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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关于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7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3-006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对应生产的铜、金、银主产品和铅、锌、镍贸易商品,开展铜、金、银、铅、锌、镍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不超过29亿元。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政策风险、交易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供需等

因素影响较大。商品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对公司自产矿、原材料、主产品、金属贸易损益产生较大影响。为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方针,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需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对冲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在可承受范围内,使用自有合法资金,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持仓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29亿元,在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1.保值品种:铜、金、银、铅、锌、镍。

2.保值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

3.保值数量:保值数量不超过公司自产、外购、销售实物量的90%。公司贸易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期货、期权),持仓不得超出同期现货交易量的80%。保值实施滚动操作,全年任意时点保值量不超经营实物量的比例上限。

4.保值工具:期货、期权等

5.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收原则:主要是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7.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到期日现金汇付结算。

8.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交易期限

2023年至公司完成下一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合法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预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业务开展准备情况

1.公司已制定《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金融衍生业务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2.公司成立金融衍生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业务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套期保值方案的审定;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的审核;监督各单位金融衍生业务。

3.商品衍生品交易人员及资金调拨人由公司法人授权并报金融衍生业务领导机构等决策机构审批。

4.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和风控等相关人员均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二)业务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

市场价格波动,超往年平均水平。现货市场方向与套期保值方向相反,若现货盈利较大,则套期保值亏损也会较大,公司仅能锁定加工利润,无市场超额收益。同时,现货和期货合约之间存在价差,期货不同月份之间有月差,境内外期货市场有两市差,套期保值无法实现100%控制风险。

2.资金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原料或现货集中作价导致短期保值数量持仓较大,资金需求较大,短期资金追加不足,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政策风险

国内外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产生影响的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

4.交易风险

操作设备故障形成的风险;交易网络中断的风险;期货交易月份流动性不足风险;期货停板无法交易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完善制定《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购销闭合操作细则》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产矿铜、金、银原料点价保值业务细则》等实施细则,细化具体保值

业务,合理选择保值月份和市场进行套保。

2.根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因素,提前做好资金预算。

3.密切关注国内外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规定的变更,根据其影响提前做好金融衍生业务调整,避免发生政策风险。

4.配置可靠的交易设备,提供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合约。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对应保值实物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

鹏杰先生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在2023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风险控制组织机构,严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公司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对自产矿和库存原料、产品等进行保值,控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将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经营效益,降低生产运营风险。我们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价格波动影响,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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