,972.12万元、5,769.01万元和5,982.22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正常周转,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龄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3,435,216.8885.27%18,033,715.1188.60%12,123,307.61100.00%5,225,943.78100.00%
1至2年--2,320,000.0011.40%----
2至3年2,320,000.0014.73%------
3年--------

1-1-324

以上
合计15,755,216.88100.00%20,353,715.11100.00%12,123,307.61100.00%5,225,943.78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2020年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2021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为子公司宁易邦支付给兴化市振兴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的232万元,用于向其购买石油焦。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宁易邦未按原计划开始生产经营,因此未要求对方发货。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新乡市东瀚新材料有限公司3,326,018.2221.11%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19.04%
兴化市振兴碳素制品有限公司2,320,000.0014.73%
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1,610,816.7510.22%
林州市天工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6.35%
合计11,256,834.9771.45%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南昌老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3,400,000.0016.70%
葫芦岛荣达实业有限公司3,390,003.8316.66%
亳州市亚珠新材料有限公司2,338,790.0011.49%
兴化市振兴碳素制品有限公司2,320,000.0011.40%
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1,875,707.859.22%
合计13,324,501.6865.47%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汨罗市龙景碳素制品有限公司2,767,500.0022.83%
兴化市振兴碳素制品有限公司2,320,000.0019.13%
武汉乾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885,040.0215.55%
新乡市东瀚新材料有限公司1,846,384.8015.23%
葫芦岛荣达实业有限公司1,474,218.3512.16%
合计10,293,143.1784.9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武汉乾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33,956.4744.66%

1-1-325

葫芦岛正洋石化有限公司1,994,094.4138.16%
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186,583.093.57%
亳州市亚珠碳素有限公司153,305.522.9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石油支公司140,773.812.69%
合计4,808,713.3092.01%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产品质保金4,703,401.25254,572.814,448,828.44
合计4,703,401.25254,572.814,448,828.44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产品质保金1,531,880.0076,594.001,455,286.00
合计1,531,880.0076,594.001,455,286.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产品质保金730,712.4046,485.62684,226.78
合计730,712.4046,485.62684,226.78

□适用 √不适用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转回转销其他减少
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76,594.00177,978.81---254,572.81
合计76,594.00177,978.81---254,572.81

1-1-326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转回转销其他减少
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46,485.6230,108.38---76,594.00
合计46,485.6230,108.38---76,594.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转回转销其他减少
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46,485.62---46,485.62
合计-46,485.62---46,485.62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同资产金额分别为 68.42万元、145.53万元和

444.88万元。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432,842.991,741,010.77135,652.67955,208.82
合计1,432,842.991,741,010.77135,652.67955,208.82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1-1-3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607,369.88100.00%174,526.8910.86%1,432,842.99
其中:1,607,369.88100.00%174,526.8910.86%1,432,842.99
合计1,607,369.88100.00%174,526.8910.86%1,432,842.99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907,490.76100.00%166,479.998.73%1,741,010.77
其中:账龄组合1,907,490.76100.00%166,479.998.73%1,741,010.77
合计1,907,490.76100.00%166,479.998.73%1,741,010.77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86,434.38100.00%50,781.7127.24%135,652.67
其中:账龄组合186,434.38100.00%50,781.7127.24%135,652.67
合计186,434.38100.00%50,781.7127.24%135,652.67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27,815.60100.00%72,606.787.06%955,208.82
其中:账龄组合1,027,815.60100.00%72,606.787.06%955,208.82
合计1,027,815.60100.00%72,606.787.06%955,208.82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328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47,002.1272,350.115.00%
1-2年30,167.763,016.7810.00%
2-3年7,200.002,160.0030.00%
3-4年40,000.0020,000.0050.00%
4-5年30,000.0024,000.0080.00%
5年以上53,000.0053,000.00100.00%
合计1,607,369.88174,526.8910.86%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48,181.8087,409.095.00%
1-2年29,108.962,910.9010.00%
2-3年47,200.0014,160.0030.00%
3-4年30,000.0015,000.0050.00%
4-5年30,000.0024,000.0080.00%
5年以上23,000.0023,000.00100.00%
合计1,907,490.76166,479.998.73%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1,234.382,561.715.00%
1-2年52,200.005,220.0010.00%
2-3年30,000.009,000.0030.00%
3-4年30,000.0015,000.0050.00%
4-5年20,000.0016,000.0080.00%
5年以上3,000.003,000.00100.00%
合计186,434.3850,781.7127.24%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925,495.6046,274.785.00%
1-2年49,320.004,932.0010.00%
2-3年30,000.009,000.0030.00%
3-4年20,000.0010,000.0050.00%
4-5年3,000.002,400.0080.00%
5年以上--100.00%
合计1,027,815.6072,606.787.06%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1-1-329

3)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合基础上计提坏账准备。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907,300.001,776,686.40155,200.00335,200.00
备用金137,778.0749,209.881,654.8534,553.69
往来款562,291.8181,594.4829,579.53658,061.91
合计1,607,369.881,907,490.76186,434.381,027,815.60

2)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447,002.121,748,181.8051,234.38925,495.60
1至2年30,167.7629,108.9652,200.0049,320.00
2至3年7,200.0047,200.0030,000.0030,000.00
3年以上----
3至4年40,000.0030,000.0030,000.0020,000.00
4至5年30,000.0030,000.0020,000.003,000.00

1-1-330

5年以上53,000.0023,000.003,000.00-
合计1,607,369.881,907,490.76186,434.381,027,815.60

3)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款项性质2022年6月30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保证金及押金400,000.001年以内24.89%20,000.00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往来款253,000.001年以内15.74%12,650.00
安徽海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200,000.001年以内12.44%10,000.00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147,100.001年以内9.15%7,355.00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120,000.002至5年7.47%15,000.00
合计-1,120,100.00-69.69%65,005.0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奉新县财政局保证金及押金1,600,000.001年以内83.88%80,000.00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120,000.002至5年6.29%67,010.90
徐小芳备用金53,686.401年以内2.81%2,684.32
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50,000.001年以内2.62%2,500.00
翟春桃备用金20,704.001年以内1.09%1,035.20
合计-1,844,390.40-96.69%153,230.42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0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120,000.001-5年64.37%44,000.00

1-1-331

UBM Asia Ltd往来款20,579.531年以内11.04%1,028.97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20,000.001年以内10.73%1,000.00
奉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往来款9,000.001年以内4.83%450.00
奉新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办公室保证金及押金7,200.001-2年3.86%720.00
合计-176,779.53-94.83%47,198.97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19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往来款471,698.101年以内45.89%23,584.91
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证金及押金200,000.001年以内19.46%10,000.00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100,000.001至4年9.73%23,000.00
宇斯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82,800.001年以内8.06%4,140.00
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47,169.811年以内4.59%2,358.49
合计-901,667.91-87.73%63,083.40

5)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种类

种类2022年6月30日
商业承兑汇票12,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39,199,349.50
合计51,199,349.5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32

6.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应付材料款22,915,707.33
应付工程款40,655,978.07
应付设备款8,264,393.29
应付加工费2,800,785.23
应付运费4,634,784.23
合计79,271,648.15

(2)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460,806.1319.50%应付工程款
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11,215,581.3114.15%应付工程物资款
九江市成信窑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4,935,446.676.23%应付工程款
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4,300,836.455.43%应付材料款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4,192,424.325.29%应付电费
合计40,105,094.8850.59%-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预收款项列示

1-1-333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预收货款522,552.02
合计522,552.0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1、短期薪酬2,886,252.5818,611,485.3718,177,954.913,319,783.04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07,926.531,207,926.53-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886,252.5819,819,411.9019,385,881.443,319,783.0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1,764,499.2830,154,553.2029,032,799.902,886,252.58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8,213.011,976,738.082,014,951.09-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802,712.2932,131,291.2831,047,750.992,886,252.58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1,898,472.9725,014,865.5825,148,839.271,764,499.28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8,213.01127,899.67127,899.6738,213.01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1-1-334

合计1,936,685.9825,142,765.2525,276,738.941,802,712.29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1,897,676.8822,245,493.9622,244,697.871,898,472.97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6,021.001,456,205.281,454,013.2738,213.01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933,697.8823,701,699.2423,698,711.141,936,685.98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825,279.9616,056,999.5015,695,330.333,186,949.13
2、职工福利费-1,228,691.261,228,691.26-
3、社会保险费-581,811.13581,811.13-
其中:医疗保险费-452,861.34452,861.34-
工伤保险费-77,427.8677,427.86-
生育保险费-51,521.9351,521.93-
4、住房公积金-406,770.00406,77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0,972.62337,213.48265,352.19132,833.91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2,886,252.5818,611,485.3718,177,954.913,319,783.0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698,351.8025,810,892.6824,683,964.522,825,279.96
2、职工福利费32,872.002,223,130.362,256,002.36-
3、社会保险费18,342.48888,264.65906,607.13-
其中:医疗保险费13,895.64676,307.89690,203.53-
工伤保险费2,593.84125,115.09127,708.93-
生育保险费1,853.0086,841.6788,694.67-
4、住房公积金14,933.00691,180.00706,11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89,893.36428,920.7460,972.62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短期薪酬-51,192.1551,192.15
合计1,764,499.2830,154,553.2029,032,799.902,886,252.58

1-1-335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829,256.4922,464,822.2322,595,726.921,698,351.80
2、职工福利费35,941.001,283,388.941,286,457.9432,872.00
3、社会保险费18,342.48597,829.60597,829.6018,342.48
其中:医疗保险费13,895.64519,420.31519,420.3113,895.64
工伤保险费2,593.849,059.729,059.722,593.84
生育保险费1,853.0069,349.5769,349.571,853.00
4、住房公积金14,933.00632,852.00632,852.0014,93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9,412.8119,412.81-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短期薪酬-16,560.0016,560.00-
合计1,898,472.9725,014,865.5825,148,839.271,764,499.28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841,088.4719,572,065.9219,583,897.901,829,256.49
2、职工福利费31,257.021,392,078.341,387,394.3635,941.00
3、社会保险费14,630.39659,309.93655,597.8418,342.48
其中:医疗保险费11,083.38497,198.22494,385.9613,895.64
工伤保险费2,069.0594,927.4794,402.682,593.84
生育保险费1,477.9667,184.2466,809.201,853.00
4、住房公积金10,701.00527,052.00522,820.0014,93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4,987.7794,987.77-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1,897,676.8822,245,493.9622,244,697.871,898,472.97

(3)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6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1,170,571.841,170,571.84-
2、失业保险费-37,354.6937,354.69-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207,926.531,207,926.53-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37,055.041,915,721.601,952,776.64-
2、失业保险费1,157.9761,016.4862,174.45-

1-1-336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8,213.011,976,738.082,014,951.09-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37,055.04123,968.80123,968.8037,055.04
2、失业保险费1,157.973,930.873,930.871,157.9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8,213.01127,899.67127,899.6738,213.01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35,097.371,414,219.371,412,261.7037,055.04
2、失业保险费923.6341,985.9141,751.571,157.9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6,021.001,456,205.281,454,013.2738,213.01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317,434.461,209,375.51837,718.781,094,850.50
合计1,317,434.461,209,375.51837,718.781,094,850.50

(1)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337

(3)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备用金433,073.53377,476.75112,523.96127,895.15
保证金----
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15,000.00399,968.00
其他884,360.93831,898.76710,194.82566,987.35
合计1,317,434.461,209,375.51837,718.781,094,850.50

2)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942,388.8171.53%798,772.2966.05%817,756.7697.62%1,085,736.5099.17%
1-2年--410,603.2233.95%19,962.022.38%2,740.000.25%
2-3年375,045.6528.47%----5,410.000.49%
3-4年------964.000.09%
4-5年--------
5年以上--------
合计1,317,434.46100.00%1,209,375.51100.00%837,718.78100.00%1,094,850.50100.00%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6月30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阴向阳员工工伤赔偿款384,446.691年以内29.18%
融资有功人员奖励员工其他372,000.002-3年28.24%
奉新财政局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员工其他250,000.001年以内18.98%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供应商环评费用72,000.001年以内5.47%
奉新县晏英蔬菜超市供应商菜款48,492.001年以内3.68%
合计--1,126,938.69-85.54%

