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韶能集团韶关市日昇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能日昇”)转让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11月7日起更名为“韶关市曲江日昇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及享有附带的权益、承担的义务。(详见2022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
根据公司与韶能日昇签署的《关于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受)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及韶能日昇出具的《关于确认股权交易价和欠长青集团债务初步数以及相关款项支付的函》,公司于近日收到韶能日昇代标的公司支付的部分债务款项4,485,590.71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股权转(受)让款共36,592,861.37元,收到债务款项59,300,523.44元。
(本公告披露日前的交易进展详见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00%
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2-058、2022-062、2022-063、2022-083、2023-003、 2023-013)。关于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