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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4,493,267股

2、发行价格:14.1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09,999,997.37元

4、募集资金净额:892,244,339.7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4,493,26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目录 ...... 3

释义 ...... 5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与发行方式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6

(三)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7

(四)发行过程 ...... 7

(五)发行数量 ...... 13

(六)发行价格 ...... 13

(七)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 14

(八)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14

(九)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5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5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5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7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7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28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29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9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9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1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1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3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35

(二)发行人律师 ...... 35

(三)审计机构 ...... 35

(四)验资机构 ...... 36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7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9

九、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0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40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华自科技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上市公告书《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司章程》《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2月7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HNAC Technology Co.,Ltd.
股票简称华自科技
股票代码300490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609号
办公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609号
注册资本32,782.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940434345
法定代表人黄文宝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水利、电力及工业自动化设备、辅机控制设备、输配电控制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传输技术、新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信息化及系统集成总承包;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的销售;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膜工程的施工及运营维护;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处理膜产品、水处理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运营维护;新能源系统、新能源汽车充(放)电桩、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建设、运营、技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与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类型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2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6月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2年10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2年10月26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2年11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4号)。

(四)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6日向深交所报送《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206名特定投资者。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即2022年12月6日)后至发行启动日前(即2023年2月6日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共计2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其他类投资者9家,个人投资者15名。

新增的24名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分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1其他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22其他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3其他北京智明知金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其他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其他湖南玖玥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其他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7其他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8其他前海大唐英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其他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个人关志博
112个人舒钰强
123个人高婷
134个人王卓然
145个人周通
156个人蒋涛
167个人张冲冲
178个人刘玉娥
189个人林金涛
1910个人凌久华
2011个人刘福娟
2112个人冯桂忠
2213个人薛小华
2314个人文可珍
2415个人魏巍

2023年2月6日,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共向230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

公司24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10家;其他机构130家;个人投资者30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3年1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

2)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自T-3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即2023年2月6日)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3年2月9日9点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共计7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其他类投资者4家,个人投资者3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新增的7名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分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1其他湖南省弘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其他江苏大居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其他深圳红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4其他湖南华洲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个人王静
62个人华一沨
73个人陈学赓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询价申购情况

2023年2月9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35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8家公募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定金,“湖南华洲上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按时缴纳定金,其他26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除“湖南华洲上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外,其他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是否有效
1刘玉娥个人16.6654,000,000
14.6254,000,000
13.7554,000,000
2王静个人16.3430,000,000
3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其他15.9230,000,00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5.6244,550,000
14.39101,150,000
13.99186,200,000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5.1930,000,000
14.5941,000,000
13.8955,000,000
6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QFII机构15.130,000,000
13.475,000,000
7张建飞个人15.0853,000,000
14.5888,000,000
13.78108,000,000
8周通个人15.0130,000,000
13.531,000,000
11.4732,000,000
9薛小华个人14.8330,000,000
13.8340,000,000
13.0350,000,000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4.6289,100,000
13.75166,500,000
12.76229,600,000
11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QFII机构14.640,000,000
12林金涛个人14.5630,000,000
12.3436,000,000
11.4639,000,000
13魏巍个人14.5250,000,000
13.52100,000,000
12.02200,000,000
1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3380,000,000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14.2830,00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14.2830,000,000
17UBS AGQFII机构14.267,000,000
13.9106,000,000
12131,000,000
18陈蓓文个人14.1932,000,000
13.5938,000,000
12.5948,000,000
19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14.1130,000,000
20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管理组合保险公司14.1130,000,000
2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4.0430,000,000
22关志博个人13.8639,600,000
12.8239,700,000
11.4739,800,000
2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13.6830,000,000
24文可珍个人13.530,000,000
12.830,000,000
11.4630,000,000
2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3.545,400,000
26刘福娟个人13.4830,000,000
13.0832,000,000
12.8835,000,000
27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保险公司13.3330,000,000
28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兴盛进取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0130,000,000
2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340,000,000
11.4676,000,000
30蒋涛个人12.5130,010,000
31陈学赓个人12.4330,000,000
32凌久华个人11.6654,405,560
33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星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630,000,000
34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知行利他荣友稳健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4630,000,000
35湖南华洲上九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5241,880,000
11.541,880,000
11.4741,880,000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4.11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64,493,267股,募集资金总额909,999,997.37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974号文同意注册的股数上限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91,000.00万元(含91,000.00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刘玉娥个人3,827,07253,999,985.926
2王静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3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其他2,126,15129,999,990.616
4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QFII机构2,126,15129,999,990.616
5周通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6薛小华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314,67089,099,993.706
8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QFII机构2,834,86839,999,987.48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905,74040,999,991.406
10张建飞个人6,236,71187,999,992.216
11林金涛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12魏巍个人3,543,58649,999,998.46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7,168,674101,149,990.146
1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669,73779,999,989.076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2,126,15129,999,990.616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2,126,15129,999,990.616
17UBS AGQFII机构4,748,40566,999,994.556
18陈蓓文个人2,267,89531,999,998.456
19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1,966,70127,750,151.116
合计64,493,267909,999,997.37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64,493,267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年2月7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1.46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35家投资者提交《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其中1家投资者为无效报价。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1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98.53%。

