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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9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3-012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72.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8号”《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42,588,000股。截至2020年11月16日,上市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87,878股,发行价格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2.46万元。截至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19,791.3112,777.00
2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9,503.006,455.46
3补充流动资金8,680.008,680.00
合计37,974.3127,912.46

注:“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和“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已调减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开户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811050101260163277128,470.000.0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29180188000093076-1,399.20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8801160113076-259.30
合计-28,470.001,658.53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0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2.46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618.92万元,各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12,777.0012,559.84
序号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品项目
2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6,455.465,227.63
3补充流动资金8,680.008,831.45
合计27,912.4626,618.92

注1: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取得由眉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川Z)WH安许证字[2021]0001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已于2023年2月完成危化品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利息收入与理财投资产生的收益。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顺利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27,912.46
减:实际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26,618.92
减: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含合同尾款及质保金)(3)86.03
加: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与理财收益(4)364.99
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5)=(1)-(2)-(3)+(4)1,572.50

注:以上数据为截至2023年2月28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可正式对外实现产品销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是公司基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的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次拟结项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正式对外实现产品销售,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更高效合理地进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江化微本次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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