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魏先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魏先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魏先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魏先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魏先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魏先锋先生仍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于2023年3月0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吴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吴鹏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3月07日
附件:简历
吴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英语专业(国际贸易方向),本科学历。历任苏州新宇模具塑胶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苏州驰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区市场营销总监;自2014年4月任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现在任职恒久科技高级营销总监。
截至目前,吴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