1-1-338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融资有功人员奖励员工其他372,000.001-2年30.7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供应商审计费210,000.001年以内17.36%
知行道合环评技术服务费供应商技术服务费188,000.001年以内15.55%
厦门大学研发合作单位技术服务费100,000.001年以内8.27%
奉新县晏英蔬菜超市供应商菜款63,477.001年以内5.25%
合计--933,477.00-77.19%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融资有功人员奖励员工其他372,000.001年以内44.41%
奉新县三和商行供应商水果费118,466.001年以内14.14%
江西省奉新朝日大酒店有限公司供应商住宿费54,807.001年以内6.54%
奉新县晏英蔬菜超市供应商菜款44,858.001年以内5.35%
古景萍员工费用报销35,230.201年以内4.21%
合计--625,361.20-74.65%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供应商审计费399,968.001年以内36.53%
江西省奉新朝日大酒店有限公司供应商住宿费193,076.001年以内17.63%
奉新县晏英蔬菜超市供应商菜款191,231.001年以内17.47%
古景萍员工费用报销88,130.351年以内、2-3年8.05%
奉新县茂源商行供应商水果费59,604.001年以内5.44%
合计--932,009.35-85.13%

(4)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0.合同负债

1-1-339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21,512,162.9921,102,124.201,484,145.97-
合计121,512,162.9921,102,124.201,484,145.97-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份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预收货款2020年1,484,145.97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预收货款2021年19,617,978.23销售规模扩大,终端客户比例升高
预收货款2022年100,410,038.79销售规模扩大,终端客户比例升高
合计-121,512,162.99-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48.41万元、2,110.21万元和12,151.22万元。

2020年至今,公司合同负债增长较快,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预收货款也随之增长;②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公司向终端客户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15.42%、19.74%和35.67%,而终端客户相比石墨加工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采用预付货款的比例更高;此外,自2020年年底以来,下游锂电、光伏市场需求旺盛,尤其是锂电行业市场景气度较高,使得特种石墨产品供不应求,因此客户采取预付款的形式购货的比例增加。

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
长期应付款20,248,396.64
专项应付款-
合计20,248,396.64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1-1-34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43,102,971.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2,854,574.36
合计20,248,396.64

(2)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2.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7,587,301.177,844,338.178,358,412.178,781,154.00
其中: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7,587,301.177,844,338.178,358,412.178,781,154.00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售后回租收益3,469,906.733,870,512.004,678,220.2830,612.09
合计11,057,207.9011,714,850.1713,036,632.458,811,766.09

1-1-34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2年6月30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建设补偿款及相关补助374,331.16--4,182.48--370,148.68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84,772.86--3,181.80--281,591.06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88,660.51--3,225.24--285,435.27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044,842.38--22,150.62--2,022,691.76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058,398.60--22,342.86--2,036,055.74与资产相关
扶助专项资金655,779.77--51,009.18--604,770.59与资产相关
设备补助款2,050,000.00--150,000.00--1,900,000.00与资产相关
项目建设补偿款及相关补助87,552.89--944.82--86,608.07与资产相关
合计7,844,338.17--257,037.00--7,587,301.17--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建设补偿款及相关补助382,696.12--8,364.96--374,331.16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91,136.46--6,363.60--284,772.86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95,110.99--6,450.48--288,660.51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089,143.62--44,301.24--2,044,842.38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103,084.32--44,685.72--2,058,398.60与资产相关
扶助专项资金757,798.13--102,018.36--655,779.77与资产相关

1-1-342

设备补助款2,350,000.00--300,000.00--2,050,000.00与资产相关
项目建设补偿款及相关补助89,442.53--1,889.64--87,552.89与资产相关
合计8,358,412.17--514,074.00--7,844,338.17--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0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建设补偿款及相关补助391,061.12--8,365.00--382,696.12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97,500.10--6,363.64--291,136.46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301,561.50--6,450.51--295,110.99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133,448.14--44,304.52--2,089,143.62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147,766.66--44,682.34--2,103,084.32与资产相关
扶助专项资金859,816.48--102,018.35--757,798.13与资产相关
设备补助款2,650,000.00--300,000.00--2,350,000.00与资产相关
项目建设补偿款及相关补助-89,600.00-157.47--89,442.53与资产相关
合计8,781,154.0089,600.00-512,341.83--8,358,412.17--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19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建设补偿款及相关补助399,426.08--8,364.96--391,061.12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303,863.70--6,363.60--297,500.10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308,011.98--6,450.48--301,561.50与资产相关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177,749.38--44,301.24--2,133,448.14与资产相关

1-1-343

扶助企业发展资金2,192,452.38--44,685.72--2,147,766.66与资产相关
扶助专项资金759,999.98200,000.00-100,183.50--859,816.48与资产相关
设备补助款2,950,000.00--300,000.00--2,65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9,091,503.50200,000.00-510,349.50--8,781,154.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44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026,204.281,203,930.647,837,578.261,175,636.74
合计8,026,204.281,203,930.647,837,578.261,175,636.7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7,653,144.111,147,971.626,791,641.131,018,746.17
合计7,653,144.111,147,971.626,791,641.131,018,746.1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变动196,465.0029,469.75196,465.0029,469.75
合计196,465.0029,469.75196,465.0029,469.7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变动183,181.0027,477.15163,836.0024,575.40
合计183,181.0027,477.15163,836.0024,575.40

(3)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6)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45

14.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增值税留抵扣额12,108,511.529,378,373.61227,639.691,164,264.07
预缴税额---1,074,645.09
合计12,108,511.529,378,373.61227,639.692,238,909.1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款37,197,639.58-37,197,639.586,497,487.80-6,497,487.80
设备款30,386,003.69-30,386,003.6917,458,417.52-17,458,417.52
融资租赁摊销费721,356.55-721,356.55780,555.67-780,555.67
上市费用--
合计68,304,999.82-68,304,999.8224,736,460.99-24,736,460.99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工程款13,153.89-13,153.894,200,000.00-4,200,000.00
设备款1,041,063.00-1,041,063.00198,402.01-198,402.01
融资租赁摊销费902,652.01-902,652.011,017,620.69-1,017,620.69
上市费用6,292,452.80-6,292,452.80-
合计8,249,321.70-8,249,321.705,416,022.70-5,416,022.7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6.其他披露事项

1-1-346

17.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

无。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为主,各期末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均在99.99%以上,占比较高且保持稳定。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

(2)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款和应付设备款。2022年6月30日,应付工程款和应付材料款占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51.29%和28.91%。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93.67万元、180.27万元、288.63万元和331.98万元。2021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20年末增加108.36万元,增长60.11%,2022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较2021年末增加43.35万元,增长15.02%,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需要更多员工参与生产,因此所需支付员工工资和奖金增加导致。公司各报告期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根据薪酬政策计算但尚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

(4)其他流动负债

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6,480.14万元,占流动负债合计11.91%。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和预收合同负债税金,以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为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他流动负债中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占其他流动负债的比例为75.62%。

三、盈利情况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为主,各期末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均在99.99%以上,占比较高且保持稳定。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

(2)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款和应付设备款。2022年6月30日,应付工程款和应付材料款占应付账款占比分别为51.29%和28.91%。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93.67万元、180.27万元、288.63万元和331.98万元。2021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20年末增加108.36万元,增长60.11%,2022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较2021年末增加43.35万元,增长15.02%,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需要更多员工参与生产,因此所需支付员工工资和奖金增加导致。公司各报告期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根据薪酬政策计算但尚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

(4)其他流动负债

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6,480.14万元,占流动负债合计11.91%。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和预收合同负债税金,以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为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他流动负债中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占其他流动负债的比例为75.62%。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347

主营业务收入183,986,964.5587.44%333,328,258.5388.07%205,093,177.5185.32%197,083,100.5285.93%
其他业务收入26,417,925.5112.56%45,142,829.3911.93%35,300,950.0314.68%32,266,363.0214.07%
合计210,404,890.06100.00%378,471,087.92100.00%240,394,127.54100.00%229,349,463.54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一直专注于特种石墨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934.95万元、24,039.41万元、37,847.11万元和21,040.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5.93%、85.32%、88.07%和87.44%,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贸易收入、边角料和副产品销售收入,以及受托加工收入。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特种石墨95,823,167.1252.08%224,567,251.2367.37%135,258,890.5165.95%85,403,757.2843.33%
石墨坯19,587,424.7810.65%28,420,561.078.53%23,607,271.5611.51%62,367,953.3131.65%
特种石墨制品68,576,372.6537.27%80,340,446.2324.10%46,227,015.4422.54%49,311,389.9325.02%
合计183,986,964.55100.00%333,328,258.53100.00%205,093,177.51100.00%197,083,100.5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708.31万元、20,509.32万元、33,332.83万元和18,398.70万元。特种石墨、石墨坯、特种石墨制品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原材料经过磨粉混捏、压型、浸渍、焙烧后形成的半成品为石墨坯,石墨坯可以直接对外销售,亦可用于进一步石墨化加工,形成特种石墨,特种石墨经过机械加工后形成可直接用于下游领域的特种石墨制品。2019年4月,随着公司石墨化车间建成投产,公司开始具备石墨化生产能力,特种石墨销售占比逐渐升高,未经石墨化加工的石墨坯销售占比逐渐下降。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吨、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348

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
特种石墨平均单价32,026.8929.12%26,144.978.91%24,006.46-5.31%25,352.23
数量2,991.96-23.11%8,589.3152.45%5,634.2767.25%3,368.69
收入金额9,582.32-0.72%22,456.7366.03%13,525.8958.38%8,540.38
石墨坯平均单价29,870.7228.21%23,922.2322.52%19,525.31-10.97%21,930.06
数量655.745.16%1,188.04-1.74%1,209.06-57.49%2,843.95
收入金额1,958.7434.82%2,842.0620.39%2,360.73-62.15%6,236.80
特种石墨制品平均单价110,758.9035.60%93,256.4788.16%49,561.51-23.70%64,958.75
数量619.1545.57%861.50-7.64%932.7222.87%759.12
收入金额6,857.6497.39%8,034.0473.80%4,622.70-6.25%4,931.1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8,398.7026.20%33,332.8362.53%20,509.324.06%19,708.3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06%、62.53%、26.20%,其中,2020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销售量增加所致;2021年收入增长主要系产品销量增加和产品售价提高综合影响所致,2022年上半年收入增长主要系销售单价上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受销量和销售单价变动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销售收入增长额=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销量变化影响额=(本期销售量-上期销售量)*上期销售单价;单价变化影响额=(本期销售单价-上期销售单价)*本期销售量。 注2:2022年1-6月销售额增长变动数据系公司与2021年1-6月的数据对比。

1-1-349

1-1-350

报告期内,发行人特种石墨销售以三焙化为主,占比分别为89.03%、76.91%、77.96%和53.17%。2021 年下半年开始,发行人通过优化原料配方、改进生产工艺,二次焙烧的产品即可达到过去三次焙烧产品的性能指标,开始实现了二焙产品对三焙产品的逐步替代,因此2022年上半年二焙化产品的销售占比大幅提高。

1-1-351

注:异形件为非标准化产品,规格、型号多样化,无法逐一归类,故统一归为一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石墨制品销售以石墨匣钵和石墨盒为主,二者合计占比分别为51.35%、51.57%、70.38%和79.37%。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石墨匣钵和石墨盒销售金额和销售占比大幅提高,主要系受下游锂电行业需求增加影响所致。 4)石墨坯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特种石墨制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石墨坯销售变动分析 2019年4月石墨化车间投产之前,发行人不具备石墨化生产能力,需通过委托加工方式进行石墨化生产,因此,一些客户会向发行人直接购买石墨坯,购买后自行委托厂商进行石墨化加工。2019年下半年起,石墨化车间试运行后进入稳定生产状态,除少量石墨纯化外,发行人石墨化环节均为自产,部分客户转而直接购买特种石墨。部分客户如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下游为光伏行业终端客户,需要对石墨坯进行石墨纯化后才能加工成光伏用的石墨制品,因此仍向发行人采购石墨坯用于进一步生产加工;此外,另有部分客户基于自身的下游订单安排及发行人的生产排期,仍购买了较多的石墨坯。故报告期内,发行人2019年石墨坯销售收入金额较大、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游开工不足,许多石墨化受托加工厂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客户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石墨化受托加工商对石墨坯进行进一步生产,再加上发行人已具备石墨化生产能力,因而客户整体偏向采购特种石墨,对石墨坯的需求量下降,使得2020年的石墨坯销售量大幅减少。2020年客户采购石墨坯

