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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修订《“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为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意见,修订后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3、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1、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切实保障各持有人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3、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奋斗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德明、黄珺、金维宇

2023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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