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67号
2023年2月3日至3月7日,你公司多次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49亿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
33.08%。前述股东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分别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的57.31%、90.0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分别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的26.28%、997.26%。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一、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等受限情况的最新进展,说明上述股份是否存在被处置风险以及你公司及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解决股份冻结的具体措施。
二、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债务情况、前五
大股东持股情况及董事会人员构成,说明股份冻结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三、是否存在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3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