1-1-352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元

后主要用于进一步石墨纯化,以加工成光伏用石墨制品或其他纯化产品,其中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下游为光伏客户,2020年向发行人总计购买了713.48吨石墨坯产品。2021年起由于特种石墨市场需求旺盛,带动了石墨化/纯化工序委托加工的供应紧张以及委托加工单价的快速上涨,因此客户更加倾向于购买特种石墨,石墨坯销售量同比进一步下降。受石墨价格整体上涨的影响,在销量下降的情况下,石墨坯销售收入有所上升。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石墨坯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变动不大,主要是销售给面向光伏行业的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共计向前述两家销售了747.98吨、325.47吨石墨坯产品。

②石墨制品销售变动分析

2020年石墨制品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滑,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减少,子公司宁和达海外销售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受市场行情影响,导致石墨制品平均单价有所下降。通过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疫情有所缓解后积极复工复产,稳定老客户,开拓新客户,提升特种石墨加工能力,全年的销售量较2019年增长22.87%。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的逐渐消除,锂电、光伏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快速回暖,尤其是锂电负极材料行业进入市场高峰期,对作为生产耗材的石墨制品需求量迅速上升,特别是对石墨匣钵及石墨盒的需求量大幅上涨。石墨匣钵和石墨盒单位重量较低,单价较高,因此尽管以重量计算的销售量有所下降,但石墨制品销售收入总体呈大幅增长趋势。2022年1-6月,锂电等行业持续增产扩产,石墨制品供不应求的状态进一步加剧。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与宁德时代、杉杉股份等下游终端大型锂电行业客户签署的石墨匣钵及石墨盒相关销售合同陆续在2022年上半年进行交货,因此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石墨制品销售收入同比进一步增加。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353

(%)(%)(%)(%)
境内179,308,300.9797.46%319,313,132.4895.80%197,709,372.1996.40%183,219,029.8792.97%
境外4,678,663.582.54%14,015,126.054.20%7,383,805.323.60%13,864,070.657.03%
合计183,986,964.55100.00%333,328,258.53100.00%205,093,177.51100.00%197,083,100.5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的产品主要是境内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90%以上。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海外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较多,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趋缓,公司海外销售收入较2020年有所恢复。公司外销出口主要通过上海海关,2022年上半年,受上海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销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75,103,766.7740.82%54,761,233.6916.43%24,117,190.1811.76%44,677,751.2222.67%
第二季度108,883,197.7859.18%91,113,855.7227.33%35,922,467.2217.52%49,143,357.7324.94%
第三季度--89,653,817.2126.90%56,662,934.7527.63%41,943,802.7221.28%
第四季度--97,799,351.9129.34%88,390,585.3643.10%61,318,188.8531.11%
合计183,986,964.55100.00%333,328,258.53100.00%205,093,177.51100.00%197,083,100.5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54

6.主营业务收入按____分类

□适用 √不适用

7.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元

随着疫情的好转,下半年开始下游行业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且锂电、光伏行业市场需求量快速反弹,再加上下游客户年底集中备货的影响,导致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

2022年1月—6月

2022年1月—6月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辉县市豫北石墨有限公司41,203,934.0619.58%
2金堂时代20,336,250.009.67%
3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13,353,710.636.35%
4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9,172,021.264.36%
5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7,162,317.693.40%
合计91,228,233.6443.36%-
2021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辉县市豫北石墨有限公司39,416,295.6810.41%
2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27,590,237.117.29%
3浙江翔日科技炭素有限公司25,184,205.306.65%
4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19,424,615.935.13%
5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17,614,864.124.65%
合计129,230,218.1434.13%-
2020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29,066,172.5612.09%
2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19,650,069.348.17%
3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14,805,077.066.16%
4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4,174,561.115.90%
5辉县市顺风模具有限公司11,319,567.244.71%
合计89,015,447.3137.03%-
2019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26,790,852.2111.68%
2宁夏启信铭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3,012,766.2310.03%

1-1-355

3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4,793,886.576.45%
4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11,740,220.365.12%
5辉县市北流碳素厂10,149,781.934.43%
合计86,487,507.3037.7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56

8.其他披露事项

注:边角料主要系石墨制品加工过程中正品原材料切割剩下的掏心料、边角料和石墨粉。 发行人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贸易业务、边角料销售、副产品销售及受托加工业务。其中贸易业务主要利用自身行业内客户优势,在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获取利润;其次受发行人自身产能有限的影响,存在自产产品无法及时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的情况;另外有部分尺寸规格的压型模具,因其市场需求量通常较少,发行人未予配置;此外石墨制品主要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进行供货,由于客户定制的差异化需求越来越大,客户需求的石墨制品规格型号多样化,发行人未能全部自产,因此采取贸易模式进行配套销售以

1-1-357

2020年发行人缺陷品销售类型、数量、单价及金额情况如下:
产品结构缺陷品类型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石墨坯裂纹145.2612,415.66180.35
缺角168.3219,300.80324.86
小计313.58-505.22
特种石墨裂纹906.7319,534.431,771.24

1-1-358

缺角335.5023,751.26796.86
氧化73.6814,778.20108.89
小计1,315.91-2,676.98
合计1,629.49-3,182.20

2019年发行人缺陷品销售类型、数量、单价及金额情况如下:

注1:上述表中的数据包含了对子公司宁和达的销售数据; 注2:上述表中的数据为营业收入中销售缺陷品的数量和金额,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与贸易收入。 2)缺陷品类型说明及销售价格情况 特种石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缺陷主要包括缺角、裂纹、氧化等情形,其中缺角主要为在焙烧、石墨化的装炉和出炉的过程中发生磕碰而产生;裂纹是指石墨坯或特种石墨表面存在纵裂纹、横裂纹或网状裂纹,一般发生在焙烧和石墨化加工过程中,主要系石墨坯或特种石墨加热时温差引起的热应力导致;氧化发生在石墨化过程中,在超过特种石墨氧化温度的高温条件下,特种石墨表面或端部与空气或水蒸气发生氧化反应,破坏了产品表面结构,甚至局部被烧蚀。缺角、裂纹、氧化均属于特种石墨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情况,符合特种石墨生产的特征。 对于缺陷品,通常按照切除缺陷部分后的尺寸规格来进行定价销售。相同质量的特种石墨和石墨坯,尺寸规格越大,单价越高。切除缺陷部分后的特种石墨和石墨坯尺寸规格变小且切割需要额外成本,因此,缺陷品单价相比正品较低。 缺陷品中,缺角通常对产品规格影响较小,因此缺角产品单价相比正品略低或相仿。对于裂纹和氧化的缺陷品,裂纹和氧化部分通常对产品影响部分较多,切割后的产品尺寸规格较小,使得产品用途受限,因此裂纹和氧化产品的单价相对较低,且根据裂纹和氧化的程度不同,产品的折价比例差异较大。缺陷品价格没有统一的折扣比例与市场报价,主要是根据缺陷品的缺陷对产品影响程度以及客户对产品规格的需求,与客户协商

1-1-359

注1:上述表中的数据以包含了对子公司宁和达的销售的平均单价计算; 注2:2019年无石墨坯裂纹产品出售。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缺陷品销售单价与正品销售单价的差异情况与各类缺陷对产品影响程度相符合。对产品规格尺寸影响较小的缺角产品,其销售单价折价比例较低;对产品规格尺寸影响较大的裂纹和氧化产品,其销售单价折价比例较高。因缺陷品对于产品影响有不确定性,且销售的缺陷品产品规格型号结构与正品产品规格型号结构并不相同,所以即使同类缺陷品,在不同年份不同产品分类下,其销售单价折价会存在一定波动,但总体而言,不同类型缺陷品销售单价折价情况反映了不同缺陷对产品的影响程度。 2020年度特种石墨的裂纹产品平均单价为对应正品单价的80.06%,裂纹产品单价比例高于其他年份裂纹产品单价比例。2020年销售的特种石墨裂纹产品中,单价较高的三焙化和四焙化产品销售比例远高于正品中三焙化和四焙化产品销售比例。同时,对于单价较低的一焙化和二焙化产品,裂纹产品的销售比例则低于正品。由于裂纹产品和正品销售产品分类结构不同,裂纹产品平均单价占正品比例较其他年度偏高。 2022年1-6月,公司销售的特种石墨氧化产品数量为4.03吨,销售金额9.27万元,平均单价为对应正品单价的71.59%,单价比例高于其他年份,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销售的特种石墨氧化产品以三焙化大规格尺寸的产品为主,该类产品单价较高,且该期销售氧化产品以对产品影响程度较小的产品为主,所以该期氧化产品平均单价占正品比例较其他年度偏高。 综上所述,发行人缺陷品销售单价折让比例为根据缺陷对产品影响的实际情况决定的,符合缺陷品的实际价值,发行人缺陷品销售单价折让比例合理。

1-1-360

9.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二)营业成本分析

1.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小,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趋缓,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且受下游锂电、光伏行业需求大幅增加影响,特种石墨价格增长、销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较大。2022年1-6月,特种石墨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市场价格进一步上涨,同时公司产业链积极向下游延伸,下游终端客户销售比例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在85%以上;从销售区域看,公司整体上以国内客户为主;由于产品销售受市场价格走势、下游需求量、产能产量、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各季节分布不均匀,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1)产品成本的归集

公司生产成本归集明细科目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委托加工费、能源动力费用、制造费用、运输费用等。生产成本实行分步核算、按费用项目分项核算,核算主要过程如下:

①直接材料:根据生产订单按车间领料归集材料成本,生产产品原材料实际耗用量乘以加权平均成本单价核算,当月耗用材料成本单价根据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计算耗用量与耗用材料成本单价的乘积即公司生产产品当月实际领用的原材料价值予以归集,计入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明细;

②直接人工:根据工资明细表计提各车间的直接人工费用,各车间按照各产品的产量分配员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明细;

③委托加工费:根据应付加工厂商的加工费用确定委托加工物资的加工成本。

④能源动力费用:按出库单归集天然气、电力的领用明细,进行出库成本核算并将费用分配至各生产成本中心。

⑤其他制造费用:主要为厂房及设备折旧、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等,根据生产车间的折旧、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等资料归集,以实际发生金额按各车间生产

1-1-361

1-1-362

1-1-363

1-1-364

2.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结果作为基本工资依据;对于参与研发的人员,由研发项目负责人记录并按月统计参与研究项目人员的工时情况。人力专员对全公司考勤记录复核确认后,编制月度工资表,并将工资表交由财务部进行工资的计提与分配。

② 作业层面人工工时的统计情况

公司根据《作业工时管理办法》进行生产工人工时的统计,由各生产作业车间单独记录,车间主任负责记录生产人员计件工资,并结合考勤打卡记录统计表按月统计生产人员工资,交由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交由人力专员进一步复核,复核合格后将确定的月度工资表交由财务部进行作业人员工资的计提与分配。综上,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人工工时、作业工时统计制度或管理办法,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确保工时记录准确、真实、完整。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21,245,173.4186.03%209,767,058.1987.27%134,479,992.7284.27%119,392,999.9887.19%
其他业务成本19,686,321.8013.97%30,602,324.8312.73%25,103,435.9615.73%17,543,627.4612.81%
合计140,931,495.21100.00%240,369,383.02100.00%159,583,428.68100.00%136,936,627.44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比分别为87.19%、84.27%、

