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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9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众源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3月2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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