(七)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9,999,997.37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7,755,657.6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2,244,339.73元,其中人民币64,493,267元计入股本总额,人民币827,751,072.73元计入资本公积。

(八)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刘玉娥、王静、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周通、薛小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建飞、林金涛、魏巍、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陈蓓文及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共计19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2月10日向上述19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3年2月14日17时止,上述19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7081-1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2月14日17:00,国泰君安已收到本次共十九名特定对象的募股认购缴款(含获配投资者申购定金),共计人民币玖亿零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叁角柒分

(¥909,999,997.37),上述认购资金均已全部缴存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2023年2月15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708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493,2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4.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9,999,997.3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5,657.6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2,244,339.7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4,493,267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27,751,072.73元。

公司将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九)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发行人已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2月2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刘玉娥个人3,827,07253,999,985.926
2王静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3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其他2,126,15129,999,990.616
4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QFII机构2,126,15129,999,990.616
5周通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6薛小华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314,67089,099,993.706
8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QFII机构2,834,86839,999,987.48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905,74040,999,991.406
10张建飞个人6,236,71187,999,992.216
11林金涛个人2,126,15129,999,990.616
12魏巍个人3,543,58649,999,998.46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7,168,674101,149,990.146
1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669,73779,999,989.076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2,126,15129,999,990.616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2,126,15129,999,990.616
17UBS AGQFII机构4,748,40566,999,994.556
18陈蓓文个人2,267,89531,999,998.456
19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1,966,70127,750,151.116
合计64,493,267909,999,997.37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泰君安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刘玉娥

身份证号:610104196306******

住址: 陕西省西安市

认购数量:3,827,072股

限售期:6个月

2、王静

身份证号:412923196310******

住址: 河南省西峡县

认购数量:2,126,151股

限售期:6个月

3、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1栋1018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793957X0

法定代表人:熊海涛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

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餐饮管理;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创业空间服务;物业服务评估;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认购数量:2,126,151股限售期:6个月

4、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企业类型: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1,785,000,000美元住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许可证编号:QF2003NAB009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Chi Ho Ron Chan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获配数量:2,126,151股限售期:6个月

5、周通

身份证号:321322199404******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认购数量:2,126,151股限售期:6个月

6、薛小华

身份证号:320102197010******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认购数量:2,126,151股限售期: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法定代表人:吴林惠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6,314,670股限售期:6个月

8、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5,000,000港币住所: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许可证编号:QF2012ASF204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JeremyDavidCollard,刘新国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获配数量:2,834,868股限售期:6个月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 23,800万(元)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法定代表人:杨明辉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认购数量:2,905,740股限售期:6个月

10、张建飞身份证号:330224196503******住址: 浙江省奉化市认购数量:6,236,711股限售期:6个月

11、林金涛

身份证号:231026197901******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认购数量:2,126,151股限售期:6个月

12、魏巍

身份证号:330222197910******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认购数量:3,543,586股限售期:6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法定代表人:潘福祥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7,168,674股限售期:6个月

1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法定代表人:吴吟文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5,669,737股限售期:6个月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60万(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法定代表人:赵明浩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2,126,151股限售期:6个月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60万(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法定代表人:赵明浩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2,126,151股限售期:6个月

17、UBS AG

公司名称:UBS AG企业类型: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住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Basel, Switzerland.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获配数量:4,748,405股限售期:6个月

18、陈蓓文

身份证号:310109198202******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认购数量:2,267,895股限售期:6个月

19、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公司名称: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 2,000万(元)住所: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86822318P执行事务合伙人:谢红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认购数量:1,966,701股限售期:6个月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 2022年12月6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规定。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2月2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华自科技;证券代码为:300490;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3月9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3月9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84,673,03125.68%-
2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796,8923.27%-
3凌久华4,678,2001.42%-
4黄文宝3,260,8700.99%2,445,652
5格然特科技(湖州)有限公司2,731,2680.83%-
6汪晓兵2,282,6080.69%1,711,956
7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2,220,7540.67%-
8吕强2,008,8000.61%-
9郭旭东1,784,7820.54%-
10江安东1,300,0000.39%-
合计115,737,20535.09%4,157,608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84,673,03121.48%-
2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796,8922.74%-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68,6741.82%7,168,674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14,6701.60%6,314,670
5张建飞6,236,7111.58%6,236,711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669,7371.44%5,669,737
7UBS AG4,748,4051.20%4,748,405
8凌久华4,678,2001.19%-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9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4,346,9051.10%2,126,151
10刘玉娥3,827,0720.97%3,827,072
合计138,460,29735.12%36,091,420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64,493,267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580,5772.00%64,493,26771,073,84418.03%
无限售条件股份323,119,43098.00%-323,119,43081.97%
股份总数329,700,007100.00%64,493,267394,193,274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64,493,267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0.18-0.15
每股净资产7.386.17