87.27%和86.03%。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64,949,073.6553.57%111,460,742.7453.14%60,383,986.6144.90%50,135,153.0441.99%
直接人工6,977,894.425.76%14,476,868.256.90%13,143,011.619.77%11,210,717.159.39%
制造费用23,116,280.0219.07%39,172,336.1418.67%27,760,087.8420.64%24,252,562.4120.31%
委托加工费6,623,624.045.46%8,749,194.484.17%5,639,720.714.19%12,714,992.4510.65%
能源动力费15,362,465.6612.67%29,241,315.7213.94%23,256,704.5317.29%16,648,667.6013.94%

1-1-365

材料采购运费3,379,461.642.79%5,214,406.582.49%2,967,328.592.21%4,430,907.323.71%
销售运费836,373.980.69%1,452,194.280.69%1,329,152.830.99%--
合计121,245,173.41100.00%209,767,058.19100.00%134,479,992.72100.00%119,392,999.9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66

4.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月价格处于高位;另一方面,公司扩大产能,新的焙烧车间和石墨化车间陆续于2021年末和2022年3月底投产使用,天然气、电力等能耗费用增加额较大,以及用于生产过程中的铁箱铁架、保温料等周转材料新增投入较多,使得制造费用大幅增加。

除此之外,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实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合同履约所需承担的销售运费计入营业成本。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特种石墨59,068,728.0048.72%135,760,824.1564.72%86,773,387.8664.53%51,943,962.1443.51%
石墨坯9,713,156.358.01%18,107,042.458.63%16,453,447.6912.23%33,557,118.7828.11%
特种石墨制品52,463,289.0643.27%55,899,191.5926.65%31,253,157.1823.24%33,891,919.0528.39%
合计121,245,173.41100.00%209,767,058.19100.00%134,479,992.72100.00%119,392,999.9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主营业务成本按____分类

□适用 √不适用

6.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自于特种石墨、石墨坯、特种石墨制品,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基本匹配。

2022年1月—6月

2022年1月—6月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0,150,520.139.51%
2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38,761,739.379.18%
3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37,488,026.888.88%
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19,409,321.464.60%
5湘潭华夏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18,424,778.764.37%
合计154,234,386.6036.54%-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353,799.7911.49%

1-1-367

2江西新伟业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29,261,168.586.95%
3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23,450,944.995.57%
4武汉乾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944,993.304.98%
5江西丰硕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8,584,527.374.42%
合计140,595,434.0333.40%-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88,403.309.88%
2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18,582,693.469.18%
3汨罗市龙景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6,103,006.597.96%
4葫芦岛荣达实业有限公司15,257,521.367.54%
5汨罗市泓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966,871.456.41%
合计82,898,496.1640.97%-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486,607.1010.32%
2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15,643,070.558.73%
3兴化市振兴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2,131,130.216.77%
4汨罗市龙景碳素制品有限公司10,125,865.395.65%
5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8,838,280.014.93%
合计65,224,953.2636.4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为原材料、能源动力(主要为天然气和电力)、工程施工(含工程物资)等。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进行厂房建设、焙烧炉建设、石墨化炉建设、办公楼建设等,工程采购支出较多,导致前五大供应商中工程施工单位较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部分生产工序的委托加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材料类、委托加工类和工程类分类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2、公司主要供应商的情况”。无。

1-1-368

8.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主要系收入规模增减及收入结构变化所致,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整体一致。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62,741,791.1490.31%123,561,200.3489.47%70,613,184.7987.38%77,690,100.5484.07%
其中:
特种石墨36,754,439.1252.90%88,806,427.0664.31%48,485,502.6560.00%33,459,795.1436.21%
石墨坯9,874,268.4314.21%10,313,518.627.47%7,153,823.878.85%28,810,834.5331.18%
特种石墨制品16,113,083.5923.19%24,441,254.6417.70%14,973,858.2618.53%15,419,470.8816.69%
其他业务毛利6,731,603.719.69%14,540,504.5610.53%10,197,514.0712.62%14,722,735.5615.93%
合计69,473,394.85100.00%138,101,704.90100.00%80,810,698.86100.00%92,412,836.1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实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合同履约所需承担的运费计入营业成本,故2020年起,销售毛利扣除了合同履约的运费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9,241.28万元、8,081.07万元、13,810.17万元和6,947.34万元,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7,769.01万元、7,061.32万元、12,356.12万元和6,274.18万元,公司营业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贡献。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特种石墨38.36%52.08%39.55%67.37%35.85%65.95%39.18%43.33%
石墨坯50.41%10.65%36.29%8.53%30.30%11.51%46.19%31.65%
特种石墨制品23.50%37.27%30.42%24.10%32.39%22.54%31.27%25.02%

1-1-36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注:表格所列2019年平均营业成本不含销售运费,2022年1-6月变动比例为与2021年1-6月对比数据。 特种石墨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经过石墨化工序阶段的产品,按上一阶段工序石墨

1-1-370

坯焙烧的次数,其石墨化产品可进一步分为一焙化类、二焙化类、三焙化类、四焙化类特种石墨,公司主要以销售三焙化类产品为主,报告期内三焙化类产品销售收入占特种石墨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89.15%、76.91%、77.96%和53.17%。随着公司优化原料配方、改进生产工艺,公司产品经过更少的焙烧次数即可达到相应的性能指标,因此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二焙化类销售占比较上年大幅上升,占比为37.90%。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石墨的整体毛利率分别为39.18%、35.85%、39.55%和38.36%,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33%、65.95%、67.37%和52.08%。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石墨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受下游供求关系影响,2018年特种石墨市场价格处于高位。2019年起,受下游产品供应充足及同行业产能恢复的影响,特种石墨销售价格逐步下降。2020年,特种石墨销售价格整体走势相对稳定,与2019年下半年差异不大,但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略有下降,使得2020年全年的平均销售价格较2019年下降5.31%,由于平均营业成本与2019年相比差异不大,且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实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合同履约所需承担的销售运费计入营业成本,综合导致2020年的特种石墨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影响的逐渐消除,锂电、光伏等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快速反弹,尤其是锂电负极材料行业进入市场高峰期,特种石墨整体的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上升,尽管原材料采购价格亦有所上涨,但由于发行人特种石墨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如三焙化特种石墨的生产周期约为7-8个月,营业成本结转了较多前期购入的相对低价原材料,导致平均营业成本涨幅较低,最终使得2021年特种石墨的毛利率上升。 2022年1-6月,公司特种石墨的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一方面,原材料市场价格快速上涨,原材料材料成本上涨幅度超过销售价格增长幅度;另一方面,公司新的焙烧车间和石墨化车间陆续于2021年末和2022年3月底投产使用,用于生产过程中的铁箱铁架、保温料等周转材料新增投入较多,使得制造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2)石墨坯 报告期内,公司石墨坯产品的平均售价和平均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额变动 比例数额变动 比例数额变动 比例数额
销售数量(吨)655.745.16%1,188.04-1.74%1,209.06-57.49%2,843.95
平均销售单价29,870.7228.21%23,922.2322.52%19,525.31-10.97%21,930.06

1-1-371

平均营业成本14,812.510.40%15,241.1112.00%13,608.4615.33%11,799.48
平均单位毛利15,058.2176.23%8,681.1246.72%5,916.85-41.59%10,130.58
毛利率50.41%-36.29%-30.30%-46.19%

注:表格所列2019年平均营业成本不含销售运费,2022年1-6月变动比例为与2021年1-6月对比数据。

公司在销售特种石墨产品的同时,会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情况,销售部分石墨坯产品。石墨坯是指经过焙烧工序、尚未经过石墨化工序的石墨产品,按其焙烧的次数可分为一焙坯类、二焙坯类、三焙坯类和四焙坯类。2019年、2020年、2022年1-6月,公司石墨坯销售以三焙坯类为主,其销售收入占石墨坯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89.10%、

81.68%和53.54%, 2021年公司以销售四焙坯类为主,销售占比为75.85%。

报告期内,公司石墨坯的整体毛利率分别为46.19%、30.30%、36.29%和50.41%,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65%、11.51%、8.53%和10.65%。

报告期内,公司石墨坯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主要系:

2020年上半年尤其是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物流运输暂停,下游客户停工停产,公司销售受到重大影响;2020年下半年,随着疫情影响褪去,下游行业市场需求快速回暖,公司为满足客户对特定产品型号和交货周期的需求,外购了较多的石墨坯半成品进行进一步焙烧加工后对外销售,因外购半成品的成本较自产成本更高,导致2020年石墨坯的单位成本较上年增幅较大,再加上本期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下降,进而导致2020年石墨坯毛利率大幅下降。且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实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合同履约所需承担的销售运费计入营业成本,综合导致2020年的石墨坯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2021年,下游锂电、光伏等行业市场需求旺盛,特种石墨供不应求,石墨坯的销售价格大幅上涨,涨幅超过平均营业成本的涨幅,使得平均毛利增加,进而使得本期石墨坯毛利率上升。

2022年1-6月石墨坯毛利率较2021年大幅提高,主要系当期石墨坯中四焙坯销量大幅减少,以销售二焙坯和三焙坯为主,焙烧次数越少,其单位成本一般越低,使得单位平均成本降幅较大。此外,受市场销售价格上涨,以及缺陷品销售比例降低影响,当期石墨坯毛利率涨幅较大。

