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0551号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泽宇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泽宇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泽宇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泽宇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泽宇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泽宇智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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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继佳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震
中国注册会计师:庄超晨
报告日期:2023年3月7日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167.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0,336.36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含税金额为10,442.36万元,前期已支付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106.00万元,本次支付金额剩余部分含税金额10,336.36万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1111822129100182888 | 77,620.4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 | 10716601040025934 | 37,008.3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 | 408880100100020654 | 10,000.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3060000010120100210052 | 7,325.74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0601230000002498 | 2,876.12 |
合 计 | 134,830.64 |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971.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195.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 785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323.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8.2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19,763.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99.18万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082.28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239.4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94,762.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6.5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5,119.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6.5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4,762.80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1 | 募集资金总额 | 145,167.00 |
2 | 减: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3,323.00 |
3 | 加:以前年度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118.22 |
4 | 减:报告期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4,891.26 |
5 | 报告期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 | 575.52 |
6 | 报告期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 | 1,115.50 |
7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22,500.00 |
8 |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 2,239.42 |
9 | 募集资金余额 | 95,119.37 |
9.1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56.57 |
9.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94,762.8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3060000010120100210052 | 募集资金专户 | 32,369.3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1111822129100182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500,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 | 10716601040025934 | 募集资金专户 | 3,011,639.95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 | 408880100100020654 | 募集资金专户 | 21,720.72 |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060123000000249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合 计 | 3,565,730.0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经公司谨慎研究决定,拟将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完成时间进行适当延期,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化。
(1)原募集资金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1 |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37,008.30 | 17,212.64 | 19,795.66 |
2 |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 7,325.74 | 5,000.12 | 2,325.62 |
3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2,876.12 | 1,572.84 | 1,303.28 |
合 计 | 47,210.16 | 23,785.60 | 23,424.56 |
(2)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37,008.30 | 2,351.14 | 3,822.61 | 9,300.00 | 21,534.55 |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 7,325.74 | - | 1,063.27 | 1,200.00 | 5,062.47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2,876.12 | - | 5.38 | 700.00 | 2,170.74 |
合 计 | 47,210.16 | 2,351.14 | 4,891.26 | 11,200.00 | 28,767.76 |
注:调整后 2021年度及2022 年度金额为公司当年募投项目实际发生额,2023年度及2024 年度金额为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
(3)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原因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受新冠疫情管控的影响,新基地工程多次停工,建设进度比预期计划滞后较多;同时公司新获地块9272.5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苏(2023)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05568号),为公司补缺地块,系政府统一规划用地,受手续办理等因素影响供地滞后较多,新基地部分大楼工程建设将晚于预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资金支付为成果完成进行付款。公司已与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司现状进行充分的调研,逐条块进行梳理,将流程体系进行重新建设,公司将在阶段性成果并验收后进行资金支付,资金支出较项目推进会体现时间性差异。后续公司将提升工程建设的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在新基地的实施,公司也将根据细化后的建设计划,高效推进项目加速落地。
(4)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5)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会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在项目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完成时间进行适当延期。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四个项目,分别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研发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中体现。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与销售产品,因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将从公司未来经营中体现。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形。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15.5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8179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195.7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75,985.62万元。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801.8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2,500.00万元。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801.86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理财起始日 | 理财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5,200.00 | 2021/12/29 | 2022/10/11 | 是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3,000.00 | 2021/12/29 | 2022/7/1 | 是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 | 30,000.00 | 2021/12/29 | 2022/4/6 | 是 |
序号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理财起始日 | 理财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南通城南支行 | 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
4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0.00 | 2022/4/11 | 2022/10/17 | 是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0.00 | 2022/10/14 | 2022/12/22 | 是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8,000.00 | 2022/7/5 | 2022/9/6 | 是 |
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5,500.00 | 2022/9/9 | 2022/10/12 | 是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500.00 | 2022/10/17 | 2022/12/29 | 是 |
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 | 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注1] | 1,030.15 | 2022/7/27 | 2022/9/19 | 是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 | 双利丰[注2] | - | 2021/12/13 | 不适用 | 是 |
1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 | 通知存款[注3] | - | 2022/3/31 | 2022/10/19 | 是 |
1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 | 农业银行户利盈 | 30,000.00 | 2022/10/19 | 2023/4/19 | 否 |
13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0.00 | 2022/12/28 | 2023/1/4 | 否 |
14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 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25,200.00 | 2022/10/14 | 2023/1/11 | 否 |
1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高店支行 | 农业银行定期存款 | 5,500.00 | 2022/12/29 | 2023/3/29 | 否 |
1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南支行 | 智存通[注4] | 3,890.37 | 2021/12/13 | 2023/2/5 | 否 |
1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知鑫存[注5] | 172.42 | 2021/12/2 | 不适用 | 否 |
[注1]公司2022年7月27日从中国农业银行购买大额存单产品,购入成本10,301,500.00元,2022年9月19日公司将该大额存单产品转让,转让价格10,349,888.89元。[注2]自2021年12月13日起, 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款主账户资金余额扣减留存金额(5万)后的余额大于等于最低起存金额(50万)时,系统自动将高于留存金额的活期主账户存款按照转存基数的整数倍自动转存
单位通知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存款余额0元。[注3]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司累计自主购买中国农业银行通知存款840,320,000.00元,累计赎回840,32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存款余额0元。[注4] 自2021年12月13日起,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单位结算账户存款余额高于保底金额且超出部分大于等于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50万元)时,系统自动将超出部分在签约的单位通知存款账户中存入一笔七天通知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存款余额38,903,747.56元。[注5]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南京银行结算账户日终资金达到50万时,系统以七天一个循环自动转存至通知存款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存款余额1,724,198.06元。[注6] 2022年度,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21,693,964.4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为947,627,945.62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3,195.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391.2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742.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否 | 37,008.30 | 37,008.30 | 3,822.61 | 6,173.75 | 16.68% | 2024/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7,325.74 | 7,325.74 | 1,063.27 | 1,063.27 | 14.51% | 2024/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2,876.12 | 2,876.12 | 5.38 | 5.38 | 0.19%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 | 10,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210.16 | 57,210.16 | 4,891.26 | 17,242.40 | 30.1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2,500.00 | 22,500.00 | 22,500.00 | 22,5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2,500.00 | 22,500.00 | 22,500.00 | 22,500.00 | ||||||
合计 | 79,710.16 | 79,710.16 | 27,391.26 | 39,742.40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三(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