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 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徐建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钟传良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培飞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沈宇强先生、章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美华 龚刚敏 朱加宁
二O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