(3)特种石墨制品

特种石墨制品是指以特种石墨为原材料,经过切割、打磨、精雕等工序打造的特种石墨制品,广泛应用于锂电、光伏、稀土、人造金刚石、冶金等行业。公司生产的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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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所列2019年平均营业成本不含销售运费,2022年1-6月变动比例为与2021年1-6月对比数据。 报告期内,特种石墨制品的生产、销售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宁和达负责,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即为特种石墨材料,除从母公司宁新新材采购外,也存在一定比例的对外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石墨制品的整体毛利率分别为31.27%、32.29%、30.42%和23.50%,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25.02%、22.54%、24.10%和37.27%。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特种石墨制品的毛利率较为稳定,变动较小,2022年1-6月,公司特种石墨制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内特种石墨制品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系: 2020年公司销售的特种石墨制品型号较2019年更加丰富,除了细结构石墨外,同时还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外购了较大比例的中粗结构石墨进行生产加工,中粗结构石墨采购价格相对较低,且制造的石墨制品规格尺寸、重量较大,使得特种石墨制品整体按重量计量的单位成本和单位售价均有所下降。由于平均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高于平均销售价格的销售幅度,使得2020年的特种石墨制品毛利率较上年略有提升。 2021年特种石墨市场行情旺盛,公司销售的特种石墨制品规格型号众多,本期销售主要以精加工的石墨盒、石墨匣钵等为主,石墨盒、石墨匣钵的单位体积重量低,产品附加值高,按重量计量的单位售价较高,加上本期市场行情较好,使得本期整体的特种石墨制品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21年,宁和达对外采购的特种石墨制品原材料比例大幅提高,采购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涨幅较大。石墨制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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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涨幅度小于平均营业成本的上涨幅度,使得本期特种石墨制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2022年1-6月,公司特种石墨制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一方面系2021年下半年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订单)时,销售价格系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签署确定,在2022年1-6月生产交货并确认收入,而2022年上半年,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均上涨幅度较大,导致部分客户销售毛利较低甚至为负;另一方面,公司与部分大型终端客户签订了石墨制品销售合同,并委托其他石墨加工厂商进行加工生产,而委托加工产品的毛利率与自产相比较低,上述因素综合导致本期特种石墨制品毛利率较低。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内销34.30%97.46%37.39%95.80%34.88%96.40%40.66%92.97%
外销26.50%2.54%29.68%4.20%22.35%3.60%23.02%7.0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主营业务按照_____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由内销构成。公司外销产品以石墨制品为主,外销产品毛利率低于内销产品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公司外销产品中,粗加工的石墨块占比较高。2021年外销毛利率较2019年及2020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当年粗加工的石墨块销售占比降幅较大,石墨匣钵和异形件等高附加值的精加工产品销售占比有所提高;2022年1-6月外销毛利有所下降,一方面受特种石墨制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所致,另一方面粗加工的石墨块销售占比较2021年大幅上升。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方大炭素(%)31.22%33.51%28.7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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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43.51%27.12%28.79%32.03%
新成新材(%)20.44%12.04%13.45%26.55%
平均数(%)31.72%24.22%23.65%34.53%
发行人(%)33.02%36.49%33.62%40.2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石墨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没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上市公司。方大炭素与公司同处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方大炭素生产的碳素制品与公司生产的特种石墨同属于碳素制品的大类;另外,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中东方碳素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生产、销售,新成新材主要从事石墨制品、石墨电极的生产销售以及受托加工服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较为接近,且同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因此,本次申报时公司选取了方大炭素、东方碳素、新成新材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如下:
项目方大炭素东方碳素新成新材公司
资产规模2019年末: 1,847,616.57万元 2020年末: 1,923,547.11万元 2021年末: 1,850,294.82万元 2022年6月末 2,010,071.17万元2019年末: 33,789.80万元 2020年末: 39,925.54万元 2021年末: 46,713.40万元 2022年6月末: 51,554.93万元2019年末: 119,005.39万元 2020年末: 102,633.84万元 2021年末: 101,964.37万元 2022年6月末: 95,179.56万元2019年末: 53,691.21万元 2020年末: 64,286.75万元 2021年末: 92,119.64万元 2022年6月末: 124,931.97万元
主营业务炭素制品、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特种石墨材料的生产、销售石墨制品、石墨电极的生产销售以及受托加工服务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特种石墨制品(等静压石墨、冷压石墨),核电用炭材料,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等石墨产品及受托加工业务,石墨产品包括中粗结构石墨及细结构石墨,其中中粗结构石墨占比较高中粗石墨及制品、石墨电极、受托加工业务、活性炭等特种石墨、石墨坯、特种石墨制品
业务模式主营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炭素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西北、东北、西南等地区;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能源、化工、机械、医疗、生物等行业和高科技领域;生产的石墨电极主要面向主营石墨产品;使用煅烧沥青焦、石油焦和石英砂等,经过压型、浸渍、焙烧、石墨化等环节加工成石墨产品,其中中粗结构石墨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销售给客户。主营石墨产品;使用沥青焦、石油焦等,经过压型、浸渍、焙烧、石墨化等环节加工成石墨产品,产品以中粗结构石墨为主,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销售给客户。主营特种石墨及制品,使用沥青焦、石油焦、中温沥青、高温沥青等材料,经过压型、浸渍、焙烧、石墨化、石墨化加工等环节加工成特种石墨及制品,以细结构特种石墨为主,主要以直销的形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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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钢铁企业。售给客户。
主营客户未披露客户名称,客户群体主要面向大型钢铁企业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韩国GTS有限公司、淄博银轩碳素技术有限公司、宜兴市永旭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等南通星球石墨设备有限公司、GraphiteElectrodeSales,Inc、山西晋能集团大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炭素分公司、山西鑫贤炭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辉县市豫北电碳制品厂、无锡扬苏碳素材料有限公司、宜兴市宁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等
营业收入规模2019年: 675,090.52万元 2020年: 353,917.23万元 2021年: 465,177.27万元 2022年1-6月: 267,108.87万元2019年: 18,237.74万元 2020年: 20,866.00万元 2021年: 32,479.82万元 2022年1-6月: 16,317.19万元2019年: 48.062.96万元 2020年: 29,541.73万元 2021年: 27,081.08万元 2022年1-6月: 13,877.51万元2019年: 22,934.95万元 2020年: 24,039.41万元 2021年: 37,847.11万元 2022年1-6月: 21,040.4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29%、33.62%、36.49%和33.02%。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方大炭素、东方碳素和新成新材的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为细结构特种石墨,与前述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结构存在一定的区别。

为剔除其它因素影响,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其中,方大炭素取自年报中主营业务炭素制品业务数据,东方碳素取自年报中主营业务特种石墨毛利率(2022年更正版),新成新材取自年报中主营业务石墨制品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石墨及碳素制品下游应用广泛,产品种类丰富多样。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特性可分为石墨制品类、炭制品类和炭素新材料三大类,其中石墨制品包括普通石墨电极、高功率石墨电极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炭制品类包括炭电极、炭块、预焙阳极、炭糊等;炭素新材料包括特种石墨、炭复合材料、炭纤维类制品和碳纳米材料等。不同产品应用领域不同,其利润水平亦存在较大差异。 虽然方大炭素、东方碳素、新成新材及发行人都属于石墨行业,但所属的细分领域差异较大,各公司的主要产品、工艺流程、终端应用领域等均有所不同。 方大炭素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超高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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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披露事项

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特种石墨制品(等静压石墨、冷压石墨),核电用炭材料(高温气冷堆炭堆内构件),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等,其主导产品是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方大炭素的石墨电极产品主要应用于用于炼钢电弧炉、精炼炉、生产铁合金、工业硅、黄磷、刚玉等矿热炉及其他利用电弧产生高温的熔炼炉。根据方大炭素公开披露资料,2019年方大炭素营业收入中炭素制品、铁精粉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4.89%、13.85%,2020年炭素制品、铁精粉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5.11%、11.88%;2021年炭素制品、铁精粉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0.43%、9.00%,方大炭素石墨电极占比较高,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差异较大,石墨电极工艺精细化程度要求和技术含量相对较低,销售价格较细结构特种石墨低,因此其毛利率亦相对较低。

东方碳素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生产中粗结构石墨和细结构石墨材料。根据2021年东方碳素更正后的年报数据,其2019年中粗结构石墨、细结构石墨收入占比分别为50.92%、48.50%,2020年中粗结构石墨、细结构石墨收入占比额分别为39.59%、60.02%,2021年其年报未披露产品结构占比。东方碳素产品中中粗结构石墨占比较高,与细结构特种石墨产品相比,中粗结构石墨产品工艺精细化程度要求和技术含量相对较低,销售价格较细结构特种石墨低,因此其毛利率亦相对较低。根据2021年东方碳素更正后的年报数据,其2019年细结构石墨毛利率为38.28%,略低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020年细结构石墨毛利率为41.55%,高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022年上半年,东方碳素等静压石墨销量增加,等静压石墨对生产工艺要求更高,毛利空间更大,故2022年上半年东方碳素毛利率提高,使其毛利率高于发行人毛利率。

新成新材主营业务为石墨制品、石墨电极的生产销售以及受托加工服务。2019年石墨制品、石墨电极和受托加工服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2.89%、22.23%和30.15%;2020年石墨制品、石墨电极和受托加工服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2.18%、17.04%和22.86%,2021年石墨制品、石墨电极和受托加工服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8.99%、5.98%、18.24%,且其石墨制品以中粗结构石墨为主,因此其毛利率相对较低。2022年上半年,根据其公开披露信息,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其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1)报告期各期按客户类型的客户数量、销售内容、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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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按照加工商、贸易商、终端客户区分的数量、销售内容、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年份客户类型客户数量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万元)销售占比毛利率
2022年1-6月加工商71石墨坯2,484.9111.81%39.51%
特种石墨8,461.9840.22%
石墨制品204.160.97%
其他641.693.05%
小计11,792.7456.05%
贸易商21特种石墨1,278.966.08%36.26%
石墨制品425.812.02%
其他37.310.18%
小计1,742.098.28%
终端客户147特种石墨14.630.07%22.07%
石墨制品7,401.3535.18%
其他89.680.43%
小计7,505.6635.67%
合计239合计21,040.49100.00%33.02%
2021年度加工商109石墨坯3,025.467.99%38.55%
特种石墨21,412.7156.58%
石墨制品485.371.28%
其他1,371.873.62%
小计26,295.4269.48%
贸易商36石墨坯25.230.07%38.31%
特种石墨2,803.737.41%
石墨制品1,187.253.14%
其他64.620.17%
小计4,080.8310.78%
终端客户236特种石墨102.710.27%28.23%
石墨制品7,314.7119.33%
其他53.440.14%
小计7,470.8619.74%
合计381合计37,847.11100.00%36.49%
2020年度加工商126石墨坯2,598.0010.81%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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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客户数量将同一控制下相同客户类型的客户按1家计算。 注2:其他类主要为边角料、副产品及石墨粉等。 (2)终端客户按照下游应用领域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的客户类型分为加工商客户、贸易商客户以及终端客户,对于终端客户,发特种石墨13,261.9255.17%
石墨制品520.102.16%
其他1,680.646.99%
小计18,060.6675.13%
贸易商29石墨坯41.040.17%30.60%
特种石墨1,680.496.99%
石墨制品420.901.75%
其他128.370.53%
小计2,270.809.45%
终端客户217特种石墨3.540.01%36.17%
石墨制品3,681.6915.32%
其他22.720.09%
小计3,707.9515.42%
合计372合计24,039.41100.00%33.62%
2019年度加工商114石墨坯6,148.1326.81%40.69%
特种石墨9,038.1039.41%
石墨制品957.264.17%
其他847.873.70%
小计16,991.3674.09%
贸易商17石墨坯236.281.03%40.59%
特种石墨1,123.954.90%
石墨制品567.572.47%
其他91.120.40%
小计2,018.928.80%
终端客户161石墨坯218.860.95%38.43%
特种石墨254.871.11%
石墨制品3,406.3214.85%
其他44.630.19%
小计3,924.6717.11%
合计292合计22,934.95100.0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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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客户数量将同一控制下相同客户类型的客户按1家计算; 注2:2020年1月1日起,发行人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由销售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注3:上表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口径,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3)按照下游的应用领域分类报告期各期的客户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中按应用领域划分收入及占比数据为营业收入口径。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终端客户所属行业主要为锂电、稀土和金属冶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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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1

如上表所示,等静压和模压的特种石墨产品毛利率水平基本持平,等静压和模压的石墨坯产品在2021年差异较大,其中等静压石墨坯毛利率较低,主要系领用了较多外购的等静压半成品进一步生产加工。 2)石墨制品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等静压石墨制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外购的等静压特种石墨。由于发行人在石墨制品生产中,未对领用的等静压石墨和模压石墨进行区分,且发行人在生产部分规格型号较小的石墨制品时,会领用二次料、边角料,该部分二次料、边角料亦未清晰区分等静压石墨或模压石墨,故发行人石墨制品无法按照等静压或者模压类型进行区分核算成本;同时,发行人对外销售时未按等静压石墨和模压石墨区分石墨制品,因此无法对石墨制品按照等静压及模压类型准确分析其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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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毛利率总体分析

(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下游供求关系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较为合理。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2,849,598.981.35%5,987,160.151.58%4,330,275.171.80%6,840,731.932.98%
管理费用9,694,861.594.61%23,360,367.316.17%10,302,826.924.29%10,761,492.144.69%
研发费用8,780,844.914.17%15,493,579.624.09%9,131,527.203.80%8,972,390.143.91%
财务费用7,520,767.133.57%10,114,222.732.67%8,394,222.103.49%5,432,064.862.37%
合计28,846,072.6113.71%54,955,329.8114.52%32,158,851.3913.38%32,006,679.0713.9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3,200.67万元、3,215.89万元、5,495.53万元和2,884.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96%、13.38%、14.52%和13.71%,占比相对稳定。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036,849.4471.48%3,846,607.1264.25%2,640,914.1360.99%2,285,498.7833.41%
运输费32,802.331.15%367,250.116.13%263,714.636.09%2,741,403.8740.07%
业务招待费214,215.677.52%343,125.075.73%397,477.699.18%263,483.483.85%
差旅费51,892.241.82%238,216.263.98%338,475.647.82%435,921.756.37%
折旧费272,024.129.55%526,823.928.80%25,946.040.60%21,720.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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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41,815.188.49%665,137.6711.11%663,747.0415.33%1,092,703.5515.97%
合计2,849,598.98100.00%5,987,160.15100.00%4,330,275.17100.00%6,840,731.93100.00%

