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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霸传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9

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能力等符合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本次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单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仝骅、李书亚、王征

2023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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