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54.00万股,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457418_B01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462.196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8,616.1968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36,462.1968万股变更为人民币48,616.196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公司章程》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通过的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