(2)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方大炭素(%)2.78%2.87%2.84%3.55%
东方碳素(%)1.08%0.99%0.96%1.23%
新成新材(%)1.85%1.65%1.90%2.69%
平均数(%)1.91%1.84%1.90%2.49%
发行人(%)1.35%1.58%1.80%2.98%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98%、1.80%、1.58%和1.35%,呈下降趋势,与可比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接近,且变动趋势保持一致。2020年之后,公司销售费用率下降主要是因为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如果2020年度、2021年和2022年1-6月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仍计入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98%、2.46%、2.01%和1.84%,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为稳定。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及折旧费等,其中职工薪酬是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684.07万元、433.03万元、598.72万元和284.96万元。2020年销售费用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原通过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输费调整为通过合同履约成本核算进而结转至营业成本;2021年销售费用较2020年增加165.69万元,主要系职工薪酬随销售收入增长而相应增加,此外,公司销售部门搬入新办公楼,所分摊的折旧费亦有所增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4,278,218.2044.13%7,379,474.2231.59%5,998,521.2758.22%5,519,567.6251.29%
折旧与摊销1,794,516.9918.51%3,048,236.4113.05%698,657.506.78%626,589.385.82%
办公费320,848.293.31%672,982.802.88%614,953.665.97%448,780.434.17%
差旅费17,299.390.18%121,794.540.52%128,880.421.25%333,315.2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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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费1,233,465.0712.72%9,213,595.6039.44%1,178,104.0911.43%1,657,684.5515.40%
业务招待费1,269,193.0513.09%1,860,944.857.97%1,394,890.4113.54%1,549,319.2414.40%
其他781,320.608.06%1,063,338.894.55%288,819.572.80%626,235.645.82%
合计9,694,861.59100.00%23,360,367.31100.00%10,302,826.92100.00%10,761,492.14100.00%

(2)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方大炭素(%)8.43%10.91%11.28%9.05%
东方碳素(%)3.45%3.68%4.77%5.21%
新成新材(%)15.92%19.96%14.06%9.70%
平均数(%)9.27%11.52%10.04%7.99%
发行人(%)4.61%6.17%4.29%4.69%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69%、4.29%、6.17%和4.61%,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管理费用率,公司管理费用率与东方碳素较为接近,低于方大炭素及新成新材,主要原因系方大炭素计提了较多的修理费、安全生产费、停工损失、服务费等,新成新材2021年计提了较多的电解液项目折旧费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中介机构费、业务招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076.15万元、1,030.28万元、2,336.04万元和969.49万元。公司2021年管理费用增幅较大,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及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其中,职工薪酬增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的增加,公司管理费用亦相应增加;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主要系办公楼墨都大厦投入使用后,相应的管理部门用办公室折旧计提增加;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较多,系公司筹划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原IPO相关中介机构已支付费用由其他应收款转到管理费用,因此2021年管理费用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大幅增加。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2,967,171.7033.79%4,469,731.0428.85%3,154,434.4034.54%2,419,062.5026.96%

1-1-385

材料费3,376,679.7838.46%7,870,177.3750.80%3,187,959.4634.91%4,604,177.4051.31%
折旧与摊销563,875.136.42%755,683.364.88%863,092.119.45%661,936.577.38%
差旅费6,119.130.07%36,635.350.24%63,990.230.70%7,276.570.08%
其他1,866,999.1721.26%2,361,352.5015.24%1,862,051.0020.39%1,279,937.1014.27%
合计8,780,844.91100.00%15,493,579.62100.00%9,131,527.20100.00%8,972,390.14100.00%

(2)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方大炭素(%)1.69%1.50%2.48%0.79%
东方碳素(%)3.06%3.60%4.32%6.12%
新成新材(%)3.07%3.76%6.52%3.44%
平均数(%)2.61%2.95%4.44%3.45%
发行人(%)4.17%4.09%3.80%3.91%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91%、3.80%、4.09%和4.17%,较为稳定。公司的研发费用率高于方大炭素,与东方碳素、新成新材较为接近,研发投入相对处于较高水平,主要与公司长期以来注重技术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的发展战略有关。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方大炭素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均远大于公司,而东方碳素、新成新材和公司的规模相对较小,处于成长期,加上石墨行业处于上升期,产品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需要投入较大比例的研发费用进行技术储备。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财务费用分析

(1)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公司的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与摊销等,其中职工薪酬、材料费是公司研发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他费用归集的是燃料费、水电费等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897.24万元、913.15万元、1,549.36万元和878.08万元。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累计形成多项专有技术和研发成果,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有利于公司在未来竞争中技术储备的成果转化。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费用7,829,984.6410,150,961.398,402,134.275,714,191.06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185,167.94148,103.51140,740.0852,858.02

1-1-386

汇兑损益-175,178.9321,580.52112,779.26-237,111.10
银行手续费49,593.3649,132.7420,048.657,842.92
其他1,536.0040,651.59--
合计7,520,767.1310,114,222.738,394,222.105,432,064.86

(2)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方大炭素(%)-3.20%-3.35%-6.77%-2.53%
东方碳素(%)0.28%0.61%1.17%1.32%
新成新材(%)7.06%8.69%8.70%4.05%
平均数(%)1.38%1.98%1.03%0.94%
发行人(%)3.57%2.67%3.49%2.37%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分别为2.37%、3.49%、2.67%和3.57%,高于可比公司平均财务费用率。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较高的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先后进行焙烧车间、等静压车间、石墨化车间、墨都大厦等厂房、办公楼的建设,资本性支出较大,加上公司生产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大幅增加,因而相应的银行借款规模增加,利息支出较多,导致财务费用率较高。方大炭素因利息收入较高,故其财务费用为负。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对外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长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725.00万元、12,105.00万元、20,250.00万元和31,150.00万元,报告期内含融资租赁费用在内的利息支出分别为571.42万元、

840.21万元、1,015.10万元和783.00万元,占财务费用发生额的大部分。无。

6.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期间费用金额整体呈稳步上升趋势,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

(五)利润情况分析

1.利润变动情况

1-1-387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40,082,225.4819.05%88,486,837.5023.38%54,439,665.8522.65%57,208,096.0524.94%
营业外收入189,052.030.09%764,782.020.20%279,020.180.12%241,980.250.11%
营业外支出379,304.720.18%360,870.590.10%2,266,754.680.94%642,220.060.28%
利润总额39,891,972.7918.96%88,890,748.9323.49%52,451,931.3521.82%56,807,856.2424.77%
所得税费用4,496,229.412.14%9,681,737.042.56%7,088,526.702.95%6,582,733.982.87%
净利润35,395,743.3816.82%79,209,011.8920.93%45,363,404.6518.87%50,225,122.2621.9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5,720.81万元、5,443.97万元、8,848.68万元和4,008.22万元。公司净利润主要来自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影响较小。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其他189,052.03764,782.02279,020.18241,980.25
合计189,052.03764,782.02279,020.18241,980.25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388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14,000.00-45,000.0038,005.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93,956.34140,606.621,494,800.1574,671.01
盘亏损失----
其他271,348.38220,263.97726,954.53529,544.05
合计379,304.72360,870.592,266,754.68642,220.0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所得税费用情况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其他支出。2020年发生的大额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主要系生产车间窑炉耐火砖更换报废产生的损失。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4,524,523.319,709,402.167,217,752.157,170,535.56
递延所得税费用-28,293.90-27,665.12-129,225.45-587,801.58
合计4,496,229.419,681,737.047,088,526.706,582,733.9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39,891,972.7988,890,748.9352,451,931.3556,807,856.24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983,795.9213,333,612.347,867,789.708,521,178.44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8,769.36-153,527.24-2,459.80-4,876.1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7,962.85-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89,006.95132,173.52125,145.5467,941.5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3,272.39-226,130.46-72,278.17-1,143,806.1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6,923.41-222,106.8312,190.42
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1,531,455.12-3,404,391.12-1,059,740.25-869,894.14

1-1-389

所得税费用4,496,229.419,681,737.047,088,526.706,582,733.98

(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6.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5,720.81万元、5,443.97万元、8,848.68万元和4,008.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94%、22.65%、23.38%和19.05%,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022.51万元、4,536.34万元、7920.90万元和3,539.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90%、18.87%、20.93%和16.82%,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2020年,受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特种石墨价格较2019年有所回落,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有下滑;2021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趋缓,以及下游锂电、光伏等行业处于市场高景气度,对特种石墨需求量加大,特种石墨价格上涨,同时公司产品产销量增加,故当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大幅上涨。

(六)研发投入分析

1.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5,720.81万元、5,443.97万元、8,848.68万元和4,008.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94%、22.65%、23.38%和19.05%,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022.51万元、4,536.34万元、7920.90万元和3,539.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90%、18.87%、20.93%和16.82%,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2020年,受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特种石墨价格较2019年有所回落,公司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有下滑;2021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趋缓,以及下游锂电、光伏等行业处于市场高景气度,对特种石墨需求量加大,特种石墨价格上涨,同时公司产品产销量增加,故当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大幅上涨。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职工薪酬2,967,171.704,469,731.043,154,434.402,419,062.50
材料费3,376,679.787,870,177.373,187,959.464,604,177.40
折旧与摊销563,875.13755,683.36863,092.11661,936.57
差旅费6,119.1336,635.3563,990.237,276.57
其他1,866,999.172,361,352.501,862,051.001,279,937.10
合计8,780,844.9115,493,579.629,131,527.208,972,390.1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17%4.09%3.80%3.91%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不存在资本化情形。公司各期研发投入较大,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90

2.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不断增加,研发费用分别为897.24万元、913.15万元、1,549.36万元和878.08万元。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1%、3.80%、

4.09%和4.1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研发费用
2022年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种沥青自动计量系统的研究---1,247,511.11
一种带盖式环式焙烧炉的研究---1,072,118.41
一种炭素制品高压浸渍设备的研究---1,310,678.17
一种炭素制品焙烧尾气处理设备的研究---955,397.05
高纯石墨混捏设备的研究---1,081,432.71
一种高纯石墨模压成型模具的研究---1,027,195.00
热解石墨的研究开发和应用-620,554.121,401,196.01-
石墨作为耐磨润滑材料的研究--1,367,234.04-
5G关键材料高导热石墨膜的研发-271,604.081,424,986.88-
碳素材料在汽车制动装置中的研究-345,251.151,325,305.57-
高导热石墨铝复合材料的制备研究-438,593.571,378,150.52-
石墨表面耐高温涂层研究-1,624,405.29--
碳基材料在锂电方向的应用-1,887,267.73--
高温抗氧化特种石墨的研究-1,974,715.10--
两次成型细颗粒石墨研究-2,145,127.89--
新式焙烧炉研究-1,791,977.40--
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的研究1,020,056.60---
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的研究1,250,631.08---
石墨材料高温提纯的研究895,564.19---
一次成型石墨化用坩埚的研究939,964.25---
高性能石墨铜复合材料的研究738,012.09---
中粗结构高纯石墨的研究886,553.06---
一种可调式坩埚---591,421.38
一种带有气嘴的掏料刀---563,559.88
一种拉杆式掏料刀---558,879.17
一种新型槽式高纯石墨料盒---564,197.26
一种可更换部件坩埚的研发--548,975.54-
一种新型石墨坩埚的研发--411,217.01-
一种精密孔加工排屑式铰刀的研发--446,551.56-
一种拼合式石墨坩埚的研发--413,865.63-
一种石墨用加长钻孔刀的研发--414,044.42-
一种可堆叠式平稳型坩埚-946,886.09--
一种可调式双向扩撑杆-906,448.06--
一种自制气压式夹具-750,143.77--

1-1-391

一种自制多功能吸盘-983,964.37--
一种自制可拆卸式支架-806,641.00--
一种可选装工作台锯床工装的研发716,920.18
一种自制铣床可调节夹具工装的研发571,856.27
一种加工R角使用的可旋转专用工装的研发610,410.63
一种加工石墨舟锥形孔的专用刀具的研发600,458.18
一种加工薄壁加热器专用工装的研发550,418.38
合计8,780,844.9115,493,579.629,131,527.208,972,390.14