注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2年9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2022年9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天职业字[2020]21061号”、“天职业字[2021]12207号”和“天职业字[2022]1366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2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资产总计541,757.17489,913.39349,299.42314,384.52
负债合计289,746.33235,199.43170,231.97134,11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252,010.84254,713.96179,067.45180,27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3,169.82247,930.76174,787.05176,477.67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132,081.40226,846.94116,228.57143,886.02
营业总成本140,691.44219,975.35113,999.27136,133.05
营业利润-8,711.654,080.372,790.3410,208.12
利润总额-8,602.314,030.042,827.4910,750.99
净利润-7,539.504,536.863,213.018,827.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4.604,128.373,006.078,793.64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68.78-18,432.5614,047.054,211.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69.64-32,390.57-16,753.02-12,735.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167.4146,402.9317,817.269,103.70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19-14.97-98.3232.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62.82-4,435.1615,012.97612.5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632.7924,180.9428,616.1013,603.13

4、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9月末/ 2022年1-9月2021年末/2021年度2020年末/2020年度2019年末/2019年度
每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150.11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150.11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110.07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110.07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387.566.826.7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76-0.560.550.1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6-0.140.590.02
盈利能力:
毛利率(%)22.9525.2932.1731.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22.191.705.14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01.510.970.95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倍)1.281.451.291.42
速动比率(倍)1.031.201.141.16
资产负债率(合并)(%)53.4848.0148.7442.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9.2635.2839.7333.91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231.951.291.58
存货周转率(次/年)2.264.393.852.95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年初年末平均值,2022年1-9月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年初年末平均值,2022年1-9月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7、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整体呈扩张趋势,资产总额分别为314,384.52万元、349,299.42万元、489,913.39万元和541,757.17万元,总体规模呈不断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8.68%、57.20%、

64.06%和61.42%,流动资产占比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及合同资产金额相对较高所致,符合公司的经营方式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负债总额分别为134,110.13万元、170,231.97万元、235,199.43万元和289,746.33万元,主要系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导致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及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7.20%、90.92%、91.72%和89.72%,占比逐步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66%、48.74%、48.01%和53.48%,流动比率分别为1.42、1.29、1.45和1.28,速动比率分别为1.16、1.14、

1.20和1.03。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固定资产筹建需要和流动性需求,新增银行负债。此外,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较高水平。综合来看,公司财务安全性较高,偿债能力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211.78万元、14,047.05万元、-18,432.56万元和-57,968.78万元,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低于当年净利润,主要系应收账款增长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客户未回款金额较高;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确认收入的客户陆续回款,加上因疫情影响,有所下降,业务规模有所下滑,采购金额随之下降;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上升,但公司承接的项目大多涉及基础建设,加上主要客户为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政府部门或有财政支持的单位,整体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的增长速度大于营业收入;另一方面,上游货源供应较为紧张,为保证原材料供货及时性,公司备货量及预付款项有所上升。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8、1.29、1.95及1.2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5、3.85、4.39和2.26,营运能力指标整体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青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保荐代表人:房子龙、杨皓月项目组成员:符家乐、吴伟立、连庆杰、张贵阳、张跃骞联系电话:020-28023333联系传真:020-2802319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住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负责人:丁少波签字律师:莫彪、周晓玲联系电话:0731-82953778联系传真:0731-8295377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负责人:邱靖之签字会计师:李晓阳、肖园联系电话:010-88018726

联系传真:010-88827590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负责人:邱靖之签字会计师:李晓阳、肖园联系电话:010-88018726联系传真:010-8882759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泰君安签署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国泰君安已指派房子龙、杨皓月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房子龙先生,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坚朗五金IPO项目、比音勒芬IPO项目、江龙船艇IPO项目、香山股份IPO项目、联合光电IPO项目、比音勒芬可转债项目、大禹节水可转债项目、万孚生物可转债项目、侨银股份可转债项目、嘉诚国际可转债项目和尚航科技IPO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杨皓月先生,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圣元环保IPO项目、泰恩康IPO项目、永达股份IPO项目、光弘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中际旭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房子龙先生、杨皓月先生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同意推荐发行人本

次证券发行上市。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7081-1号《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708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关于同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4号);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609号

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0731-88907777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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