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丽洁”、“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7日行使完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华泰联合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7.95元/股于2023年1月16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43.26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保丽洁于2023年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7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43.2600万股)。
保丽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保丽洁按照本次发行价格7.95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955.07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43.260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98.33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6,165.0700万股增加至6,308.3300万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7.41%。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38.92万
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955.07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7,592.81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731.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310.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20.92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华泰联合证券已共同签署《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 实际获配 股数 (股) | 延期交付 股数 (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375,000 | 6个月 |
2 | 张家港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375,000 | 6个月 |
3 | 张家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300,000 | 6个月 |
4 | 常熟市达胜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0,140 | 270,100 | 6个月 |
5 | 张家港倾风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112,500 | 6个月 |
合计 | 1,910,140 | 1,432,600 | /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2月6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增发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41027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1,432,60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0 |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38.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40.97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3月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2年3月24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
2022年12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华泰联合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益飞 王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