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公司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方大炭素(%)1.69%1.50%2.48%0.79%
东方碳素(%)3.06%3.60%4.32%6.12%
新成新材(%)3.07%3.76%6.52%3.44%
平均数(%)2.61%2.95%4.44%3.45%
发行人(%)4.17%4.09%3.80%3.9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研发投入与同行业比较情况详见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之“3.研发费用分析”。无。

5.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为巩固和增强技术优势,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使得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较高。

(七)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1-392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67,746.8066,417.7264,483.6837,562.86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287,582.56--3,028.89-47,821.41
合计-219,835.7666,417.7261,454.79-10,258.5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1-393

3.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730,885.918,353,068.867,964,578.892,731,253.03
合计730,885.918,353,068.867,964,578.892,731,253.0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企业发展扶助资金奉新县工业园区财政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57,037.00514,074.00512,341.83510,349.50与资产相关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奉新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84,000.006,51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宋埠镇企业发展扶助金奉新县宋埠镇人民政府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63,673.181,385,724.83与收益相关
上市专项补助金奉新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4,9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9,382.00-与收益相关
企业稳岗补贴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10,458.5231,837.37-23,711.77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金返还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53,767.662,462.01与收益相关
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奉新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4,000.00--3,000.00与收益相关
扶贫车间补贴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00.002,000.003,000.00-与收益相关
职业培训补贴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7,000.0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招工补贴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1,500.00-与收益相关
创业大赛奖励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00.00-6,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奖励经费奉新县科学技术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22,000.00-300,000.0050,000.00与收益相关

1-1-394

科技奖励金奉新县科学技术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50,000.00--与收益相关
发明专利奖励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800.00-30,000.00-与收益相关
专利费资助项目经费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31,800.002,500.00-与收益相关
石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经费奉新县科学技术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500,000.00与收益相关
研发项目后补助和科技发展专项经费宜春市科学技术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50,000.00与收益相关
入规奖励奉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80,00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出口奖励奉新县商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51,971.0015,365.0056,656.0025,397.00与收益相关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奉新县商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91,00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展位补贴)奉新县商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000.0024,400.0097,80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企业境外展会奖励奉新县商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25,30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发展扶持基金奉新县商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5,700.00-与收益相关
施工道路维护补助江西奉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81,200.00与收益相关
个税手续费返还国家税务总局奉新税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5,397.1714,296.9413,945.9619,407.92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奉新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400,902.51-与收益相关
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奖励(税收贡献特别奖)奉新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60,000.00-50,000.00-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奉新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432,000.00-与收益相关
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奖励奉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00,000.00250,000.00-与收益相关
疫情复工补贴奉新工业园区财政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109.75-与收益相关
用电补贴奉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721,740.00--与收益相关
担保贴息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0,222.2219,555.55--与收益相关
名牌产品证书奖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30,885.918,353,068.867,964,578.892,731,253.03

1-1-395

4.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8,670.67-264,434.15-138,931.28-4,460,330.48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合计-108,670.67-264,434.15-138,931.28-4,460,330.4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6.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中列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信用产减值损失主要系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19年计提坏账准备较高,主要系当年末应收账款增加,公司根据相应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32,900.64-21,197.57-8,817.4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2,900.64-21,197.57-8,817.42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合计32,900.64-21,197.57-8,817.42

1-1-39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为公司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无。

8.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0,872,398.47263,881,233.83176,946,853.41118,267,452.63
收到的税费返还15,905,569.294,562.571,066,587.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67,430.568,279,015.828,302,551.993,557,749.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8,745,398.32272,164,812.22186,315,993.04121,825,202.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6,728,074.50158,681,510.30128,006,886.1798,634,205.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353,218.2030,518,786.6224,813,926.4523,473,539.30
支付的各项税费3,325,264.8626,997,993.2312,524,148.9911,203,588.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29,521.929,854,203.948,593,897.389,093,816.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6,636,079.48226,052,494.09173,938,858.99142,405,14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09,318.8446,112,318.1312,377,134.05-20,579,946.9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397

政府补助730,885.917,838,994.867,541,837.062,529,381.37
利息收入185,167.94148,103.51140,740.0852,858.02
往来款--407,312.47822,197.83
其他1,051,376.71291,917.45212,662.38153,312.57
合计1,967,430.568,279,015.828,302,551.993,557,749.7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保证金1,050,000.00132,000.0010,000.00188,000.00
营业外支出122,847.75239,888.00219,702.53267,549.05
其他付现费用6,056,674.179,482,315.948,364,194.858,638,267.46
合计7,229,521.929,854,203.948,593,897.389,093,816.5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元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保证金、营业外支出及其他付现费用,其中,支付的其他付现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35,395,743.3879,209,011.8945,363,404.6550,225,122.26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108,670.67264,434.15138,931.284,460,330.4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6,239,824.4919,971,232.7518,530,440.8214,437,128.66
使用权资产折旧1,473,777.723,347,233.34--
无形资产摊销177,844.74246,827.40246,827.39238,316.9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2,900.6421,197.57-8,817.4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3,956.34140,606.621,494,800.1574,67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1-1-398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654,805.7110,172,541.918,514,913.535,477,079.9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7,746.80-66,417.72-64,483.68-37,562.8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8,293.90-27,665.12-129,225.45-587,801.5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92.602,901.752,817.3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7,796,102.26-47,412,511.80-31,129,140.30-3,913,546.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496,453.59-84,088,946.69-13,901,353.91-67,291,798.8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2,393,285.8064,332,781.23-16,690,882.18-23,673,521.6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09,318.8446,112,318.1312,377,134.05-20,579,946.92

5.其他披露事项

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934.95万元、24,039.41万元、37,847.11万元和21,040.49万元,营业收入增长迅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57%、73.61%、69.72%和95.47%,前三年整体比例不高,一方面系公司给予主要客户6个月的信用期,信用期相对较长;另一方面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存在部分以票据结算,由于票据不作为现金等价物核算,故公司确认收入的时点与收到现金的时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除此之外,公司主要原材料煅后石油焦、沥青焦、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为石化产业的附属产品,供应商处于强势地位,一般要求公司采用预付款的形式进行购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现金支出金额较大,加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支付的税费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甚至出现负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7.99万元、1,237.71万元、4,611.23万元和4,210.93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并加大了货款的催收力度,同时2020年末以来公司下游主要行业景气度较高,尤其是锂电负极材料对特种石墨的需求快速增加,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

1-1-399

(2)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比净利润少7,080.50万元,主要系公司原材料及能源运费等采购支出金额大,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较上年减少2,357.44万元,且销售端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较上年大幅增加了6,729.18万元,使得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少3,298.63万元,主要系公司为了应对下游的市场需求,期末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结存金额较大,期末存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112.91万元;同时,公司原材料及能源运费等采购支出金额大,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较上年减少1,660.15万元,且销售端客户回款相对较慢,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较上年增加1,390.14万元,使得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少3,309.67万元,主要系原材料煅后石油焦、沥青焦价格大幅上涨,半成品较上年大幅增加,同时为应对钢材价格的上涨,公司外购了较多的周转材料,导致存货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741.25万元;其次,本期应收票据期末结存金额较大,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幅超过了经营性应付项目;加上折旧摊销等非付现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非经营性费用支出的影响,综合使得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 2022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多671.36万元,主要系当期下游行业需求较为旺盛,尤其是锂电负极材料进入市场高峰期,使得特种石墨产品较为紧俏,销售回款情况良好,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1649.64万元,加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以及非付现的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因素影响,尽管半成品、在产品等存货大幅增加,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高于净利润。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1-1-400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7,746.8066,417.7264,483.6837,562.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0,000.0025,800.00-25,68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7,746.8092,217.7264,483.6863,24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8,412,113.75108,011,093.6030,060,697.3055,874,355.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000.00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8,412,113.75109,611,093.6030,065,697.3055,874,355.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204,366.95-109,518,875.88-30,001,213.62-55,811,113.1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介费用--5,000.00-
土地保证金-1,600,000.00--
合计-1,600,000.005,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披露事项

1-1-401

5.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进行了大型生产设备的购建、焙烧车间及石墨化车间等厂房建设、办公楼及宿舍楼建设等,资本性支出较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报告期内分别为-5,581.11万元、-3,000.12万元、-10,951.89万元和-14,820.44万元,年波动较大。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进行了大型生产设备的购建、焙烧车间及石墨化车间等厂房建设、办公楼及宿舍楼建设等,资本性支出较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报告期内分别为-5,581.11万元、-3,000.12万元、-10,951.89万元和-14,820.44万元,年波动较大。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74,4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9,064,307.73192,500,000.00105,000,000.00122,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004,858,439.3427,411,637.256,38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064,307.73197,358,439.34132,711,637.25203,38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2,500,000.00111,550,000.0071,200,000.0093,650,31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40,497.878,555,180.466,651,832.735,109,639.5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973,670.3427,887,023.5117,597,771.3712,236,226.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014,168.21147,992,203.9795,449,604.10110,996,180.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050,139.5249,366,235.3737,262,033.1592,392,819.3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融资租赁款35,000,000.00-27,111,637.25-
保证金-500,000.00300,000.006,389,000.00

1-1-402

票据贴现-4,358,439.34--
合计35,000,000.004,858,439.3427,411,637.256,389,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贴现息118,708.3356,725.13695,976.6026,567.15
融资租赁款13,244,962.0012,520,425.969,919,826.778,982,647.00
保证金30,000,000.0114,575,325.25360,000.00800,000.00
中介费用610,000.00734,547.176,621,968.002,427,012.00
合计43,973,670.3427,887,023.5117,597,771.3712,236,226.1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5.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扩张期,资金需求较大,公司主要通过直接融资和银行借款来满足公司扩张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每年通过银行借款取得的筹资现金流入和归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筹资现金支出金额均较大,呈上升趋势,未发生过延迟归还本付息的情况,公司信誉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为解决扩张中的资金需求,于2019年进行了定向发行融资,公司当期收到外部定增投资者缴付的增资款7,44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保证金和通过融资租赁收到的融资租赁款,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按期支付的融资租赁款、保证金以及中介费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利息支

1-1-403

②营业收入百分比法测算未来三年的收入 因2020年末以来公司下游主要行业景气度较高,尤其是锂电负极材料对特种石墨的需求快速增加,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上涨,年复合增长率相对较高。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预测未来的营业收入时,分别选取了10%、20%及28%的增长率对营运资金需求量进行测算,并采取了三种不同增长率下的流动资金缺口平均值作为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结果。同时,为降低仅采用单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造成的结果偏差,公司采用2019年至2021年各指标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平均值作为本次测算的比重。基于该假设,则2022-2024年预计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至2024年增加额
金额2019-2021占营收比例的平均值增长率10%增长率20%增长率28%
营业收入37,847.11100.00%50,374.5065,399.8079,371.14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24,216.8268.00%34,254.3344,471.4453,971.86
预付款项2,035.374.23%2,132.452,768.503,359.93
存货18,820.8952.04%26,213.9434,032.8241,303.24
经营性资产合计45,073.08124.27%62,600.7281,272.7698,635.03
应付款项6,309.2912.60%6,347.848,241.2210,001.79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2,133.262.44%1,229.721,596.511,937.57
经营性负债合计8,442.5515.04%7,577.569,837.7311,939.36
流动资金占用额36,630.53109.23%55,023.1771,435.0486,695.68
流动资金缺口18,392.6434,804.5150,065.15
平均流动资金缺口34,420.77

1-1-40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7.99万元、1,237.71万元、4,611.23万元和4,210.93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并加大了货款的催收力度;同时,2020年末以来公司下游主要行业景气度较高,尤其是锂电负极材料对特种石墨的需求快速增加,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此外,公司客户结构中终端客户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与石墨制品加工商客户相比,终端客户主要通过预付账款和银行票据支付部分货款,且期后回款相对较快。未来随着下游行业景气度的持续,公司加大对货款的催收力度以及终端客户销售比例的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将进一步提升。假定公司未来三年内经营

