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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7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06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154.00万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相应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8,750.9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63.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寅、LAWRENCE LEE、庄建清、宋琼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寅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LAWRENCE LEE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庄建清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宋琼丽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

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任海峙、肖波、莫申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任海峙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肖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莫申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海峙、肖波、莫申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1)《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时间及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现为激发团队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时间及有效期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占无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LAWRENCE LEE和崔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22日在常州都喜天丽富都青枫苑酒店1号楼1楼贵宾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月季路88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寅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居),硕士学历。1997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上海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产品经理;1999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星杰克企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特麦尔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现名称“戈洛宝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星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理、董事;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任芬兰Fiskars集团公司亚太采购中心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常州格力博工具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寅直接持有公司3.7503%的股份,并通过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GLOBE HOLDINGS(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GHHK”)间接持有公司

52.5748%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6.3251%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LAWRENCE LEE先生,1964年出生,英国国籍,硕士学历。1987年7月至1989年3月,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9年4月至1992年9月,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合作研究员;1992年9月至1994年2月,任London Underground Limited内部审计师;1994年2月至1996年11月,任Waste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plc内部审计师;1997年1月至2001年7月,任 Exel Logistics (Korea)Ltd财务总监;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任鹰牌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4年8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简称“卡森国际”,代码:00496.HK)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SynutraInternational Inc(中文名称“圣元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Wison Engineering Services Co., Ltd.(中文名“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2021年3月,任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GHHK董事;2013年7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首席财务官、顾问,格力博董事。截至本公告日,LAWRENCE LEE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GHHK的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庄建清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4月,任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1993年4月至2001年2月,任江苏特灵电制冷机有限公司品质总监兼质保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百得(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11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史密斯医学仪器有限公司运营与研发高级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逸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17年3月至今,历任格力博及格力博有限高级运营副总裁、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庄建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宋琼丽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6月至2005年8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物流事业部会计主管;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青岛中达燕宝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会计主管;2006年3月至今,任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格力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琼丽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宋琼丽女士受公司5%以上股东ZAMA CORPORATION LIMITED 委派担任公司董事。宋琼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任海峙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海峙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肖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8月至1991年11月,任国营沙洲棉纺织厂(现名称“张家港市振丰棉纺织厂”)会计;1991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任,任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2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0年2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2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8年1月,任苏州新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9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8月至今,任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肖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莫申江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2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经济管理系助理教授;2016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莫申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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