1-1-40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为36,194.23万元,主要以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为主。其中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0,899.39万元。 2)公司资金筹措安排 公司未来12个月内需归还的借款为20,899.39万元,未来3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规模为34,420.77万元,其中未来12个月内新增的营运资金需求为12,701.53万元,公司拟采取的主要资金筹措安排具体如下: ①可动用货币资金及资产变现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为4,022.25万元(已剔除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余额为7,444.51万元,皆为银行承兑汇票,兑付风险较小,具备较强的变现能力。

1-1-406

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工业窑路及机器设备的已抵押金额占账面值的比例为24.41%,公司未曾出现借款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4)公司不存在借款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300.00万元,9,300.00万元,13,050.00万元

1-1-407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20,899.39万元,未来12个月内新增的营运资金需求为12,701.53万元,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及流动性风险。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剩余可使用授信额度合计45,241.79万元,基本足以覆盖公司短期内的资金需求。其次,发行人可通过股权融资及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的方式,进一步保障公司的现金流动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及流动性风险,但资金流断裂、借款到期无法偿还、相关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较小。 (3)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1)发行人每年年末会完成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与使用计划、银行授信计划,来确保公司流动资金的安全,并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做好年度资金需求计划。 2)保证生产经营规模的稳步提升,并持续跟踪销售回款情况,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开展。 3)持续优化生产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率,积累更多的经营资金。 4)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借款可以通过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延续,降

1-1-408

五、资本性支出

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厂房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购建,并且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对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产品结构升级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且不存在重大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二)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未来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增值税销售应税货物13%13%13%13%、16%
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过程6%6%6%6%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5%5%5%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15%、25%15%、25%15%、25%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2%2%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1月—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15%15%15%

1-1-409

江西宁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5%15%15%15%
江西宁易邦新材料有限公司25%25%25%25%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25%25%--

具体情况及说明:

(二)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无。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11月15日向公司颁发编号为GR20163600006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16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19年9月16日向公司颁发编号为GR20193600034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22年11月4日向公司颁发编号为GR20223600025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22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19年9月16日向宁和达颁发编号为GR20193600121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22年11月4日向宁和达颁发编号为GR20223600075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22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其他披露事项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11月15日向公司颁发编号为GR20163600006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16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19年9月16日向公司颁发编号为GR20193600034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22年11月4日向公司颁发编号为GR20223600025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22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19年9月16日向宁和达颁发编号为GR20193600121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于2022年11月4日向宁和达颁发编号为GR20223600075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2022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无。

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1-1-410

(一)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详见本节“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之“(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19年6月10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019年6月17日《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0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详见本节“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之“(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1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详见本节“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之“(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1年1月26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首次执行解释第14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1年12月3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首次执行解释第15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411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1-412

√适用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1-1-413

项目报表数假设按原准则影响
营业收入240,394,127.54240,394,127.54-
营业成本159,583,428.68157,991,407.011,592,021.67
销售费用4,330,275.175,922,296.84-1,592,021.67
所得税费用7,088,526.707,088,526.70-
净利润45,363,404.6545,363,404.65-

3、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在首次执行日,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此外,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1-1-414

2021年/2021年12月3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关于将产品质保金在保质期届满前作为合同资产列示的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应收账款-1,455,286.00
合同资产1,455,286.00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684,226.78
合同资产684,226.78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由财务费用调整到投资收益财务费用-3,028.89
投资收益-3,028.89
2019年/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费用-47,821.41
投资收益-47,821.41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票据重分类列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应收票据25,057,601.89
应收款项融资4,250,504.69
资产总计29,308,106.58
其他流动负债29,308,106.58
负债合计29,308,106.58
2019年/2019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7,594,105.19
应收款项融资957,835.63
资产总计8,551,940.82
其他流动负债8,551,940.82
负债总计8,551,940.82

具体情况及说明: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为产品质保金将在保质期届满前作为合同资产列示的调整、应收票据重分类列示更正以及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调整,因此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921,196,440.57-921,196,440.57-
负债合计415,382,106.02-415,382,106.02-
未分配利润234,460,335.60-234,460,335.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96,128,803.65-496,128,803.65-
少数股东权益9,685,530.90-9,685,530.90-
所有者权益合计505,814,334.55-505,814,334.55-
营业收入378,471,087.92-378,471,087.92
净利润79,209,011.89-79,209,011.8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846,084.83-73,846,084.83-
少数股东损益5,362,927.06-5,362,927.06-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613,559,364.7829,308,106.58642,867,471.364.78%

1-1-415

负债合计186,965,333.5229,308,106.58216,273,440.1015.68%
未分配利润167,088,812.64-167,088,812.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22,271,427.42-422,271,427.42-
少数股东权益4,322,603.84-4,322,603.84-
所有者权益合计426,594,031.26-426,594,031.26-
营业收入240,394,127.54-240,394,127.54-
净利润45,363,404.65-45,363,404.6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128,321.22-44,128,321.22-
少数股东损益1,235,083.43-1,235,083.4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528,360,121.928,551,940.82536,912,062.741.62%
负债合计147,445,938.568,551,940.82155,997,879.385.80%
未分配利润127,331,522.57-127,331,52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78,149,885.82-378,149,885.82-
少数股东权益2,764,297.54-2,764,297.54-
所有者权益合计380,914,183.36-380,914,183.36-
营业收入229,349,463.54-229,349,463.54-
净利润50,225,122.26-50,225,122.2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02,003.95-48,102,003.95-
少数股东损益2,123,118.31-2,123,118.31-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1-416

3、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变动分析 (1)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7,467.5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70.94%,资产规模有较大幅度提升;公司负债总额为97,077.50万元,较2021年末增

1-1-417

(二)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1-418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概况

该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为中粗结构石墨坩埚产品,该募投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特种石墨的种类,更好的满足自身的生产需要以及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强化公司的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有利于公司增强规模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特种石墨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向或者投资金额做适当调整,亦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的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管理及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

1-1-419

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1-1-420

1-1-421

1-1-422

4、项目建设内容 (1)设备:拟新增各项设备49台(套),均为国产设备。 (2)建筑工程:本项目拟新建2栋仓库,1栋焙烧车间,1栋综合车间,1栋办公楼及附属用房。 (3)公用和辅助工程:给排水、供电、防雷与接地、环保等工程。 5、项目主要设备 根据产品方案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本项目拟购置的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共计49台(套),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生产单元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价格
1焙烧30室带盖环式焙烧炉+碳素焙烧智能化控制系统28,00016,000
2磨粉混捏雷蒙磨4200800
3对辊机61590
4直线振动筛1020200
5混捏锅(2000L)650300
6混捏锅自动配料系统450200
7原料储存罐1220240

1-1-423

8压型立式挤压机2200400
9振动成型25001,000
10供热导热油炉1台YGL-1000MA(200万大卡)1200200
合计49-19,430

6、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5,391.0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810.08万元,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建设利息1,700.0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见下表所示:

(1)募投项目未来收入、利润测算情况 1)募投项目未来收入的测算情况 根据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可行性研

1-1-424

注1:上表中,T为基期,T+1为建设期; 注2:根据可研报告,完全达产后的原材料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费用20,500.00万元以及辅助材料费用1,500万元,其中原材料费用系根据主要原材料煅后石油焦和高温沥青的年度使用量以及当时的市场价格测算而得,具体如下:煅后石油焦18,000吨*1万元/吨+高温沥青5,000吨*0.5万元/吨=20,500.00万元(根据目前的市场公开报价,锻后石油焦约为8500元/吨,高温沥青约为6300

1-1-425

元/吨,按照目前市场价格测算的实际单位主营业务成本将低于可研报告测算单位成本)。原材料成本按照达产率的比例测算,投产后前三年达产率分别为30%、50%和80%; 注3:项目需各类人员100人,按所在岗位分别计算工资(包括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保守测算工资及福利费约为1,100万元; 注4: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测算得固定资产折旧费为3,115.02万元。 (2)募投项目盈亏平衡测算情况 1)盈亏平衡测算依据的假设条件 ①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②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③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的需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变;募投项目订单充足,不存在产出产品无法对外销售的情况,即产量与销量数据相等; ⑤募投项目的生产工艺不发生重大调整,原材料投入比例保持稳定; ⑥假设不考虑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盈利情况的影响。 2)测算过程 ①测算的基础 为尽可能测算准确,本次测算以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后开始投产的年度作为测算的基期。 ②测算内容 单位:万元
项目【注1】T+2T+3T+4T+5T+6T+7
固定成本7,0157,4158,0158,4158,4158,415
其中:人工成本1,1001,1001,1001,1001,1001,100
折旧摊销3,1153,1153,1153,1153,1153,115
其他制造费用2,0002,0002,0002,0002,0002,000
管理费用6001,0001,6002,0002,0002,000
其他费用200200200200200200

1-1-426

变动成本【注2】9,2999,82910,62511,19811,29411,294
其中:原材料成本8,9739,48410,25210,80510,89810,898
销售费用326345373393396396
总成本16,31417,24418,64019,61319,70919,709
营业税金及附加【注3】---32.72105.11105.11
盈亏平衡点销售额16,314.0017,244.2318,639.5819,645.9119,814.2619,814.26

注1:上表中,T为基期,T+2为投产第一年,T+5为达产第一年;注2:原材料成本及销售费用金额随着销售规模的变动而变动,原材料成本占相应收入的比重为55%,销售费用比重为2%,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盈亏平衡测算中的变动成本费用率;注3: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增值税13%为测算基础,以公司目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为测算依据;T+5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与T+6、T+7金额不同,系T+5存在上年留存未抵扣税额。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募投产品销售均价维持在2万元/吨以及原材料价格保持稳定的情形下,募投项目在完全达产年度的测算营业收入为40,000万元,盈亏平衡点收入为19,645.91万元,占完全达产年度募投项目的测算营业收入比例低于50%,实际实现盈亏平衡的情况与该测算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8、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情况

根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为加快建设进度,缩短建设周期,各阶段工作应尽量提前进行,允许有一定程度的交叉,详见项目实施进度表。

截至2023年1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约1.3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土地款约822万元、工程建设款约4,155万元、建筑用材料款约3,496万元以及设备款4,104万元等。 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施工的图纸审核专家评审一再推迟,导致2022年年中才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因此募投项目开工推迟近半年;建设施工期间,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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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趋势。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

3、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营运资本配置比率提升,可以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未来的经营发展。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进行了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3日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定向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6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0元,募集资金共计2,400.00万元;于2018年3月30日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定向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14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0元,募集资金共计9,176.00万元;于2019年9月20日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定向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30元,募集资金共计7,440.00万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均已全部到位,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亚会B验字(2017)0054号”“大华验字[2018]000198号”“大华验字[2019]00038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述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为18,514.90万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进行了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3月3日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定向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6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0元,募集资金共计2,400.00万元;于2018年3月30日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定向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14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0元,募集资金共计9,176.00万元;于2019年9月20日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定向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30元,募集资金共计7,440.00万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均已全部到位,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亚会B验字(2017)0054号”“大华验字[2018]000198号”“大华验字[2019]00038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述三次定向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为18,514.90万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1特种石墨精加工项目889.78
2扩大公司特种石墨产能5,437.50
3工程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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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流动资金8,197.82
合计18,525.10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数为存款利息。

2、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差异数为存款利息。

2、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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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尚未盈利企业

二、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报告期均实现盈利,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一项金额较大的诉讼案件,该诉讼已了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2月9日,发行人前身宁新有限、陈世尧、周琴、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与江西宝华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担保”)签订了《反担保合同》,并出具了《无条件不可撤销分担保函》,就宝华担保为江西世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派电源”)与南昌银行安义支行签署的《银行承兑汇票》700万元的敞口部分(350万元)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其中,陈世尧持有世派电源100%的股权,周琴为陈世尧配偶。债务到期后,世派电源未向南昌银行安义支行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宝华担保向南昌银行安义支行履行了250万元的担保义务。2013年1月10日,世派电源向奉新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018年4月23日,宝华担保因前述合同纠纷向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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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未来将按照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投资者关系的构建、管理和维护,将通过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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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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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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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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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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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

徐子兵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4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签名:____________

陈琨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45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1-1-446

六、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有)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有)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姜纯友 田云 吴少华 陈婷婷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1-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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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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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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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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